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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觉:公安机关决定媒体能否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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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5 10: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4月23日



上个星期,中国公安部的发言人在一个官方报纸发表文章,宣称可以“让媒体说话”。


这种文章令人困惑:公安部的职权是打击刑事犯罪和维护治安,难道它还有“让媒体说话”或者“不让媒体说话”的职权?


这正是中国的荒唐的政治现状。不仅中共的宣传机关拥有“让媒体说话”或者“不让媒体说话”的专制权力,中国的公安机关还拥有“让媒体说话”或者“不让媒体说话”的强制权力。


近年来,人们不断看到:中国的公安机关以“妨害政治稳定”为由,关闭讨论民主改革的媒体;中国的公安机关以“保守国家秘密”为由,禁止采访或刊登敏感的揭露腐败或暴露民困的消息;中国的公安机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拘捕传播自由理念的记者和作者。


行使这类强制权力的具体部门,是公安部的“政治保卫局”以及公安厅、公安局的“政治保卫处” 、“政治保卫科”。在中国公安机关的内设部门编号中,“政治保卫局” 、 “政治保卫处” 、 “政治保卫科”通称“一局” 、“一处” 、“一科”,可见“政治保卫”是公安工作的“头等大事”。而且,“政治保卫”部门的实际地位高于公安机关的其它内设部门(如刑侦、预审等等):“政治保卫”部门通常不是主要受公安机关负责人的领导,而是主要受本级党委的“政法委员会”的领导,在重大问题上,“政治保卫”部门直接受本级党委负责人指导,可见“政治保卫”的“重要性”。当然,“政治保卫”绝不仅仅是针对新闻自由,它要消除任何中国民主转型的政治萌芽。


“政治保卫”由来甚久。将近九十年前,共产主义极权制度的首创者列宁和他的战友捷尔任斯基,共同发明了第一部“政治保卫”机器-“契卡”,即“肃反委员会”,残酷地镇压一切怀疑、不满、反对共产党极权的“反革命”。上个世纪二十年代,“肃反委员会”改为“格柏乌” ,即“政治保卫总局”。“政治保卫总局”的后继者是“克格勃”,即“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克格勃”除了遨游于谍海之中,另一项基本任务还是“政治保卫”。中共学习苏联的“政治保卫”起步很早。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中共割据的“苏区”和中共领导的“红军”中,就建立了“政治保卫局”。这个“革命传统”一直延续到中共1949年掌握政权之后。这方面的一个“巧合”是:中国第一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三十年代“长征”时正是中共的主力部队-红一军团的政治保卫局局长。


中共声称“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将近三十年后的今天,仍然保持陈旧霉烂的“政治保卫”部门、“政治保卫”政策、“政治保卫”行动,突出表明中共所说的“现代化”并不包含民主化,中共所说的“改革开放”并不包含政治改革和政权向人民开放。


几年前,中共的“政治保卫”似乎“与时俱进”:公安机关的“政治保卫”部门改称“国内安全保卫局” 、“国内安全保卫总队” 、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然而,这一“与时俱进”完全是为了遮人耳目。原有的“政治保卫”宗旨和“政治保卫”目标照旧:监控、防范、压制、打击一切异议言论、异议活动、异议人士。这几年“政治保卫工作”十分活跃。没有实质性的动向显示中共将从“政治保卫”走向政治开明。


因此,不必欢迎公安机关的某个人象征性地谈论可以“让媒体说话”,而是必须取消公安机关决定媒体能否说话的强制权力。不仅需要如此。中国还必须取消维护一党专制的“政治保卫”本身。


中国的执政党要学习如何与民主力量进行政治对话,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要学习如何通过自由选举容纳民主分子,中国的政府要学习如何同民主组织平等相处。看来中共不想做这三点。做不到这三点,任何“政治保卫”都无法平息人民对专制的不断反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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