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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福建省委提拔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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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3: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来闽清一中大门外官员跪地塑像排序

未来闽清一中大门外官员跪地塑像排序



池宁、王长鹰跪中间,跪在两人旁边的是袁荣祥、卢展工,再旁边是黄小晶、郑松岩,最边上是胡锦涛、温家宝。
从左至右的排序是:胡锦涛、黄小晶、袁荣祥、池宁、王长鹰、卢展工、郑松岩、温家宝。

愤怒的闽清人原先的设想是:待池宁、王长鹰调走后,即在闽清一中新校区大门外竖立池宁、王长鹰跪地塑像。现在设想将袁荣祥、卢展工、黄小晶、郑松岩、胡锦涛、温家宝作为“陪跪”,这只能在若干年(中国成为民主国家)后,才能实现·。也可以在池宁、王长鹰下台(入狱、退休、调离)之后先竖立池宁、王长鹰跪地塑像。



这样一起大事件,必将载入闽清县志,也必将载入“×××××××"年鉴(因为到那时,国号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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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9: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市县“共穿一条裤子”

120楼说“闽清县委书记县长不顾全县人民反对,强行搬迁闽清一中,袁荣祥、卢展工听之任之(是否得到好处费?)”

我分析,县太爷向姓袁的“缴纳好处费”,不会向姓卢的“缴纳好处费”。两个浙江佬之间就好说话了。

所以,省市县“共穿一条裤子”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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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8: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福建四光猪哥书记郑海雄 遭报应胰腺癌晚期倒计时”

请网友们浏览ls1919帖子“福建四光猪哥书记郑海雄 遭报应胰腺癌晚期倒计时”。

我钦佩莆田人坚持长期不断举报、不屈不挠的勇气,决心!
帖子的主题大意是:三位猪哥(莆田话,意即很会搞女人的公猪)县委书记,伴随着群众举报,却“步步高”。最后,“猪哥瑞”,被中纪委副书记刘英带队赴莆田查处,免职;“猪哥勇”,一路升迁,官至福建省委常委、福建省委秘书长,07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猪哥雄”,由于罪恶多多,搞“人间蒸发”11年,莆田人穷追不舍,最近被“挖出”,是匿藏在合肥,但已是胰腺癌晚期倒计时,帖子作者感叹:“遭报应”!

“福建四光猪哥书记”前一两年就在阿波罗网首页登出,当时,还没有“人肉搜索”出“猪哥雄”的下落,所以就没有“遭报应胰腺癌晚期倒计时”这一部分内容。


                         …………………………………………………………………………………………



懦弱胆小的闽清人啊,应该向莆田人学习!希望知情人(包括池宁、王长鹰秘书、随从)揭发池宁王长鹰罪恶,将他俩送进监狱!!!

揭发分两方面,一方面向中纪委举报,另一方面,就是在阿波罗论坛“阿波罗网新闻和评论”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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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4: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池宁会不会成为陈少勇第二?孙春兰常委们不怕被问责?

ls1919的帖子“福建四光猪哥书记郑海雄 遭报应胰腺癌晚期倒计时”揭露三猪哥书记的恶行,“猪哥勇”即指2010-1-18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原福建省委常委、福建省委秘书长陈少勇(欲知其人其事,请搜索谷歌或百度“陈少勇”)

按“责任倒查”规定,提拔陈少勇为福建省委常委、福建省委秘书长的哪一位省委常委应该被问责。有没有被问责,“问责”结果怎样?由于是“党务”,被问责人在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前,福建省委可以不予公布。民众没有知情权。“暗箱操作”名正言顺!

什么时候,中国才会成为真正的民主社会啊,像台湾,前总统阿扁一下台就进监狱。西欧北美国家,在位总统、总理被警方、检方传讯的新闻不绝于耳。

此次福建省委又要提拔奸官池宁,引起网络一片哗然。

池宁会不会成为陈少勇第二?,要提拔池宁的那位省委常委以及省委常委所有常委们,尤其省委书记孙春兰,你们要三思而行啊,不怕被“问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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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9: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四光猪哥书记郑海雄 遭报应胰腺癌晚期倒计时

福建四光猪哥书记郑海雄 遭报应胰腺癌晚期倒计时福建四光猪哥书记郑海雄
遭报应胰腺癌晚期倒计时

佛说:善恶终有报。事实再三证明,此语不虚言。
郑海雄,人称猪哥雄,与许开瑞、陈少勇,莆田民间统称为猪哥书记三兄弟,最数猪哥雄名气大。虽然猪哥雄在厦湄贸公司任经理,莆田市外贸公司任总经理、在莆田县任县委书记、湄洲湾北岸工委书记,猪哥勇”--陈少勇市长的特别助理,算起来整整从商从政十年间,搂足了钱财,嫖足了美女,搞起全家人间蒸发整整11年了。党纪国法,对福建莆田最贪腐的“猪哥雄能让轻轻松松得以逃循!但是,人神共愤、天怒人怨、上天的惩罚能跑掉吗?冥王召见、地狱之门,到底还是寻上了“猪哥雄

阿波罗网来稿首发 http://www.aboluowang.com

猪哥雄的胰腺癌确诊,2010年底转到莆田医院秘密治疗的信息进行严密封锁,但最终还是曝光无遗。何况胰腺癌的确诊,往往要到癌症疾后期才能断定,专家称,超过90%肿瘤患者已经由局部漫延全身,直接累及后腹膜,扩散至局部淋巴结或转移肝或肺。生命进入倒计时猪哥雄自然不能例外。

一、福建民间红色通辑团报料,“猪哥雄”现身安徽合肥民营医院
福建省莆田市第一贪官“猪哥雄”----郑海雄,搞起全家人间蒸发整整11年了。经福建省民间红色通辑团查实,现在摇身变为安徽合肥凤凰肿瘤医院和合肥九龙泌尿专科医院的最大投资者,对外称执行董事。“猪哥雄”两次现身分述如下:
第一次“猪哥雄”现身:安徽合肥凤凰肿瘤医院执行董事郑海雄先生,代表医院对麦迪和NBA球星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200994上午,数千名球迷的欢呼拥戴下,NBA篮球巨星麦迪一行7人到安徽合肥凤凰肿瘤医院,开展温暖中国行动”——关爱肿瘤患者活动与麦迪一起的有前NCAA杜克大学队球员肖恩-道克瑞、前爵士球员拜伦-拉塞尔、前洛杉矶快船队拉塞-布特勒以及NBA退役球员斯洛-贝勒、丹尼斯-斯科特和科比的父亲乔-布莱恩特共7NBA球星麦迪作为温暖大使,会见医院领导,看望全体医务工作者,探望肿瘤患者,并送去问候报道说,合肥凤凰肿瘤医院执行董事郑海雄先生,首先代表医院对麦迪和NBA球星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讲话。
第二次“猪哥雄”现身:安徽合肥九龙泌尿专科医院董事郑海雄,在第101届国际护士节致节日祝贺和慰问。
2010512,安徽合肥九龙泌尿专科医院迎来了第101届国际护士节,白衣天使们为庆祝第101届国际护士节,医院领导高度关心和重视下隆重举办天使的风采--满江红杯”5.12护士才艺大赛。男科医院的白衣天使们和院领导欢聚一堂庆祝属于自己的节日。
合肥九龙泌尿专科医院更名前,是安徽省合肥男科医院,有泌尿生殖感染诊疗、前列腺诊疗、生理功能障碍诊疗、生殖整形诊疗、男性不育诊疗、钬激光碎石、性心理咨询等六大医学专科,“猪哥雄”接管后更名后,合肥九龙泌尿专科医院。

二、福建民间红色通辑团报料,“猪哥雄”罪恶滔天难逃上天惩罚
“猪哥雄”---郑海雄,利用曾在莆田任职贪污受贿国家巨额财产,现隐藏在合肥市两家民营医院洗脏款,利用贪腐的巨额资金成为这两家民营医院的最大股东,当上执行董事,享受着皇帝般的生活,在合肥市包养220多岁的年轻漂亮女大学生,满足自己“猪哥”本性。. “猪哥雄”---郑海雄的办公地址,是在合肥市马鞍山路创智广场B20层丹凤朝阳公司。        
“猪哥雄”----不平凡的莆田官职
莆田市厦湄贸易公司任经理(1989.10---1991.9),莆田市外贸公司任总经理(1991.10---1993.9)福建省莆田县委书记(1993.9—1996.6),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工委书记、市长特别助理(1996.7—2000.8),“猪哥雄”郑海雄涉案金额属国家一级通辑贪污受贿犯。
“猪哥雄”-----不平凡的个人简历
 四光书记”---郑海雄,1945年生,属兔的,莆田仙游县游洋镇人,1969年厦门大学生物系毕业,1970年分配到江西抚州劳改农场、后改称抚州监狱,任管教干部,1989年到莆田厦湄公司任总经理,1991年任莆田市外贸公司总经理,1993年任莆田县委书记,1996年任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管委会书记,自三弟猪哥勇任莆田市长,二兄猪哥雄就义不容辞地兼任市长助理直到2000年厦门远华走私案曝发,捞足了的猪哥雄真是属兔的,开溜得快,自已弃官,让儿子税务局辞职,变卖七处别墅私宅第,搞全家人间蒸发,隐居至今十一年整!
“猪哥雄”------不平凡的捞钱手段
猪哥雄在莆田声名狠籍民间舆论公认,猪哥雄经商为官,以放胆搂钱财、放开玩美女著称,郑海雄吃喝嫖赌毒、样样均精通,人称,猪哥雄官场、商场、嫖场、赌场、毒场,五场登科,黑道、白道、赤道、澄道、黄道、绿道、青道、蓝道、紫道、红道,十道通吃;商人官员点评,猪哥雄在商言利、做官谋利,奉行无利无色不为友宗旨,财色交易,方称肝胆朋友、志同道合兄弟,郑海雄吃透小平的不争论、白猫黑猫论
在上世纪90年初,猪哥雄首创以商业化运作的官场模式,被称为商业官员的开山鼻祖;以经商老总的大手笔,经营高度集权的县区委书记的生财业务,突出了“捞钱”主旋律;首创了“独裁人事,区分级差;扩增机构,多增官员;常年调整,危机生财”的经典“批发官帽”专利;发明了“花光财政、卖光国有、掏光集体、搞光美女”的经典“四光战术”验方;打破了“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潜规则,以莆田籍官员坑害莆田地方与大众,主抓“工程发包”业绩,大肆索贿收贿。
郑海雄,主政莆田六年,经他签字调进莆田县、秀屿区各级各部门机关的,不少于1000多人,单价2---5万不等,索贿额不低于3000万;官员平调、保位、提拔不少于1200人次,单价5--60万不等,收入不少于10000万;从处科股级,一直卖到村支书、村主任官帽,村官单价20万元人民币;县区工程项目收贿额不低于10亿。保守估算,郑海雄索贿收贿十几亿,无愧列入当代莆田第一贪官。
“猪哥雄”------不平凡的人间蒸发
公认为莆田卖官祖师爷;情场嫖友率先写真集,猪哥雄掠色交易爽快,答应的钱财物事从不含糊,答应给予的调动、提拔从不含糊,应允二奶妾们的条件从不狂言,二奶想开时装店,城内就有投资五百万元的豪华高档的明华时装店,三奶亚莲想经营木材场,一次给予300万元当老板,四奶芙蓉妹说要搞鞋厂,立即让她拥有工厂股权,五奶凤凰妾想变身公务员,床上速培成处官……莆田人评说,猪哥雄卖官敢于标价兑现,项目敢于讨价交易,件件明码标价,事事愿者上钩,在福建算是把生意场潜规则引入官场的第一人;受害者评说,猪哥雄黑厚到家,双面三刀、窝内通吃,不择手段、心狠手毒、手脚通天、八闽一魔可是,此魔非比寻常,偏偏在中央高调查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大要案之时,玩弄全家人间蒸发;
  郑海雄,名列全国民众上告数量首位的县委书记,能够果断地卖掉在莆田所有的豪宅和不动房产,能够做到在位弃官、弃职,急流勇退,能够在一夜之间祖居地莆田人间蒸发消失,做到举家迁离祖籍地莆田,保持到至今逍遥法外,不受追究的“福份”。

三、福建民间红色通辑团,报料猪哥雄患上晚期胰腺癌
佛说:善恶终有报,此话不虚言,事实再三证明。对于猪哥雄的种种恶行,民间公认的“猪哥瑞”“猪哥雄”“猪哥勇”这莆田“猪哥”仨书记,是不是得到了应有的天报呢?
许开瑞----“猪哥瑞”是闽南泉州人,陈少勇----“猪哥勇”是闽南漳州人,莆田“猪哥”仨书记之中,只是郑海雄----“猪哥雄”属于莆田籍官员,但不为家乡做好事善事,反而造孽祸害家乡父老,贪官臭名响彻乡梓大地,故此,乡亲愤恨称为贪腐四光书记
贪腐四光书记大哥,猪哥瑞”----许开瑞,一直被莆田民众大量举报到中央,1996年底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率队查处猪哥瑞的腐败案,1997618被福建省委宣布免职。
贪腐四光书记三弟,猪哥勇”----陈少勇,虽然被莆田民众大量举报,却能得到省里保护伞的屁护,亳发无损,反由市委副书记兼市政协主席,爬上市委副书记兼莆田市市长高位,再爬上省委委员、宁德市委书记要职,再爬上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党委书记等要职,还公然扬言,18大要进入中央政治局委员,最终20088月东窗事发“双规”,2009年元月经政治局批准“双开”交司法惩处,2010年元月判处为无期徒刑,沦为阶下囚。
贪腐“四光书记”“猪哥雄”----郑海雄,在厦湄贸公司任经理,莆田外贸公司任总经理、在莆田县任县委书记、湄洲湾北岸工委书记、陈少勇市长特别助理,算起来在莆田为官整整十二年头,搂足了10多亿人民币的钱财,嫖足了无数位美女,2000年厦门远华走私案曝发,搞起全家人间蒸发,整整11年了。党纪国法,在贪腐社会里“猪哥雄能轻轻松松得以逃循!但是,人神共愤、天怒人怨、上天的惩罚能跑掉吗?冥王召见、地狱之门,到底还是寻上了“猪哥雄
“猪哥雄”用贪腐巨资投资两亿建立于2008年凤凰肿瘤医院,经安徽省卫生厅批准成立,属省市医保定点医院,号称为安徽省唯一的大型现代化肿瘤专科医院,,吹嘘是医学界公认为的中国最好的肿瘤医院,安徽省实力最强的肿瘤医院,有“专家医院”之誉。合肥凤凰肿瘤医院有会诊中心、治疗中心、影像中心、内镜中心、临检中心、病理中心等主要医学临床专业中心在门诊设有肿瘤外科、肿瘤内科、肿瘤妇科、中西结合科、乳腺外科等专业科室,就是吹嘘拥有国内一流的万级层流手术室、洁净豪华的病房,拥有各类肿瘤诊疗设备130余台(套),如多排螺旋CT、体内伽玛刀、彩色多谱勒超声、FEP-BY02型高能超声肿瘤治疗机、腹腔镜、HGGR-2000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IZL2003免疫治疗系统、HGCF-3000冷极射频肿瘤治疗机、HG-2000体外高频热疗机、HGGZ-102体腔热灌注治疗机、HGC-3000肿瘤介入热疗机等。但就是救不了主要投资者“猪哥雄”的罪恶生命。
猪哥雄的胰腺癌经过确诊后,2010年底悄悄地转到莆田医院最高级病房,进行秘密治疗,“猪哥雄”深知民愤极大,患胰腺癌回莆秘密治疗的信息,进行严密封锁。但是,此秘密仍然被福建省民间红色通辑团知晓,最终会公开在互相网上。
经肿瘤专家确定,胰腺癌的确诊,往往是到癌症后期才能明确断定。专家称,超过90%肿瘤患者,已经由局部漫延全身,直接累及后腹膜,扩散至局部淋巴结或转移肝或肺。猪哥雄现在的生命进入倒计时,自然无法例外。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佛说“因缘果报”就是这样丝毫不爽,决定都有报应。我们的每一个念头,每一个想法,做的每一件事,将来都有果报,好的有好的果报,坏的有坏的果报。古人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侯未到,时侯一到,必定要报。
人间看得见的因果报应,上天的惩罚,罪孽的报应,任何沾满民众鲜血的官员,是无法逃脱的。


A101019324.jpg (19.14 KB)
猪哥雄---郑海雄
2011-1-18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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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哥雄---郑海雄在合肥凤凰肿瘤医院
2011-1-18 18:26


2010513151020910.jpg (128.72 KB)
猪哥雄---郑海雄在合肥九龙泌尿专科医院
2011-1-18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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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1: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陈少勇其人其事

陈少勇
百科名片2010年1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陈少勇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少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文名:陈少勇
国籍:中国
出生地:福建龙海
出生日期:1955
职业:原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
毕业院校:福建师范大学



目录
简介 职业经历 官场生涯 犯罪案件 免职 判决 简介 职业经历 官场生涯 犯罪案件 免职 判决 展开

编辑本段简介      陈少勇

陈少勇,1955年生,男,汉族,福建龙海人,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1985年,陈升任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1987年任团省委书记。1992年,任莆田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市长,2002年5月调任宁德市委书记。2005年5月,从宁德市委书记升任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
  2006年11月在省委八届一次全会上当选为省委常委。中共十六大代表,第五届省委委员,省第七次、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省第十届人大代表。
  2008年07月,中共中央纪委对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陈少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少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0年1月1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陈少勇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少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编辑本段职业经历  1974年9月起在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陈少勇

1977年08月,先后为福建省龙海县一中教师、政治处副主任、团委副书记,共青团龙溪地委干部、学校部副部长
  1983年06月,任共青团龙溪地委副书记
  1983年09月,任共青团龙溪地委书记。
  1985年03月,任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
  1987年09月,任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
  1992年11月,任莆田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1994年06月,任莆田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其间:1995.09-1997.07参加厦门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1997.07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8年08月,任莆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政协主席
  1999年12月,任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年05月,任宁德市委书记。
  2005年05月,任省委常委、秘书长
  2006年11月,在省委八届一次全会上当选为省委常委。
  2008年06月,省委常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编辑本段官场生涯  谈及陈少勇,人们往往以“色”字开头。民间嘲其为“猪哥勇”——猪哥(当地方言发音为zhugao),在福建方言中,意即好色之徒。陈少勇早年有“森林公园事件”,在福建政治圈众人皆知。据福建当地官员介绍,陈少勇在团省委任职期间,曾与福清市团市委一名女官员在福州市森林公园幽会出格,被保安人员当场拿获。
      陈少勇

在团省委供职7年后,陈少勇调任莆田市委副书记。陈在莆田的仕途共计10年,期间曾一度失意。陈少勇在他担任莆田市政协主席一职后,许多人以为陈的政治生命就此结束,未料想,陈旋即东山再起,再任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2002年5月,陈少勇调任宁德市委书记,其前任正是荆福生。荆福生1984年出任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1995年任宁德地委书记。2000年末,宁德撤地设市,荆福生改任宁德市委书记,再于2002年升任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宁德地处闽东北,在福建省属经济落后地区。“宁德可视做福建的‘干部试验田’,因其经济较为落后,向来不获重视。省里要提拔的官员,往往放到宁德短暂待一段,目的不是政绩,而是经历。”宁德当地一名官员如是称。陈少勇接任时,荆福生在宁德已主政6年,留下一个烂摊子。陈少勇在任时,非法集资高达数十亿元的民间“标会”就已露头。陈少勇上任后,问题爆发,一系列恶性集资案件曝光。此外,当时的宁德市赌风甚重,几乎所有县都设立了赌场,甚至有县领导带头集资设立赌场。买官现象亦十分严重,当地官员坦言,虽不到“无官不可卖”的地步,但也是“不送不升”。
  诸多因素聚集之下,2003年,宁德官场发生“大地震”。大小官员“落马”十余人,尤其是荆福生任上提拔的多位官员纷纷涉案被查,包括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翁小巧、福安市委书记林旭荣、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宁德市委秘书长黄朝阳等。2005年荆福生案发,与其宁德任上的旧事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陈少勇在宁德此番“反腐风暴”中,却毫发无损。2005年5月,陈少勇从宁德市委书记升任至省委常委、秘书长,时年50岁。回顾陈少勇的仕途经历,其官声不佳,又无出色业绩,却屡获拔擢,数位福建老官员表示至今不解。
编辑本段犯罪案件  尽管陈少勇离开宁德官场已经3年,但其案发的最终突破口,还是源于在宁德为女企业家郑少清违规批地。郑少清原籍福建福安市,生于上世纪60年代后期。郑20岁出头时嫁到香港,回乡时已成为港商,常年在福州活动。郑少清热衷社会活动,兼职众多,曾任中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宁德市侨联副主席、闽东旅港同乡会会长、福建省侨联青委会副会长;在政界则为福安市政协常委、福建省政协委员。郑少清之夫于上世纪80年代创办的洁任集团,是福建省首家外商独资集团公司,下辖六家子公司。1993年,其夫病故,郑少清接任,手中一度握有16家企业,总资产9亿多元。多位知情人士称,郑少清与陈少勇关系亲密。
      陈少勇

2003年12月12日,郑少清又成立鑫宏达(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鑫宏达集团)。这个公司成为郑后期的资本操作平台。鑫宏达集团经营范围为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商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及对外贸易。工商资料显示,其投资记录混乱,有些甚至无从追溯。鑫宏达集团成立后最大的一笔投资,是2003年底与总部位于济南的中国重汽集团谈定合作建设改装厂——重汽集团福建专用车有限公司。为使该项目落户宁德,2003年8月,时任宁德市委书记的陈少勇亲赴山东济南、青岛,考察重汽集团。在宁德市政府的支持下,2003年12月,鑫宏达集团与中国重汽集团签订协议,项目原计划在2004年底正式投产。但项目进展并不顺利。2004年9月项目开始征地,占地150亩;2005年4月开始一期工程建设;2006年7月竣工;2007年7月7日通过中国重汽集团质量能力验收;次日,新产品下线。然而,这个号称项目总投资1亿元、年产5000辆的专用车公司,如今举步维艰,濒于破产。公司人士确认,工厂实际投产两年间,共卖出改装车300余辆,车价自四五万元到20万元不等。
  事实上,这家公司最有价值的资产可能就是土地。当地房地产业内人士估计,如此地块早年每亩价值三四十万元,现价每亩五六十万元。一位原鑫宏达集团高层人士确认,重汽专用车项目的落户及土地的获批,陈少勇均有协助。但郑以何价格获得此地块,目前不得而知。除了与郑少清相关,陈少勇案尚有多处事由。有知情者称,陈少勇妻子因走私被查,陈少勇亦有牵涉。陈妻黄瑶茜原在福建省地震局工作,陈到莆田市任市委副书记后,将黄调至莆田海关工作。陈调任宁德市委书记后,黄也荣升宁德海关关长。陈升任省委常委、秘书长后,黄也随之调任福建海关人事处处长。另有人士称,原宁德市黑社会头目、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冯德辉,也牵涉陈少勇案。冯德辉在宁德依靠行贿及黑社会手段,拿下大量土地,经营房地产项目,宁德多位政府官员与之均有勾连。不过,冯德辉早在2004年8月即已落网,目前被羁押长达数年,尚无宣判消息。此外,宁德辖下一县级市前市委书记近期被调查,据信亦与陈案相涉。
编辑本段免职  2008年12月02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今日决定,罢免陈少勇十一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
  务。鉴于陈少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已不适合担任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罢免陈少勇的第十一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最近,福建省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已决定罢免陈少勇的福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今日依法予以公告,终止陈少勇的福建省人大代表资格。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日决定,罢免陈少勇的第十一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按相关法律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决定罢免陈少勇的第十一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陈少勇原任福建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曾任宁德市委书记。鉴
  于陈少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已不适合担任人大代表职务。最近,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已决定罢免陈少勇的福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予以公告,终止了陈少勇的省人大代表资格。今年7月接受中纪委调查。
编辑本段判决开除  2009年01月中共中央纪委对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陈少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陈少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生活腐化。 陈少勇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少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判刑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11月至2008年5月,陈少勇利用其担任中共福建省宁德市委书记、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等职务便利,为福建森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一个单位和薛世平等十五名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索取和收受有关人员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19万多元。案发后,陈少勇退缴全部赃款赃物。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少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根据陈少勇受贿的数额和情节,考虑其在被调查期间能够主动坦白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并于案发后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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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8: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省委内部,卖官者大有人在!!!

看了三条帖子(“福建省委提拔奸官”、“福建四光猪哥书记郑海雄 遭报应胰腺癌晚期倒计时”、“原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陈少勇其人其事”)我断定,福建省委内部,卖官者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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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6: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省委 卖官者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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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21: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拔奸官-------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又是一次卖官!!!

“贪腐‘四光书记’三弟,“猪哥勇”----陈少勇,虽然被莆田民众大量举报,却能得到省里保护伞的屁护,亳发无损”,步步高升,官至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党委书记等要职”

“省里保护伞”是谁???
是谁提拔猪哥书记陈少勇???
当时卖官者有没有被问责?

此次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提拔奸官-------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又是一次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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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08: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色之徒咋当上副省级?


好色之徒咋当上副省级?
打印版 阿波罗新闻网2011-01-24讯】 作者:吴倦文   
  陈少勇
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陈少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生活腐化。
对陈少勇,当地被访人士往往以“色”字开头。民间嘲其为“猪哥勇”——猪哥(当地方言发音为zhu gao),在福建方言中,意即好色之徒。陈少勇早年有“森林公园事件”,在福建政治圈众人皆知。
据福建当地官员介绍,陈少勇在团省委任职期间,曾与福清市团市委一名女干部在福州市森林公园幽会出格,被保安人员当场拿获。
媒体爆料多位知情人士称,郑少清与陈少勇关系亲密。郑少清何许人也?郑少清原籍福建福安市,生于上世纪60年代后期。郑20岁出头时嫁到香港,回乡时已成为港商,常年在福州活动。郑少清曾任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宁德市侨联副主席、闽东旅港同乡会会长、福建省侨联青委会副会长、福安市政协常委、福建省政协委员。郑少清之夫于上世纪80年代创办的洁任集团,是福建省首家外商独资集团公司,下辖六家子公司。1993年,其夫病故,郑少清接任,手中一度握有16家企业,总资产9亿多元。
陈少勇涉嫌为郑少清违规批地
陈少勇是一个“猪哥”(好色之徒)在当地是公开的秘密,此人官声不佳,可是他依然青云直上,可见其后台很硬,应该对使用这样一个问题官员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zhongkang         来源:博客
本文网址: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11/0124/article_117384.html 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11/0124/article_117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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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3: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省委 有人卖官!!!

福建省委 有人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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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0: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池宁如果成为陈少勇第二,卖官者要进监狱!!!

谁提拔猪哥书记陈少勇?没有被问责?
现在福建省委又有人提拔全民反对的恶官---------县委书记池宁,真是胆大包天!

池宁如果成为陈少勇第二,卖官者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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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08: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中纪委严查两次卖官者!

福建省委某常委为什么敢于卖官,不顾全县民众反对,提拔县委书记池宁?原因就在于陈少勇的保护伞------卖官给陈少勇的某福建省委常委没有受到严惩。

恳请中纪委严查两次卖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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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4: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131楼的观点 福建省委 有人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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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21: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卖官者?按照常理推测,提议为池宁升官者有重大嫌疑!

池宁在闽清“捞”的钱,拿到福州去“用”。笔者解读这句话:池宁在闽清贪污受贿所得赃款,用于省城买官。谁是卖官者?按照常理推测,提议为池宁升官者有重大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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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8: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官场 眼花缭乱

福建省委祕書長“豬哥勇”(3)
2008/09/26  

福建省委祕書長“豬哥勇”(3)

杜知根報導/福建出大案,福建出高官。“遠華走私案”“陳凱跨國販毒洗錢案”“黑社會頭目馮德輝案”……導致官場地震就沒有停歇過。可是,福建省級領導高升到中央最高決策層的比例也雄視全國各省,習近平、王兆國、賀國強、賈慶林……紛紛成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甚至王儲

官場惡斗,兩敗俱垮

  陳少勇出事,不僅是腐敗,毋寧說更與官場惡斗有關。

  陳少勇落馬,與原福建省委常委、宣傳部長荊福生的恩恩怨怨極有關系。兩人先后擔任團省委書記,又先后擔任寧德市委書記,據說兩人結怨,主要是陳少勇接替荊福生寧德市委書記職務后,清算荊系人馬。荊福生三年前東窗事發,與陳少勇系統的揭發有關﹔而這次陳少勇出事,知情人披露,是荊福生系統反扑的結果。


福建省委常委、宣傳部長荊福生因涉嫌經濟問題,被約談“雙規”。
  上文提到馮德輝案導致不少人落馬,陳少勇與荊福生這兩個對頭,都與他有關。荊福生到任寧德那一年,馮德輝注冊成立寧德市福輝商貿公司,借走私煙草起家,之后又成立寧德市鴻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福建華隆房地產公司,獲利甚巨,荊福生被“雙規”的直接原因,就是馮德輝案。

  荊福生被審查的經過具有戲劇性。2005年11月11日,他去廈門調研,晚上與當地一個官員在茶樓喝茶,該官員起身離去,荊即被中紀委人員帶走接受調查。福建省委在舉行會議傳達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時,几乎所有黨政高層都出席,唯獨不見宣傳部長荊福生。省委書記盧展工宣布,荊福生涉嫌經濟問題被中紀委“雙規”,舉座嘩然。

  時年54歲的荊福生原籍河南,生于福建。他從基層起步走上仕途,曾任莆田地區五七知青農場場長,莆田地區柴油機廠團委書記,共青團莆田地委副書記,1984年出任共青團福建省委書記,當時正是胡錦濤擔任團中央第一書記之際。1989年他從共青團崗位上“轉業”,擔任福建省體委主任──這時其頂頭上司就是另一位共青團派重量級人士、當時的福建省長、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王兆國(王于1987年調到福建擔任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省長,1988年擔任省長,1990年底回京擔任對台辦主任)﹔1995年起任寧德地委書記,2000年末寧德撤地設市,荊改任寧德市委書記﹔2002年荊福生升任福建省委常委、宣傳部長。

  荊福生所涉經濟犯罪不僅金額巨大,且跨時漫長,自福建省體委主任至寧德市委書記,再到福建省委宣傳部長,各個時期均有經濟問題。涉嫌腐敗最早始于任福建省體委主任期間,拍板將位于福州市中心一處地塊賣給(一說無償送給)地產開發商朋友,建成37層環球廣場。這座高樓建成后,除19層至22層歸福建省體委使用,其余樓層出租,到他案發時在福州仍屬高檔寫字樓,每平方米已賣到八千至一萬元。當時有傳言稱,開發商為獲得這一黃金地塊,曾向荊賄送一套別墅,更有傳言稱荊福生從該大廈起碼進賬几千萬元。

  檢察機關証實,荊福生案還涉及一樁體育彩票案件,早前福建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李聯友已被“雙規”。2005年9月,福建省體育局計財處處長、曾是荊福生任莆田地委副書記、福建省體委主任時的祕書鄭國璋,也被“雙規”。

  1995年,荊福生由省體委主任調任經濟落后的“第三世界”寧德地委書記。官場普遍搖頭,認為荊對經濟工作毫無經驗,怎么當得好地方主官?但是中共人事政策從來是“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他來后,中央到地方的媒體果然一片歌功頌德之聲,2001年5月22日《人民日報》第四版刊出記者馬利的長篇通訊《市委書記的“家”事》,極盡頌揚之能事:“說起市委書記荊福生,福建寧德市的老百姓都會翹起大拇指,夸他是個硬漢子,是個一心挂念著老百姓的好干部。”“兩年失去(母親、妻子和女兒)三位親人,荊福生沒有被這些苦難擊倒,他頑強地挺立著,帶領寧德320萬人民一步步向貧窮開戰,向富裕前進。他不僅是生活上的硬漢子,而且是工作上的強者。”“經過几年鐵心拼搏,寧德市4個國定貧困縣、49個省定貧困鄉已全部摘掉貧困帽……全市行政村基本實現了‘五通’,與全省同步基本實現小康。”


福建省政協主席梁綺萍是陳少勇的后台?
  荊福生在寧德工作期間妻子病故。不久他低調續弦,第二任妻子呂萍玉原為寧德市委接待處工作人員,婚后,呂曾被調至寧德市駐廈門辦事處臨時負責。荊上調省委后,呂即調回福州,后調到省石油公司。2005年9月28日,呂萍玉先于荊福生出事,在北京被刑事拘留。

省政協主席是陳少勇的靠山?

  陳少勇在寧德接過荊福生留下的爛攤子。荊在任時,非法集資高達數十億元的民間“標會”就已露頭。陳少勇上任后,問題爆發,一系列惡性集資案件曝光。此外,當時的寧德市賭風甚重,几乎所有縣都設立了賭場,甚至有縣領導帶頭集資設立賭場。買官現象亦十分嚴重,當地官員坦言,雖不到“無官不可賣”的地步,但也是“不送不升”。陳少勇在整垮荊福生派系的“反腐風暴”中立下汗馬功勞,但他之所以在荊福生還在省委常委、宣傳部長寶座上端坐時,就敢于下手收拾荊提拔的部屬,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也有靠山。

  這次陳少勇一被帶走,福建官場馬上就有人將他和省政協女主席梁綺萍聯系起來,認為陳少勇出事,梁綺萍的日子肯定也不好過。

  梁綺萍,1947年11月出生于福建漳州,當過知青、工人,與陳少勇類似,是福州大學化工系畢業的“工農兵學員”。1983年底,從福建省漳州市(縣級)委副書記起步,在漳州當國市長和該市升格后的副市長,1995年春,被調到省紀委系統,在這里一干11年,先后擔任省紀委副書記,省委常委兼省紀委書記,省委副書記兼省紀委書記﹔在中共十五大、十六大上,她都當選為中央紀委委員。直到2006年元月,兼任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這年8月,脫離省紀委,退居二線專任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荊福生案發時,梁綺萍正是省委副書記兼省紀委一把手。

寧德官場連續大地震

  《財經》雜志2005年曾透露,荊福生涉經濟問題金額巨大,是所謂“億元級”案件,以主政寧德期間問題最嚴重。但2007年9月,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荊福生1989年至2005年利用職務便利,在職務晉升、土地使用、承攬工程、企業改制、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66.75萬元。據稱,他主動坦白當局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退繳全部贓款贓物,“還檢舉他人的違法違紀”,有立功表現,故“從輕判處”無期徒刑。

  在陳少勇“落馬”之后,回過頭來看“檢舉他人的違法違紀”這句話,分明大有文章。

  福建省紀檢官員當時還告訴《財經》雜志:寧德賣官現象相當嚴重,荊福生倒台,寧德政壇大地震,荊福生在寧德任職時的祕書吳壽龍、寧德市委常委、祕書長黃朝陽、寧德下屬福安市委書記林旭榮等等,成片成片地“落馬”。

  但據筆者核查,實際上,寧德官員被紀委、監察和司法部門盯上,早在動荊福生之前。毋寧說,是“寧德市政壇大地震”牽連上了荊福生致使其倒台,又牽連上曾任寧德市長、時任省工商管理局長周金伙,現在又牽連到陳少勇。

  據查,寧德官場“大地震”始于2003年。周寧縣委書記林龍飛被“雙規”,就是2003年春天的事。林龍飛系和荊福生一起長大、荊在共青團福建省委書記時期的部下,荊于1995年履新寧德,林于次年調任周寧縣委書記。他獨霸當地干部任免權,提拔、調整干部逾千人,還有個極端狂妄無恥的“三光”名言:“把官位賣光,把財政撈光,把看中的女人搞光”,寧德中級法院審理查明,他非法收受該縣68名黨政干部及3名包工頭賄送的錢財,共計236萬余元﹔另有價值212萬余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2004年12月31日,林被判處死刑。

  隨后,2004年11月,地處寧德的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寧德下屬福鼎縣委常委、宣傳部長的翁小巧被“雙規”﹔2005年春節,福安市委書記林旭榮被“雙規”﹔4月,寧德市委常委、祕書長黃朝陽被“雙規”﹔2006年春節后,寧德市公安局長繆友灼、副局長林生欽又被“雙規”﹔荊福生垮台之后半年,2006年6月,他在寧德的“搭檔”、市長周金伙潛逃無蹤,至今未能尋獲。

  十年來,廈門、福州、寧德……每隔兩三年,福建就這么來上一場,從省里到基層,官員就要垮一批和逃一批。知情人透露,因為福建官場山頭林立,素有閩南幫、寧德幫、福清幫、客家幫等派系,各山頭相互較量,競相告發,導致案件頻發。福建現任省委書記盧展工系中央“空降”,也通過派系互斗彼此牽制,來便于控御。目前在福建省內居主導地位的,是以省長黃小晶為首的“客家幫”,省級官員中客家籍占據要津。

  (《多維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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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4: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届福建省委 领导有方

本人浏览以上几条帖子(文章)总的感觉是,历届福建省委领导有方啊,每隔几年,总有好戏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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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9: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春节后,如果没有动静,十有八九,池宁“难产”了!

今天媒体报道,几个县市需要傀儡们举手“通过”的人大主任、县长已经产生。
2011-0-12-14日福建省委任前公示拟提拔的吴兰铮,最大的可能是出任闽侯或永泰县委书记。剩下的就是池宁。消息灵通人士在年前透露:省委决定任命池宁为某设区市市委办公室主任。过了年,就赴任。

春节后,如果没有动静,十有八九,池宁“难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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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00: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炮轰福建省委 反对提拔奸官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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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07: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省委提拔奸官”使福建官场“有震感”

相对于每过几年福建官场的大地震,帖子“福建省委提拔奸官”所引起的网络风暴,对于福建官场来说,算是“有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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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5: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141、142楼两条帖子(转帖)

通过搜索,本人惊奇地发现,曾经出现在闽清县大街小巷的一张大字报(同一标题内容的帖子在新浪网“新浪杂谈”发表,点击率八万多)以及另一条帖子“福建刁民将举报信黏贴至被举报单位官方网站”(两条帖子几个月后被删帖)出现在阿波罗网“阿波罗新闻和评论阳光天下”。

   现将两条帖子复制黏贴,分别在141、142楼发表,以飨读者。




孩子们 记住仇恨!!!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
1#

只看该作者 金牌会员

发表于 2010-4-1 09:08  


孩子们 记住仇恨!!!
据海峡都市报2009年12月30日报道:前天夜里10点钟左右,男生宿舍楼c座111宿舍内,突然传来一阵地板开裂的声音,地面中心出现塌陷。以为发生地震,学生们慌忙呼喊着逃出宿舍······因为地面塌陷,两边的木床已向中央倾斜。在塌陷的地面中央,石质地砖被撬开一块,挖出约30厘米深的坑。从撬开的坑看去地砖和泥土层间有个约5厘米宽的缝隙······部分墙面,出现细小裂缝······2009年8月15日竣工的福建省闽清县第一中学,是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不顾全县30万人民反对,强行上马的。被县委当做“政绩工程”,只要省市官员来梅,书记县长总会带着他们去参观,四个半月后,却变成危楼?这真是莫大的讽刺啊!
   
    负责勘查现场的省教育建筑设计院副总工程师林世明认为:“该楼目前只是局部地面下沉,并非地基下沉,回填土将近10米,按规定,回填土需要一段时间的自然沉降,待其夯实后再进行上层施工。可能是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导致回填土松软,,出现下沉。”专家说法,人们认可。但他说“坍塌不会影响整栋楼的质量安全,也不会出现坍塌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人们都表示怀疑。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坍塌,都应该认定为质量问题。人们怀疑,专家在“玩弄”字眼。专家的言论有倾向性。“部分墙面,出现细小裂缝”,才四个半月啊,这不算质量问题算什么问题?
    黄校长说:自然沉降要一两年时间。学校和施工单位都不能按这个时间等下去。这句话揭示书记县长和开发商、施工方当时急切心情:全民反对的工程,如果拖延时间,夜长梦多,尤其有大字报揭露王长鹰县长与媒体欺骗民众,将“奠基”宣传为“动工”。在这种情况下,不顾施工程序,马上动工!
    既然是回填土下沉引起地面塌陷,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因为回填土还未完全沉降,有可能时不时再发生小面积地面塌陷,真让人担心啊!如果111宿舍地面塌陷面积再大些,学生已经睡着,掉进塌陷形成的坑里,谁敢保证不会危及人身安全?
   
    为何县委书记县长要强行拆迁一中?为何30万闽清人民反对拆迁一中?
   
    这要从挂牌出让倒闭的县电瓷厂地块说起。官员热衷于搞房地产开发,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为了出让更大块地皮,与电瓷厂相邻的闽清一中也因此遭殃,被“捆绑出售”,与之毗邻的北青坑(村民菜地)也被征用。三块地连成一片,拍出3.27亿元天价。
    闽清县城是全省最小的几个县城之一,东西走向,只需20分钟走完(闽清一中位于中轴线----解放大街中段偏西位置)南北走向,只需15分钟走完。一中学生,百分六十是城关人或且父母在城关租房居住(两位一中师生这么说,不知这一比例是否准确)大多数学生上学只需步行十几分钟到校(这对于学习紧张、无暇锻炼的学生来说,是很好的健身活动)新校区离城关7里,住校还是“走读”都要增加额外经济负担。家在乡下的学生、家长也反对一中拆迁。因为在城关租房、伙食方面可自行安排,较省钱。如是新校区,被“封闭”(住校),食宿费用较贵。一中新校区(渡口村)位于闽清县“偏远地带”(几分钟车程即到达闽侯县。这个位置,决定了---没有人拥护搬迁新址)所以,除去个别官员、开发商、包工头、渡口村民,全县总人口百分九十九点九九的人反对一中拆迁。
    反对搬迁新址的干群还指出,新址有种种弊端:一,新校区位于闽清(闽江)大桥边,对岸是铁路(闽清车站)西、南面是316国道、202省道,新校区位于两条公路交叉处,噪声污染、交通安全隐患,显而易见;二,新校区紧邻闽江岸边,地势低洼,易受洪水侵害;三,家长们担心学生私自到闽江游泳。1998年,一中三位学生结伴到离城10里北溪(闽江)游泳,溺水身亡,人们记忆犹新。黄校长回应说:职业中学搬迁渡口村,这几年,并未发生溺亡事件。难道每年都要死人,才算不安全?
    书记县长明知民众反对搬迁一中,但是他们一意孤行,为了达到目的,采用种种违法手段:一,在近乎保密情况下,决定搬迁一中,等到百姓知晓,纷纷表示反对之时,他们以“县委已经决定,市委已经批准”为由,拒绝百姓诉求,严重侵犯民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二,封杀反对搬迁的声音,指示公安禁止打字店打字复印有关反对一中搬迁的文稿;三,指令公安留置(变相拘留)征集“反对一中搬迁”签名活动发起人;四,指令便衣警察跟踪征集签名发起人,企图没收签名册;五,指令穿警服警察入户(过龙山新村)恐吓要签名的民众。
    许多干群通过邮寄信件方式表达反对一中搬迁的诉求,遗憾的是,中央、省市均未采纳。
    闽清百姓是天底下最好的良民,他们逆来顺受,听任统治者摆布。法治社会否定“瓮安精神”。但人们应该理直气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上海磁悬浮轻轨项目(上海世博会配套工程)厦门海沧化工项目,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项目,都是中央立项的大工程,终因周边居民反对(反对理由:污染环境,危害健康)被迫取消。全民反对的闽清一中搬迁,终因民众懦弱,以致书记县长的阴谋得逞。
   请听开学第一个周末孩子们对家长的诉说:在校五天,就好像五年那样难熬。真是度日如年!学校食堂一块钱的饭吃不饱,菜少且贵。买饭菜要排队半小时。开学一次性交住宿费250元,(五个月计算,每个宿舍住6人,加上卫生间,不足15平米,月租300元.据说,家在乡下的高三学生,校方同意在校外租房,也要交250元,比霸王条款还霸道!)不住校“走读”,一天最少要乘2趟车,要想回家吃午晚餐,又要到校晚自习,往返6趟,花费6元。三学年,车费千余元。冬日清晨,学生们在凛冽寒风中等车。如是始发站,上车还要等开车。把宝贵时间花在等车上!只有在读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最能深切感受一中搬迁新址给他们带来的无尽烦恼和额外增加的巨额经济负担。一位老太说,可怜我的孙女要在那里苦熬三年!不,闽清人民子孙万代,只要考上一中的,都要在那里苦熬三年!这一切,都是县委书记县长强加的。孩子们,记住这个仇恨吧,你们要代代相告:适时将池宁王长鹰跪地塑像立在一中校门两边,令他俩向闽清人民谢罪!
   
   寄语即将参加中考的初三学生们:据福州日报、闽清电视台、梅城报报道,近年,闽清高级中学教育质量有显著提高,请你们选择闽清高级中学。是金子,放在哪里都会闪光。如果选择一中,因为经济拮据(营养不够)、休息时间减少等原因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影响高考,后悔莫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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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07:56  


全县的人都缩着脑袋不敢讲话,全县的人反对搬迁,全县的人反对搬迁,全县的人都缩着脑袋不敢讲话,眼睁睁地看着县委书记县长强行搬迁闽清一中。这种场景,全世界都找不到,这叫做“特色”!不过,在中国,像闽清人怎么胆小的还找不到呢。不学“暴徒”瓮安人,应该像其他地方的民众那样,打着横幅上街游行,以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意愿。怕死的闽清人,就连写匿名信投诉都不敢!由于父辈们胆小懦弱,给子孙万代造成永远的伤害,愧对子孙万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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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只看该作者 金牌会员

发表于 2010-4-11 12:36  


闽清一中学生学习成绩“一落千丈”?闽清一中学生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刁民表示,不对宿舍楼地面塌陷事件发表评论,但是,还是要利用网络这一阵地讨伐恶官池宁王长鹰。

     在年前,就听一个老人说,现在一中学生的成绩“一落千丈”。我不大相信,才一个学期呀。前一个多月,我听友人转述一个姐妹之间的谈话,姐姐说:你想好了,前些日子,(什么考试,是会考?)5区8县,一中倒数第二名。

     如果这是真的,验证了迷信论?这下,有迷信观念的人,可有话说了,“老一中,风水好,不能搬”。从全省三科状元到5区8县倒数第二,这就是不听“老人言”造成的恶果。

     现在,我要问一中黄校长:你不是说,也请了地理先生算过?说新校区风水好?才搬去一个学期,成绩就一落千丈,是地理先生测算不灵,还是你胡扯?

     刁民可不相信什么风水论。一中搬迁新址,增加经济负担,家庭困难的学生,只能压缩伙食费,导致营养不良,有的人因为火车汽车鸣笛声,影响睡眠。“走读生”为了乘车,花去本该可利用休息的时间,有的富家子弟,不在乎往返6次的6元车费,但整天往返6次,“疲于奔命”,也很辛苦,只能寄宿或“走读”。总之,一中搬迁新址,严重影响学生休息、睡眠、营养等问题,从而影响学习成绩。

     2010年高考,如果成绩真的“一落千丈”,拿县长是问,王长鹰县长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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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07:21  


炮轰恶官---县委书记县长池宁王长鹰!!!在新浪网新浪杂谈,同一标题相同内容的贴文“孩子们 记住仇恨”点击率已飙升至8600次,(实际看帖人数已超万人)已被“新浪杂谈”版主标为“热帖”。
     此贴文的真正“跟帖”,包括“新浪杂谈”版主“勇敢的同志”,只有三人,其他的所谓“跟帖”,都是刁民自己“炒作”。怕死的闽清人至今还是缩着脑袋看帖,尽管自己认同帖子,对池宁王长鹰愤恨,但不敢表示,更不敢跟帖。生怕会暴露。如果是其他地方,早已形成“网络风暴”,把池宁王长鹰“吹”翻。抽天价烟的局长,(还有其他官员),都是被“网络风暴”“吹”翻的。
     刁民认为:不管署名匿名,也不管境外国内(网站),都要遵守法律。你看,刁民“炮轰”池宁王长鹰,网警并没有找刁民麻烦。“你暴露了”,我暴露了,是因为我太“出名”了,查不查,都是你,因为全县只有一个刁民;另外,我也对好多人说,大字报是我贴的,我认为此举不犯法,没什么可保密,所以,第三次去贴大字报,没有任何“化妆”,在“探头”下登场(头两次,有“伪装”,也想要有些神秘感,更能吸引人,要不,警察没事干----本来,“乱张贴”不是警察管的)
     目前,社会开放程度,比“少见多怪”的闽清人的想象要宽松许多,请您现在登录“新浪杂谈”首页。第三条,标题为:“ 国父是探索,老毛在胡闹”,骂毛泽东,还说“蒋介石是真英雄”,版主天天把它 “顶”在首页第三条的位置。还可以访问他的博客。作者的博客是实名的,“还是体制内人员”(领工资的人)。真是“无法无天”了,也不见官方命令删帖,作者被查办。刁民跟他比,连一根毫毛都不算。在闽清人眼里,刁民专门“跟县委(书记县长)对着干”,就是“无法无天”了----60年来,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我说这些,是希望网友们,打消顾虑,积极跟帖,讨伐恶官,掀起“网络风暴”,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当局注意啊。如果你有其他确凿事实,更可以上网向“中纪委监察部举报中心”(或者拨打010--12388)“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或者拨打010---12309)举报。

     胆小的闽清人,是时候了,大家齐心协力,把恶官池宁王长鹰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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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只看该作者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4-15 16:11  


靠,豆腐渣工程啊,也差劲了吧,抠门也要分在什么地方啊!真受不了这样的贪官!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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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只看该作者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4-15 16:12  


呵呵,你说贪点钱容易么,还得冒着生命危险,不出事便罢,出了事估计就的请去吃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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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只看该作者 金牌会员

发表于 2010-4-17 13:44  


2009年以来,因网络举报落马官员案例 因网络举报落马官员案例:
  2009年以来,因为网络曝光或举报而落马的官员已有近十名。
  


  *2008年12月,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在开会时抽“天价烟”、戴“天价表”的照片被贴到网上而落马。2009年10月10日,周久耕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周久耕事件被视为网络反腐的标志性事件。

  *2009年6月,一个二级域名网站“万州反腐倡廉卫士”揭发了重庆市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的腐败行为。上任仅半个多月,贾在云就被万州区纪委“双规”。

  *2009年11月,有网民发帖称,贫困县、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的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其座驾是辆豪华车“途锐”。刘丽洁后来引咎辞职。

  *2009年12月,广东廉江市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陈锡照借乔迁豪宅之际,大摆筵席,千人排队送红包。被网民揭发后,他被停职受调查。

  *2010年2月,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的日记被放到网上,引起极大轰动。根据这份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的日记记载,韩峰的工作、生活主要内容是喝酒、玩女人、受贿。他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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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只看该作者 金牌会员

发表于 2010-4-21 19:06  


希望有更多的人跟帖,讨伐恶官!这张大字报(刁民曾经将“孩子们 记住仇恨”贴文打印,张贴在大街小巷,人们习惯称其为“大字报”)在新浪网点击率已飙升至6395次,刁民分析,闽清人点击此贴人次过半,但无人跟帖。闽清人至今还是“外星人”?冷眼旁观一个“疯子”在舞棒跳跃?于己无关?您就是迁居西欧北美大洋洲,可您的亲人祖祖辈辈还要在这块热土上休养生息啊,您能说,不管他?(许多贪官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而锒铛入狱)您现在的子孙不会念书?没准您的五世孙还是中科院院士呢,所以说,闽清一中搬迁,事关千家万户,事关30万闽清人民,事关你、我、他,每一个闽清人!于己无关论可以休唉!另外一个错误观点是:县委决定了的,百姓没有办法改变。这是“奴才意识”!我们---30万闽清人是这块热土真正的主人,只要齐心协力,万众一心,什么事情办不成?外地民众依法维权成功,已有不少先例。问题是,闽清人一盘散沙,败就败在这里!其三,有的民众怕县委迫害,不敢“闹事”,是啊,这些狗官,会采取种种手段,包括株连九族的迫害,使人们望而却步。但是,如果人人都起来抗争,他对付谁啊。

   以上种种原因,使得池宁王长鹰强行搬迁一中的阴谋得逞。尽管人们反对,但无人起来抗争。“孩子们 记住仇恨”贴文的点击率,说明人们还是关注这个话题的。就是没人跟帖。如果在其他地方,跟帖早就铺天盖地,有可能把恶官“吹翻”。

   今日午饭后,刁民发现有人跟帖了,喜出望外。哦,原来是看好“孩子们 记住仇恨”贴文的人气,“搭车发帖”,好,欢迎!我以为,出了个刁民,我有搭档了。仔细一看,“白樟村民”还算“良民”,不算“刁民”,你看,“尊敬的王长鹰县长......”,尽管表示不满,还是彬彬有礼。不管怎么说,有人敢于说话(跟帖)都要予以肯定,表示欢迎!

   希望有更多的人跟帖,讨伐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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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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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07:24  


王长鹰池宁必须谢罪!济没有发展,还干那么多坏事。一个是毁了百年名校经,还充当“文化侩子手”。一个不顾白樟全镇人民的反对,强行建垃圾场,污染闽清县子孙后代。
       这是闽清县历史上两大悲剧!
      王长鹰池宁必须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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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只看该作者 金牌会员

发表于 2010-4-28 08:37  


池宁王长鹰 PK 刁民没有哪一个官员敢于指着子民的鼻子骂:“你这刁民...... ”。主要是看 对待民众批评的态度。你看,对于大街小巷各类违法广告,官员们熟视无睹,唯独“刁民”的“大字报”,被当做洪水猛兽,在第一时间派员撕毁。再看2008、2010年县两会期间,对“刁民”的监控。因为07年,“刁民”在大字报中写道:“寄语县人大代表:联络法定所需人数(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联名上书县人大常委会,罢免县长王长鹰!” 所以,在2008、2010年县两会期间,为了预防刁民向县人大代表散发呼吁罢免县长的传单,令警方严密监控。刁民原本也有散发传单念头,但转念一想,那些只有单一功能的机械手,没有接传单的功能。(不敢接“反动”传单)所以刁民打消了散发传单计划。但当局出于防范,神经高度紧张,还是要严密监控。他们岂止把我当做“刁民”,在他们眼里,刁民被当做全县A级危险分子!

  池宁王长鹰,不仅是带病上岗,而且已经病入膏肓,需要动手术!




孩子们 记住仇恨!!!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11#


只看该作者 金牌会员

发表于 2010-5-1 08:32  


向刘增和老先生致敬!刘增和老先生以实名跟帖,控诉池宁王长鹰恶行。在闽清这样的环境中,您的勇敢行为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当然,与广东黄先生比,还有“距离”。广东那位黄先生(也是实名发帖,名字忘了),敢于在网站发帖说:建议将天安门城楼上的毛泽东画像拆除。好大胆!也没事,只是当地警方“请喝茶”。找他谈话而已。

    刘先生是退休干部,不排除被县委“谈话”的可能。这是当局惯用的招数,甚至动用“株连九族”的卑鄙伎俩迫害您的家人,比如,您的家人是干部,当局就停发其工资,迫使您就范。您要有思想准备。如果当局对您施压,您要第一时间在网上揭露,让网友们声援您。

    池宁王长鹰的狗腿们,听听刘老先生的控诉吧,不要再当保皇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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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只看该作者 金牌会员

发表于 2010-5-2 09:18  


刁民的人格,不容诋毁!是出于客气,用“保皇派”形容你,其实并不确切,更确切的说法是:您是县委书记县长的走卒(请注意,是“走卒”,非“走狗”。)你很善辩,人家说一句“学校离江近,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肯定高。”你就反驳“按您这思维,学校不能建在山区,因为山体滑坡的概率比较高,四川青海灾区也都不要重建学校,因为地震的概率比较高,人不能走在高楼下,因为被不明坠落物砸中的概率比较高,人不能进出医院,因为在医院里死亡率比较高”(所以,我曾经说你讲屁话)。我说您是“保皇派”,你就说,“我是地道的福州人”,你很清楚,角色没有籍贯之分。你诡辩技巧很是高超啊。

    你说:“我压根就没看是谁谁谁发的贴,也没针对哪个发帖人,因为我也不知道这几个发帖人谁是谁。”你太虚伪了吧,你就是秉承主子的旨意,针对我的帖子发难的。

    由于池宁王长鹰倒行逆施,强行搬迁闽清一中,损害了民众根本利益,人们对他俩的仇恨是可以理解的。只是人们把仇恨埋在心底,我的“大字报”(帖子)煽起人们心中的不满。“大字报”的标题,更是使池宁王长鹰感到害怕。

    你说,“一看标题就知道作者是个自以为是偏执自我的人”,标题只有七个字,你居然能从七个字里洞察一切?你说我“一会儿看不起三十万民情(闽清)人,一会儿又好像成了三十万闽清人的代表”。我有这样说过吗?这是你强加的。我说的很明确,仇恨的只是池宁王长鹰之流。在你的键盘敲击下,我成为“愤世”、“仇恨世界”,人格被怀疑的不良分子(你的意思是我的人格扭曲)。按你这个说法,我有可能像“3.23南平血案”主犯郑民生那样,怀着仇恨社会的扭曲心态,滥杀无辜,或者,像前几年,有人身上捆绑炸药,在公交车上,与无辜的乘车人同归于尽。总之,诬蔑诽谤他人的是你。

    2007-3月10日,我向福建省红十字会申请“志愿捐献遗体、器官”,在两本荣誉证书上写道:“林世锐先生,自愿在逝世后把遗体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这种高尚的人道奉献精神,将永远受到人民的赞扬”。“林世锐先生自愿无偿捐献所有适用器官给医学科学事业。这种高尚的人道奉献精神,将永远受到人民的赞扬”。“精神与日月同辉  爱心伴天地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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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21:15  


                                           福建刁民将举报信黏贴至被举报单位官方网站


     福建刁民近日以“人造半岛  违法犯罪”为题分别向中纪委,最高检举报中心实名举报,已被受理。查询密码予以公开,中纪委:NRq2H0gb18GBT2Lp   最高检: xYIwTPDczP4IadQ6  (登录后点击“福建”进入,注意区别字母大小写)

      令人不解的是,刁民以相同的内容,于11月28日在某网站发帖(举报信为贴文的“复制黏贴”)登出半天,即被“枪毙”。是闽清政府公安“指令”删帖?上半年,“新浪杂谈”有贴文揭发福建仙游某镇计生委违法行为。镇计生委要求网站删帖,“新浪”不予理会。到底什么情况才能删帖?主管部门应该有一个统一的规定:那一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删帖,网站才可接受。这样,网站才不怕被投诉,吃官司。发帖人也心中有数(目前,专门替人“删帖”的“公司”正在应运而生)中纪委月前表示,应重视网络举报(刁民认为,也包括境外网络举报)如果随便删帖,也违背中纪委的“表态”。
      现在,刁民将致中纪委,最高检举报信复制,在此发表。同时,也将举报信黏贴至被举报单位---闽清县委县政府官方网站。此举近乎挑衅。好心人警告:书记县长可能会雇凶杀了你!是啊,这些年,官员雇凶伤害举报人的案件时有发生。希望广大网友关注刁民的命运。

                    福建闽清南北大街137号  来安旅社 72岁老人 林世锐  
                                                                       
                                                                    2009.12.11

                           


                                中纪委
                            致          举报信全文
                                最高检


                             “人造半岛”  违法犯罪
                      福建省检察机关应追究“人造半岛”责任人刑事责任
   何谓“人造半岛”?“人造半岛”来龙去脉。
闽清人民的母亲河---梅溪下游,城区河段(梅城大桥边)有一个由上游泥沙冲积而成的沙洲(地理学名称“三角洲”)地表被灌木丛覆盖,有几棵2-3米高的野生树木。汛期,沙洲被水淹没,秋冬季节,有个别人,跨过小水沟,到沙洲上种菜。
   闽清电瓷厂倒闭,县委决定将其地皮挂牌出让,供房地产开发。为了出让更大块地皮,与其毗邻的闽清一中也因此遭受被拆迁的厄运。当然,书记县长不说将其拆迁是为了搞房地产开发,而是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了一中能申报省一级达标校,为了提升闽清县教育水平,为了能让更多学子到一中深造,为了......,上欺中央,下压百姓,不顾全县人民反对,强行搬迁一中。与电瓷厂相邻的“北青坑”(城关村村民菜地)也不能幸免,三块地连成一片,冠名“天行新区”。以亿元左右天价挂牌出让。征用农民菜地遇到阻力,县委向带头“闹事”的“头面人物”“行贿”,赠送价值1.3万元的按摩床,让其封口,并转而带头动员同意征地。推平电瓷厂“山头”,渣土运往何方?倒入梅溪下游小沙洲!此举可谓一举两得,“消化”渣土,又可以安抚民心,运去“北青坑”地表肥土,供被征地百户村民种菜。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前几年,县水利局在梅溪大桥防洪堤岸边,用油漆涂写标语:严禁将垃圾渣土倒入河中,违者重罚!每字一米见方。人们发现,自从县委决定“人造半岛”后,这个标语不翼而飞,不见踪影。官员派人刮擦字迹?
   只要不是弱智,谁 都知道县委“人造半岛”违法,由于情节“特别严重”,可以认定为犯罪!作为主管机关---县水利局,不敢依法制止。这也难怪,因为如果敢说个“不”,局长的乌纱帽立即被摘除。
   “人造半岛”,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违建”可以拆除,数以几十万方的渣土如何挖起?又能运往何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建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刑事责任。
         
                                                    福建闽清南北大街137号  林世锐
                                                               2009.12.3
                                       二条网友评论
     
            
     纪检监察部门要查一查:书记县长为何敢于无视民意,强行搬迁闽清一中?为何敢于无法无天,将整个“山头”倒入河中?因为房地产行业太诱人了,地球人都知道的潜规则,闽清人不懂?
     

     本来,就算贪官,也想树立“亲民形象”,闽清县委书记县长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强行搬迁一中?法盲也知道,将“一座山”推到河中是违法犯罪,闽清县委书记县长为何敢于无法无天?“利益驱动”,驱使他们不顾一切


                 附件一:闽清信访局(水利局)函复件



     您2009年10月20日致信“省长信箱”来邮收悉。我们及时将诉求件转交闽清县水利局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洲?位于闽清县梅溪河道下游城区左岸,根据防洪堤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处为行洪区,没有做岸线规划。原来该处一部分是城关村村民的菜地,大部分是荒地、林地,地势高低不平。2008年12月8日,由城关村组织在此进行整平并回填肥土造菜地,主要供城区二期防洪堤北青坑被征用菜地的村民使用。 二、处理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闽清县水利局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研究讨论,认为龙洲?改造必须控制在原来范围内,不扩大,不砌护坡,地面不建永久性建筑,不提高河床,以保持原来的河势不变,并派水政人员加强巡查监督,以确保改造后不影响行洪。同时,水利局将此意见口头报告县政府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原则上同意水利局意见,并指示加强监督检查。之后,城关村基本上按照水利局的要求进行施工。从目前看,对河道行洪基本上没有影响。 特此函复。闽清县信访局 (承办单位:闽清县水利局)
  
                              
    此函复内容不实 。把个别人利用沽水期到沙洲种菜,说成该处“部分是城关村村民菜地”,把 三五棵2-3米高野生的小树,说成“大部分是(荒地)林地”。该函复回避关键问题:向河道倾倒数以万方计的渣土,人造半岛的违法犯罪事实。轻描淡写说成“在此整平并回填肥土造菜地”“对河道行洪基本没有影响”。谎话连篇。                  
                                                                        
  

         本人向“省长信箱”举报”闽清县委违法犯罪,县水利局不作为。“省长信箱”将举报材料转交被举报单位。这就是现行信访制度的“通病”。本人认为,举报地方党委政府的举报材料应转呈上一级党委政府查处。     2009.11.26日,本人就同一问题向“市长信箱”举报,以“请将本诉求件转呈省市领导,检察机关,追究“人造半岛”责任人刑事责任!”为标题发送举报信。并特别请求:请将举报材料转呈省市领导,省市检察机关。令人遗憾的是,“市长信箱”仍然将举报材料按常规程序批转,县水利局再次接手“烫手山芋”,它将如何函复?我拭目以待。


      闽清县水利局于12月7日第二次函复:“对该反映的问题,现将原处理情况反馈如下:。。。。。。。”(闽清县水利局于2009-12-7 09:23回复) 将谎言复述一遍。水利局无言以对。

                             附件二: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或者第三十四条规定,严重影响防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四)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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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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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3:36  


回复 1# 的帖子谢谢。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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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22:07  


我也说两句现在,就看省市领导是如何处理了。是刑不上大夫,还是“与民同罪”?还是“调个地方,官复原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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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13:47  


不了了之?有的民众说,如果是个人那样作,把“整个山头”推到河中,马上就会被抓捕判刑。看来,举报没有用,池宁王长鹰照当县委书记县长。刑不上大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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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08:04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应“深挖”恶官------池宁、王长鹰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应“深挖”恶官------池宁、王长鹰
某市一个局长抽天价烟被网友曝光后,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以此为突破口,“深挖”,最后查出局长贪污受贿数百万大案。
   池宁王长鹰,刁民没有证据,不敢说他们是贪官。但是,他俩是“恶官”,因为有“恶行”,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顾全县人民反对,强行搬迁闽清一中。这就是池宁王长鹰最大的“恶行”。为何强行搬迁闽清一中?为何敢于将整个电瓷厂“山头”倒入河中?因为房地产开发,“有利可图”。所以不顾民怨,不顾违法犯罪。这么明显的问题,不去“深挖”,那就是纪检监察部门严重失职啊。

    即使是什么问题都查不出(那就是纪检监察机关官员无能,“大草包”!)福建省检察院应该追究池宁王长鹰“人造半岛”刑事责任。以此为突破口,还怕查不出所有问题?

    民众担心,就怕有保护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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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07:59  


闽清一中黄校长的谬论闽清一中黄校长的谬论
一,砸锅卖铁糊口论。闽清一中教师百分百反对搬迁新址,黄校长说:一中拆迁,把地皮卖了,才有钱,给你们发退休金(工资)你们不同意搬迁,就没有钱给你们发工资了。手段多么卑鄙!
   二,所有的人都反对搬迁新址,其中有的民众迷信“老一中”“风水好”。1986年,一举夺得全省三科状元,轰动全省。黄校长说:我也请来地理先生,他说新校址风水好。有人说,要搬就搬往“金坪里”,他说,那里是墓地(言下之意是,那里有鬼怪。)黄校长是中共党员,应该是无神论者。为了配合县委书记校长搬迁一中的阴谋,他竟然搬出神鬼论
    三,新校址在闽江边,家长们怕孩子私自到闽江游泳,发生溺亡事件。1998年,三位一中学生到闽江游泳溺亡,人们记忆犹新。所以,极力反对搬迁新址。黄校长说,职中搬到渡口,这几年,并无发生溺亡事件。在他看来,只有每年都死人,才算不安全。
     黄校长为了忠实执行书记县长的指示,也为了能当上省一级达标校校长,可谓千方百计,强词夺理,无所不用其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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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12:38  


不能借公权力之便报复发帖人”不能借公权力之便报复发帖人”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李重庵(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他的“微博”中说:老百姓批评政府,不论是网上还是网下,政府要都应该宽容,善待舆论监督。如果是针对官员个人的批评,则要以事实为依据,如果涉嫌侵犯个人名誉或隐私,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对簿公堂,不能借公权力之便报复发帖人。
监督权也应受监督   (福州晚报2010.3.11日A3版  两会微博选萃)



     两年来,全国发生多起县公安跨省追捕发帖人事件,起因都是发帖人揭发县委书记县长之类的官员,公安以“侮辱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网络、媒体披露,都以公安“输了”告终。这样,全国的公安都“学乖”了:不能为了讨好县太爷,随便抓人了。



    侮辱诽谤罪是自诉案件,例如某县长被侮辱诽谤,“玩女人”,被威吓“割阳具”。只能由县长本人向法院起诉(对簿公堂),“不能借公权力之便报复发帖人”(指示公安抓捕)



     所以,刁民在网上(张贴大字报)炮轰县委书记县长,好心人为我担心是多虑了。池宁王长鹰“不敢借公权力之便报复发帖人”,闽清警方也不会为了讨好县太爷而违法办案。



     刁民还是能够区分什么是违法犯罪,什么是依法行驶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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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12:47  


闽清百姓塑碑纪念好书记 叶明根闽清百姓塑碑纪念好书记 叶明根

    由老干部(六七十年代县委书记的老部下、身边工作人员)牵头发起的、为好书记塑碑的签名活动,正在进行。

    许多人踊跃签名,他们都是七十多岁的老人,绝大多数是干部,也有百姓。为什么人们要纪念他?因为他在闽清主政十多年,清廉、亲民。我是普通百姓,我知道一件事,足以证明他为官廉洁、无私。1958年秋,公社化“运动”,我听说,乡下正在“抓白脚”(意思是,整日无所事事、没有参加劳动的人,都要被“游街”、强迫下田劳动)县委书记的夫人是文盲,没有分配工作。在这种形势下,县委书记夫人也怕“挨整”。县委书记“走后门”,其夫人在闽清县缝纫社当一名缝纫工。县委书记夫人,没有文化,以他的权势,也可以安排到一个国营单位当仓管员。而他的夫人却没有工作。在现代人看来,这是不可思议的事。

   
    闽清人民要在台山公园为好书记叶明根塑碑,纪念他。恶官池宁王长鹰也会被树碑立传,闽清人民将在闽清一中新校区大门两边塑立池宁王长鹰跪地塑像,并将其恶行载入县志,让他们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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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07:37  


大字报如匕首 书记县长坐卧不安春节过后不久,又开县两会。难怪,县委某些人神经高度紧张。两会期间的安保工作,是警方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密监控“危险人物”可能对两会造成的“冲击”(反对闽清一中搬迁新址的人,可能利用新校区地面塌陷事件,串联、策划上街游行,到两会会场,向代表委员散发“吁请人大代表联络法定所需人数,联名上书县人大常委会,罢免王长鹰县长”传单)

    08年,县两会期间,刁民被请到城区刑警中队“看电视”,警察以礼相待,拿出香蕉、蘋果、梨,果糖、花生瓜子,请我吃。(网友们猜,我有没有品尝?)两会会期5天,我在那里“看电视”5天,跟警察叔叔同时上下班,在上下班路途中,有便衣警察盯梢(是否跟谁串联,策划游行、到两会会场散发传单,或者到打印店打印反对一中搬迁的文稿)因为刁民涉嫌侮辱诽谤罪(张贴大字报,指名道姓说某县长玩6个女人,威胁说,会被女人的丈夫割了阳具)被刑拘、取保候审,所以要随叫随到。

    2010春节期间,刁民将在“新浪网”“新浪杂谈”发表的“孩子们 记住仇恨!!!”打印成“大字报”,于初一、初四、初五,三次于凌晨张贴在大街小巷。只想在春节期间,有较多的人观看,没想到会给县两会产生“负面影响”,池宁王长鹰怕给人大代表看到,气急败坏啊,当然要派人立即撕毁。互联网时代,电脑已经进入千家万户,你们能把全球的电脑砸掉吗?狗腿们告密,派人撕毁,只能弄巧成拙。至今,新浪网新浪杂谈,此贴已被浏览8600次。(其实,一次点击,全家三五口人都在看,实际浏览该贴的人数已超万次)


    此次,闽清警方利用高科技(各个路口“全球眼”)+人工跟踪,全天候,实时监控刁民户外活动,所不同的是,此次雇用城关村民,这样,可以更隐蔽,还能产生“恐吓效果”。“你看,他要告书记县长,现在,公安在查他了。”
  
     现在,刁民模拟现场,请警官看,像不像。

     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室
       时间:2010.2.18日凌晨04: 分
     值班警员:“喂!某某銮,目标已出现,正向某某方向移动,请注意观察!”
     雇用人员:“明白。”

    两分钟后,刁民到达半街,两位雇用村民已经在那里出现,我认识其中一位,我打招呼“你在这里干嘛,是等人啊!”我当即识破这一招数。我仍然“转战”他处,贴我的“大字报”。凌晨张贴,浆糊干了,才不会被撕毁。
    次日早8点多,我走在华侨城路段,猛一回头,那两个还在跟着我。

    这是警方抓捕公安部A级通缉犯才有的场面啊!

    警方依法拥有侦查权,雇用平民当线人也不违法。问题是,利用高科技手段+人工跟踪,全天候实时监控一个仅仅因为控告书记县长违法犯罪问题的年逾古稀的老人,合适吗?令人感到可笑啊!

   
   

    池宁王长鹰也别太紧张,因为全闽清,只有一个刁民,第二个刁民还没出世,没有搭档,成不了气候。


   至此,网友们应该知道,这位刁民是谁。如果还不懂,请登录“新浪网 ”“新浪杂谈”,浏览贴文“福建刁民将举报信黏贴至被举报单位官方网站”(此贴在新浪网新浪杂谈已被浏览25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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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07:40  


闽清一中学生学习成绩“一落千丈”?闽清一中学生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刁民表示,不对宿舍楼地面塌陷事件发表评论,但是,还是要利用网络这一阵地讨伐恶官池宁王长鹰。

     在年前,就听一个老人说,现在一中学生的成绩“一落千丈”。我不大相信,才一个学期呀。前一个多月,我听友人转述一个姐妹之间的谈话,姐姐说:你想好了,前些日子,(什么考试,是会考?)5区8县,一中倒数第二名。

     如果这是真的,验证了迷信论?这下,有迷信观念的人,可有话说了,“老一中,风水好,不能搬”。从全省三科状元到5区8县倒数第二,这就是不听“老人言”造成的恶果。

     现在,我要问一中黄校长:你不是说,也请了地理先生算过?说新校区风水好?才搬去一个学期,成绩就一落千丈,是地理先生测算不灵,还是你胡扯?

     刁民可不相信什么风水论。一中搬迁新址,增加经济负担,家庭困难的学生,只能压缩伙食费,导致营养不良,有的人因为火车汽车鸣笛声,影响睡眠。“走读生”为了乘车,花去本该可利用休息的时间,有的富家子弟,不在乎往返6次的6元车费,但整天往返6次,“疲于奔命”,也很辛苦,只能寄宿或“走读”。总之,一中搬迁新址,严重影响学生休息、睡眠、营养等问题,从而影响学习成绩。

     2010年高考,如果成绩真的“一落千丈”,拿县长是问,王长鹰县长下台!!!


福建刁民将举报信黏贴至被举报单位官方网站 本主题由 coming 于 2010-4-22 11:26 加入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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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7 13:47  


保护母亲河---梅溪保护母亲河---梅溪
保护母亲河---梅溪,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闽清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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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1 19:10  


因为网络曝光或举报而落马的官员因网络举报落马官员案例:
  2009年以来,因为网络曝光或举报而落马的官员已有近十名。
  


  *2008年12月,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在开会时抽“天价烟”、戴“天价表”的照片被贴到网上而落马。2009年10月10日,周久耕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周久耕事件被视为网络反腐的标志性事件。

  *2009年6月,一个二级域名网站“万州反腐倡廉卫士”揭发了重庆市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的腐败行为。上任仅半个多月,贾在云就被万州区纪委“双规”。

  *2009年11月,有网民发帖称,贫困县、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的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其座驾是辆豪华车“途锐”。刘丽洁后来引咎辞职。

  *2009年12月,广东廉江市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陈锡照借乔迁豪宅之际,大摆筵席,千人排队送红包。被网民揭发后,他被停职受调查。

  *2010年2月,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的日记被放到网上,引起极大轰动。根据这份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的日记记载,韩峰的工作、生活主要内容是喝酒、玩女人、受贿。他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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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07:28  


王长鹰池宁必须谢罪!王长鹰池宁必须谢罪!
济没有发展,还干那么多坏事。一个是毁了百年名校经,还充当“文化侩子手”。一个不顾白樟全镇人民的反对,强行建垃圾场,污染闽清县子孙后代。
       这是闽清县历史上两大悲剧!
      王长鹰池宁必须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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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8 08:42  


转帖:“我们需要绿”的帖子福建省闽清县垃圾场原有十个选址方案,但最终定在白樟镇,是额外成本最高,是有猫腻。
        据说,预算4700万元,其中,道路500多万元,森林、土地、建筑物等补偿1000多万元。如果施工腐败,真正的资金还有一半?那就可能“豆腐渣”工程。
        据内部人员说,最有奇怪的是,场地有个农业科研项目补偿,农业科研不是农业技术人员,而是原来闽清县联通公司经理许建华开发。科研本来就是国家资金,还要补偿吗?而且补偿的名目繁多,开价很高,连死的果树也要算,据上面领导说,要注意稳定工作,好像默许。
        一位老干部说,这极有可能。许建华与县里管垃圾场的领导关系好,而且垃圾场距离人口密集的白樟镇太近,群众反应激烈,今后施工阻力大。现在池宁书记和王长鹰县长考核要调离,这个时机最有可能腐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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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 08:33  


向刘增和老先生致敬!刘增和老先生以实名跟帖,控诉池宁王长鹰恶行。在闽清这样的环境中,您的勇敢行为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当然,与广东黄先生比,还有“距离”。广东那位黄先生(也是实名发帖,名字忘了),敢于在网站发帖说:建议将天安门城楼上的毛泽东画像拆除。好大胆!也没事,只是当地警方“请喝茶”。找他谈话而已。

    刘先生是退休干部,不排除被县委“谈话”的可能。这是当局惯用的招数,甚至动用“株连九族”的卑鄙伎俩迫害您的家人,比如,您的家人是干部,当局就停发其工资,迫使您就范。您要有思想准备。如果当局对您施压,您要第一时间在网上揭露,让网友们声援您。

    池宁王长鹰的狗腿们,听听刘老先生的控诉吧,不要再当保皇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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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 09:20  


刁民人格 不容诋毁!是出于客气,用“保皇派”形容你,其实并不确切,更确切的说法是:您是县委书记县长的走卒(请注意,是“走卒”,非“走狗”。)你很善辩,人家说一句“学校离江近,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肯定高。”你就反驳“按您这思维,学校不能建在山区,因为山体滑坡的概率比较高,四川青海灾区也都不要重建学校,因为地震的概率比较高,人不能走在高楼下,因为被不明坠落物砸中的概率比较高,人不能进出医院,因为在医院里死亡率比较高”(所以,我曾经说你讲屁话)。我说您是“保皇派”,你就说,“我是地道的福州人”,你很清楚,角色没有籍贯之分。你诡辩技巧很是高超啊。

    你说:“我压根就没看是谁谁谁发的贴,也没针对哪个发帖人,因为我也不知道这几个发帖人谁是谁。”你太虚伪了吧,你就是秉承主子的旨意,针对我的帖子发难的。

    由于池宁王长鹰倒行逆施,强行搬迁闽清一中,损害了民众根本利益,人们对他俩的仇恨是可以理解的。只是人们把仇恨埋在心底,我的“大字报”(帖子)煽起人们心中的不满。“大字报”的标题,更是使池宁王长鹰感到害怕。

    你说,“一看标题就知道作者是个自以为是偏执自我的人”,标题只有七个字,你居然能从七个字里洞察一切?你说我“一会儿看不起三十万民情(闽清)人,一会儿又好像成了三十万闽清人的代表”。我有这样说过吗?这是你强加的。我说的很明确,仇恨的只是池宁王长鹰之流。在你的键盘敲击下,我成为“愤世”、“仇恨世界”,人格被怀疑的不良分子(你的意思是我的人格扭曲)。按你这个说法,我有可能像“3.23南平血案”主犯郑民生那样,怀着仇恨社会的扭曲心态,滥杀无辜,或者,像前几年,有人身上捆绑炸药,在公交车上,与无辜的乘车人同归于尽。总之,诬蔑诽谤他人的是你。

    2007-3月10日,我向福建省红十字会申请“志愿捐献遗体、器官”,在两本荣誉证书上写道:“林世锐先生,自愿在逝世后把遗体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这种高尚的人道奉献精神,将永远受到人民的赞扬”。“林世锐先生自愿无偿捐献所有适用器官给医学科学事业。这种高尚的人道奉献精神,将永远受到人民的赞扬”。“精神与日月同辉  爱心伴天地共存”。

    这是社会对我的评价。是池宁王长鹰及其狗腿们诋毁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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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23:55:26

“阿波罗新闻和评论阳光天下” 精华帖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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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刁民将举报信黏贴至被举报单位官方网站福建刁民近日以“人造半岛  违法犯罪”为题分别向中纪委,最高检举报中心实名举报,已被受理。查询密码予以公开,中纪委:NRq2H0gb18GBT2Lp   最高检: xYIwTPDczP4IadQ6  (登录后点击“福建”进入,注意区别字母大小写)

      令人不解的是,刁民以相同的内容,于11月28日在某网站发帖(举报信为贴文的“复制黏贴”)登出半天,即被“枪毙”。是闽清政府公安“指令”删帖?上半年,“新浪杂谈”有贴文揭发福建仙游某镇计生委违法行为。镇计生委要求网站删帖,“新浪”不予理会。到底什么情况才能删帖?主管部门应该有一个统一的规定:那一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删帖,网站才可接受。这样,网站才不怕被投诉,吃官司。发帖人也心中有数(目前,专门替人“删帖”的“公司”正在应运而生)中纪委月前表示,应重视网络举报(刁民认为,也包括境外网络举报)如果随便删帖,也违背中纪委的“表态”。
      现在,刁民将致中纪委,最高检举报信复制,在此发表。同时,也将举报信黏贴至被举报单位---闽清县委县政府官方网站。此举近乎挑衅。好心人警告:书记县长可能会雇凶杀了你!是啊,这些年,官员雇凶伤害举报人的案件时有发生。希望广大网友关注刁民的命运。

                    福建闽清南北大街137号  来安旅社 72岁老人 林世锐  
                                                                       
                                                                    2009.12.11

                           


                                中纪委
                             致         举报信全文
                                最高检


                             “人造半岛”  违法犯罪
                      福建省检察机关应追究“人造半岛”责任人刑事责任
   何谓“人造半岛”?“人造半岛”来龙去脉。
闽清人民的母亲河---梅溪下游,城区河段(梅城大桥边)有一个由上游泥沙冲积而成的沙洲(地理学名称“三角洲”)地表被灌木丛覆盖,有几棵2-3米高的野生树木。汛期,沙洲被水淹没,秋冬季节,有个别人,跨过小水沟,到沙洲上种菜。
   闽清电瓷厂倒闭,县委决定将其地皮挂牌出让,供房地产开发。为了出让更大块地皮,与其毗邻的闽清一中也因此遭受被拆迁的厄运。当然,书记县长不说将其拆迁是为了搞房地产开发,而是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了一中能申报省一级达标校,为了提升闽清县教育水平,为了能让更多学子到一中深造,为了......,上欺中央,下压百姓,不顾全县人民反对,强行搬迁一中。与电瓷厂相邻的“北青坑”(城关村村民菜地)也不能幸免,三块地连成一片,冠名“天行新区”。以亿元左右天价挂牌出让。征用农民菜地遇到阻力,县委向带头“闹事”的“头面人物”“行贿”,赠送价值1.3万元的按摩床,让其封口,并转而带头动员同意征地。推平电瓷厂“山头”,渣土运往何方?倒入梅溪下游小沙洲!此举可谓一举两得,“消化”渣土,又可以安抚民心,运去“北青坑”地表肥土,供被征地百户村民种菜。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前几年,县水利局在梅溪大桥防洪堤岸边,用油漆涂写标语:严禁将垃圾渣土倒入河中,违者重罚!每字一米见方。人们发现,自从县委决定“人造半岛”后,这个标语不翼而飞,不见踪影。官员派人刮擦字迹?
   只要不是弱智,谁 都知道县委“人造半岛”违法,由于情节“特别严重”,可以认定为犯罪!作为主管机关---县水利局,不敢依法制止。这也难怪,因为如果敢说个“不”,局长的乌纱帽立即被摘除。
   “人造半岛”,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违建”可以拆除,数以几十万方的渣土如何挖起?又能运往何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建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刑事责任。
         
                                                    福建闽清南北大街137号  林世锐
                                                               2009.12.3
                                       二条网友评论
     
            
     纪检监察部门要查一查:书记县长为何敢于无视民意,强行搬迁闽清一中?为何敢于无法无天,将整个“山头”倒入河中?因为房地产行业太诱人了,地球人都知道的潜规则,闽清人不懂?
     

     本来,就算贪官,也想树立“亲民形象”,闽清县委书记县长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强行搬迁一中?法盲也知道,将“一座山”推到河中是违法犯罪,闽清县委书记县长为何敢于无法无天?“利益驱动”,驱使他们不顾一切


                 附件一:闽清信访局(水利局)函复件



您2009年10月20日致信“省长信箱”来邮收悉。我们及时将诉求件转交闽清县水利局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洲?位于闽清县梅溪河道下游城区左岸,根据防洪堤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处为行洪区,没有做岸线规划。原来该处一部分是城关村村民的菜地,大部分是荒地、林地,地势高低不平。2008年12月8日,由城关村组织在此进行整平并回填肥土造菜地,主要供城区二期防洪堤北青坑被征用菜地的村民使用。 二、处理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闽清县水利局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研究讨论,认为龙洲?改造必须控制在原来范围内,不扩大,不砌护坡,地面不建永久性建筑,不提高河床,以保持原来的河势不变,并派水政人员加强巡查监督,以确保改造后不影响行洪。同时,水利局将此意见口头报告县政府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原则上同意水利局意见,并指示加强监督检查。之后,城关村基本上按照水利局的要求进行施工。从目前看,对河道行洪基本上没有影响。 特此函复。闽清县信访局 (承办单位:闽清县水利局)
  
                              
    此函复内容不实 。把个别人利用沽水期到沙洲种菜,说成该处“部分是城关村村民菜地”,把 三五棵2-3米高野生的小树,说成“大部分是(荒地)林地”。该函复回避关键问题:向河道倾倒数以万方计的渣土,人造半岛的违法犯罪事实。轻描淡写说成“在此整平并回填肥土造菜地”“对河道行洪基本没有影响”。谎话连篇。                  
                                                                        
  

         本人向“省长信箱”举报”闽清县委违法犯罪,县水利局不作为。“省长信箱”将举报材料转交被举报单位。这就是现行信访制度的“通病”。本人认为,举报地方党委政府的举报材料应转呈上一级党委政府查处。     2009.11.26日,本人就同一问题向“市长信箱”举报,以“请将本诉求件转呈省市领导,检察机关,追究“人造半岛”责任人刑事责任!”为标题发送举报信。并特别请求:请将举报材料转呈省市领导,省市检察机关。令人遗憾的是,“市长信箱”仍然将举报材料按常规程序批转,县水利局再次接手“烫手山芋”,它将如何函复?我拭目以待。


      闽清县水利局于12月7日第二次函复:“对该反映的问题,现将原处理情况反馈如下:。。。。。。。”(闽清县水利局于2009-12-7 09:23回复) 将谎言复述一遍。水利局无言以对。



                             附件二: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或者第三十四条规定,严重影响防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四)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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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 1# 的帖子谢谢。发表。












3#



我也说两句现在,就看省市领导是如何处理了。是刑不上大夫,还是“与民同罪”?还是“调个地方,官复原职”?












4#



不了了之?有的民众说,如果是个人那样作,把“整个山头”推到河中,马上就会被抓捕判刑。看来,举报没有用,池宁王长鹰照当县委书记县长。刑不上大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句空话。












5#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应“深挖”恶官------池宁、王长鹰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应“深挖”恶官------池宁、王长鹰
某市一个局长抽天价烟被网友曝光后,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以此为突破口,“深挖”,最后查出局长贪污受贿数百万大案。
   池宁王长鹰,刁民没有证据,不敢说他们是贪官。但是,他俩是“恶官”,因为有“恶行”,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顾全县人民反对,强行搬迁闽清一中。这就是池宁王长鹰最大的“恶行”。为何强行搬迁闽清一中?为何敢于将整个电瓷厂“山头”倒入河中?因为房地产开发,“有利可图”。所以不顾民怨,不顾违法犯罪。这么明显的问题,不去“深挖”,那就是纪检监察部门严重失职啊。

    即使是什么问题都查不出(那就是纪检监察机关官员无能,“大草包”!)福建省检察院应该追究池宁王长鹰“人造半岛”刑事责任。以此为突破口,还怕查不出所有问题?

    民众担心,就怕有保护伞啊!












6#



    闽清一中黄校长的谬论闽清一中黄校长的谬论
    一,砸锅卖铁糊口论。闽清一中教师百分百反对搬迁新址,黄校长说:一中拆迁,把地皮卖了,才有钱,给你们发退休金(工资)你们不同意搬迁,就没有钱给你们发工资了。手段多么卑鄙!
       二,所有的人都反对搬迁新址,其中有的民众迷信“老一中”“风水好”。1986年,一举夺得全省三科状元,轰动全省。黄校长说:我也请来地理先生,他说新校址风水好。有人说,要搬就搬往“金坪里”,他说,那里是墓地(言下之意是,那里有鬼怪。)黄校长是中共党员,应该是无神论者。为了配合县委书记校长搬迁一中的阴谋,他竟然搬出神鬼论
        三,新校址在闽江边,家长们怕孩子私自到闽江游泳,发生溺亡事件。1998年,三位一中学生到闽江游泳溺亡,人们记忆犹新。所以,极力反对搬迁新址。黄校长说,职中搬到渡口,这几年,并无发生溺亡事件。在他看来,只有每年都死人,才算不安全。
         黄校长为了忠实执行书记县长的指示,也为了能当上省一级达标校校长,可谓千方百计,强词夺理,无所不用其极啊!








                                                                                                                       7# 引用 使用道具 报告 回复 TOP








不能借公权力之便报复发帖人”不能借公权力之便报复发帖人”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李重庵(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他的“微博”中说:老百姓批评政府,不论是网上还是网下,政府要都应该宽容,善待舆论监督。如果是针对官员个人的批评,则要以事实为依据,如果涉嫌侵犯个人名誉或隐私,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对簿公堂,不能借公权力之便报复发帖人。
监督权也应受监督   (福州晚报2010.3.11日A3版  两会微博选萃)



     两年来,全国发生多起县公安跨省追捕发帖人事件,起因都是发帖人揭发县委书记县长之类的官员,公安以“侮辱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网络、媒体披露,都以公安“输了”告终。这样,全国的公安都“学乖”了:不能为了讨好县太爷,随便抓人了。



    侮辱诽谤罪是自诉案件,例如某县长被侮辱诽谤,“玩女人”,被威吓“割阳具”。只能由县长本人向法院起诉(对簿公堂),“不能借公权力之便报复发帖人”(指示公安抓捕)



     所以,刁民在网上(张贴大字报)炮轰县委书记县长,好心人为我担心是多虑了。池宁王长鹰“不敢借公权力之便报复发帖人”,闽清警方也不会为了讨好县太爷而违法办案。



     刁民还是能够区分什么是违法犯罪,什么是依法行驶公民权利。













8#



闽清百姓塑碑纪念好书记 叶明根闽清百姓塑碑纪念好书记 叶明根

    由老干部(六七十年代县委书记的老部下、身边工作人员)牵头发起的、为好书记塑碑的签名活动,正在进行。

    许多人踊跃签名,他们都是七十多岁的老人,绝大多数是干部,也有百姓。为什么人们要纪念他?因为他在闽清主政十多年,清廉、亲民。我是普通百姓,我知道一件事,足以证明他为官廉洁、无私。1958年秋,公社化“运动”,我听说,乡下正在“抓白脚”(意思是,整日无所事事、没有参加劳动的人,都要被“游街”、强迫下田劳动)县委书记的夫人是文盲,没有分配工作。在这种形势下,县委书记夫人也怕“挨整”。县委书记“走后门”,其夫人在闽清县缝纫社当一名缝纫工。县委书记夫人,没有文化,以他的权势,也可以安排到一个国营单位当仓管员。而他的夫人却没有工作。在现代人看来,这是不可思议的事。

   
    闽清人民要在台山公园为好书记叶明根塑碑,纪念他。恶官池宁王长鹰也会被树碑立传,闽清人民将在闽清一中新校区大门两边塑立池宁王长鹰跪地塑像,并将其恶行载入县志,让他们遗臭万年!












9#



大字报如匕首 书记县长坐卧不安春节过后不久,又开县两会。难怪,县委某些人神经高度紧张。两会期间的安保工作,是警方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密监控“危险人物”可能对两会造成的“冲击”(反对闽清一中搬迁新址的人,可能利用新校区地面塌陷事件,串联、策划上街游行,到两会会场,向代表委员散发“吁请人大代表联络法定所需人数,联名上书县人大常委会,罢免王长鹰县长”传单)

    08年,县两会期间,刁民被请到城区刑警中队“看电视”,警察以礼相待,拿出香蕉、蘋果、梨,果糖、花生瓜子,请我吃。(网友们猜,我有没有品尝?)两会会期5天,我在那里“看电视”5天,跟警察叔叔同时上下班,在上下班路途中,有便衣警察盯梢(是否跟谁串联,策划游行、到两会会场散发传单,或者到打印店打印反对一中搬迁的文稿)因为刁民涉嫌侮辱诽谤罪(张贴大字报,指名道姓说某县长玩6个女人,威胁说,会被女人的丈夫割了阳具)被刑拘、取保候审,所以要随叫随到。

    2010春节期间,刁民将在“新浪网”“新浪杂谈”发表的“孩子们 记住仇恨!!!”打印成“大字报”,于初一、初四、初五,三次于凌晨张贴在大街小巷。只想在春节期间,有较多的人观看,没想到会给县两会产生“负面影响”,池宁王长鹰怕给人大代表看到,气急败坏啊,当然要派人立即撕毁。互联网时代,电脑已经进入千家万户,你们能把全球的电脑砸掉吗?狗腿们告密,派人撕毁,只能弄巧成拙。至今,新浪网新浪杂谈,此贴已被浏览8600次。(其实,一次点击,全家三五口人都在看,实际浏览该贴的人数已超万次)


    此次,闽清警方利用高科技(各个路口“全球眼”)+人工跟踪,全天候,实时监控刁民户外活动,所不同的是,此次雇用城关村民,这样,可以更隐蔽,还能产生“恐吓效果”。“你看,他要告书记县长,现在,公安在查他了。”
  
     现在,刁民模拟现场,请警官看,像不像。

     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室
       时间:2010.2.18日凌晨04: 分
     值班警员:“喂!某某銮,目标已出现,正向某某方向移动,请注意观察!”
     雇用人员:“明白。”

    两分钟后,刁民到达半街,两位雇用村民已经在那里出现,我认识其中一位,我打招呼“你在这里干嘛,是等人啊!”我当即识破这一招数。我仍然“转战”他处,贴我的“大字报”。凌晨张贴,浆糊干了,才不会被撕毁。
    次日早8点多,我走在华侨城路段,猛一回头,那两个还在跟着我。

    这是警方抓捕公安部A级通缉犯才有的场面啊!

    警方依法拥有侦查权,雇用平民当线人也不违法。问题是,利用高科技手段+人工跟踪,全天候实时监控一个仅仅因为控告书记县长违法犯罪问题的年逾古稀的老人,合适吗?令人感到可笑啊!

   
   

    池宁王长鹰也别太紧张,因为全闽清,只有一个刁民,第二个刁民还没出世,没有搭档,成不了气候。


   至此,网友们应该知道,这位刁民是谁。如果还不懂,请登录“新浪网 ”“新浪杂谈”,浏览贴文“福建刁民将举报信黏贴至被举报单位官方网站”(此贴在新浪网新浪杂谈已被浏览2575次)












10#




闽清一中学生学习成绩“一落千丈”?闽清一中学生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刁民表示,不对宿舍楼地面塌陷事件发表评论,但是,还是要利用网络这一阵地讨伐恶官池宁王长鹰。

     在年前,就听一个老人说,现在一中学生的成绩“一落千丈”。我不大相信,才一个学期呀。前一个多月,我听友人转述一个姐妹之间的谈话,姐姐说:你想好了,前些日子,(什么考试,是会考?)5区8县,一中倒数第二名。

     如果这是真的,验证了迷信论?这下,有迷信观念的人,可有话说了,“老一中,风水好,不能搬”。从全省三科状元到5区8县倒数第二,这就是不听“老人言”造成的恶果。

     现在,我要问一中黄校长:你不是说,也请了地理先生算过?说新校区风水好?才搬去一个学期,成绩就一落千丈,是地理先生测算不灵,还是你胡扯?

     刁民可不相信什么风水论。一中搬迁新址,增加经济负担,家庭困难的学生,只能压缩伙食费,导致营养不良,有的人因为火车汽车鸣笛声,影响睡眠。“走读生”为了乘车,花去本该可利用休息的时间,有的富家子弟,不在乎往返6次的6元车费,但整天往返6次,“疲于奔命”,也很辛苦,只能寄宿或“走读”。总之,一中搬迁新址,严重影响学生休息、睡眠、营养等问题,从而影响学习成绩。

     2010年高考,如果成绩真的“一落千丈”,拿县长是问,王长鹰县长下台!!!









                                                                                                                           11﹟      
保护母亲河---梅溪保护母亲河---梅溪
保护母亲河---梅溪,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闽清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12#





因为网络曝光或举报而落马的官员因网络举报落马官员案例:
  2009年以来,因为网络曝光或举报而落马的官员已有近十名。
  


  *2008年12月,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在开会时抽“天价烟”、戴“天价表”的照片被贴到网上而落马。2009年10月10日,周久耕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周久耕事件被视为网络反腐的标志性事件。

  *2009年6月,一个二级域名网站“万州反腐倡廉卫士”揭发了重庆市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的腐败行为。上任仅半个多月,贾在云就被万州区纪委“双规”。

  *2009年11月,有网民发帖称,贫困县、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的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其座驾是辆豪华车“途锐”。刘丽洁后来引咎辞职。

  *2009年12月,广东廉江市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陈锡照借乔迁豪宅之际,大摆筵席,千人排队送红包。被网民揭发后,他被停职受调查。

  *2010年2月,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的日记被放到网上,引起极大轰动。根据这份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的日记记载,韩峰的工作、生活主要内容是喝酒、玩女人、受贿。他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13#




王长鹰池宁必须谢罪!王长鹰池宁必须谢罪!
济没有发展,还干那么多坏事。一个是毁了百年名校经,还充当“文化侩子手”。一个不顾白樟全镇人民的反对,强行建垃圾场,污染闽清县子孙后代。
       这是闽清县历史上两大悲剧!
      王长鹰池宁必须谢罪!













                                                                                                                       14#




转帖:“我们需要绿”的帖子福建省闽清县垃圾场原有十个选址方案,但最终定在白樟镇,是额外成本最高,是有猫腻。
        据说,预算4700万元,其中,道路500多万元,森林、土地、建筑物等补偿1000多万元。如果施工腐败,真正的资金还有一半?那就可能“豆腐渣”工程。
        据内部人员说,最有奇怪的是,场地有个农业科研项目补偿,农业科研不是农业技术人员,而是原来闽清县联通公司经理许建华开发。科研本来就是国家资金,还要补偿吗?而且补偿的名目繁多,开价很高,连死的果树也要算,据上面领导说,要注意稳定工作,好像默许。
        一位老干部说,这极有可能。许建华与县里管垃圾场的领导关系好,而且垃圾场距离人口密集的白樟镇太近,群众反应激烈,今后施工阻力大。现在池宁书记和王长鹰县长考核要调离,这个时机最有可能腐败一下。












                                                                                                                         15#



向刘增和老先生致敬!刘增和老先生以实名跟帖,控诉池宁王长鹰恶行。在闽清这样的环境中,您的勇敢行为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当然,与广东黄先生比,还有“距离”。广东那位黄先生(也是实名发帖,名字忘了),敢于在网站发帖说:建议将天安门城楼上的毛泽东画像拆除。好大胆!也没事,只是当地警方“请喝茶”。找他谈话而已。

    刘先生是退休干部,不排除被县委“谈话”的可能。这是当局惯用的招数,甚至动用“株连九族”的卑鄙伎俩迫害您的家人,比如,您的家人是干部,当局就停发其工资,迫使您就范。您要有思想准备。如果当局对您施压,您要第一时间在网上揭露,让网友们声援您。

    池宁王长鹰的狗腿们,听听刘老先生的控诉吧,不要再当保皇派了。












                                                                                                                        16#



刁民人格 不容诋毁!是出于客气,用“保皇派”形容你,其实并不确切,更确切的说法是:您是县委书记县长的走卒(请注意,是“走卒”,非“走狗”。)你很善辩,人家说一句“学校离江近,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肯定高。”你就反驳“按您这思维,学校不能建在山区,因为山体滑坡的概率比较高,四川青海灾区也都不要重建学校,因为地震的概率比较高,人不能走在高楼下,因为被不明坠落物砸中的概率比较高,人不能进出医院,因为在医院里死亡率比较高”(所以,我曾经说你讲屁话)。我说您是“保皇派”,你就说,“我是地道的福州人”,你很清楚,角色没有籍贯之分。你诡辩技巧很是高超啊。

    你说:“我压根就没看是谁谁谁发的贴,也没针对哪个发帖人,因为我也不知道这几个发帖人谁是谁。”你太虚伪了吧,你就是秉承主子的旨意,针对我的帖子发难的。

    由于池宁王长鹰倒行逆施,强行搬迁闽清一中,损害了民众根本利益,人们对他俩的仇恨是可以理解的。只是人们把仇恨埋在心底,我的“大字报”(帖子)煽起人们心中的不满。“大字报”的标题,更是使池宁王长鹰感到害怕。

    你说,“一看标题就知道作者是个自以为是偏执自我的人”,标题只有七个字,你居然能从七个字里洞察一切?你说我“一会儿看不起三十万民情(闽清)人,一会儿又好像成了三十万闽清人的代表”。我有这样说过吗?这是你强加的。我说的很明确,仇恨的只是池宁王长鹰之流。在你的键盘敲击下,我成为“愤世”、“仇恨世界”,人格被怀疑的不良分子(你的意思是我的人格扭曲)。按你这个说法,我有可能像“3.23南平血案”主犯郑民生那样,怀着仇恨社会的扭曲心态,滥杀无辜,或者,像前几年,有人身上捆绑炸药,在公交车上,与无辜的乘车人同归于尽。总之,诬蔑诽谤他人的是你。

    2007-3月10日,我向福建省红十字会申请“志愿捐献遗体、器官”,在两本荣誉证书上写道:“林世锐先生,自愿在逝世后把遗体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这种高尚的人道奉献精神,将永远受到人民的赞扬”。“林世锐先生自愿无偿捐献所有适用器官给医学科学事业。这种高尚的人道奉献精神,将永远受到人民的赞扬”。“精神与日月同辉  爱心伴天地共存”。

    这是社会对我的评价。是池宁王长鹰及其狗腿们诋毁不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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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09-12-11,该贴在“阿波罗新闻和评论阳光天下”发表,次日被版主提示移动至阿波罗网首页。所以,还可以按如下方法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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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01: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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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9: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炮轰池宁、王长鹰!炮轰福建省委!

140、141楼讲的那两条帖子,在“新浪杂谈”火了一阵子,点击率飙升,高达八万多,有时一天点击量两千!催生“闽清反腐论坛”,闽清人在那里口诛笔伐,声讨池宁、王长鹰恶行。后被删帖。

在这里,任何人休想删帖!
广大闽清籍网友们,齐心协力,炮轰池宁、王长鹰!炮轰福建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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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23: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池宁、王长鹰 闽清人民的仇人!

孩子们,记住这个仇恨吧,你们要代代相告:适时将池宁王长鹰跪地塑像立在一中校门两边,令他俩向闽清人民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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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来搞首发:官场严密封锁消息 大喜讯啊


福建来稿首发:官场严密封锁消息 大喜讯啊 组图
——首发福建官场严密封锁消息:大贪官猪哥雄旧年24夜终遭天收曝死
打印版 阿波罗新闻网2011-01-29讯】 作者:小草民 来稿首发   
  福建民间旧俗在大年二十四普送“灶王爷”上天庭,恰恰此夜,福建莆田最大贪官“四光书记”猪哥雄----郑海雄,罪恶滔滔速遭天谴天报,索命擒到下18层地狱进油锅!
   郑海雄,人称“猪哥雄” ,与许开瑞、陈少勇,莆田民间统称为“猪哥书记”三兄弟,最数“猪哥雄”名气大。虽然“猪哥雄”在厦湄贸公司任经理,莆田市外贸公司任总经理、在莆田县任县委书记、湄洲湾北岸工委书记,“猪哥勇”--陈少勇市长的特别助理,算起来整整从商从政十年间,搂足了钱财,嫖足了美女,搞起全家人间蒸发整整11年了。党纪国法,对福建莆田最贪腐的“猪哥雄”能让轻轻松松得以逃循!但是,人神共愤、天怒人怨、上天的惩罚能跑掉吗?冥王召见、地狱之门,到底还是寻上了 “猪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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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说:善恶终有报。事实再三证明,此语不虚言。
    “猪哥雄”的胰腺癌确诊,2010年12月底转到莆田医院秘密治疗,信息尽管进行严密封锁,但最终还是曝光无遗。经反复确诊晚期胰腺癌,专家宣称,不超过20天毙命,癌毒由胰腺局部漫延全身。上天替代宣判罪恶贪官死刑,就在转移往仙游县游洋老家路程中毙命!
   


   一、 民间庆贺福建四光书记猪哥雄遭恶报天收
   在福建民间旧俗大年二十四普送“灶王爷”上天庭之际,对恶魔贪官也一道送“王爷船”走了。旧历二十五(2011年1月28日)莆田民众知悉大贪官“四光书记”猪哥雄毙命怕消息,纷纷放起鞭炮来。
   福建省莆田市第一贪官“猪哥雄”----郑海雄从2011年1月27日毙命算,搞起全家人间蒸发整整11年了。经福建省民间红色通辑团查实,2003年摇身变为中科院华建集团高级顾问,投资五亿江西抚州;2007年再投资两亿摇身变为安徽合肥凤凰肿瘤医院的最大投资者,2008年再投资一亿二成为合肥九龙泌尿专科医院的最大投资者,对外通称执行董事。“猪哥雄”叁次现身分述如下:
   第一次“猪哥雄”现身:2003年摇身变为华建集团高级顾问,投资五亿江西抚州。
     ”猪哥雄” 变幻闪亮的身份,摇身为华建集团高级顾问;变幻闪光的业绩,是投资5亿人民币大手笔,在江西抚州办起工业园区。2003年底,”猪哥雄” 搞莆田弃官人间蒸发近四年后,竟然摇身一变为中国科学院华建集团高级顾问,这是在抚州市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连抚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钟际跃,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建华,市长助理黄玉步都出席了投资5亿兴建工业园区的签约仪式同时,抚州市七家负责引资跟踪服务的单位负责人全部出席签约仪式。据当时抚州市新闻报道:抚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建华,在签约仪式上致辞,他说,郑海雄先生曾经在抚州监狱工作过,对抚州有着深厚的感情,今天又回到这里来投资办厂,希望项目跟踪服务单位一定要搞好服务,使之尽快开工并产生效益。
   第二次“猪哥雄”现身:2009年摇身变为安徽合肥凤凰肿瘤医院执行董事郑海雄先生,代表医院对麦迪和NBA球星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2009年9月4日上午,数千名球迷的欢呼拥戴下,NBA篮球巨星麦迪一行7人到安徽合肥凤凰肿瘤医院,开展“温暖中国行动”——关爱肿瘤患者活动与麦迪一起的有前NCAA杜克大学队球员肖恩-道克瑞、前爵士球员拜伦-拉塞尔、前洛杉矶快船队拉塞-布特勒以及NBA退役球员斯洛-贝勒、丹尼斯-斯科特和科比的父亲乔-布莱恩特共7名NBA球星麦迪作为温暖大使,会见医院领导,看望全体医务工作者,探望肿瘤患者,并送去问候报道说,合肥凤凰肿瘤医院执行董事郑海雄先生,首先代表医院对麦迪和NBA球星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讲话。
   第三次“猪哥雄”现身:2010年摇身变为安徽合肥九龙泌尿专科医院董事郑海雄,在第101届国际护士节致节日祝贺和慰问。
   2010年5月12日,安徽合肥九龙泌尿专科医院迎来了第101届国际护士节,白衣天使们为庆祝第101届国际护士节,医院领导高度关心和重视下隆重举办“天使的风采”--“满江红杯”5.12护士才艺大赛。男科医院的白衣天使们和院领导欢聚一堂庆祝属于自己的节日。
    合肥九龙泌尿专科医院更名前,是安徽省合肥男科医院,有泌尿生殖感染诊疗、前列腺诊疗、生理功能障碍诊疗、生殖整形诊疗、男性不育诊疗、钬激光碎石、性心理咨询等六大医学专科,“猪哥雄”接管后更名后,合肥九龙泌尿专科医院。
   


   二、福建民众纷纷议论,“猪哥雄”罪恶滔天难逃上天惩罚
   “猪哥雄”---郑海雄,利用曾在莆田任职贪污受贿国家巨额财产,现隐藏在合肥市两家民营医院洗脏款,利用贪腐的巨额资金成为这两家民营医院的最大股东,当上执行董事,享受着皇帝般的生活,在合肥市包养2名20多岁的年轻漂亮女大学生,满足自己“猪哥”本性。. “猪哥雄”---郑海雄的办公地址,是在合肥市马鞍山路创智广场B座20层丹凤朝阳公司。
   “猪哥雄”----不平凡的莆田官职
   莆田市厦湄贸易公司任经理(1989.10---1991.9),莆田市外贸公司任总经理(1991.10---1993.9)福建省莆田县委书记 (1993.9—1996.6),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工委书记、市长特别助理(1996.7—2000.8),“猪哥雄”郑海雄涉案金额属国家一级通辑贪污受贿犯。
   “猪哥雄”-----不平凡的个人简历
    “四光书记”---郑海雄,1945年生,属兔的,莆田仙游县游洋镇人,1969年厦门大学生物系毕业,1970年分配到江西抚州劳改农场、后改称抚州监狱,任管教干部,1989年到莆田厦湄公司任总经理,1991年任莆田市外贸公司总经理,1993年任莆田县委书记,1996年任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管委会书记,自三弟“猪哥勇”任莆田市长,二兄“猪哥雄”就义不容辞地兼任市长助理直到2000年厦门远华走私案曝发,捞足了的“猪哥雄”真是属兔的,开溜得快,自已弃官,让儿子税务局辞职,变卖七处别墅私宅第,搞全家人间蒸发,隐居至今十一年整!
   “猪哥雄”------不平凡的捞钱手段
   “猪哥雄”在莆田声名狠籍民间舆论公认,“猪哥雄”经商为官,以放胆搂钱财、放开玩美女著称,郑海雄吃喝嫖赌毒、样样均精通,人称,“猪哥雄”官场、商场、嫖场、赌场、毒场,五场登科,黑道、白道、赤道、澄道、黄道、绿道、青道、蓝道、紫道、红道,十道通吃;商人官员点评,“猪哥雄”在商言利、做官谋利,奉行无利无色不为友宗旨,财色交易,方称肝胆朋友、志同道合兄弟,郑海雄吃透小平的“不争论、白猫黑猫论”
   在上世纪90年初,“猪哥雄”首创以商业化运作的官场模式,被称为商业官员的开山鼻祖;以经商老总的大手笔,经营高度集权的县区委书记的生财业务,突出了“捞钱”主旋律;首创了“独裁人事,区分级差;扩增机构,多增官员;常年调整,危机生财”的经典“批发官帽”专利;发明了“花光财政、卖光国有、掏光集体、搞光美女”的经典“四光战术”验方;打破了“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潜规则,以莆田籍官员坑害莆田地方与大众,主抓“工程发包”业绩,大肆索贿收贿。
   郑海雄,主政莆田六年,经他签字调进莆田县、秀屿区各级各部门机关的,不少于1000多人,单价2---5万不等,索贿额不低于3000万;官员平调、保位、提拔不少于1200人次,单价5--60万不等,收入不少于10000万;从处科股级,一直卖到村支书、村主任官帽,村官单价20万元人民币;县区工程项目收贿额不低于10亿。保守估算,郑海雄索贿收贿十几亿,无愧列入当代莆田第一贪官。
   “猪哥雄”------不平凡的人间蒸发
   公认为莆田卖官祖师爷;情场嫖友率先写真集,“猪哥雄”掠色交易爽快,答应的钱财物事从不含糊,答应给予的调动、提拔从不含糊,应允二奶妾们的条件从不狂言,二奶想开时装店,城内就有投资五百万元的豪华高档的明华时装店,三奶亚莲想经营木材场,一次给予300万元当老板,四奶芙蓉妹说要搞鞋厂,立即让她拥有工厂股权,五奶凤凰妾想变身公务员,床上速培成处官……莆田人评说,“猪哥雄”卖官敢于标价兑现,项目敢于讨价交易,件件明码标价,事事愿者上钩,在福建算是把生意场潜规则引入官场的第一人;受害者评说,“猪哥雄”黑厚到家,双面三刀、窝内通吃,不择手段、心狠手毒、手脚通天、八闽一魔可是,此魔非比寻常,偏偏在中央高调查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大要案之时,玩弄全家人间蒸发;
     郑海雄,名列全国民众上告数量首位的县委书记,能够果断地卖掉在莆田所有的豪宅和不动房产,能够做到在位弃官、弃职,急流勇退,能够在一夜之间祖居地莆田人间蒸发消失,做到举家迁离祖籍地莆田,保持到至今逍遥法外,不受追究的“福份”。
   


   三、任何贪官难躲上天惩罚,人间蒸发的“猪哥雄”癌症临身
   佛说:善恶终有报,此话不虚言,事实再三证明。对于“猪哥雄”的种种恶行,民间公认的“猪哥瑞”“猪哥雄”“猪哥勇”这莆田“猪哥”仨书记,是不是得到了应有的天报呢?
   许开瑞----“猪哥瑞”是闽南泉州人,陈少勇----“猪哥勇”是闽南漳州人,莆田“猪哥”仨书记之中,只是郑海雄----“猪哥雄”属于莆田籍官员,但不为家乡做好事善事,反而造孽祸害家乡父老,贪官臭名响彻乡梓大地,故此,乡亲愤恨称为贪腐“四光书记”!
   贪腐“四光书记”大哥,“猪哥瑞”----许开瑞,一直被莆田民众大量举报到中央,1996年底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率队查处“猪哥瑞”的腐败案,1997年6月18日被福建省委宣布免职。
   贪腐“四光书记”三弟,“猪哥勇”----陈少勇,虽然被莆田民众大量举报,却能得到省里保护伞的屁护,亳发无损,反由市委副书记兼市政协主席,爬上市委副书记兼莆田市市长高位,再爬上省委委员、宁德市委书记要职,再爬上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党委书记等要职,还公然扬言,18大要进入中央政治局委员,最终2008年8月东窗事发“双规”,2009年元月经政治局批准“双开”交司法惩处,2010年元月判处为无期徒刑,沦为阶下囚。
   贪腐“四光书记”“猪哥雄”----郑海雄,在厦湄贸公司任经理,莆田外贸公司任总经理、在莆田县任县委书记、湄洲湾北岸工委书记、陈少勇市长特别助理,算起来在莆田为官整整十二年头,搂足了10多亿人民币的钱财,嫖足了无数位美女,2000年厦门远华走私案曝发,搞起全家人间蒸发,整整11年了。党纪国法,在贪腐社会里“猪哥雄”能轻轻松松得以逃循!但是,人神共愤、天怒人怨、上天的惩罚能跑掉吗?冥王召见、地狱之门,到底还是寻上了“猪哥雄”。
“猪哥雄”用贪腐巨资投资两亿建立于2008年凤凰肿瘤医院,经安徽省卫生厅批准成立,属省市医保定点医院,号称为安徽省唯一的大型现代化肿瘤专科医院,,吹嘘是医学界公认为的中国最好的肿瘤医院,安徽省实力最强的肿瘤医院,有“专家医院”之誉。合肥凤凰肿瘤医院有会诊中心、治疗中心、影像中心、内镜中心、临检中心、病理中心等主要医学临床专业中心在门诊设有肿瘤外科、肿瘤内科、肿瘤妇科、中西结合科、乳腺外科等专业科室,就是吹嘘拥有国内一流的万级层流手术室、洁净豪华的病房,拥有各类肿瘤诊疗设备130余台(套),如多排螺旋CT、体内伽玛刀、彩色多谱勒超声、FEP-BY02型高能超声肿瘤治疗机、腹腔镜、HGGR-2000放射性粒子治疗计划系统、IZL-2003免疫治疗系统、HGCF-3000冷极射频肿瘤治疗机、HG-2000体外高频热疗机、HGGZ-102体腔热灌注治疗机、HGC-3000肿瘤介入热疗机等。但就是救不了主要投资者“猪哥雄”的罪恶生命。
   “猪哥雄”的胰腺癌经过确诊后,2010年底悄悄地转到莆田医院最高级病房,进行秘密治疗,“猪哥雄”深知民愤极大,患胰腺癌回莆秘密治疗的信息,进行严密封锁。但是,此秘密仍然被福建省民间红色通辑团知晓,最终会公开在互相网上。
   经肿瘤专家确定,胰腺癌的确诊,往往是到癌症后期才能明确断定。专家称,超过90%肿瘤患者,已经由局部漫延全身,直接累及后腹膜,扩散至局部淋巴结或转移肝或肺。“猪哥雄”现在的生命进入倒计时,自然无法例外。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佛说“因缘果报”就是这样丝毫不爽,决定都有报应。我们的每一个念头,每一个想法,做的每一件事,将来都有果报,好的有好的果报,坏的有坏的果报。古人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侯未到,时侯一到,必定要报。
   人间看得见的因果报应,上天的惩罚,罪孽的报应,任何沾满民众鲜血的官员,是无法逃脱的。
责任编辑:zhongkang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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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宁、王长鹰死了 闽清人也会放鞭炮送瘟神下地狱!

如果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在哪一天死了,或且进监狱,闽清人以后放鞭炮、打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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