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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想修改香港基本法 在港实施恶法 随意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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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8 00: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年4月初,有消息称,中共国人大有可能要修改"香港基本法"。此时正是中共颁布"香港基本法"30周年之际。当时中英两国政府也明确,香港回归中国,中共国政府只负责香港的国防和外交,其他方面一律自治。"中英联合声明"明确指出,香港回归中国后,制度,法律,自由,民权,经济,金融,市场,文化,人们的生活方式习惯习俗等任何方面均保持不变。既然香港高度自治,作为香港的宪法,香港各种法律的上位法,"香港基本法"就应该由香港立法会起草,颁布,这样才能体现港人的民意。由中共国人大颁布,有权修改,释法"香港基本法",首先就是不尊重香港的自治权,也意味着"港澳的自治权不是与生俱来,天经地义的,是中共国授权的,给港澳多少权限,港澳才有多少自治权…",正如中共高官所说的那样。照这样说,绝不只限于港澳的国防和外交由中共国负责。这样,无论今后中共国如何修改"香港基本法",香港也无能为力。30年前"香港基本法"颁布之日,"香港基本法"就有关于中共党国安全的第23条。实际上,"香港基本法"颁布之日起,中共就对今后可以肆意干涉,限制,剥夺香港的自治权,埋下伏笔。只是香港沦陷初期,一直到大约2009年之前,这些并没有明显体现出来
如果真的要修改"香港基本法",本应是让"香港基本法"的立法权移交给香港立法会,由香港本地起草,审议,征求广大港人的意见,最终由香港立法会审议通过并实施。新的"香港基本法"本应废除臭名昭著的第23条,还要将"基本法"修改的更完善。可是事与愿违。中共是绝对不会把"基本法"的立法权移交给香港立法会,更不会废除臭名昭著的第23条…如果中共国真要修改"香港基本法",肯定会把"基本法"向恶法化。预计,中共一旦修改"香港基本法",还会强化臭名昭著的第23条,还会增加关于党领导香港,强调"一国"高于两制,加强反恐,还会写明如下内容:中共国宪法是香港基本法的上位法,中共国宪法在香港实施,中共国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的自治权得益于中共的授权,中共政府给香港多少权限,香港就有多少自治权,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不是分权,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中共对高度自治权具有监督的权力,香港特首必须忠于中共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有义务向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述职,在香港界内,任何港人不能破坏,颠覆中共的社会主义,不得对抗中共的权威,港人有义务维护党国安全…
对于"香港基本法"附件,早期将"国旗法"和"国徽法"写入基本法附件,2017年11月4日,中共擅自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中共"国旗法"和"国徽法"在香港虽有类似的本地立法,但含糊其辞,可是确有人在香港侮辱中共五腥血旗而治罪。"国歌法"目前没有本地立法。2017年起,中共想要把更多中共国的恶法写入香港基本法附件,因为因为阻力巨大,至今未能实施。据悉,中共早已不耐烦了,准备就在2020年上半年,中共要将"国家安全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紧接着,还要将"反间谍法","反恐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境外NGO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的部分条款,写入基本法附件,甚至可以不经过香港本地立法,采取其他手段在香港强制实施
目前,香港现行的法律中,没有关于颠覆,分裂中共国,刺探中共国机密,投敌叛(党)国的罪名,没有像中共国那样的有涉及邪教,极端主义相关的罪名。中共国的"反间谍法","反恐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境外NGO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等恶法,目前还没有在香港本地立法,香港法律也没有与之相近的内容。可事实上,2017年七一之前,有港人在路牌上喷涂"香港沦陷20年"字样被治罪。2017年,中共,港共操控香港司法,认为当年对黄之锋,周永康,罗冠聪的审判过轻,被秋后算帐,遭到非法审判入狱,绝不只是违反了一事不两罚的原则,"占中三子"绝不是香港首批政治犯。2017年秋季,又有多名占中抗命者被定罪,声称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涉嫌违反法庭禁制令,被扣上"刑事藐视法庭"这个莫须有的罪名。2019年4月9日,中共,港共再次操控香港司法,对占中九子宣判有罪,戴耀廷等4人当即被判入狱,被扣上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等莫须有的罪名。也许,这些都只是冰山一角。从2014年的雨伞革命,2016年2月的旺角鱼蛋革命,2019年的"反送中"抗争,不仅很多人被抓捕,被秋后算帐,被随意治罪,"暴动罪"的帽子更是随便扣,绝不只限于针对勇武抗争者,对黑警暴力抗法的…2019年"反送中"抗争期间,有不少抗争者,仅仅是喊一句口号,书写标语,贴传单,或因网络言论,有的被认为有煽动性,有的仅仅是随口开的玩笑,都被扣上"暴动罪"。多年来,在香港因为网络言论,被共匪跨境抓捕的,被约谈的,被港警拘捕的,时有发生。2015年以来,在香港,已有人因为散播法轮功而被治罪的。目光转回2019年"反送中"抗争期间,有不少人因利用网络组织,策划,煽动游行,集会,抗争并为之造势的,或散发传单,贴海报等形式,或利用微信,QQ,微博向墙内传真相,却被治罪。有人利用网络转发,传播小道消息,或纯属猜测,被港共认为是传播谣言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也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有人用网络传授枪炮炸药制作使用方法的,居然被扣上涉恐的罪名。有人抗拒黑警暴力,对黑警威胁恐吓,居然被认定杀人未遂。有人用微信声称有人要炸中共国的某个要害党政机关,不仅引来了中共公安来港办案,被还认定预谋爆炸未遂…很多中共国全国性法律没有在香港实施,香港也没有类似的本地立法,可是香港是判例法,某种情形,被扣上某个莫须有的罪名,一旦被宣判有罪,只要开了这个先例,中共,港共操控香港司法,下次别人有类似的情形,同样可以对别人加以治罪    2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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