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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问赵乐际将超良:绍良部长何德何能充当中共十九大党代表?! ...

已有 1880 次阅读2017-2-1 20:09 | 赵乐际, 党代表

质问赵乐际将超良:绍良部长何德何能充当中共十九大党代表?!

就湖北省委组织部将老河口已经受理但未办结的信访件草率地做出不予受理的办理意见的

       

——兼与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绍良部长商榷“备案管理”是否是党管干部的一种管理模式?

是否是属于组织部门的分内之责?!

举报人(信访人):徐学军,湖北老河口人,汉族,19646月生,党外人士,高级讲师,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班结业。

20013月起曾任湖北省老河口职业技术学校首任武装部长;20064月由湖北省司法厅授予《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被举报人:于绍良,河北赞皇人,汉族,19647月生,中共党员,高级记者,大学学历。20147月起任新华社副社长、党组成员;20162月任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举报事由:举报(信访人)徐学军的“级别认定”的信访问题,湖北省信访局、

襄阳市信访局、老河口市信访局即三级信访局都认为:应向组织部门提出!老河口市人武部政委、部长和政工科长也都认为:应向组织部门提出!20161122

湖北省委组织部于绍良不担当、乱作为将老河口市委组织部已经受理但长期未办结的信访件,故意草率地做出不予受理的办理意见。为严肃党纪、切实将《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为教育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不敢聚焦“关键少数”、突出主体责任,更不敢先用手电筒照自己致使管党治党不够严、不够紧、不够硬,问责不够到位的第一责任人于绍良部长。现倚仗襄阳市信访局2016720日的指示:反映干部不作为的问题,应属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权限范围内,请直接向12388反映。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特慎重向中央纪委提出举报于绍良部长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故意漠视、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问题。

举报目的:根据有关规定,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针对绍良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故意作出了不予受理意见的严重问题,于绍良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惩戒不是目的,救治才是关键。希望中央纪委不辜负党的信任和人民群众期盼切实将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以问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既盯大案、又管小节,既查大错,又纠小错切实履行问责之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执行好《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既要落实责任,又要严肃问责,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希望绍良部长、胡志强部长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直面问题找差距,深挖根源,交锋思想,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督促老河口市委组织部的闫部长、袁部长;襄阳市委组织部的佳刚部长、刘国安部长该复查的复查,该答复的答复。不要故意漠视、损害群众利益使本应能够及时化解的信访案件久拖不决,最后导致重复访发生。正如世界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所说,正确的结果,是从大量错误中得出来的;没有大量错误作台阶,也就登不上最后正确结果的高座。这说明,出错不可怕,可怕的是出错不知错、知错不改错。

举报的事实与法律、政策依据

举报(信访人)徐学军于201577日由湖北省信访局指引就曾任事业单位武装部长的“认定级别”的信访问题“请向‘老河口市委组织部’提出”。老河口市委

组织部于2015820日以“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为由出具了书面《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强调:属于不予受理的第七类情况。2016124日老河口市委组织部受理并出台了《调查处理意见》,日期却署上“2015831日” 并拒绝加盖作为承办单位的“老河口市委组织部”印章,直到2016318178分左右再再次追要加盖承办单位印章的《调查处理意见》时,老河口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员才给了没有加盖承办单位印章的《调查处理意见》。省信访局相关领导多次强调特别是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中央第三巡视组的接待领导明确告知:《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不能作为申请复查的前提条件。因为“复查”是上级对下级“处理意见书”的复查。因此,必须在下级做出“处理意见书”之后,对其不服部分提出“复查申请”!相关承办单位工作人员既要对自己负责又不得漠视、损害群众利益。按规定需加盖作为承办单位的“老河口市委组织部”印章的书面答复意见里必须说清楚即若不能“认定级别”那么是属于缺乏事实依据,还是缺乏法律、政策依据,还是既缺乏事实依据又缺乏法律、政策依据这三种情况之中的哪一种?若既有事实依据又有法律、政策依据能“认定级别”那么只能逐级走访的国信发[2014]4号文件相关规定、

按老河口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当时的级别究竟是副科级还是正科级?!信访人在签收后就其不服部分才能向襄阳市委组织部提出“复查”请求。随后,襄阳市委组织部与老河口市委组织部经请示襄阳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有关领导均认可“备案管理”是党管干部的一种管理模式,“级别认定”的信访问题理应归“组织部门”落实并答复。仅就是否加盖承办单位印章的《调查处理意见》的内容和形式多次不断地推诿、扯皮、玩手段!使本应能够及时化解的信访案件久拖不决,最后导致重复访发生!

20161122日湖北省委组织部本应出具复核意见书的于绍良不担当、乱作为故意搅局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在未与省信访局、襄阳市信访局、襄阳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协商沟通的情况下将老河口市委组织部已经受理但长期未办结的信访件,故意草率地做出不予受理的办理意见。

绍良部长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故意顶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理应严肃处理,但中央纪委选择性失明对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出现的严重问题心知肚明,却就是不批评不报告,根本没有管住监督执纪权力大胆藏着、掖着、捂着、护着,没有在第一时间对于绍良提提领子、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致使“破窗效应”显现:老河口闫部长、袁部长受理并出台了《调查处理意见》就是不加盖承办单位印章及时送达举报(信访人),而且到处扬言:久拖不决拖出了精彩。脑袋进水了的绍良部长独出心裁将我们长期未办结的信访件推给人武部门认定,算是跟略懂法律的信访人徐学军杠上了!好戏还在后面呢!

可资参考的是,2016125日《湖北日报》刊载:湖北:分内之责草率处理 街道干部张某被党内警告(详见http://www.gjxfj.gov.cn/2016-12/05/c_135880829.htm)!爱之深,责之切,希冀中央纪委毫不含糊,谈话函询也要谈出震慑;绍良部长一路走好!!!

可参考的政策原文:   1201611日起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8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2、两办制定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违反群众纪律,对应当解决的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或者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及的个人责任,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承担直接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此致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各省、市、自治区纪委、国家信访局、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老河口职业技术学校首任武装部长:徐学军    627476752@qq.com 

  手机:13986348626       邮编:441805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一:2001年老河口市武装部的【2001】河武字第20号《任职命令》;     

   

附件二: 2003年中共襄阳(时称襄樊)市委、政府和军分区的襄发【200312号文件;

附件三: 201668日、同年75日、同年83日、同年929日、同年1122日和同年1124日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连续六次直接回复告知:徐学军同志反映的职级问题应由该职务任免机关(人武部门)进行认定,不属于组织部门受理范围;

附件四:20161124日信访人徐学军《请共产党的国家信访局依法督查和中纪委依法专项巡视还需要两位数以上次的请示吗?!》


乐际超良管不住不担当不作为的脑袋进水了的官油子部下绍良佳刚  突兀赵蒋能力和人品不敢恭维

绍良不复核佳刚不依法复查没人敢管事件发酵颠倒基本的价值次序  彰显于成姿态是不是太猥琐?

法规不受尊重、信访人合法权益被漠视让社会陷入无意义的分裂和不安之中的确让人错愕 赵蒋是否也该扪心自问:

请共产党的国家信访局依法督查和中纪委依法专项巡视还需要两位数以上次的请示吗?!

——敢问中组部部长赵乐际、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凭能力和人品,您还管得着任性而为共同缺少悬在头顶的利剑,横在心头的标尺甚至不担当不作为的脑袋进水了的行为怪异、举止猥琐的官油子部长于绍良成佳刚吗?!

尊敬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尊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乐际、尊敬的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舒晓琴、尊敬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国家主席习近平办公室主任丁薛祥: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同时,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带头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毕竟,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判断是完全正确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自觉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表率,做全面从严治党、遵章守纪的表率,做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表率,必须以坚定的态度、坚强的决心和顽强的品质,保持战略定力,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部长于绍良成佳刚阳奉阴违,拉帮结派凸显入党动机不纯失去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使命意识弱化,丧失了忠诚与担当进而没有恪守主体责任是刚性之责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制度,盯住问题、扫清盲区、堵塞漏洞,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绍良佳刚根本没有用忠诚守住政治底线,用纯洁守住道德底线甚至没有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背离党的性质宗旨,与党离心离德自然做不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故意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201681516时左右,信访人徐学军亲自找到襄阳市委组织部请求成佳刚部长出具书面的《复查处理结果》以便尽快落实解决合理合法的诉求也即“确定曾任事业单位武装部长的级别和待遇”!同时传达了湖北省信访局和正在湖北开展巡视“回头看”的中央第三巡视组领导的意见:决不允许上推下卸,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办,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办公室主任边强接待时明确表示:老河口市公务员素质怎么这么差!还不如老河口职业技术学校工作人员的素质,连一个书面的答复意见也写不好?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东拉西扯,不着边际!老河口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也知道其所谓的书面《调查处理意见》拿不出手、上不了台面,根本没有胆量加盖“老河口市委组织部”的公章更不敢扫描上网,甚至买通内鬼将在2016-01-24 20:48:42发布到国家信访局网站该《调查处理意见》急忙删掉。信访人徐学军强调指出:既然老河口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到处扬言:“多次答复信访人”,那么信访人徐学军就有理由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15916日的书面《答复》表态“直接向上一级组织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的指示“多次找襄阳市委组织部请求佳刚部长出具书面的《复查处理结果》尽快解决‘级别认定’问题”,毕竟,泼皮无赖的佳刚部长于2015824日收到《老河口市委组织部推三阻四  “动真格”何从谈起——关于提请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复查的请示》后,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受理或办结信访事项;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长达十五个多月调查核实后没有及时出具《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甚至至今(20161124日)从来就没有出具过书面的《复查处理结果》、哪怕就像老河口市委组织部一样出具个书面的也不加盖办理信访事项的单位即“襄阳市委组织部”公章的《复查处理结果》也可以。只要泼皮无赖的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于绍良能复核就好!只要中组部部长赵乐际、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能咽下“官油子部长于绍良成佳刚欺负乐际部长、超良书记知识不够能力差发现不了问题何谈解决问题”这口气就好!只要任性而为共同缺少悬在头顶的利剑,横在心头的标尺甚至不担当不作为的脑袋进水了的行为怪异、举止猥琐的官油子部长于绍良成佳刚在国家信访局依法督查和中纪委依法专项巡视时还敢不及时出具《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及时出具《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就好!只要脑袋进水了的官油子部长于绍良、成佳刚长期拖着不办“失责‘不必问’成常态”使‘级别认定’问题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综合施策,下大气力,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的重要指示、符合和谐社会的中国梦的定位要求就好!接下来请中外媒体记者注意听一听中共老河口市委组织部与襄阳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互掐从而故意违反群众纪律,对应解决的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边强主任随即给老河口市委组织部袁部长打电话强调,要本着尊重历史、立足基层、解决问题、息诉息访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依政策办理信访案件,尽快解决“级别认定”问题,不产生遗留问题,不催生新的矛盾,消除群众顾虑,缓解群众情绪,赢得群众信任。只听边强主任提高嗓门说道:明明你们老河口组织部不按规定围绕信访人徐学军“级别认定”问题出具的《调查处理意见》就事实方面应着重阐明:“有无《武装部长任职命令》”


事实是否清楚?!“是否履行武装部长职务并送有大专毕业的兵员”事实、政绩是否清楚?!政策、法律方面应阐明:“中共襄阳市委襄发[2003]12号文件第28条、29条;

湖北省人大20031101《湖北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第十条特别是中办发[1999]24号文件是否适用于信访人徐学军?!如果信访人徐学军诉求有大量的事实相佐证并且事实清楚,符合政策、法律、法规,你们老河口市委组织部应尽职尽责按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予以支持!怪不得老河口承办单位不加盖公章,东拉西扯消极应付让我们襄阳市委组织部根本无法复查导致信访人责怪成部长使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只听袁部长接连表态:重新做,一定加盖承办单位公章。你叫他(指信访人徐学军)回来!袁部长又说:此事拖得时间很长不好解决,况且,我们的工作原则是:谁下文谁负责解释,他应当找我们当地人武部解决!跟我们老河口市委组织部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充其量,我们老河口市委组织部在其当时的学校党委提名的基础上配合了当地人武部、学校党委对信访人徐学军进行了联合考察考核,人武部所下的《武装部长任职命令》上根本没有我们老河口市委组织部的公章。怎么能由我们老河口市委组织部解决“级别认定”问题呢???更何况,从人武部所下的《武装部长任职命令》

上看:抄报单位是你们襄阳军分区和襄阳市委组织部。所以说我们老河口市委组织部不能作为承办单位给信访人徐学军出具书面《调查处理意见》!边强主任很严肃地说:照你所说:割让香港、澳门是清朝政府的事,也拖得时间很长我们中国政府就不应当回收吗?动力来自担当,压力来自传导,按“中共襄阳市委襄发[2003]12号文件第28条、29条”

规定的确归我们襄阳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但你袁部长不知道现在讲究依法逐级走访?!信访人徐学军必须逐级走访,依规享有回应获得权,责任主体不得推诿扯皮拖延,你袁部长连这些起码的道理也不懂?!怪不得湖北省信访局相关领导给你们写了个单子,让你们按单子上的提示去做却长期拖着不办。即便你们背个处分也还要在书面答复意见里说清楚即若不能“认定级别”那么是属于缺乏事实依据,还是缺乏法律、政策依据,还是既缺乏事实依据又缺乏法律、政策依据这三种情况之中的哪一种?若既有事实依据又有法律、政策依据能“认定级别”那么只能按老河口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当时的级别究竟是副科级还是正科级?!给咬个牙印并扫描发布到网上让世人评说、你们若内心无鬼怕啥?!信访人在签收后就其不服部分才能向我们襄阳市委组织部提出“复查”请求。只听袁部长嘟囔了一句:叫他回来,我们一定按你的指示办,其实当时免他的职总是有原因的。“情况我们知道”边主任随口答道“啥时代了还搞株连!况且他父亲冤案迟早要平反!”


信访人感到边强处事很有见地和章法,与信访人徐学军受学校党委的委托于20157月在武汉参加湖北省第二届教育舆情应对培训会所指导的方法和技巧惊人的相似。一问才如梦方醒:边强主任就是从地方人武部转业到组织部的,对襄发[2003]12号文件第28条、29条的立法本意


和在襄阳军分区辖区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专武干部级别和待遇问题的现状很清楚。至于说到“当时免他的职总是有原因的”,使信访人想起早在20063月两会期间老河口市公安局国内保卫大队周队长明确告诉我:你父亲的冤案迟早要平反!平反后受牵连的你的级别及待遇会恢复,尽管免你的职是因为你不能再管枪、管武装,但还可以分管学校其它工作。老河口市公安局国内保卫大队从国家安全部截获的你父亲亲笔写给国外媒体和联合国人权机构的《举报信》所提供的线索发现:冤案始作俑者杨元庆自说自话称“遗失”原始发票很蹊跷:为什么至今不敢报案?基层党支部是法人不是自然人不能作证。若不在“遗失发票案”案发现场,不具备证人资格;若在“遗失发票案”案发现场,看到遗失发票?

而且肯定是0087048号发票为什么不捡起来?!没看见,为什么要扰乱我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误导我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况且还有故意毁灭原始发票的现场目击证人陈国英的证人证言。让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19838月,湖北省高级法院工作人员若没有得到一定的好处会以鄂法(83)刑二申字第24号通知的形式虚构鉴定事实捏造鉴定结论扬言“都经认真核实和专门鉴定属实”却不告知鉴定法律文书的文号、鉴定人、鉴定机构是谁,有无鉴定资格?故意帮助故意隐匿或毁灭涉案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的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处罚,究竟有没有猫腻还不清楚却使简单问题复杂化了。所以我们国保卫大队既收集你的调查材料有两尺多高,收集对冤案始作俑者杨元庆的调查材料也有两尺多高。选择性执法、选择性失明和钓鱼式执法是要丢饭碗的,丢脸已在其次,关键是这事兜不起啊!谁都不敢以身试法!信访人徐学军认为周队长所言不虚。

老河口信访局丰胜局长更是实在:“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工作部门处理职权范围”、“建议信访人直接向组织部门提出”。充分说明解决“级别认定”问题,襄阳市委组织部成佳刚是第一责任人、理应负主体责任!按逐级走访的国信发[2014]4号文件相关规定,德安书记不将你的信访事项列入市委常委会讨论议程,常委会不能讨论研究决定,谁也解决不了。保密局天杰、俊生局长真好意思还胡说什么你瞒,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纪委就与上级信访局有效衔接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来个顺藤摸瓜甚至嘲笑我们信访局故意隐瞒“涉案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事实真相没有书面汇报给省委超良书记和晓东“省长信箱”!其实,他们在20141023日晚“同城公款宴请”涉及两桌十几人,只要市纪委光强书记敢动真碰硬扬正气,保险一查一个准!

老河口市国家保密局天杰、俊生局长坚持认为:所没收的老河口市武装部的【2001】河武字第20号《任职命令》

2003422日中共襄阳(时称襄樊)市委、政府和军分区的襄发【200312号文件明明都标有“秘密”的字样,

怎么能说你任职的待遇“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呢?明明法院相关领导针对“涉案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及其鉴定结论等”事实真相在玩“指鹿为马”的活话剧,中共老河口政法委个别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想介入你的信访件所提到的“涉案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及其鉴定结论等事实真相”进行摸底!被检察院和公安局相关领导指点、批评了一番:你愣是想引爆舆情、想当戳穿“皇帝新衣”的小男孩?信访局丰胜局长问了老河口法院有关院长后就保持沉默,根本没敢把“涉案的0087048号原始发票”事实真相书面汇报给省委超良书记和晓东“省长信箱”!说明了啥?值得组织部相关领导好好揣摩一二、掂量再三。


2016108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可见既有法律效力又有政策约束力。《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阅批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不知脑袋进水了的官油子部长于绍良、成佳刚二位泼皮无赖混混是否应当阅批并协调处理信访人徐学军“级别认定”的信访问题?!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161114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659号)强调:“对未按期解决的,纳入上一级党委、政府督办范围,实行一案一督,增加督查频次,强化后续跟踪”及时解决处理信访人徐学军“级别认定”的信访问题。新华社北京20161117日电: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群众正常信访行为。对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要及时就地解决到位,不得推诿拖延、敷衍塞责。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矛盾激化,甚至引发极端恶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是说给腐败亡国的清朝政府的官员们听吗?20161027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讲服从”没有任何例外》强调:“讲服从”是党员的基本素养,也是衡量党员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坚定的重要标志…一些党员把“服从”扭曲了…有的视之为“不定项”,对己有利者从之、对己不利者弃之…还有的甚至视之为待价而沽的筹码,谁给甜头、给位置,就听命于谁、服帖于谁。用这样的态度对待组织、对待服从,迟早会出问题。那么请问负主体责任的中共老河口市委郑德安书记能否按照20161115日,省委超良书记主持省委书记专题会强调提高巡视工作政治站位所要求的“巡视整改要与中央第三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结合起来,全面彻底完成巡视整改任务”那样,像抓“预算75个亿的老河口‘中华梦幻谷’在2014年省发改委‘路条’就作废的情况下、在电视问政的当天下午省发改委主任亲自到老河口要求停工的前提下”才停止的劲头,督促老河口市委组织部闫部长、袁部长妥善解决信访人徐学军“级别认定”的信访问题?!


与信访人徐学军同在华中师大读研究生班时的记者朋友直言不讳:不作为的官员就得好好在媒体上曝光!从思想上脱党到行动上违纪,脑袋进水了的官油子部长于绍良、成佳刚二位泼皮、无赖、混混的党的意识淡漠,把纪律当成了儿戏,对应解决的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这一个信访问题还没有解决,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可能忘记省纪委相关领导亲自到省信访局明确表态:信访信息无缝对接!可是现实中呢?请中外媒体记者凭借查询码为:4216101407413585在湖北省阳光信访大厅查询一下,显示:“您所反映的检举控告类问题,请通过纪检监察12388举报网站逐级反映!”新的信访问题又来了。所谓“对接”已失灵或错位成了“有缝”“不对接”!可见,懂不懂规矩、守不守纪律、讲不讲服从,是党性问题,更是方向问题。这里的“方向”,意味着道路如何走、旗帜怎么扛。归根结底,服从谁、围绕谁、拥护谁,检验着一名党员干部的“核心意识”。     

 此致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各省、市、自治区纪委、国家信访局、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老河口职业技术学校首任武装部长:徐学军    627476752@qq.com  

  手机:13986348626       邮编:441805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2001年老河口市武装部的【2001】河武字第20号《任职命令》;  

       

附件二:2013619日老河口职业技术学校的专门针对本人的《答复意见》;

附件三:2003422日中共襄阳(时称襄樊)市委、政府和军分区的襄发【200312号文件;


附件四:2015525日老河口信访局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强调: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


附件五:201577日湖北省信访局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强调:向老河口市委组织部提出;

附件六:2015820日老河口市委组织部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强调:属于不予受理的第七类情况。

附件七:2016523日和同年622日老河口信访局又连续两次告知:直接向组织部门反映;

附件八:201668日、同年75日和同年83日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连续三次直接回复告知:徐学军同志反映的职级问题应由该职务任免机关(人武部门)进行认定,不属于组织部门受理范围;

附件九:2016720日襄阳市信访局告知:反映干部不作为的问题,应属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权限范围内,请直接向12388反映;  

附件十:201686日信访人徐学军坚持每月一封连续《第6次请国家信访局督查和中纪委专项巡视的请示》;

附件十一:201689日信访人徐学军《是省委组织部绍良部长这个人本就蛮不讲理还是变得蛮不讲理了?!》;

附件十一:2016118日信访人徐学军坚持每月一封连续《第9次请国家信访局督查和中纪委专项巡视的请示》

敬请链接曾任武装部长徐学军的博客http://bbs.aboluowang.com/?27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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