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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嫖娼最新消息:眼奸七名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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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 19: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灌水]李庄嫖娼最新消息:奸七名妇女
文章提交者:范学德 加帖在 猫眼看人
李庄嫖娼最新消息:眼奸七名妇女

范学德
据不可告人的消息来源,李庄嫖娼问题有了最新进展,铁案啦,强奸!嘿,不搞成铁案,叫你怎么知道黑打!
正如李庄犯罪的一贯模式,这一次他仍然是用“眼神”犯罪,并且,罪大恶极。首先,他在去旅馆的路上,透过玻璃窗户,调戏了路边一个白发长长的老太太,并且随即奸淫
了一个佩戴红领巾的少女。那个少女曾戴着这用鲜血染红的红领巾唱红歌啊,就这么被他那淫荡的目光玷污了!
孽障啊,她才瓜瓜落地几年啊!
这不是嫖娼,这是犯罪!罪不容辨!
至于进到高达8万8 千一夜的重庆旅馆(以前的数字有误)之后,李庄不仅用他那可怕的眼神强行奸污了前台的小姐,连走廊里的,洗脚房里的小姐妹都奸污了,目前被保护起
来的受害者就高达5 个!以后需要,数字还可以增加。
最可恨的,在法庭上,李庄还用他那神秘的眼神继续奸污,以至于讼诉人等纷纷受害,对此,保持继续追究的权利!

鉴于李庄眼神犯罪带来的严重危害,有关方面正准备推出新的红措施:今后,妇女上街一律戴绿头巾,红墨镜,男人,一律戴黑色墨镜。

李庄啊,看你那眼神!
以下为网友评论:
0、根据李庄的眼神判断,他可能爆炸地球,你门赶快去拯救地球吧。
1、一旦证明存在刑讯逼供,这种打黑运动就算是失败了。所以肯定不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的。一个小律师和一个直辖市的权力界在对抗,哪有赢的可能。   
2、已经演变成两种势力的较量。呵呵。
3、○--至于李庄同学嫖娼,那与本案无关,个人素质问题而已!--李庄的辩护律师说的对!   
4、  建议律师以后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时候,一定要戴墨镜,不然下次又是眼神暗示了……  
5、李庄的人怎么样,咱不知道,但这个罪名绝对是陷害,证据不可信
6、李庄嫖娼说明重庆打黑抓错人了,没有抓到真正的涉黄黑佬大
7、当年搞华晨的老板仰融,我就觉得这个人不是善类,有红卫冰的作风
8、以后法庭上的律师也好,法官也好,千万要注意自己的眼神!眼神能说明很多东西,也能传达很多信息的!   
9、如果是高明的厨师,就把打黑这锅汤慢慢的熬,再熬两年,熬得香飘全国全球,到时进最高厨师圈易如反掌   
10、  重庆2007年底还没黑,怎么仅仅过了一年,就黑成那样。黑社会发展的也太快了些吧。  
11、要是没有赵长青、李庄,重庆打黑的内幕情况俺们还真的不知道。肯定还像当初一样盲目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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