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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批律师一起被抓的副部级实习律师黄力群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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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3 13: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大批律师一起被抓的副部级实习律师黄力群 图
                                                                           ——张耀杰:我认识的副部级实习律师黄力群

【阿波罗新闻网 2015-07-13 讯】

作者:张耀杰

编者按:7月11日深夜,人民日报、新华社发布了《公安部揭开“维权”事件黑幕》一文,称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挥下,北京、天津等多地公安集中行动,摧毁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抓捕了周世锋、王宇、吴淦(屠夫)、黄力群等多名律师,称这一“犯罪团伙”与推手、访民相互勾连,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分工精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黄力群,这位前中办信访局副局长、副部级高官如今沦为“罪犯”,让人跌碎眼镜。


黄力群在阅读《民国红粉》
2015年7月11日深夜,官方发布了《公安部揭开“维权”事件黑幕》一文,文中称:
黄力群、翟岩民、吴淦、刘星等人对自己的涉嫌严重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认识到了所谓“维权”活动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我被周世锋给骗了,他利用了我曾在国家机关工作的身份,为他自己抬高身价、招揽生意。我成了他的招牌和工具。”黄力群供述,周世锋不但怂恿他提前退休,而且几次设套,不告知案情却让他去代理敏感案件,并安排记者采访他,“把我当成枪使”。
北京市司法局公布的信息显示,黄力群于2015年5月4日首次执业(文末附黄力群律师基本信息)
本文仅提供一个观察的素材,一如既往,文章不代表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的任何立场。
我认识的副部级实习律师黄力群
作者l张耀杰
2013年10月24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说:“全国人大信访局副局长黄力群,辞去职务,正式加入北京锋锐律师所,成为锋锐一员!”一石激起千层浪,消息传出,各种媒体纷纷追踪报道,一时间成为新闻热点。因缘巧合,正在锋锐律师所从事社会实践的我本人,恰好成为这一新闻事件的见证人。
第一次邂逅时任全国人大信访局常务副局长的黄力群,是2013年6月6日的事情。这天下午,我如约来到位于东城区北河沿大街的北京锋锐律师所,就河南同乡袁冬被刑事拘留一事,陪同其妻子朱女士进行法律咨询。同为河南老乡的该所主任周世锋律师给出的意见是: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保持理性,一定要限定在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途径,一定要相信已经聘请的代理律师,一定不要再像袁冬那样头脑发热采取过激言行。
咨询过程中,黄力群恰好来到锋锐所。他看到我们在谈论案情,很谦和地打过招呼,便一个人坐到会客室翻看报刊。
咨询结束,周世锋律师送走袁冬妻子,郑重其事地介绍黄力群与我认识。我坦诚地告诉黄力群说:2004年的信访大讨论,是我和于建嵘、黄钟等学术界朋友率先发起的,我自己对于法外信访的反对态度比于建嵘等人还要坚定。我一直坚持认为,无论信访制度最初的政策动机是什么,对于广大底层冤民来说都是一种事实上的制度陷阱,它把不太严重的个人冤情,通过貌似免费的消耗战术拉长放大,最终只能是不了了之甚至是一死了之。底层冤民当初遭受侵权伤害时,只要当地政府及司法机关依据以人为本、权为民所赋、权由权所定(应为“权由法所定”-编注)的文明法理正当作为,事情是不难得到解决的。是最高权力机构不愿意把自己连同由其领导下的各级政府,实实在在、不折不扣地关进以人为本、权为民所赋、权由权所定的制度框架之中,才直接导致这种权大于法的法外信访愈演愈烈、骑虎难下。
在过去几年里,我和于建嵘等学术界朋友,一直是信访部门指责敌视的对象。关于这一点,我在相关网络文章中曾经有所涉及。在此之前的2013年5月19日,我应邀参加凤凰网视频节目“全民相对论”的现场讨论,公开标榜自己与国家信访局保持合作关系的中央党校女教授林喆,同样表示出对于我和于建嵘的公然仇视。令我感到惊奇的是,黄力群局长对于我的相关陈述,不仅一直保持着低调谦和的理性态度,而且还不时点头表示认同。更令我感到惊奇的是,这位副部级高官到访锋锐所的目的,竟然是与他的老同学周世锋律师商谈如何提前退休,以便到锋锐所充当实习律师的操作程序。
2013年10月23日,我应周世锋律师约请到锋锐所编辑整理相关的宣传材料。将近中午,我得知黄力群一直是一个人呆在会客室里,连忙去和他打招呼,然后打电话询问周律师什么时候回办公室。周律师说正在朝阳区律师协会办事,中午赶不回来。建议我立即陪同黄局长打出租车赶到朝阳律协,说是黄局长已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现在是所里的实习律师,需要介绍他与律协领导认识一下。
我陪同黄局长下楼,他告诉我今天开的是私家车,用不着打出租车。坐进一辆黑色国产马自达,黄局长熟练地发动汽车上了路。由于是交通高峰期,一路上只好走走停停,我们两个人便围绕当时的社会形势交换看法。黄局长说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很有可能会在司法独立方面有所突破,大概情况是把司法机关的人事权、财政权从地方政府剥离出来,归中央政府垂直管理。他对此表示谨慎乐观。
由于彼此并不十分熟悉,我不好意思把话说得过于尖锐直白,只是说假如能够在人事权、财政权方面实现司法机关的有限独立,假如乡镇司法所能够降低收费门槛,并且真正承担起公正执法的公权职能,基层社会的许多民间纠纷及官民纠纷,尤其是暴力拆迁征地之类的恶性事件,基本上是可以就地化解的。政府机构应该明确告知基层民众,天上是永远不会掉馅饼的,像免费信访之类法律框架之外的维权渠道,事实上是不具备化解冤情的社会功能的;想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就必须对现行法律程序表现出最低限度的敬畏和信仰······
赶到朝阳律协已经是下午一点,律协领导热情招待我们吃工作餐。午餐后我和周世锋律师同车返回锋锐所,经周律师提醒我才体验到黄局长极其平稳的驾车技术:“黄局长在西藏工作过,连西藏的无人区他都开车穿越过。”
十多年来我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回到家里,我根据周世锋律师的介绍,上网简单搜索了一下相关信息,然后在当天日记中记录整理了这样一段文字:全国人大信访局副局长黄力群,56岁提前退休,今天到锋锐所办理实习律师相关手续,堪称是副部级实习律师第一人。他与1986年以北京政法学院院长身份报名参加第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江平先生一样,拥有自己的一份法治梦和律师梦。黄力群,男,1957年生。祖籍上海,生于北京,早年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工作,1993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与周世锋等20多人为同班同学。1996年获得北大法律系硕士学位。硕士毕业后供职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时任人大副委员长兼内务司法主任的是习仲勋(法客帝国按:此处似乎有误,公开资料显示,习仲勋于1988年4月被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任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1993年后,不再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而黄力群是在1996年后供职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因此,二者在工作关系上应无交集。)。2001年10月12日,黄力群作为中央援藏干部,被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任命为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4年10月1日,黄力群三年援藏期满,被免去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回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担任信访局副局长,在副部级位置上坚守了整整八年时间。黄力群出生于法律世家,他的父亲黄杰,于1988年6月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是最高法院的副部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俗称“民告官”的法律,黄杰是负责受理民告官案件的第一任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黄力群的母亲是从事法学研究的一名学者。
2013年10月25日上午,周世锋律师发短信说有媒体记者采访黄力群,要我和刘晓原律师协助接待。我赶到锋锐所,得知周律师于10月24日晚上通过该所官方微博发布的信息,不仅在网络上产生轰动效应,而且得到多家媒体积极响应。只是由于黄力群的父亲生病住院,实在不能到场接受采访,只好由周律师代为介绍情况。在到场的几位记者中间,《新京报》女记者卢美慧表现得最为敬业也最有耐心。她一再表示报社已经预留一个整版的版面,必须采访到黄力群本人才能完成任务。由于黄力群晚上才有可能接受电话采访,我一度劝她取消版面另约时间。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的《新京报》如期刊登一个整版的新闻报道《人大信访局原副局长辞职当律师称不是弃暗投明》。一向低调谦和的黄力群在接受卢美慧电话采访时,竟然把经过深思熟虑的真实意见第一次系统完整地全盘说出。他的这些真实意见,与我长期从事信访调查和法政研究的学术结论高度一致,摘录如下:
其一,冀中星的案子之前我就有关注,这是一个和信访关系比较紧密的案子。冀中星受到法律制裁无可厚非,但这一切似乎可以避免。整整8年,如果他的问题能够妥善地解决,可能不至于酿成爆炸案。······希望信访人员、地方公检法人员提前面对冀中星们,而不是等悲剧发生再处置。解决这个问题,根本还是在地方、在基层,如果能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老百姓也没有那么大怨言,政府和社会所花费的代价也要小很多。······(上访户)既然有道理为什么不能在当地解决?为什么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到北京?问题拖到北京更好解决了吗?我觉得不是。很多上访户开始上访时是很小的事,但问题得不到解决、精神受到刺激,然后变得偏执,如果再遭遇劳教之类的,问题就跟滚雪球似的越搞越大了。另外,上访人员的问题不是信访人员造成的,但是许多压力都给了信访人员。
其二,律师要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敢于说真话,有时候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另外,我们国家现在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部分领域的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律师能率先发现一些问题,通过律师的“死磕”,通过他们过硬的专业素养,达到推动某一领域某条法律完善进步。从这些角度讲,我支持死磕。但是我并不同意为“死磕”而“死磕”,为了迎合社会情绪而“死磕”,“死磕”必须建立在全面认知案件的基础上,以偏概全、刻意对立是不对的。
2013年10月30日,黄力群开车带我和闫松松律师外出办事。中午我们三个人在大屯路附近的老北京饭馆就餐,黄力群一再表白他中度脂肪肝,不吃油腻,并且主动点了蔬菜拼盘“大丰收”和西红柿疙瘩汤。等疙瘩汤端上来,才知道是满满一大盆。我和闫律师各自努力喝下几小碗后宣布休战,黄力群一个人竟然坚持不懈地把汤喝完,而且把有些油腻的半盘香芹牛柳打扫干净,嘴里还念念有辞说:“我是光盘行动的支持者。”
回到锋锐所楼下,由于停车场没有空车位,黄力群把汽车停在路边的临时车位。走出车门,他随手把一张牌子摆放在挡风玻璃后面的显眼处,上面写着一行字“挪车请电话”,后面写着他的手机号码。他笑着解释说:“这样做,免得妨碍旁边车主。”
在随后几个月时间里,我与黄力群有过多次合作共事的经历,从他身上没有看到一丝一毫的官腔官气。他的一言一行总是表现得谦和自然,从中透露出的却是精神的充实和人性的善良。借用黄力群自己的话来说:“当你有权力的时候,要把别人当作人;当你没权力的时候,要把自己当作人。”
行文至此,在对黄力群律师表示敬意的同时,我也要对乐于助人的河南同乡周世锋律师以及锋锐律师所全体同人表示敬意。有为期五个月的短暂合作过程,周世锋律师和他的同事们,让我更加真切地体会到了中国律师的艰辛和执着。在今后不太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律师将会遭遇最大限度的磨难和考验,我为他们由衷地感到骄傲并且真挚地表示祝福!
初稿于2013年12月31日
改稿于2014年6月7日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江一         来源:张耀杰法客帝国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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