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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刑事庭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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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7 12: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给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刑事庭的信

这些天在深山老林进行绝食抗议司法不公,接到我远亲带来的你院刑事庭的传票,要我来拿吴春燕诉我诽谤的自诉副本。本来嘛,我刘斌被骗成10年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和北京大学高岩被性骚扰骗进坟墓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一个被骗死了,一个被骗已经半条命】都是结果板上钉钉的事实。我本来应该理直气壮,雄赳赳,气昂昂的来你法院。现在居然变成不准我说话,还要我三番五次来辩诬认罪,你们还煞有介事,我真佩服你们法院的神逻辑------诈骗不归你们管。我弱弱的问一句;难道诈骗可以归我管?你们既然管不了诈骗,揭发诈骗怎么就可以管了?同一个事情,怎么可以有这样奇葩的逻辑吗?诈骗存在不存在你们都没有搞清楚,揭发诈骗是不是正当你们怎么可能搞得清楚呢?我然后还要问你们;我无数次通过司法,信访途径举报被诈骗无人管,只能通过网络揭发诈骗的逼上梁山的事实,你们管不管?
晚上,我在深山四面漏风的破房屋里,梦见聂树斌血淋淋的人头和我说话;‘’不要去,不要去,去了你就出不来了,他们是蛮不讲理的‘’。接着又梦见张氏叔侄满身风沙,在沙漠的监狱告诉我;‘’不要去,不要去,去了你就戈壁滩了。‘’呵呵。按你们法院民事部分的神仙逻辑,被骗你们不管,揭骗归你们管,你们这不是拉肚子给泻药,活生生的送老百姓上西天吗?冤案历历在目,前车之鉴啊。和你们讨论这样逻辑混乱的法律,不正是鸡同鸭讲,牛头不对马嘴吗?大事情你们不管,小事情你们偏管,我怎么可以相信这样选择性的法律?我怎么可能来参加这样所谓的诉讼?
我已经向全体公安部长,公安厅长们寄出被诈骗的材料,向省市监察委员会全体主任寄出吴春燕贿赂的相关复印件材料,证明我没有诽谤她。你们去协调了解去,我被诈骗没有这个条件一年无数次来杭州市出席在这样恶棍的诉讼。杭州市的法律,都是有钱人的游戏,我被骗成这样,如果还有罪,那是你们需要摸摸胸口考虑考虑的问题。吴春燕就是到处送东西,得到个别人的许诺,所以胆大妄为,以为可以以法律的名义,让诈骗行为合法化。你们内部是缺少监督的。
你们可以让吴春燕先解释清楚,我为什么要签字当10年流浪汉。为什么要签字离开唯一的孩子?如果你们认为这样的事情很正常,那么,只能说明你们法官根本不是人,不通人性。不吃人饭,不拉人屎。或者说,我是神经病啊?才签这样的字,吴春燕诈骗神经病老公?那么,你们知道,这样的签字也是无效的。
如果吴春燕装得可怜兮兮地来你院诉苦,那么,你们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你让她财产和我置换,这样,她就如愿以偿了吧?这样,就可以证明她并没有诈骗我。
我一个老头子,山里面艰难困苦的生活都过的了,是不可能害怕吴春燕制造什么冤狱的。搞下去,舆论更大,你们也不要坚持搞什么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判决‘了。’希望她不要聪明过头。脑袋膨胀,是她2008年设计圈套的根本原因。也是本案的根源。你们可以劝劝她;10年了,不要在罪恶的路上越走越远。毕竟还有一个孩子。那么多钱拿去,带不到棺材里去的。搞的世人皆知,值得吗?法律治不了她,舆论治的了她的。
你们也不要草菅人命,光认一个十分不合情理的签字,今年开始才二个月’,‘’华夏今日‘以及相关论坛关于我被诈骗的‘老汉逃入深山老林’和‘刘斌被诈骗始末’二个新闻,点击率已经超过400万人次,相当于一个国家的人口了。你们判案也应该在合情合理的常识性基础上,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关于吴春燕诉我的副本,如果你们可以寄来就寄,我可以看一看。我身体虚弱,并且已经三番五次声明;不需要为了这样常识性的案子,来和你们辩护什么。按民事部分的糊涂判决,我是不会来的。国民党的法院,也判不出这样奇葩的结果出来。真是笑话。我不偷一根针不抢一只狗,只是因为巨大的被诈骗结果,说了几句,竟然还犯罪了?我在深山老林,生死已经置之度外。你们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无非我死在山里,你们也是难辞其咎的。是要轰动全世界的。我一个小人物,能够为了推动中国的公平公正的法律而死,死的非常有意义。你们缺席判我死刑,我也决不认罪服法。你们执行的是什么乌七八糟的法律啊?
          当事人刘斌201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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