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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特色“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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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9 19: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潘小涛





中国“老百姓”凶名远播。继上周在四川对采访大地震十周年的香港有线电视记者拳打脚踢后,前日又在北京出击,数名大汉把Now电视摄影师按在地下、扣上手铐,附近的香港及日本记者也被几名自称“老百姓”男子推撞及阻挠采访。其间,穿着制服的公安袖手旁观,任由“老百姓”逞凶,可见中国是多么自由!

“老百姓”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它既非公民,不能享受宪法中的公民权利,不受北京已签署但未立法落实的《国际人权公约》保障;它也不是市民,市民居于城镇,但不少老百姓居于乡村。市民和公民都可以是个体,老百姓则是群体,意思相近的是“人民群众”,但人民的政治地位较高,有当家作主意思,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等权力机关都是以人民名义行事,老百姓则有点贬意,即一群散居各地、没有组织能力、该被领导被照顾的无权无势民众。

由于很多公安、干部以“老百姓”之名行恶,以致打记者的“老百姓”越来越多。有线记者在四川都江堰被两名男子殴打,对方自称“老百姓”,后被认出是村干部;在北京阻挠香港及外国记者采访谢燕益听证会的几名便衣男子,也在镜头前不断自称“老百姓”。

很多外国记者在中国采访时曾被“老百姓”挡着镜头;刘霞家楼下长期有人驻守,维权律师王全璋太太李文足家,有2、30人堵在楼下,除少数公安,其余都是“老百姓”中的“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没公安指示和资助,他们能这样“执法”和会长年累月代政府监控目标人物?没有当局授意,“老百姓”敢一再公然行凶?他们要么是政府授意的打手,要么是党员干部用来掩饰恶行的身份,毕竟干部声名狼藉了,经不起更多污名,只能借“老百姓”的名义做丑事坏事。

执法者变成“老百姓”的问题显而易见。公安等执法人员有法律授权,执法时要遵守规则和法例。“老百姓”则不然,无论是扮成老百姓的干部,还是受命于政府的真老百姓,行动起来自由得多,出事了也无损党和政府威信。因此,这些“老百姓”的行为更像黑社会,做起事来无法无天。香港记者近年在国内采访不时遇袭,多是这些“老百姓”所为。

港府反应尽显无能

面对恶劣的环境,香港记者都克尽己职。相反,特区政府软弱无能,香港记者在内地被无理拘捕、殴打都不敢置词,甚至说“要遵守当地法律”等废话!中国法律容许“老百姓”公然殴打记者及随意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吗?外国记者在中国出事,或受不合理对待时,其政府及高官总会替他们出头,向北京抗议交涉。中国外长王毅公开训斥提问铜锣湾书局事件的加拿大记者“偏见”、“傲慢”,招致加国总理杜鲁多向中方表达不满,力挺“记者的工作就是要提出尖锐的问题”。

假如香港记者在内地受到不合理对待时,政府都能迅速反应,像反驳外国的报告指香港人权自由倒退时那样立即发声明谴责,林郑、张建宗也像谴责许智峰抢政府狗仔队手机那样,对中国“老百姓”严厉谴责,立法会像动议谴责郑松泰倒插国旗、许智峰抢手机那样挺身而出声援香港记者,香港记者即使被无理打压也无怨无悔,毕竟政府竭力相助。但事实相反,这叫香港记者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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