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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目瞪口呆的中国房产税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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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9 19: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夜 于 2015-9-9 19:46 编辑

作者:惠铭生  
统计显示,算上各类规费、杂费,房企税费支出大致是净利润的2倍左右。当然,高税费必然最终转移到房价上。许多人可能不了解的是,房企背负着沉重的高额税负的同时,也有过半企业享受着名目繁多的各类政府补贴,真可谓乱象丛生。(《中国地产报》)
房产大佬任志强曾对媒体说,房价里70%是税费,各种费用多达180多种。至于到底涉及哪些税费,公众认知是混沌的。现在,笔者有幸在《中国地产报》一览房地产税负清单,真可谓令人惊呆。
首先,税费收取的部门可谓五花八门。除了地税、财政部门外,还有国土局、建委、勘探、规划、拆迁办、人防、电力、热力、自来水、燃气、质检、煤气、环卫、环保、节水、市政、电信、文物、地产交易等等。还有很多杂费,可能很多非地产或非地产一线人员甚至没有听说过,比如白蚁防治费、新墙体材料发展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面积测绘费、渣土外运费、燃气管网分摊费、自来水新建管网费、防雷减灾费,防震检验费……房地产似乎就是一块肥硕的蛋糕,人人都想争分、多分。对此,有开发商戏言,只要不嫌麻烦想收费,几乎每个政府部门都能找到理由从房地产项目上“揩油”,甚至计生部门也能以检查农民工的名义收费,而且大都有“红头文件”。
还有面积测绘费,必须测2次,收2次的钱。按总建筑面积收费。第一次叫预测,按预测面积制作初始产权证。第2次叫实测。把初始产权证换成产权证。可再生能源建筑检测费。交通评估费、环评费、日照、道路挖掘费、招标服务费、档案服务费、审图费、专家评审红包、化粪池建设费。
还有政府对房产商实行资金监管。房产公司所有支出必须向政府报批,审批后才能支付。否则就罚款。
其次,税费收取比例之高令人瞠目结舌。如规划服务费用为0.2%;供电设计费为工程造价的5%;排水、给水设计费分别是工程造价的4.5%;劳保统筹费为工程造价的3.55%;教育附加费为营业税的3%……再如日照分析费为1/平方米,施工图审查费1.3/平方米,电话穿线费10/平方米(建筑面积)……这是我随便“抄袭”的几组数据,收费之高令人费解——区区几项设计费,动辄占工程造价的几成之高;分析一下日照、审查一下施工图,竟按平方米计价。如此离谱的收费,最终房价焉能不被“垒高”?

这么多这么高的税费,都去了谁的腰包?土地出让金、税归财政,这是常识。但这些收费,有的过高,有的重复,有的原本没有必要收取,而且这些费用未必都能进入财政,有些不过是利用政策之便、肥了个别单位而已。尤其是有些费,基本就是盖章收费,坐收渔利。最终,与法定税费一样,各类杂费最终也当然要转嫁到房价中。
真所谓是,不看不知道,一看真的吓一跳。当我们习惯剑指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时,却不知,那些多如牛毛、原本不该收、抑或不该收那么高的杂费,也养肥着盖章收费的诸多所谓“事业单位”。
可见,要抑制房价,确保房地产健康发展,让百姓买得起房,除了楼市调控,更应该落实中央简政放权精神,依法清理房价里的那些重复收费、过高收费和不必要的收费。
地方财政已经彻底失控,原来是中央集权,每花一分钱都要中央批准,所以地方上也没有办法乱花钱。分税制以后,中央只收国税,允许地方政府自己想办法捞钱,——美其名曰“自筹经费”。
这种结构类似于美国,州政府有自主财政权,但是美国可有议会来制约州政府不能乱花钱。中国现在的状况是,每级政府、每个部门都有权自筹经费,就如同一个自负盈亏的公司。
每个政府部门都有权“自筹经费”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从屁民们身上捞钱越多,能花的钱也就越多。当然,捞钱和花钱的欲望,那可是永无止境的。150个部门从土地、住宅方面的行政审批上面捞钱,造就了高房价,从公路收费站、商场方面捞钱,造就了比美国还高的高物价。从行政许可、乱收费、乱罚款、方面捞钱,造成民营企业经营困难、从而进一步造成就业困难。
只要地方政府的财政不受人民监督,各个地方的官僚机构就会如同癌症一般,永无止境的膨胀下去,直至整个肌体彻底崩溃。
1980年代中期的某次全国性加薪,中央颁行了一个事业单位(其实包括政府部门)加薪的资金50%由政府拨给,50%由各单位自行“创收”解决的文件。这个文件把政府行为与政府部门人员的利益捆绑在一起,等于打开了腐败的潘多拉盒子。现在必须公开明确地否定并废除这一文件,斩断政府行为与政府部门人员的利益链。
问题在于,税费要养着众多的食利者,也就是国际歌中的“寄生虫”,因此,最容易宰的就是价格高的生活必须品,今天,购车和购房两项,里面浸透者太多的人民血汗,消费者已经成为官僚体制砧板上的鱼肉,可以被各个政府部门、管理机构随意宰杀。一辆家用轿车从生产到交付用户手中,过去有几百项收费收税,现在可见的也有一百七八十项,到了使用环节,又有燃油税、高价油、停车费,年检费、审验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过桥费,城市之间有关卡,快速干道费等等五花八门的税费。对于房屋来说,更是多的数不胜数,没有理由了,就干脆搞个百分之几的所谓契税。
那些被税收养着没事干的专家们还要搞国际接轨,要搞不动产登记,随之而来的一定会有测量费、评估费、登记费和相关印花税,还要搞房产税。七十年代使用期的所谓商品房,根本没有土地权益,就等于在人家的土地上盖了个房子,人家要拆就拆,要迁就迁,赔偿绝对不够买同等面积的房屋。而且这些房屋价格贵得离奇,足可以使人们为之奋斗一辈子。选择这两项作为鱼肉,因为百姓花大价钱买了,又是生活必须品,他随意加任何税费,你只有交而不能抗,因为车和房子是人们不能轻易放弃的东西。所以,政府在出台税收和收费时,根本不用考虑是否合理,而是在计算“人们是可以忍受”的“忍耐度”。并且,这些税费都不用经过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国务院一个部门随意出个红头文件就可以收取。真是,中国万税、万税、万万税!再加上万费、万费、万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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