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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投资不过山海关”?用亲身惨痛经历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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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6 10: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穿说透说清 2019/3/25


看到有人在说读书也不要过山海关,忍不住想说个身边的事。


    有个关系挺好的朋友在东北读书,特别努力,成绩、综合素质非常好,保研后北京这边的一个985(她们方向最好的学校了)已经确定要收她了。结果后来被取消保研资格,原因是【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在寝室给手机充电】,没办法最后两个月又转考研,考了个211.而获得她保研资格的同学保去了一个比那个211还差的学校。  之前有学长提醒她要给书记导员送礼,给我说这事我也觉得说怕是要送。一南方小姑娘哪信这些,还以为好好学习好好努力就可以,后面发生的事真是令人惊讶。


    我现在说起这事轻描淡写,事后朋友给我说当时每晚都在被窝里哭(她是考研成功后才告诉我们这事的),我只能说这一课代价太惨痛了。


   @Stevenzhao


    一,曾经一位东北籍的80后天使投资人F君跟我说他这辈子绝对不会回东北生活,也不会投东北的企业。就算是这几年,东北的政商环境也没有改善。


    他说去年过年回老家,一群高中同学聚会,A君是某区税务局的小处长。期间,同学喝酒吹逼聊到该市某纳税大户B君,一个白手起家的企业家,A君拍桌子说到,你们等着,我把他叫过来买单,必须的。


    聚会快结束时,A君电话B君,说一群老同学喝酒,让他务必来聚聚。一会儿,B君来了,结果是一桌的残羹冷炙,一大桌子人早就酒足饭饱,笑嘻嘻看着他。投资人F君说B君很识相,对大伙儿说抱歉抱歉,自己来晚了,为表示歉意,这顿他来给。A君非常满意,一群同学都说还是A牛逼啊有手段有能力。


    F君很感叹,你说这我能回去吗?这群臭虫都还是我们这代人啊。


    二,很多年前我在澳门读书,也有不少东北同学。四年下来我感觉东北的同学通常都很有钱,比那些GDP大省的有钱多了!尤其是那些东北小城市的小公务员家庭的孩子,出入头等舱的,一身奢侈品的等等。当时还觉得不解,现在想来也是让人唏嘘啊


    三,曾经在广州认识一个东北妹子,广外英文教育毕业的,那会儿在一家广州私立中学做实习老师。东北妹子很纳闷,为什么,为什么没人给她送礼啊!!那么有钱的学校家长咋那么抠门!要是在吉林,这种私立学校,当老师一年下来肯定红包拿到手软。


    @匿名网友:


    在东北读书,宿舍里有来自各地的,谈到最近"雪乡"的问题。


    有个宿友家乡就是"雪乡",另一个宿友措辞谨慎地说,"你们听说过‘雪乡’的那个新闻吗?"


    大家就说,对啊,确实有点……


    话音未毕,那个家乡是"雪乡"的宿友就突然大声嚷嚷,"那又怎么了,他们来旅游肯定会遇到这种问题啊,谁叫他们来旅游的?"


    寝室默然,气氛安静得诡异。


   @netsys:


    东北为什么搞不好?以黑龙江著名企业龙煤集团为例,万吨煤需要48个人,而全国大型煤企只需要15个人,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每个龙煤集团下井的煤黑子,都在井上配了2个领导指挥。这不是我说的,是黑龙江省长说的!


    “为什么不能把人力资源配置到这些完全有成长性的新兴产业里,而非要捆在挖煤的一件事情呢?”陆昊说,龙煤井下职工8万人,到现在没有少发一个月工资,没有减一分收入,每年工资支出100亿。但是龙煤井上职工太富余了。龙煤井下8万人,井上最高配置也就应该在4万到5万人,但却配置了10万人。


    为什么不减人增效?谁敢啊?你不要命啊?


   2009年,通化钢铁,巨亏70亿,国企不敢接手,民企建龙被当地政府请来拯救通化钢铁,刚刚上任第一天的通化钢铁总经理陈国军,声言要裁人,被钢铁厂工人围殴活活打死,事发后没有一个人判刑,而且东北网友们纷纷叫好。


    所以东北还是国家继续养着吧。。每次中央一发声“振兴东北”,三亚房价就往上窜一窜。


    @刘晟西:


    东北上市公司多次爆发造假问题:


   2014年牛市到来的前夜,獐子岛的扇贝一夜之间消失在茫茫大海。2016年,东北特钢债务超过500亿,连续9次违约,违约58亿。以国开行为首的金融机构不断追债。


    欣泰电气一直跟着董事长打天下的财务总监,早年就是个小厂的会计,没有从专业上说服证监会发审委,回到辽宁就直接到路边刻萝卜章进行财务造假。


   20169月之前,全国9家公司IPO被毙,东北就占到22%。辽宁两家公布了IPO材料还没有上会,就发现有财务造假,证监会已经抓住立案稽查。


    东三省如欣泰电气、东北特钢、一汽集团,要么造假,要么赖账,要么食言。2016年民营企业500强的榜单上,东三省还不到10家。


    @白祝:


    拿我亲身经历的事情来说吧,也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大一我第一次离开河南家乡,来到了西北某大学,舍友有一天水的,总说自己老家是东北的,加上另外一同学是葫芦岛的,对我这个来自骗子之乡的河南同学极尽讽刺之能事,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复,有时候会很生气,他们倒深以为乐,我越生气,他们越高兴。让我觉得我真的来自一个很羞耻的地方,以至于一年多的时间里,我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我是河南人,直到一件事发生以后:


    军训结束后一天晚上,我在宿舍待着,那个舍友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喝点酒,吃点饭,我说肚子不太舒服,他非得让我去,说交流交流感情,我说好吧,我去吧。另一个舍友隐晦的说,别去了,我还不理解什么情况。我还是去了,毕竟是舍友邀请,到了之后,酒也喝完了,菜也吃完了,我坐那儿之后,就说了两句话,等买单。服务员过来,两人说了一句,我们没带钱,你帮忙垫一下吧。咨询了另一个舍友,也遇到过同样的事情。


    于是我认清了这两个东北豪爽人本性,原来相比于这种豪爽东北人而言,我这种骗子之乡来的老实人,还是有些优点的。


    于是,我认清了豪爽的本性,后来去东北做实验,前后待了不到半年,觉得死气沉沉,街上吆五喝六,办实事,却一个能干的都没有,吹牛逼倒是一个比一个在行。


    于是我觉得,这个地方的人和事,应该是没有什么前途的吧。


    @匿名网友:


    地点:山海关外


    1、朋友投资房地产,被关门打狗,血本无归。


    2、还是一朋友开厂。厂房建好设备进厂,第二天门口堆满砖头,从此就再也没能进去过。


    3、自己,二十多台大型设备进场,冰天雪地零下20多度大半年出不来,最后找本地hb夜里抢出来。不料高速上车到了盘锦,其中820多米的半挂货车被非法劫持。后来想尽各种办法,货物全部救出。


    此后再不入东北。


    @汣是我:


    你们不要这样黑东北好吗?


    在我个人角度看来,东北整体的投资环境已经升级改造了,不收礼、不喝酒,各种为投资企业服务,真的欸,现在骗术比以前高明得多。上一年,我们去东北推幼儿园业务,因为业务比较繁杂,你就当是做奶茶加盟那样好了。


    在南方的惯例呢,做这块东西是要去准备这个准备那个,各种材料各种报表,俨然是来个现场路演的架势,还经常要去实操给别人看(不然你以为我干嘛总下幼儿园)。


    东北就好多了,什么都不用,一听到你来投资,各种招商政策来吸引你,又是税收补贴、又是人才引进福利,把我们CEO给兴奋的像个傻逼一样。结果钱一到位,他就真傻逼了。


    那些什么工商文化卫生全过来逛,起初我们还以为他们要支持我们生意,好生招呼。   然而并没有,就是天天过来逛,影响你别的工作,非工作人员进来,就说是在处理公务,让别人出去。行行行,我懂我懂。烟备中华、酒买茅台,几个红包放着888,打点嘛,要的要的。


    结果人家根本不收。


    我送给他,他还要回过头来骂我“你这是在行贿,我可以捉你的,你知道吗?”


    (。•ˇ‸ˇ•)那你想干嘛啦!


    “我们是下来体察投资者,给你们支支招。”


    “是是是,太感谢您了,您看我这小生意怎样?”


    “你们这不是不好,就是啊,缺了个收银,不像正经地方,你看,现在都没人来。”


    我日…为什么没人来,你心里没有点B数吗?


    “这样吧,我给你介绍个收银,特靠谱,有在超市做过,不用那么高工资,五六千就好。”


    “嗯?”


    我本想说不要的,但想想,也就明白了。招,不招也没别的招。


    那个收银的女士啊,普通话都说不准。想说约个面试走走形式,结果人家根本不来,让我们合同盖好章发给她就行。反正跟她沟通的几句话里,我就听懂了什么“是你们急着要人,我才不着急呢”。


    对了,合同没有试用期,一签三年,他们要求的。这一家完了,还有几家,都给我们介绍人。我呆在东北的两个礼拜,全在那招人,用超过一线城市的价格在东北招人。两周后,我就被赶回广州。是的,虽然不想承认,但确实是赶回的。


    因为人家说他们要介绍个“管人的”给我们,顶替我的工作,让我别那么忙。屁话,就是因为我拒了几个人(月嫂都介绍过来了好吧),觉得我不好对付罢了。


    那个女孩的简历我见过,25岁已婚未育,老公干嘛的你自己猜,没有工作经验,不知道哪个地方大专毕业,学的工商管理——这就是管人的,开价20K。我也不知道是谁给她来应聘的勇气,梁静茹吗?


    说实话,毕竟东北除了工作不顺心外,还是蛮好玩的,吃的又好,份量也大,经常去光顾的那家店还总给我多包几个饺子,人情味很足,超级舍不得这里。但没办法。


   CEO说咬着牙说妈的最多就招这个了。然后就让我肥去广州。后面的事情,具体我也不了解。反正我在钉钉就查到那个女生提了几百万的订单,采购玩具的、买保险的、买吃的、买喝的,有一部分通过了,一部分一直在hold着。


    一个月后,CEO就回来了,撤了东北的点,说太贵了我们玩不起。


    哦,对,该给的政策扶持,好像都没有。


    我算了一下,刨除前期那些固定费用,花掉的钱应该不少于100万,后面还要亏损点租金什么的吧,我猜。当然啦,人家可是一点都没有贪你的。那什么都是劳动所得,又或者是自己主动去采购的,人家赚的那是正经收入啊。至于在东北招的劳动者,我们后面都辞退了。明面说要求他们来广州工作,调岗调薪。


    她们肯定不答应啊,我们客服电话都要被打爆了,说是准备去告我们。


    我说麻烦各位睁大眼睛看看,工作地点本来就签的是广州,你们收那钱是包了出差费用的。然后她们骂骂咧咧地挂了,估计是各自回家找人去了。


后来的后来,CEO在酒桌上说,那边有人打电话给他,让我们必须回去经营,并且要我们赔偿劳动者全额工资!





 楼主| 发表于 2019-3-26 10: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商人在东北投资也照样被关门打狗!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招商引资早已成为各级政府带动发展地方经济的主要手段。然而近年来关于招商引资过程中,企业与政府发生纠纷的案件不时被媒体曝出,而这些事件的结果无一例外是以企业的失败而告终。由于企业是项目施行人,政府是项目主管方,“小媳妇”和“大婆婆”相比永远是弱势的一方,这就导致了招商引资不但达不到“双赢”的局面,反而频频为投资人所诟病。大棒加黄油,招你时是黄油,满嘴政策比蜜甜。一旦进来,关门打狗,大棒漫天飞,所以才有了“投资不过山海关”这句名言。这不,笔者近期就接到商人王珂先生的电话,反映的就是自己的弟弟王琼在黑龙江投资所遇到的糟心事儿。

    投资经过:

    王琼,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多年致力于推动香港与内地的商务活动,在电子等领域与珠三角一带多处小商品城有着密切的商务合作。

    2013年初夏,黑龙江省招商局协同讷河市政府招商团在深圳市招商会上正式提出邀请,希望王琼到黑龙江讷河投资,以推动当地经济建设。在省市两级政府招商团的感召下,王琼带领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同仁多次赴讷河考察,并与讷河市政府达成共识,决定共同发起建设“讷河市嘉泰义乌小商品批发城”(项目暂定名)。2013年8月24日,讷河市人民政府(甲方)与王琼担任法人代表的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乙方)正式签订了建设讷河市嘉泰义乌小商品批发城的《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建设期限自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协议同时要求乙方应在讷河市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

    在随后的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项目初步选址在讷河市火车站附近,该土地有铁路线经过,所以项目必需要经过铁道部审批而搁浅。后讷河市政府重新选址,最终选择了棚改四号地段。并就项目用地变更,于2014年9月24日,讷河市政府与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项目补充协议》。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引进讷河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然人张继发为项目合作商,并正式签订了《讷河义乌小商品城建设与分配三方协议》,正式启动项目。由讷河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张继发负责整体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并负责前期的拆迁、动工建设前的各项投资(得到讷河市政府认可,并以讷河市政府名义开展了动迁工作),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立项、行政手续审批。为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同时也监督讷河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时履行合同,讷河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保证金400万元(前期项目投资补偿)。2014年10月30日,按照讷河市政府要求,讷河市益华实业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项目合作方代表薛宾亮,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指派代表刘鸿义做为股东之一。至此,王琼由项目发起方,成为此项目的建设方讷河市益华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之一。

    2015年1月16日,讷河市发改委对《关于讷河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王琼带领建设团队开始履行项目的立项和行政手续审批的义务,并向市政府缴纳了500万动迁保证金。在动迁过程中,因项目地块内有住户索要高额补偿款,没有与政府动迁部门达成协议,从而导致嘉泰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建设项目历经三年多停滞不前。为此,合作方多次上书讷河市委市政府,阐明动迁要义,所遇问题最大的结症是政府旗下的动迁办非但不作为,还无数次刁难承建方,所有文件俱在(附后)。在承建商与讷河市政府的多方斡旋下下,讷河市政府最终确定由承建方的合作商衣志国(音)代表市政府动迁办组织动迁(明显违规),建设方一次性出资3000多万元,在一个月左右,即完成了370户的动迁工作,但仍有5家住户,至今没有达成动迁协议。

    纵观讷河嘉泰义乌小商品批发城项目运作经过,王珂认为王琼的商业行为根本不构成诈骗犯罪,而项目搁浅,责任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责任在讷河市政府。理由如下:

    一、王琼的经营行为是合法的根本不构成诈骗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该罪的基本构造为:①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②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③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④行为人取得财产→⑤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1.  王琼为代表的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没有虚构事实,筹建讷河市嘉泰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是在黑龙江省招商局以及讷河市政府正式招商下,到讷河创业,没有以不法所有为目的性。在项目进行中,所有立项都是在政府批准下进行的,如果存在违法,政府及合作各方都有法律责任,而并非王琼一个人有责任。

    2.  在王琼被控涉嫌诈骗犯罪,并无诈骗被害人,更谈不上被害人产生错误并处分财产。

    3.  王琼及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并未取得财产,也没有受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讷河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400万元是对前期王琼公司投入的补偿。

    二、王琼的经营行为也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合同诈骗必须具备如下要素:虚构主体、冒用他人名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1.  王琼并未虚构主体。

    王琼为法人代表的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虚构主体的行为,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合法的股份公司,与讷河市几方面共同发起的讷河市嘉泰义乌小商品批发城项目,是讷河市政府的公开招商引资项目,项目的发起、立项、审批、规划、动迁等都是在讷河市政府领导下,经过正式审批的项目,所以王琼以及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虚构主体的行为(2013年8月24日,讷河市政府与王琼担任法人代表的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讷河市嘉泰义乌小商品批发城《项目投资协议书》)。

    2.  王琼没有冒用他人名义。

    在讷河市嘉泰义乌小商品批发城项目上,“小商品城批发城”是这个项目的主体,而加盟“义乌小商品城”是为了品牌的增值,以及营销渠道的共享。在讷河市嘉泰义乌小商品批发城项目建设竣工并具备营业的基本条件后,向开放的“义乌小商品集团”提出加盟及冠名申请。

    纵观全国的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加盟模式比比皆是(《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连锁加盟业务公告》附后)。义乌小商品城是开放的连锁加盟平台,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义乌小商品城管理平台是鼓励社会各界加盟的,而且条款清晰,手续简便。

    讷河建设嘉泰义乌小商品城项目,是讷河市政府、香港益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张继发等共同倡导并达成共识,共同兴建的项目,并非是王琼个人意愿主导的项目,自然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王琼合同诈骗,假设说存在合同诈骗,也应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合作方集体的共同犯罪。

    3.  王琼从未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  王琼没有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

    5.  王琼没有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

    6.  王琼没有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的行为。

    二、讷河市政府违反协议约定,没有按照协议要求提供完整净地,是导致项目搁浅的主要原因。

    王琼与讷河市政府于2013年8月24日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因用地变更于2014年9月24日又签订了一份《项目补充协议》,可见,补充协议距《项目投资协议书》中约定的项目建设开工期限2013年9月,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了,但项目用地还没有确定下来,项目重新选址后,《项目补充协议》明确约定讷河市政府应“提供建设净地约5万平方米”,所谓“净地”即地上没有任何建筑物,达到“五通一平”,这也是《项目投资协议书》中第二项第一款甲方讷河市政府应承担的义务。但是,现在仍有五户拆迁户和两家工厂滞留在项目用地上,至今嘉泰义乌小商品城项目也没有拿到政府许诺的“净地”。因此,这是导致该项目迟迟无法动工的主要原因。即使有责任,责任也应由负责拆迁的市政府承担主要责任,是他们合同违约,王琼在这其中没有任何合同违约行为。

    2014年就签订动迁协议的动迁户,4年多时间没有回迁,引发了老百姓的强烈不满,责任是多方面的。但按照项目协议书约定,黑龙江讷河市政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项目承建方不仅按政府要求缴纳了500万动迁保证金,而且出资3000多万元安置动迁,非但没有得到政府理解支持,还被黑龙江讷河市动迁办以各种理由索要巨额款项(有交款凭证为据)。在此期间,项目建设方多次上书政府,陈述所遭遇的种种政府不作为、乱作为而引发的种种困难。政府几乎是置若罔闻,置之不理。

    三、从项目发起、立项至今,王琼以及王琼的公司不仅仅是项目的发起人,而且是项目的主要股东之一,投入巨大经历和财物,自然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合同诈骗。

    四、时至今日,包括王琼在内所有承建方各股东均未放弃此项目,并想方设法推动项目实施。但黑龙江讷河市政府却隔岸观火,无所作为,不去履行职责,尽快完成动迁。而是在群众数次上访的前提下,推诿责任,力图将项目遇阻的责任推到投资方。时至今日,黑龙江讷河市政府下属所有参与此项目的单位以及负责人,无一人因此项目向黑龙江政府领导反映,黑龙江政府也未对任何单位与个人就此项目进行调查问责,王珂不禁心里疑惑,这正常吗?

    “常听说投资不过山海关,没想到如今我们自己就切身感受到这句话的内涵,这怎么会不让外来投资商感到伤心和寒心呢?”王珂在电话里的声音很失落,他说:“我代表王琼的家属表态,我们愿意继续支持讷河市的经济建设,也愿意尽全力促成这个项目的顺利进行。如果王琼确实犯罪,我们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民企生存艰难”应该是近两年来绝大多数企业主普遍认同的一个现实。2018年11月1日在北京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释放出了很明显的信号:中央将毫不动摇的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王珂希望黑龙江讷河政府能够正视在投资项目中所遇到的问题,不要将所有责任全都加诸于王琼头上,更不要打击本来就如履薄冰的企业家们的投资热情!给王琼一个公正的判决,也为当地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实名爆料人:王珂

    身份证号:110107196106270010  2019年1月17日

东北投资,有去无回!

永往直前李晓东  2018-12-11   

我叫李晓东,是2010年来东北佳木斯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商,2013年就在我建成5万米住宅小区,并取得五证后,佳木斯市向阳检查院对我异地抓扑,生搬硬套以单位行贿罪名将我送进看守所。就在我进入看守所后,佳木斯工商局在我没到场,也没签字的情况下,将我价值两个多亿的财产转至他人名下。在我失去公司后,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在我不知道也没有通知我本人的情况下,开庭将本是公司的借款算到我个人名下。中院在我没有收到判决书,并且法院也没公告的情况下。到沈阳执行我个人财产。就这样一个城市,请问谁还敢来东北投资?

李晓东  联系电话:133  588  674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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