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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候731贵州医大附院:妈妈的死样咋这么恐怖?

已有 950 次阅读2016-1-10 00:21


 

舌头伸得老长,像悬梁上吊一样;上下牙紧紧咬住舌头,就像咬住鞋底忍受剧烈疼痛一般;右肩部突现巨大淤青肿块,跟遭遇重击似的;鼻腔积满血水,就像电视里筋脉爆破,七窍流血;腹部血迹斑斑,到处都是血眼窟窿……膀、胱、子、宫、阑、尾、阴、道壁等器官,全都不见了。

 

    明明不需要手术就可医治,明明只是一个小手术,明明就是技术操作不熟练,明明就是术中止血不完善,明明就是一起赤裸裸的医疗事故。可是医院,为什么不让家属第一时间复印并保存病例,为什么就不承认术中存在的问题,为什么就不怕死者家属去维权诉讼?难道是因为医院强势,病人家属只能忍气吞声吗?因为手术前,病人家属签过同意书;因为同意书上写着任何手术都存在风险,所以,医师就可以肆意妄为,就算医死人,医院也不需承担任何责任。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

 

那还是2013年春节前夕,平常活力四射的妈妈才65岁,因偶发例假般轻微无痛血尿到贵州医科大附院门诊常规检查,结果显示正常良好,但泌尿外科的医生孙发、唐开发、王成跃、李开才等,却要求做一次性批量全套流水检查,同时安排二级、四级以上手术,声称癌症病理,需要进行膀胱全切除手术。结果,在手术中割破腹部两侧上中下动脉血管,导致妈妈大出血21000ml失血性休克,全身换血5-6次,折腾5小时候后,在切除膀胱的同时,又新增加切除子、宫、阑、尾、阴、道壁等器官,整个手术费用超过六万。

 

妈妈已经惨死在手术台上,但医师们隐瞒死亡真相,将尸体推入ICU以治疗的名义隔离。手术室13小时,ICU又是13小时,待儿女再见妈妈时,已经是惨不忍睹狰狞可怖的死样。儿女们不忍见到妈妈伸出的舌头和不能瞑目的眼睛,只能在悲痛中强行将舌头按进嘴里,并合住双眼,却无论怎样也复原不了丢在手术室的器官。

 

妈妈就这样走了,儿女们脑海空白还没来得及做好心理准备,没有一声告别。妈妈走了,妈妈在手术室究竟经历了什么?死亡难道可以带走手术过程中的过失?本来自己就可以康复的常见病情,本来吃点药就可见好转,本来应该是医师在手术中的过失,可事后,医院封存病历,将病历伪造、隐匿、篡改、销毁,不许家属复印照相,以“病历搞丢了”和“术中意外死亡属正常现象”来掩盖责任,同时还不给家属打印费用清单,直接将过失延伸到罪恶。

 

当救死扶伤演变成杀人恶魔,儿女们明明知道是遭遇医院的连环欺骗才同意做手术,明明知道医生就是杀母凶手,又如何能够泰然处之?明明所有人都知道,医院坑害病人,谋取暴利的事实,却还是不敢相信;明明知道这就是术中出错,也是罪恶,就是无人帮助追究责任;明明卫生厅、法院等政府部门也都知道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什么还要助纣为虐?医院肯定是洞察到了这一点,所以才肆无忌惮。

 

三年了,女儿将实名控告材料递交多个部门,多次去北京,多次控告,又起诉到贵阳市云岩区法院。老百姓转过来相信法律,云岩区法院却无视事实,无视病历伪造、隐匿、篡改等问题,违反程序、不查证、不核证、不质证、不许原告讲话陈述、不给原告提供被告举证资料、不许原告复印委托鉴定开庭笔录,偏听偏信,枉法裁判,判处医院无任何责任,驳回诉讼。

 

天啦,习主席开创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壮举,云岩区法院就是在这样维护法律尊严?这么明显的责任,居然判处医院无责。儿女们相信习主席,老百姓也都拥护习大大,艰难抱有对法律的微弱信心,上诉致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难道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又快到妈妈的祭日,居然收到中院以一审程序不合法而退回重审的裁决。这是希望吗?收到裁决的儿女们哭了……这应该是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实际体现,希望云岩区法院敢于纠正错误判决,也希望医院敢于正视诊疗手术中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白衣天使的称誉才不会毁于一旦,法治中国的中国梦才会得以实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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