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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越办越像“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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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5: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丝晨  盛大林

5月23日,记者从湖北省巴东县政府新闻办关于“邓玉娇案”的最新情况通报获悉,警方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通报说,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而在昨日下午,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告诉记者,昨日上午,警方已经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已经没有意义了”。21日晚,也就是律师会见完邓玉娇的当天,放置了10多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邓母张树梅全部清洗,“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其他重要证据了”。(据5月23日荆楚网和广州日报)

看了这些消息,真让人一头雾水。

律师称邓玉娇明确表示案发时自己遭到了性侵犯,如果这一点属实,那么邓玉娇就可以摆脱牢狱之灾,因为法律规定在面对正在进行的强奸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而采取的任何防卫行为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因此,“邓玉娇遭到性侵犯”被视为此案的一个重大转折,公众强烈呼吁警方赶紧取证。然而邓母不仅对律师的行为“感到非常愤慨”,而且马上清洗了女儿的衣物从而毁灭了证据。这是怎么回事呢?

“偏离了委托的方向”,这个说法很值得玩味。也许,邓母及其家人为了保全女儿的“名声”而不愿意让世人知道邓玉娇曾被强奸过。可是,律师转述的强奸应该是未遂的强奸,或者只是说邓贵大表现出了强奸的意图,因为要求提取的只是邓贵大的指纹而不是精斑。未遂的强奸对邓玉娇的“名声”能有多大影响呢?

再者,邓玉娇是否遭遇强奸不是谁说有就有的,关键要有证据。如果邓贵大未曾触及邓玉娇的胸罩和内裤,那就不可能提取到指纹。如果邓母及其家人没有听到女儿或其他人说过强奸的事儿,或者他们确信女儿没有遭受过性侵犯,那只管让警方提取鉴定好了。如果提取的结果是一无所获,那是证明女儿“清白”的最有力证据。而故意毁灭证据的突击清洗反而让人怀疑那些衣物上确实很可能有邓贵大的指纹,不然,邓母为什么不让提取呢?邓母的行为,反而让邓玉娇的“清白”永远也说不清楚了。

更重要的是,邓母及其家人知道“非强奸”意味着什么吗?此案的发展方向显然有三种:一,邓贵大强奸,邓玉娇正当防卫,结果应该是不负刑事责任;二,邓玉娇患有精神病,无正常行为能力,结果也可能是免予刑责;三,故意杀人罪成立,其结果可能是邓玉娇被处以重刑,甚至死刑。在这三种可能中,第一种应该是最有利于邓玉娇的。难道邓母认为“曾遭强奸”比“患精神病”更不利于女儿的未来,甚至想把女儿送上黄泉路吗?

不管事实如何,当事方都应该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努力。然而,邓玉娇及其家人的做法却像是在“自残”,这实在不可思议。

一起原本简单的案子,越办越像是“奇案”了。而越是离奇的东西,越是容易引人关注。这出“戏”往下怎么演?让我们都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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