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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帽如铁:从违纪违规到犯罪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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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17: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FONT size=4>在世界清廉指数排名18位的香港,在经济方面几乎没有违纪违规一说,官员若被人举报或被廉署查出有经济问题,法院判决要么有罪,要么无罪,中间没有灰色地带。<BR><BR>而在祖国大陆,除非铁证如山证明某官员确实贪污或收受贿赂,把钱独自(注意是独自,因为大家一起分钱,很多时候都不算犯罪)装到自己腰包,且数额相当大,否则,很难将犯事的官员入罪,因为,在犯罪前面,官员有一道几近于难以攻破的防火墙,这道防火墙,就叫违纪违规。<BR><BR>违纪违规是个十分宽泛的概念,而且有所谓党纪、政纪和财经纪律之分。在违纪违规这个筐里,甚至可以装下以亿为单位计的各类资金,包括国库中的税款。最近一次的审计风暴和历次的所谓审计,最终揭出来的“违纪违规”资金,无不来自国库,每一分钱都是纳税人的血汗,但是为什么几乎没有一个人入罪,甚至连致辞的人都找不到一个?因为它只是违纪违规而已。<BR><BR>我们的大部分所谓的违纪违规,在民主国家都是视做犯罪的。比如说,挪用经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专项资金发奖金福利,该不该坐牢?虚报项目冒领资金,该不该坐牢?政府单位为同一支出项目重复拨款,该不该坐牢?政府单位乱造名策,冒领空饷,该不该坐牢?<BR><BR>都该坐牢,决策者该坐牢,受益者该坐牢,同时获得的非法收益也该被收缴。然而审计过后,你看到谁坐牢了?不说坐牢,辞职的有吗?<BR><BR>明明是贪污、私分公帑,却淡化成了违纪违规,只要“纠正”就可以了,难怪连负责的人都找不到一个,辞职的人也没有一个,更遑论为此而去坐牢。事实是,甚至所谓的“纠正”也往往有名无实,因为,今年违纪违规200亿,明年我再违规300亿,以后面的违规资金来纠正前面的违规,你说是纠正了还是根本没纠正?<BR><BR>当然,人家可以昂首挺胸、义正词严地说:我们国家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这些都只是违纪违规,连违法都还够不着,离犯罪远着呢。既然违纪违规只需要“纠正”,严重者也只是给个党纪、政纪处分,凭啥我们要辞职,凭啥说是犯罪?<BR><BR>是啊,悲哀的正在这里。违纪违规这个大筐,为官员兜了这么多东西,一年耗费上万亿吃喝玩乐,找不到一个责任人,那真是最正常不过了。象那个湖北什么县的纪委,30来号人,一年干掉300多万,果然是太稀松平常了。山西那位政协主席,为6万多元烟钱被党纪处分那么一下,已经是意外中的意外,冤得不能再冤了。<BR><BR>违纪违规离违法还有很大距离。普通老百姓交通违法,一个子不能少罚,但大家可以看看,交通违法罚单里有几个是官老爷的?当然,更严重的是,我们的养路费多年来违法收取,有人可以拒绝缴纳吗,这种违法有任何人承担责任吗?前段时间有个小新闻,说是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一个小小的财会人员,几年内弄走上亿资金,还是因为他要调离才被发现,这么多钱,哪里来的,其中又有多少是违纪违法的收入呢?社保资金的个人帐户,农民工如果离开,只能退回自己交纳的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则被“扣留”,违纪违法到哪里去了?如果被查,我看最多也就算个违规,连违法都摊不上,更别说犯罪了。<BR><BR>违纪违规一般一教育为主.纠正为主,只有特别严重的,才给个党纪政纪处分,如果定性为违纪违规,纪律处分就是极限.如果违法犯罪的话,还有双规挡着。双规一直是一种超越法律的特权,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是否能得到全面追究的障碍。在官员有违法犯罪嫌疑时,规那么一下,结果可能是有罪变无罪,无罪变有罪,或重罪变轻罪,轻罪成重罪,完全看被双规者是什么情况下、什么背景下被规的。规不规某人,规到何种程度,甚至最后以什么罪名入罪,秉承的是上级党委的意志,而不是法律的精神。<BR><BR>难怪老百姓要怀疑,中国的反腐败,是纯粹的政治,与法律无关。任何滥用权力的官员,从违纪到犯罪之间,有这么远的路要走,有这么多难以突破的防火墙,真可谓官帽如铁。<BR><BR>有如此大方的违纪违规在,反腐败也只能反到这水平.想要有进步,就学学香港,取消这不明不白的违纪违规灰色地带,不让官员个个成铁帽子王.<BR><!--对主帖发表意见放在主帖内容后面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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