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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公粮”,儿时抹不去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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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9 07: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拉倒做毛坑石 2018/11/14

    “送公粮”这活儿,上世纪五、六、七十年代农村过来的人,一定不会忘记那段刻骨铭心的历史。


    儿时,听本村1896年出生的老寿星说:清朝和民国时农户叫“地租”,官方叫农业税。现在才改叫公粮,但交的比过去多得多。据他老人家回忆:清朝和民国时的地租是以“担、斗、升”为单位,交多少农业税,是按照你家田地一年估产能打多少粮食,按大约5%比例由政府上门收起,多余的就是你家的。这个税负还算公平,农户都负担得起,而且好在上门服务。   


   1958年土地收为集体以后,为了避开“农业税”,改了一个“公粮”的名。集体生产的粮食也要向政府交粮,名称叫交公粮,也叫交爱国粮。比例却大大提高,而且交的方式也改为送。比例大大提高的原因是:一、公粮成分里有农业税的部分,政府叫征,这部分和民清时一样,政府是不给钱的;二、购,是政府向集体下达指标再送到粮站按价收购;三、征购粮不仅要维持国家机器运转,而且还要支援国际主义的亚非拉。按照我队会计说:总的比例大约是年粮食产量的55%60%左右,也就是我家双季水田,早稻都要交给国家,不够部分晚季再补齐,剩下才是全队社员的,按工分和人口比例进行分配。所以,那时候,农民一年忙到头,每人也分不到100200斤粮食,只能在自留地那里扒食。   


    每到交公粮的时候,也是农民们受罪又受气的时候,主要是要看粮站“质检员”的脸色。坐在磅秤旁、头顶遮阳伞、抽前农民敬的烟,稍有不慎招惹了粮大爷那就惨了。轻则送去的粮食晒干吹干重来,重则把送去的粮食拉回去改日再来。


六七十年代,我帮父亲拉独轮车交公粮,看在能为家里挣四分工分的面上,忍声呑气略过“粮大爷”的白眼,梦想父亲能给我买上一根盐水棒冻,结果是年底生产队决算时的超支户。


那年代,生产队的收入,就是压得不能再低的购粮款,其它一无所有。工业品价格却居高不低,一辆自行车,几年不吃不喝也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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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3 16: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非常好的回忆,记录了那个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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