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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股民的灭门之灾:男子倾家荡产后掐死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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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 11: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深圳新闻网  (2007-06-01)


股市背后的人间惨剧

  己到了全民皆“股”的时刻,每个在股市里翱翔的人儿,兴奋的脸上都闪烁着财富的光芒。

  这可能是新中国股市最“美好”的时刻,2007年以来,中国股市的指数、成交金额以及开户数等各项纪录均屡创新高,“没有最高,只有新高”“创历史新高已经不再是新闻,没创新高才是新闻!”人们都在挖空心思地为表达财富激增后的喜悦而谴词造句。……

  这是老股民许国鸿最悲怆的时刻,因为炒股失败,一年前他亲手掐死了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女儿,如今,被判无期徒刑后的他依然为不能随女儿赴死而痛苦煎熬。

  从默默无闻的公司职员,到众人瞩目的炒股高手,再到倾家荡产后掐死女儿的凶手,最后沦为求死不成的囚徒,股市一直陪伴着许国鸿经历这些人世间大喜大悲。

  股市中,依然人声鼎沸。

酒店里,中年男子割腕自尽

  2006年4月20日下午5点左右,云南大理市风花雪月大酒店。服务员小红发现住在2122房间的客人许国鸿已经一整天没有走出房间了。根据酒店的规定,此时小红需要去询问客人是否需要打扫房间。2122房的门铃响了很长时间,可小红并没有听到里面有回应,因此她判断许国鸿可能外出了。

  于是,小红用酒店的钥匙打开了房间门。刚走进房间,眼前的景象让她惊呆了。一个中年男人仰面瘫倒在床上,他的身下压着被鲜血染红了的床单,而床边则是几只散乱的空酒瓶和一个被砸破的玻璃杯。“死人了!”才工作没几年的小红顿时觉得双腿迈不开步子,本能地尖叫起来……

  因为及时得到抢救,这个中年男子几个小时后在医院里苏醒过来。这时,接到报警的大理市警方也赶到了医院。经过确认,该中年男子就是许国鸿。

  医生在抢救中发现,许国鸿身上没有与人搏斗的痕迹,主要的出血口就是他的手腕,能明显地看出伤口被锐器划过多次。

  刚刚从奈何桥上返回来的许国鸿平静地告诉医生,自己是自杀。

  面对前来医院做例行讯问的民警,许国鸿显得很镇定,只是遗憾自己没有死成。他告诉民警,来云南就是为了自杀。

  许国鸿告诉警方:“我看书上说,丽江那里跳崖自尽的人很多。”前一天他就去了丽江,叫了出租车去了一个陡峭的悬崖边,不料被好心的司机看出了什么不对劲,强行把他带回了丽江市区。在丽江住了一天后,许国鸿回到了大理,在宾馆里他选择了割腕自杀。他在酒店房间里砸破了一个玻璃杯,用碎片割破了手腕,为了能让自己自杀成功,他刻意用力多划了几下。随后,他就打开酒瓶大口大口地喝酒,不一会儿,他就昏迷了过去……

  是什么让许国鸿如此强烈地想要自杀呢?当许国鸿缓缓说出自杀的理由后,见多识广的警察们也倒抽一口冷气。这个神情冷静,长相文质彬彬的中年男子竟然是一个杀死自己亲生女儿的凶手!

深夜,伸向女儿脖子的双手

   2006年4月18日凌晨3时左右,江苏南京丹凤街附近一套普通的居民楼房。这里毗邻古城南京的闹市区,喧嚣了一天的城市正陷入沉睡。

   快要大学毕业,白天忙着找工作的许祯已经睡着了。跟大多数同龄女孩一样,她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里面有属于她的hellokitty玩偶、电子琴……这些都是父亲许国鸿买给她的。这时,住在隔壁房间的许国鸿缓缓走进女儿的房间。

   自从2004年母亲患癌症去世后,许祯在这个家里的亲人就只剩下父亲了。从小到大,许祯都是一个善良、有爱心的孩子,特别是母亲去世后,她变得更加懂事了。

   那一年的12月14日,是许国鸿的生日。许祯的学校那天不放假,许国鸿准备独自一人过完这天。晚上8点多钟,家里的门铃突然响了。开门一看,竟然是自己的女儿许祯!女儿那被冻得通红的脸蛋上正洋溢着笑容:“爸爸,生日快乐!”说完,她又神奇地捧出一只蛋糕。

   从那以后,只要女儿在身边,许国鸿过街的时候总有一双小手挽着他的胳膊,而从前挽着他胳膊的是妻子。“女儿长大成人了。”许国鸿总是对人骄傲地说。

   ……透过外间的灯光,许国鸿看着熟睡中的女儿,片刻之后,他缓缓地伸出了自己的左手。

   “开始一个手掐,掐她的脖子掐了几分钟,她醒后开始挣扎。”许国鸿记得左手被女儿抓了一下,“她挣扎到地上,我又用两只手掐住她的脖子,掐了十几分钟。她抓我,我的手就掐得更紧了,她就慢慢不动了。”

   因为房间里并没有开灯,女儿的表情许国鸿也看不清楚,也不知道女儿是否认出了他。

   “她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发出声音。”许国鸿说,“在地上不动了之后,我又把她抱到了床上。”

   随后,许国鸿打开了灯,看到女儿的脸已经铁青,眼睛闭着,嘴巴微张。他用手靠近女儿鼻子跟前试了试,已经没有呼吸了。他又摸女儿的手,女儿的手发青,很凉,发硬了。

   接着,许国鸿又耐心地做了几件事。“她睡觉时穿的是背心和一条花的短裤。我把她抱上床后,先给她穿上一套睡衣才盖被子的。睡衣是一套上下分开的,全棉的,白底上面带有淡粉红色的小花,我给她穿上,上衣的扣子扣好,下衣穿好,然后盖上被子,然后还给她穿了一双粉红色的棉袜子,袜子是洗好,放到一边的。我让她睡到床上时,就是掐过之后,我用手把她的头发整理了一下,往两边理一理,把她头发搞整齐了。”

   这时,许国鸿才用女儿原来睡觉的被子把她盖了起来,被子盖到了颈部,盖好被子,许国鸿又走到自己的房间去找了一块手帕。这块30厘米见方的红色棉手帕,是许国鸿不久前去上海出差时买的,因为他忘不了那个生日的晚上,女儿被冻得通红的脸蛋。买回家后,许祯一直把它当围巾用。“我当时想,人死了,一般都把脸盖上。”

   2006年4月18日清晨5点,许国鸿关好门窗,怀揣着妻子和女儿的身份证,下了楼。在楼下,他看到房间的灯还亮着,愣了一愣,但并没有转身,直接走了。

   他让那盏灯陪着死去的女儿,自己则决定去离家较远的地方自杀。

门缝里,一封神秘的来信

  2006年4月21日中午,南京警方接到大理警方的电话,急忙赶赴许国鸿在南京的住处。

  “女性尸体,于现场头南足北仰卧在西南房间的床上,盖有被子,头部有一块方巾覆盖。尸体外穿白底碎花的睡衣、睡裤……脚穿粉红色袜子……

  “经查,死者名叫许祯,女,1984年2月18日出生……

  “根据尸体检验,死者许祯颈部见散在的皮下出血,有的皮下出血呈新月形,剖验见颈部肌肉出血,有颜面部、睑球结膜、心肺表面等处大量出血点及脾贫血等窒息征象,而心血和胃内容中未发现常见毒物成分,据此分析认为许祯系被他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南京警方的验尸报告印证了许国鸿对大理警方的交代。

  就在大理警方对许国鸿杀死女儿的动机进行讯问的时候,南京警方发现了留在许国鸿家地上的一张信纸,信纸上的内容引起了南京警方的注意。“许国鸿:你好!打你手机关机,电话不接听,这种做法妥当吗?

  将钱借给你已有五年之久(还有家人,好友的积蓄),是因为我和已故的陈师傅是好姐妹,知心朋友。我过去生活所遭遇的种种磨难你也很清楚,一人带着女儿生活已十三个年头……

  相信你,而你采取躲避的方式,只会伤害对方,最终也伤害自己及家人。

  你有为难之事,难言之苦请坐下来,双方好好协商,取得谅解。

  你生为人父,应多为女儿考虑,遇事与好友家人商量。

  你是个聪明人,更应坚强,理智地面对生活处理好问题。”

  落款人姓名是徐某,信上还留有联系方式。

  许国鸿在躲避什么?徐某是谁?她为什么要借钱给许国鸿?这封信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许国鸿杀女儿的动机又是什么?一连串疑问环环相扣……

当年,股市中的神话人物

  随着身体渐渐恢复,许国鸿在医院向警方逐渐敞开了心扉。

  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深圳股票交易所相继开业,因炒股而一夜暴富的故事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而从中脱颖而出的杨百万等人迅速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人物。

  在这些财富故事的鼓舞下,一向自负的许国鸿也投入其中。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直至今日,许国鸿的炒股故事还在一些老股民中流传,尽管很多故事真实性难以印证,但其个人股资从几千元开始,一度高达200多万也确实是不争的事实。同时,许国鸿成功规避1993年中国股市第一次大熊市风险的高超技术更被引为经典。

  炒股的名气越来越大,本来在单位里默默无闻的许国鸿开始受到领导的青睐。1999年左右,单位决定让他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炒股。而周围的人也慢慢由佩服转而更加信任他,纷纷把自己的资金放在他那儿,请他代为操作。据许国鸿说,是推脱不掉,只好接受委托。他从2000年起,开始帮朋友们炒股,其中就包括写那封信的徐某。

  于是,同学加邻居董某通过交通银行转账给许国鸿30万元,徐某总共交给许国鸿200万元,汪某2003年底两次给许国鸿20万元,2004年再追加40万元,后汪某又介绍妹妹和许国鸿认识。汪某妹妹在2004年分两次给许国鸿80万元委托其炒股。每次接受朋友们的委托后,许国鸿都郑重其事开具收条,承诺给他们50%甚至更多的回报。

血本无归,全家赴死

  可实际上,从2001年7月开始,中国股市又一次进入大熊市中。此后的几年,各种政策救市的老办法悉数用尽之后,股市仍一蹶不振,被套股民比比皆是。“远离毒品、远离股市”的呼声成为交响。

  据警方调查了解,至案发前数日,许国鸿的股票账户内的资金所剩无几,委托炒股金额本息全无,但许国鸿一直非常自信,对股市充满信心,从未在同事或领导面前谈论过他的失利情况,其言行表现、生活方式自始至终也未随股市波动有明显的变化,无精神异常表现。

  2006年2月,他还带着女儿到香港一游,花了两三万。直到案发前数日,委托人向他索要钱款并规定期限之后,他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

  许国鸿在供述中称,他案发前炒股赔了300多万,已经倾家荡产了,面对某位委托者向他限定时间索要现金60多万,他根本没有任何钱款可以偿还,股金难以一时翻本,感到自己对不起委托人,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他彻底绝望了!只有一死了之!

  他惟一放心不下的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妻子去世后,他与女儿一直相依为命。女儿大学还未毕业,他担心自己撒手一走,女儿失去经济来源,日后不仅无人照顾,还要替他背负天文数字的巨债……许国鸿不敢想象,自己的女儿将如何生存下去。

  于是,许国鸿下定决心,先杀女儿,然后自杀。自杀获救后,警方在许国鸿的身上发现了妻子和女儿的身份证,问他为什么带这些东西?许国鸿说:“把她们身份证带在身上,就像我们一家人还在一起……”

被判无期徒刑后,上诉求死

  2006年4月24日,许国鸿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批准逮捕。

  铁窗中的许国鸿在悔过书中写道:“……世间为人父者数亿,不论是战乱、灾荒、病痛,他们都把子女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为了子女做出一切。而我却在一个平和、安定的年代,害死亲生女儿,天理难容,死有余辜。

  “我犯下如此大罪,究其原因,是性格决定命运,自己对女儿不负责,对别人钱财不负责,自负,认为自己早年入股市,赚到别人赚不到的钱,虽然这些年股市大环境不好,自己损失惨重,总认为自己肯定能在股市翻身。但世事难料,事实无情,朋友也有自私贪财一面,股市行情不好,他们谁也不原意承担风险,最终结局,我女儿付出最宝贵的生命(这是我杀死的),我也将受到法律严惩。“现在孩子是最可怜,最无辜的,她从生下来一直在我身边……受到良好教育,人也出落得有模有样……基本素质也是万里挑一。直到死,都认为爸爸对她最好,而我却是对她最残忍……我女儿是无价之宝,却被我彻底粉碎了,苍天有眼,纵有千条命、万条命也不能抵其万一。

  “……我恳求早日从重从严惩处我。“我现在身体尚健康,我死后愿将身上各有用之器官捐出。(眼角膜、肝、肾等)。”

  尽管许国鸿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办案人员仍觉得许国鸿作案动机异常,为明确许国鸿作案时有无精神疾病和责任能力向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提请鉴定。

  结论很明确:被鉴定人许国鸿无精神病,作案时有责任能力。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国鸿故意杀害其女儿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有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罪行的自首行为,依法从轻处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7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收到一审判决后,许国鸿不服。他一心求死,在2006年12月10日的上诉书中写道:

  “我犯的是故意杀人罪,理应处死,请对我重新判决,判我死刑。

  从今年四月十八日起,我已无意再活下去,在被捕后写给办案警官的悔过书中,已明确表示对我判决从严、从重,这一想法至今没有改变……以上是我的上诉,请对一个犯下死罪的人早日处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上诉人许国鸿故意非法剥夺其女儿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许国鸿是在因炒股失利无法归还他人资金、对生活失去信心的情况下犯罪,又有自首行为,应依法从轻处罚。许国鸿认为自己罪行严重、要求判处死刑的上诉理由,经查,原判决根据其犯罪事实和自首情节,对其量刑适当;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二审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故对其要求判处死刑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原审判决依法对许国鸿的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2007年2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之规定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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