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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7 09: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1万生活在温州的外来人口,无形中被人为分在了两个世界。这里没有地域、口音或身份的歧视或差别,被区别对待的理由只有一个:是否有前科。

  “这已经不再是挤压犯罪空间。失去了工作住房,注销了暂住证,无法安身立命,可能会带来其它无法预料的问题。”

  有前科的人,被记录在当地公安系统的“高危人员”名单中,同样,在这里不会有人去讨论某人犯罪的原因或背景,也不管他们是否已经改过自新。

  今年四月份起,名单上的人,或被劝离、或被驱赶出了温州,而经过抗争留下的人,则生活在警方管控的阴影之下。

  曾在北京做过十几年生意的商人陈捷文,今年3月在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和朋友合伙开办了一间五金厂。工厂规模不算大,可陈捷文寄予了不少期望。不过,之后遭遇的一件事情,让他动摇了继续在温州投资办厂的决心。

  根据陈捷文的讲述,4月中旬,仰义乡派出所的一名协警找到他,通知说:“犯过案的人不让在这边住。”协警的话让陈捷文莫名其妙,于是他前往仰义乡派出所,这才知道,就在他租房办暂住证的过程中,警方发现了他有过前科的记录——还是在北京的时候,因为经济纠纷,陈捷文曾被羁押。

  有前科就须搬离仰义,警方的通知让陈捷文既疑惑又愤慨:“厂子投资了,房子也租了,老婆孩子也过来了,你让搬我就搬啊?”

  他让值班警察出示相关法律条文,警察说这是“本地规定”。警察又要陈捷文的房东担保,房东认为这件事没有道理而拒绝。这个时候,按照陈捷文的说法,警察曾表示,你不走的话我们给你搬了。

  后来,警察虽然没有上门来强搬,但还是几次通知陈捷文,要他搬家。“搬去哪里不管,只要不呆在仰义。”他们说。陈捷文于是跟警察大吵:“你要拿出法律条文放在我面前,没有法律条文是不可能搬的。”

  交涉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件令陈捷文更加无法接受的事:一次,一个协警来工厂找陈捷文,陈捷文不在,协警就当着工人的面说陈捷文“是犯人”,“不让在这儿住了”。“我是这个厂的老板,还当不当了?”陈捷文很是愤怒,“这是不尊重我的人格。”

  5月16日,警察再次电话通知陈捷文到仰义乡派出所,但陈捷文依然姿态强硬:“不让我住你没有法律依据,不行你把我抓起来。”最后,他作为“可疑人员”进行登记,交了照片,报了身份证号码与手机号码,签了字,“保证随传随到”,这才得以在原来租的房子里继续住下去。

  “有前科暂住者”名单  

  就在陈捷文被要求搬离的那段时间,仰义乡前京村一个月租400元的出租房里,32岁的杨勇也正面临着同样的麻烦。

  18岁那年,杨勇离开了老家江西上饶,到温州闯荡。接下来的十多年,除了短期到工厂做工外,他主要靠在夜市摆小摊卖首饰、化妆品为生,通过努力,他的母亲、妻儿也被他接到了温州,共享天伦之乐。

  杨勇一家的所有开支,几乎全来自杨勇的摆摊收入,日子过得拮据又辛苦。“赚不了几个钱,正常情况下卖个四五十块,下雨天就卖个十块二十块,好的时候偶尔也能卖到八九十块钱。”杨勇说,他一个人摆了两个4米的摊,每个摊位每年要交给城管部门200元。

  去年5月份,在与仰义乡相邻的双屿镇摆地摊时,因讨价还价问题,杨勇与一名顾客打了一架,后来双双去了双屿镇派出所做笔录,按了手印,各被罚款500元。事情过后,杨勇很快就忘掉了这回事,却没想到,他以后会因此成为警方心目中的“坏人”。

  杨勇曾在双屿镇办过一张暂住证。到仰义后,今年1月7日,房东林女士拿他的暂住证去办转接手续,结果被发现有上述前科。“当时警察也没说什么,但到了三四月份,有协警来家里对我说,我家住了个坏人,不要让他住,也不要让他在前京、后京一带住。”林女士回忆道。

  协警说的坏人就是杨勇,林女士感到很惊奇:杨勇怎么可能是坏人呢?“他妈妈在这里,儿子也在这里,真的坏人不应该是这样的人。”林女士说,“真正犯罪的人,他干嘛要起早贪黑,每天出去摆地摊,三更半夜才回来,是坏人的话,就不至于这么辛苦。”

  对杨勇一向印象很好、认为他老实本分的林女士没有理会协警的话,“我就说杨勇房租都交了,我拿什么退给他?”她安慰杨勇:你就住在这里,没有事的,就不要搬。

  协警前后多次来找杨勇。“他们让我搬走,说不管小孩在不在这边读书,反正你不要住这边。”5月25日,杨勇回忆说。

  在他的记忆中,有一次还是四月份的一个晚上,十点过后来的。“协警说:‘电脑上有你的名字,仰义不欢迎你住在这里。’他们还建议:‘你可以住到双屿那边,或者住到永嘉那边去。’”这些都让杨勇感到气愤,“我住在哪里都是我的自由,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杨勇说,后来协警再来,他就说正在找房子,以此来拖延。

  杨勇曾就此事打电话给当地一档叫“温州零距离”的电视节目。“我就想问一下有没有道理,”他说,但节目组的人并没有来。后来,他和房东一起去派出所,经过一番理论后,由于房东同意为其担保,警察最终同意他可以继续租住林女士的房子。

  警察对杨勇说,你签个字,派出所如果有什么事,让你来你就过来,你答应这个要求,就可以住在这里。警察还说,之所以让杨勇继续住在原地,就是因为他跟母亲、妻子、孩子一起住,“如果你是一个人住在这里,还是让你搬走,怎么说都没有用的。”最后,杨勇交给派出所他的照片,留下了身份证号码与手机号码,签字保证随传随到。

  杨勇记忆所及,协警和民警通知他离开时手里曾拿着一份名单,说电脑里显示他以前犯过事。但杨勇们不知道的是,作为“有前科暂住者”,他们都上了一份这样的名单。

  所谓“有前科暂住者”,是指那些已办理暂住证并有案底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记者获得的一份温州公安系统内部文件表明,它以“涉盗抢骗三类刑嫌对象、涉黑涉恶十类案件对象、涉黄赌毒对象、曾被行政拘留等以上关押过的其他案件对象为重点”。

  根据公开资料,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开发了《外来人口动态跟踪管理系统》,系统与鹿城违法犯罪信息库“有机关联,并对出租房基础信息实行24小时实时比对,一旦有前科劣迹的对象人住鹿城的出租房,系统就会自动报警,并在电脑屏幕上出现前科劣迹记录。”在该系统内进行“前科比对结果预警”搜寻,就出现了杨勇所说的“名单”。

  记者拿到了数份鹿城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的这种外来人口前科比对结果名单,它们出自仰义、绣山、五马、南郊等4个派出所,在这些名单中,共比对出有前科暂住者270多人,每人的比对时间、暂住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地、社区和暂住地址等信息都记录得非常详尽。陈捷文、杨勇等人都在这份名单之上。(来源: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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