龙村长 发表于 2009-2-8 13:10:57

首发:杨佳被判死前一个怪异的传说

阿波罗网首发: www.aboluowang.com


有些事,怪怪的.全国大旱,意味着今天可能有大饥荒.而在杨佳被判死之前,竟有这样的传说:

coming 发表于 2009-2-8 14: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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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会发表。大概12小时后。

coming 发表于 2009-2-9 04: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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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网友的来稿:

2008大陆民谣 2009年初已经应验了!


小周天


在去年8到10月间,在聊友音有一首儿歌在大家之间传.内容是: 莫杀羊,莫杀羊,杀羊明年要断粮,断粮就要刀兵起,人慌马乱血光光.


当时谁也不在意,因为去年羊肉特贵,农民轻易不杀羊.难道这真是巧合吗?

想想有羊通杨,真恐怖!

heizi 发表于 2009-2-9 11:52:54

别杀羊,别杀羊。

[ 本帖最后由 heizi 于 2009-2-9 11:57 编辑 ]

heizi 发表于 2009-2-9 11:57:11

别杀羊,别杀羊。杀羊明年要断粮。断粮就要闹饥荒。人心慌乱世道哀。一朝兴起一朝亡。

bianming16 发表于 2009-7-11 20:16:26

抗议不如起义!!!

18260 发表于 2009-10-13 22:49:22

杀了杨佳还有后来人

杀了杨佳还有后来人。。。

眼泪哗哗递 发表于 2009-12-8 12:10:05

佳佳没有被杀,可以继续持刀斩杀狗官!

佳佳没有被杀,可以继续持刀斩杀狗官!
是答案试点,是发持刀证的时候了

白内障 发表于 2010-2-11 21:21:29

佳佳佳佳佳佳佳佳佳佳

阿富汗 发表于 2010-6-2 10:31:13

民族英雄,人民骄傲

民族英雄,人民骄傲
民族英雄,人民骄傲

杨佳 发表于 2010-7-11 11:29:48

请点击下面 网址:http://player.56.com/v_NTE4OTQzMDM.swf

好人好孟 发表于 2010-7-12 14:40:34

呵呵,看来,暴风雨是要将至了。。。。。。。。。。。

boxunnews 发表于 2010-11-30 20:21:47

支持! 很好!学习了

Faith 发表于 2011-1-11 17:40:00

我敬佩杨佳 ,中共政府剥夺了大众的知情权。
试问一个人如果不是神志上出了问题 谁会用生命去讨要公正?!

姑娘想男人 发表于 2011-1-16 19:13:31

姑娘想男人 发表于 2011-1-16 19:14:14

hhh09 发表于 2011-2-12 13:18:44

养老院里的笑话
河北化工医药学院是养老院,许多人到岁数不退休,坚持赚钱。田铁牛,本来在科研处养老,享受“处级待遇”,拿着行政津贴,疾病缠身,坚持到化工系上课,挣课时费。还从“化学工业出版社”和教材作者手中领“红包”。
认真与女教师,女同学谈心。

hhh09 发表于 2011-2-12 13:19:15

养老院里的笑话
河北化工医药学院是养老院,许多人到岁数不退休,坚持赚钱。田铁牛,本来在科研处养老,享受“处级待遇”,拿着行政津贴,疾病缠身,坚持到化工系上课,挣课时费。还从“化学工业出版社”和教材作者手中领“红包”。
认真与女教师,女同学谈心。

大山的儿子 发表于 2011-3-11 23:35:55

要有千万个杨佳该有多好啊

大山的儿子 发表于 2011-3-11 23:38:34

中国要有千万个杨佳该有多好啊

小明华春 发表于 2011-4-6 14:25:59

回复 1# 的帖子

杨佳,!!!!!!!

驰骋沙场 发表于 2011-5-15 10:44:27

杨佳是我们的心中偶像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都是被压迫了太狠了,才起来反击的。

心中的轮 发表于 2011-7-1 14:55:22

杨佳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孤立的、一时的、偶然的,它折射出中国社会日益尖锐的各种矛盾,是各种矛盾高度集中的具体生发。这种矛盾不是一朝一夕、一点一滴的局部问题。只不过,杨佳凶猛地杀人犹如地下沸腾汹涌的岩浆迟早都要爆发,这是社会权力与非权力之间,强势与弱势之间的矛盾处于极不平衡的状态之下必然导致的结果。
    造成杨佳人性扭曲乃因为执法者的为所欲为,许多执法缺少或者无视社会监督,而所谓监督处于羞涩、暧昧、甚至完全真空的状态,当处于完全弱势的杨佳申述无门、彻底绝望的时候,他想到的是以死相拼,采取了极端而原始的方法,最终也将自己葬送。这难道不令人悲痛、不是社会的悲剧吗?
    社会要尽量减少血腥与暴力,一方面,加强民众的法制教育,人人都懂得维法护法,依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法制环境能够得到有效的净化,法制建设尽快得到完善,而在法政系统内部,要对那些法不依法、执法犯法的害群之马彻底清除,还民众一个真正稳定谐和的社会环境。

杨延平 发表于 2012-7-24 08:36:42

期待真相的大白之时,大家有什么高见?

leilifan 发表于 2012-7-24 09:19:11

hengheng 发表于 2012-7-25 11:33:29

谣言就是这样产生的,杨佳又不是窦娥,有什么可说的。

香蕉 发表于 2012-9-23 13:09:34

汉奸,你一看就知道他是谁!

        “钓鱼岛宁肯给东京,不能给北京。”看到这句话,不知各位有何感受。但是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我看到后感觉大脑瞬间充血,真的是气炸了肺。钓鱼岛自古就是我中华民族的领土,是我中华大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几天,正在全国人民在为保卫钓鱼岛而走上街头振臂高呼的时候,现在居然有人嚷着要将她送给日本。是谁有这么大胆子,又是什么能给他如此的动力,让他公开与十几亿中华儿女为敌?
        这个人叫焦国标,这句话是他写给马英九的公开信中的原文。焦国标是谁,我要告诉你,他一个自愿像汪精卫、周作人那样投靠日本的活汉奸,一个不折不扣、奴才相十足的活标本。细数焦国标近年来的言论,其汉奸嘴脸显露无疑。
“历史当然不可能再来一次。假如能再来一次,日本军队又占据了中国的半壁江山,你猜我何以自处?我就会学习汪精卫先生和周作人先生,做千夫指的汉奸!”
        “你可能担心,假如中国做了日本的殖民地,咱北京故宫的珍宝还不都运他东京去呀?他想运就运吧,从北京运到东京,不过是换个地方,有什么呀?说不定比放北京还保险。”
        “大东亚共荣圈在理论上有其合理的部分,就是要改变白人统治黄人的局面,实现黄人自己的统治。”

……
        这些都是焦国标的原话。当然,这些话说的都有些时日了。而最新的,除了文头那句话外,还有好多,比如他给石原慎太郎的公开信,就充分显示了其汉奸本色。这封信内容是这样的“亲爱的石原先生:您募集购买尖阁群岛的钱够了吗?若不够,请提供一个银行账户,我要捐款1000美元,支持您购买尖阁群岛,以实现该岛早日日本国有化。”
看到这里,我想各位一定对“汉奸”这个词有了更深的了解、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了吧。

香蕉 发表于 2012-9-23 13:10:18

焦国标应当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北大“名人”焦国标公开致信马英九和石原慎太郎,妄言支持石原购买钓鱼岛,“实现该岛早日日本国有化”,鼓动日本“发起募捐购买北京的中南海,将其日本国有化”,甚至抛出“谁能灭亡了中国,谁就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和大恩人”,“钓鱼岛宁可给了东京,也不能给北京”等骇人听闻的公开言论。
焦的言行令14亿中华儿女义愤填膺。除去在感情和道德上的谴责,我们不妨理性的看待焦的行为——一个正常人(非精神病患者)公开发布上述言论并邮寄公开信什么行为?毫无疑问,这是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客观的说,焦的行为已经越过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底线,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若是在战时,焦的言行几乎够上资敌罪的犯罪预备了。
当然,我们可以预见的是,一旦焦国标被警方刑拘,个别人,以及西方社会那些整日找中国麻烦的人,会迅速借此批评中国政府搞“文字狱”、限制“言论自由”等。
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这在中国民间是不难作出大致把握的。一些人制造“因言获罪”的帽子,给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贴“侵犯人权”的标签,但这样的价值观注定只能在一个小圈子里流行,而无法成为大众的。
中国刑法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规定是清楚的。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类似的罪名在很多现代国家都存在,它与保护言论自由不矛盾。比如《美国法典》第115章第2383条、2385条就有相关规定,美国上世纪先后审理了多起在征兵、服役、美国出兵等问题上煽动与美国政府对抗的案件。中国处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言论的自由空间迅速拓宽。一些人宣扬言论自由的无边界性,宣扬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合法化,这在表面看很唬人,其实它在恶意引导社会对言论自由的非理性认识,这样做对中国尚在发展中、相对脆弱的舆论环境是极不负责任的,完全是破坏性的。
尽管对言论自由的边界,全世界都有争论,但煽动颠覆政权,在任何国家都不会被鼓励。一旦这样的煽动给社会带来实际危害,将它定为犯罪,惩处煽动者就是这个国家司法机关对人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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