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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妈妈为何被美国警车团团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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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0 16: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粗心妈妈为何被美国警车团团包围?                                                                               
【警察拦截】很平常的一天早晨,妈妈带着弟弟去幼儿园送哥哥,将哥哥交给老师,自己则带着弟弟回家,出了幼儿园将弟弟放入安全座椅,然后系好安全带,正准备启动车子离开之时,向后视镜一看,妈妈顿时傻眼了。
自己被四辆警车包围着(两辆汽车、两辆摩托车),然后便有两位警察走向窗户边,示意妈妈摇下车窗接受问话。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他们接到电话报警,说是有妈妈送哥哥去幼儿园,想着是几分钟就回来,于是便把弟弟独自留在车中。
【澄清事实】鉴于这类事件的严肃性与严重性,妈妈想,一定要澄清事实,于是便坚定地说,“That’s not ME. I always take my baby with me.”(那不是我,我一直都是将孩子带在身边的)警察还真有点不太相信地继续问,“Are you sure?”(你确定)
妈妈再次坚定地说,“Yes! You can go in to ask the teacher.”(是的!你可以进去问老师)然后警察就说了句“Sorry”(对不起)就离开了。不知道后来是如何处理的,反正妈妈带着弟弟在第一时间就离开了哥哥的幼儿园。
【证据确凿】妈妈想,幸亏每天带着弟弟去送哥哥,哥哥的老师和园长都会和弟弟打招呼,有时还会逗弟弟玩,这就是人证嘛!而且呢,幼儿园的摄像头随处可见。
不但可以看到教室里、户外活动区域,而且最远的还可以看到停车场,妈妈带着弟弟进出,肯定也是被记录下来的,警察如果不相信的话,也可以请相关的负责人翻看视频记录。
【善意提醒】虽说此事与妈妈没有半点的关系,但肯定是哥哥幼儿园其他妈妈的所做所为,为了小朋友的安全。
第二天送哥哥之时,妈妈见到园长,还是和园长分享了自己的此次遭遇,也是善意地提醒园长,建议其他类似情况的妈妈(带着弟弟妹妹送哥哥姐姐),千万不要把小朋友独自留在车中。
【嫌疑之人】就在妈妈被【警察拦截】的一个星期后,一次很巧合的机会,在停车场遇到另一位小男生的妈妈,不但聊到哥哥们的幼儿园生活,而且还说到带着弟弟送哥哥的不便与辛苦,妈妈当时的第六感觉,就是这位妈妈将小弟弟留在车中。
但...因为妈妈没有亲眼看到车中的小弟弟,所以也只是怀疑,并无任何证据,因此这位妈妈目前只是嫌疑之人。(妈妈还有一个怀疑的理由则是,之前确实见到这位妈妈抱着弟弟送哥哥,但后来好象就没再见到过弟弟,想必一定是被留在车里了吧!)
【亲手“擒敌”】又过了两天,妈妈和这位妈妈早晨同时到达停车场,因为妈妈要抱弟弟,又要帮哥哥,所以比较慢;而这位妈妈呢,只需要将哥哥抱下来即可,因此他们的速度比我们快许多。
就在这位妈妈进了幼儿园大门之时,妈妈不但听到她车里小朋友的哭声,而且透过车窗,远远地还看到两只挥舞的小手。好吧,今天妈妈可算是亲手“擒敌”啦!
【迅速汇报】就在【亲手“擒敌”】的那一瞬间,妈妈犹豫再三,应该怎么办呢?是自己直接和这位妈妈说?还是告诉园长,请园长解决?妈妈最终决定,还是汇报园长吧!毕竟园长是一园之长,而且对于这些法律法规了解得更透彻一此,因此肯定比妈妈更有说服力。
进了幼儿园大厅,妈妈请哥哥进教室,而自己则带着弟弟直接进了园长办公室。想着是一定要在这位妈妈离开之前告诉园长,要不妈妈也不认识这位妈妈,到时还是和园长说不清楚究意是谁之所为。
【友善提醒】妈妈向园长【迅速汇报】的同时,园长再三与妈妈确认是不是很确定,估计是不想误会任何一位无辜者吧!妈妈说自己是90%的确定,此时这位妈妈已经走出了大厅。
然后园长迅速起身地说道,“I will walk out with her.”(我和她一起走出去)走到停车场再提醒这位妈妈,也可谓是人证物证俱在,这位妈妈也不可能不承认;而且也可以避开早晨送小朋友之人流高峰,给这位妈妈留足面子。
【不以为然】情况正如妈妈所述,一切属实,而且这位妈妈也承认自己经常将弟弟独自留在车中,此时妈妈是一身轻松的洗清“罪名”,而且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但令园长很失望的则是,对于自己的【友善提醒】,这位妈妈不但不感谢,而且还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态度,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地说道,“My baby is old enough. He’s sleeping in the car anyways.”(我的孩子已经很大了,而且他在车里睡觉)
【无语无奈】妈妈听了园长的话,顿时感觉是无语加无奈,而且还真有点小气愤,真是一位极不负责的妈妈!什么是孩子已经很大了?还未满一周岁哦,而且加州的法律规定,孩子未满12周岁,是不可以被独自留在车里或家中的;在睡觉不想打扰,这就是理由吗?本想很多中国妈妈在这些事情上比较淡漠、法律意识不够强,但没想到美国妈妈亦是如此?
其实今天早晨园长听到妈妈的汇报,作为幼儿园的负责人,完全有权利将这位妈妈留下来,然后打电话报警,如果警察来了,那么…(就会出现妈妈开篇所述的后果)
【安全第一】事后妈妈也与园长聊到,在这件事情上,遵纪守法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将未满一周岁的小朋友独自留在车中,也是极不安全的。一是,万一心怀叵测之人,砸破车窗玻璃把小朋友抱走呢?这可是一瞬间的事情,即使有人看到报警,警察赶到也是需要时间的,更何况如果现场无人发现呢?
二是,封闭的车内,温度会迅速上升,即使早晨气温不会很高,但妈妈并没有注意到车窗是打开的,那么高温或缺氧而导致小朋友窒息,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出于安全第一的考虑,也不应该将这么年幼的小朋友独自留在车中。
【心存侥幸】在美国生活,真是不能偷懒,更不能有半点的侥幸心理。就事论事,象这位妈妈将小弟弟独自留在车中,几分钟,哪怕是几秒钟,都是万万不可的。
不安全的同时,根本不知道何时警察大叔就会大驾光临;因为小朋友睡觉而不愿打扰,那么万一有意外发生呢,这位妈妈是不是会后悔一辈子?事情过去了这么久,妈妈每次想到,尤其是想到小朋友可能出现的意外,都心生寒颤。
妈妈最后语:妈妈今天将此次事件记录下来,一是给所有的妈妈敲响警钟,关乎遵纪守法以及小朋友安全的问题,一定不能有半点的侥幸心理;二是分享妈妈一次“难得”的经历吧!
随后的几天,妈妈再次见到这位妈妈之时,她都是乖乖地用小推车推着小弟弟去送哥哥,彼此见面还是会客气而热情地问好打招呼,但她对于妈妈和园长的善意提醒,是心存感激呢?还是别有厌恶之情?也不得而知。
只是自从做了妈妈,对于这种关乎小朋友安全的不负责任行为,妈妈感觉自己真是意不容辞地喜欢“多管闲事”。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陈柏圣 来源:这才是美国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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