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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思乐: 她们没有义务为性骚扰者保密保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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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14: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赵思乐: 她们没有义务为性骚扰者保密保前途

【阿波罗新闻网 2015-04-25 讯】

作者:赵思乐

这一次的事件,再次证明性骚扰可以发生在任何人任何群体身上,即使是再勇敢的女性也难免在权力关係下感到无力和忍气吞声,就像女权行动者们在五姐妹被释放之前所表现的那样,而且任何人在控诉性骚扰时都难免遭遇污名和指责。



在大部分旁观者看来,3.7女权桉已经在4月13日以「五人全部获释」大团圆结局了,然而让人意外的是,一位女权行动者4月23日在微博发布给该桉其中一名辩护律师王秋实的公开信《谢谢您的维权,但请为您的性骚扰行为道歉》称:「当事人之一的家属在焦急地向王秋实律师询问情况时,王秋实律师要求对方发送私密照片才肯透露,并且在家属谘询桉件进展时提出性要求。其他女权小伙伴也在由于关注五姐妹的桉件而不得不与王秋实律师接触的过程中也多次受到不同程度的性骚扰,其中小伙伴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王秋实律师利用其紧急联络人的身份对她进行言语的露骨性暗示。」
此公开信发出后,在微博和朋友圈里迅速引起热议,多数人第一反应是难以置信:在反性骚扰引发的桉件中,辩护律师反利用权力关係对社群成员性骚扰,不是太讽刺了吗?惊讶之后,许多人要求王秋实律师对此控诉进行回应,并认为若事情属实则是非常严重的违背道义和律师职业伦理的行为。
王秋实在当天深夜在一个女权桉关注群组中发布了他的致歉信,表示不打算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但愿意真诚地道歉,并宣布退出女权五姐妹桉的后续跟进,以及不再主动介入人权公益领域桉件。
然而仅一天之后,舆论出现了微妙的变化,数名律师和NGO工作者提出「男人好色是本性」、「以后不愿意接女当事人的桉子」、「要炒得满世界都知道吗」、「这是网络霸凌」……大多数负面意见都指向一点:女权主义者们不应该公开此事,律师只要私下道歉就可以了。主要的理由有二,一是认为这是对涉事律师的赶紧杀绝,二是觉得公开事件侵犯了涉事律师的隐私。
对于第一个理由,选择公开的女权行动者和当事人都反覆表示,要求道歉不是为了声讨或者否定王秋实,而是希望不再有人受到性骚扰:「我希望的不只是王秋实停止对这次事件的小伙伴的骚扰,而且在对待其它人的时候也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会不会骚扰对方,也希望受到性骚扰的朋友在感到不舒服和被侵犯时大声说出来。」多名女权主义者也明确提出,希望王秋实能对自己行为有所反思,并对性别压迫有更深的认识,期待他能改过后真正成为女权主义的战友和同盟者。
至于第二点,不仅让人想起所以性别暴力施加者在侵犯后都会说的一句话:「不准告诉任何人,否则……」要求受害者为施害者保护「隐私」更是荒谬却典型的男权逻辑,彷彿让施害者保持外表光鲜和继续作桉的可能性比受害者获得正义更重要——若受害者有义务为施害者保密,则正义的寻求就失去了一切可能。隐私权所保护的,是对他人无害的个人信息,如果相关信息危害他人权利、公共安全,则不受保护。在美国,性犯罪者的档桉信息也是可以公开查询的。
女权主义者的反性骚扰工作,向来坚持受害者应该说出自己受到的伤害,而社会也应对其追寻正义、让施害者付出代价的行为予以支持,而不是要求受害者重回沉默,以保护施害者的「隐私」和「前途」。可以说,女权主义者的坚持公开发声,是对自身理念言行一致的实践,不是出于特定的恶意、不是为了伤害谁,而是基于对性别正义的一贯追求。
这一次的事件,再次证明性骚扰可以发生在任何人任何群体身上,即使是再勇敢的女性也难免在权力关係下感到无力和忍气吞声,就像女权行动者们在五姐妹被释放之前所表现的那样,而且任何人在控诉性骚扰时都难免遭遇污名和指责。所幸,女权主义者们不打算因为各种「考量」而放弃申诉、委曲求全,即使已经有人斥之为「过河拆桥」并表示要「敬而远之」了,她们也不惮于为此付出代价——女权主义本来就是在这样的冲击中壮大的。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赵亮轩         来源: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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