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ton 发表于 2014-3-7 19:04:06

19岁少女百元出租身体 网友200元夺初夜(图)

近日,一名19岁少女百元出租身体并导致处女膜破裂而报案,令在场的警察都惊呆了。19岁在校少女百元出租身体 网友仅花200元夺初夜。记者昨日自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一名19岁在校女学生李某“出租身体”一夜后向对方索要5万元青春损失费未果报警。当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李某系在校学生,决定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19岁少女百元出租身体陪睡,处女膜破裂索要5万补偿费。(图片来源:中国山东网)

这位少女在一个YOHO约哈的交友网站发布百元一次出租身体陪睡的消息,最终和多名男子发生了性关系,后来因身体不适,在网上才发现自己处女膜破裂,感到亏大了的李某遂索要补偿费不成报警。  19岁少女百元出租身体 因男子壮阳致处女膜破裂  1995年出生的女孩李某在交友网上网名为“本人出租”。2013年12月底,王某在交友网上注册成会员看到其网名后,主动与其网上QQ聊天,通过聊天,王某了解到李某确实“出租身体”,王某喜出望外。经过短时间的网聊,8月1日夜二人如约见面。通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李某同意“租金”为200元一夜。随后李某随王某去宾馆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

据警方透露,在王某之前,女孩李某还是以同样的出租形式与多名男子发生了性关系,只是由于李某的子宫位靠后,虽然发生了几次性关系,但也未导致处女膜破裂。而当天女孩和王某去宾馆开房,王某不仅自己准备了杜蕾斯避孕套,一些情趣用品,还身穿一种特殊的男士内裤,后确认是一种能增大男性生殖器官的汉阳储能裤。看来王某为了此次“租身体”,做了不少“准备”。警方初步认定,王某是因为“壮阳”导致李某处女膜破裂,但因二人存有金钱交易性行为,故只能按卖淫嫖娼案来处理。

正阳县人民法院案情资料显示,1995年出生的李某网名为“本人出租”。 2013年7月底,王某在网上看到其网名后,主动与其网上QQ聊天,通过聊天,王某了解到李某确实“出租身体”,王某喜出望外。经过短时间的网聊,8月1日夜二人如约见面。通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李某同意“租金”为200元一夜。随后李某随王某去宾馆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回家后的李某感觉身体不适,便上网查询生理知识,认为自己的处女膜已经破裂,非常生气。遂给网友张某联系,让张某为其出谋划策教训王某。经二人密谋后,李某决定找王某索要五万元钱青春损失费,否则就去报警,以此吓唬王某。

8月22日,李某、张某约王某见面,王某如约而至,见面后,李、张二人开始上演双簧。张某称其在检察院上班,懂法律,如果报警,犯强奸罪则最低判刑三年。李某问:是私了还是公了,王某心生畏惧,当场同意私了。李某便开口向王某索要5万元钱。因王某没有现金,张某让王某给李某打了张三万元的欠条,并威胁王某说“第二天12点前把钱送过来,否则就报警”。后因王某失约,张某、李某向警方报案。

法院在近日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要挟手段,敲诈他人钱款3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二被告人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正阳县人民法院宣传科工作人员王树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考虑到李、张二人犯罪未遂,且二被告人在案发后已取得王某谅解,并当庭自愿认罪,特别是李某系在校学生,如对其判处缓刑或其他处罚会对其日后升学、就业造成恶劣影响,故法院决定对李、张二人免于刑事处罚。

王树恒同时表示,李某与王某的性交易属卖淫嫖娼行为,但事后王某也取得了李某的谅解,同样是考虑到会对李某日后的生活带来不便,故法院对王某也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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