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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福建省一起爆炸案“告破”背后引出惊人话题

本主题由 流星雨 于 2008-4-17 06:18 解除置顶

首发:福建省一起爆炸案“告破”背后引出惊人话题

福建省一起爆炸案“告破”背后引出惊人话题

我们系被福建警方指控为福清纪委爆炸案冤案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的亲属。六年前,福建省发生一起“纪委爆炸案”,致一人当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孰料,接踵而至的影响更恶劣,社会危害更大的案件查办大造假,致六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及五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了一场万劫不复的灾难之中…….此案审了六年多,至今依然没有一个实证。福建省高院几经审理作出了明确的审议结论,却在“疑难复杂”、“分歧意见较大”的掩饰下,被年复一年地拖压着。

   
                         刑讯逼供使案件“告破”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后,到了纪委触动了安放在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当场被炸身亡。
   
案发后,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为公安厅副厅长的牛纪刚专办了此案。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涉黑已判刑)任破案专案组组长。专案组调集50余名“精兵强将”进驻福清宾馆,在全市展开一场拉网式的大摸排,凡被嫌疑者即被传拘。为了消灾,有的通过关系、有的则用金钱进行通融。整个福清搞得风声鹤唳,人们谈警色变。而蹊跷的是,专案组在“十条侦查措施”中,对打传呼的领导者却始终讳莫如深。

    一个月后,专案组仍难确定对象,这时,福清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中福公司)内部与公司经理陈科云有特别过节的公司会计乘机向警方进行恶意举报,以陈科云曾受纪委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心怀不满策划搞了爆炸。在“命案必破”“破案有功”思想支配下,为急于破案,专案组听信举报,把陈科云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布控,而公司司机“吴昌龙也因修车报销等问题与陈奋真(会计)产生矛盾。于是,两被告人便密谋实施爆炸进行报复”(吴昌龙既不是党员又不是干部,更没有受纪委处分。与陈奋真产生矛盾,怎么就向纪委进行报复?!起诉书和判决书强加给吴昌龙的作案动机,实在荒唐!)。并把吴昌龙作为“突破口”,2001年7月27日夜,吴昌龙驾车去女友家的路上,突遭全副武装刑警的“密捕”。
    吴昌龙突然“失踪”,其亲属及公司员工四出寻找不见踪影,向警方报案,又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寻人启事》,警方一直秘而不宣。直到有一天发现吴驾驶的公司小车被换了牌号在警方手中使用,才知道吴昌龙在警方手里。陈科云因此还多次向警方讨要小车,均被拒绝。孰料,警方马上就要对他下手。
     吴昌龙突遭拘羁,被秘密关押在福清市戒毒所、安全局怡静园、刑侦队办公室等处,手铐脚镣加身。不让睡觉,拳打脚踢,逼吴交代“问题”。吴昌龙天天喊冤,一个多月后,警方仍一无所获。8月21日警方又抓了中福公司秘书邓峰,同样手铐、脚镣加身被关了23天后放回。急红了眼的警方,在毫无证据下,9月13日对陈科云和其妻子谢清进行传拘,于9月14日、17日又对陈科云的两个妻弟谢建忠和谢建灿也实施抓捕,同样不告知他们的亲人,同样全都上了手铐脚镣,秘密关押在以上几个办案点,逼迫他们要交待如何安装爆炸装置,不分昼夜采用车轮战术,逼取口供。在分别被关押54天和26天,令取保候审。谢建忠放出时还得自己支付50元钱的脚镣费(因为时间长久,找不到脚镣的钥匙,只好请来开锁匠)。

    为打开“突破口”,警方加大了对吴昌龙的用刑力度,刑侦副局长指挥定调:“吴昌龙你如果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胯下爬过去”,终因酷刑难熬又自杀未遂,9月18日,吴昌龙只好按警方的要求供称是陈科云搞了爆炸。

   此时的陈科云同样是警方砧板上的一块肉。刑警反复叫嚷着:“我们就是要‘证据’,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直到把你搞死掉,再把你丢到楼下,说你是跳楼自杀”“你这次进来就别想出去,你如果出去了,我们几个刑警队员就得进看守所”。处在“警为刀俎、我为鱼肉” 十天十夜折磨的悲惨境地,9月22日夜至23日凌晨,陈科云也胡乱作了招供。

   为“扩大战果”,警方逼迫吴昌龙作了“详细”交代。中队长吴承奋明确告诉吴昌龙:“你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此时的吴昌龙只好顺着竹竿爬,警方按供抓了所谓提供雷管、炸药等爆炸物的杜捷生(吴昌龙的前姐夫);警方如法炮制,杜捷生供述了纸雷管、炸药和导火索来源起先是宁德的卫国、当兵的‘小八路’、外甥郭宗盛、连江严锦祥,最后,警方把目标锁定在福州一石仔场的江西民工谈敏华。后来,由于爆炸用的是电雷管引爆,酷刑下的杜捷生胡乱招供,最后落在四川人王小刚身上。11月7日,在王小刚没有到案的情况下,对以上五人宣布刑事拘留。这时,吴昌龙和陈科云夫妇被关押在警方私设的办案点分别长达103天和56天之久(警方美其名曰:监视居住),警方才告知人在公安手里,时公安不但不给任何的法律文书,还不让律师会见(因为伤口还在溃烂)。随即于11月21在当地发行量最大之《海峡都市报》登发了《福清“6.24”爆炸案告破》的新闻。12月5日,一份关于《吴承奋同志呈报个人二等功》很快上报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后被退回)。

                        公、检、法“城门失守”

    陈科云、吴昌龙后来从看守所传出《血泪的控诉》书,字字血,句句泪,对恶警惨无人道的暴行进行了揭露。然而,案件移送福清检察院后,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人身上伤口还在溃烂流脓,公诉机关明知该案严重刑讯逼供,却不敢加以认定,为回避矛盾,在《起诉意见书》中,以“暂时无法认定”,声称对此案只能当“二传手”,推给了福州市检察院。

   2002年3月份福州市检察院接案后,履行了二次退回补充,对嫌疑人以及他们的委托律师一再要求进行伤情鉴定,始终不予理睬,却说要等法院判无罪时,他们才好追究刑讯逼供的罪。更为荒唐的是,电雷管作为爆炸装置最为关键的部件,杜捷生在警方的酷刑下所作的胡乱供述,最后落在没有到案的王小刚的身上,福州市检察院也不调查核实,在王小刚没有到案的情况下,于2002年7月底向福州市中院提起公诉。起诉时,案卷中连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都没有,以致到了法院后,又再一次被退回要求补充。

    2002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第一次开庭,法庭上全案八位律师一致作无罪辩护;被告人撕心裂肺喊冤叫屈,当庭出示身上的累累伤痕;陈科云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当面痛斥公诉人是为虎作伥。
   
2003年3月份王小刚到案。此时福清公安局换了班子(专案组组长、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涉黑已抓),王小刚没有遭受酷刑,被一直关在看守所。但福州检察院还是将王小刚起诉,福州中院却另案处理,单独开庭。律师们反复提出王小刚作为被指控为爆炸提供最关键的电雷管者必须并案审理,可法院就是置之不理。

    是假难成真。福州中院第一次庭审后,由于案件的漏洞百出。全案没有一个实证,只有相互矛盾的口供,蒙冤者亲属不断向中央、福建省等相关部门进行申告,省有关领导作了多次批示,福建省高院奉命对此案进行了两次督查:
2003年福建省高院发出第一份督查意见时,福州市检就明确表示已反复补充侦查,不再补充侦查,要求福州市中院依法宣判。期间,从闽清看过所频频传来杜捷生的烂屁股危情,其姐姐杜雪贞到处呈状急告,至今相关部门未有回应。

2004年1月5日,福建省高院第二次督查时,特意抽调了福建省宁德市、三明市、南平市三个中级法院的刑庭副庭长分头阅卷十天,1月15日在分管刑事副院长刘炎的主持下,听取了他们的看法,结果一致认为该案“证据不足”和“根本不成立”。而此时,已经调任福州市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的牛纪刚,无视事实和法律、无视上级法院的意见,在第一次开庭无法下判而拖了近两年,于2004年9月底,亲自组织指挥福州市公、检、法三家联合重办此案,请来所谓的“专家”,对漏洞进行大修补。把原来羁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的五个被告人,采用欺骗、恐吓,秘密分散转押到福州市辖下的五个县看守所,不告诉关押地点,更不让律师会见。二个月后的2004年11月24日,就在法院通知律师于29日第二次开庭时,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突然对陈科云和吴昌龙委托的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采取刑事传唤,时间长达12个小时,搞“敲山震虎”。紧接着,以更狠的手段对不断控告的当事人亲属多次进行刑事传讯。

2004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奉命第二次开庭(距第一次庭审整整两年)。和第一次庭审时一样,法庭内外布满武警公安,戒备森严,如临大敌。每个被告人的亲属只发两张旁听证,不让公众旁听。法庭上喊冤叫屈声撕心裂肺。隔日(12月1日),即强行宣判陈科云、吴昌龙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十天后(12月10日),福州市中院法官半夜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关押了一年八个月的王小刚悄悄无罪释放,并恐吓王小刚马上离开福州。至此,这起被拖压了二年多的爆炸案,以没有电雷管而被福州中院判爆炸罪名成立。更荒唐的是,福州市检公诉人陈卫东和吴仰晗在29日的法庭上言之凿凿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却在庭审结束后尾随警车到了连江看守所威逼利诱谈敏华要承认有卖炸药给杜捷生,只要谈承认了卖炸药的事,公诉人陈卫东马上打电话向法院请求轻判等等。福州市检在陈聪(已判刑)检察长的领导下是非不分、黑白颠倒,不敢触及本案刑讯逼供的要害,却反而助纣为虐,逼良为娼。这也是本案为何在漏洞百出、疑团滚滚的情况下能够一路绿灯推向法庭审理的原因所在。

                           赤裸裸的以权压法
   
诚然一个谎言需要无数个谎言都难以自圆其说。
   
2004年12月上旬,案件上诉至福建省高院,经一年多的审理,福建省高院在省检察院倪英达检察长参与下,以不公开的审理方式一致达成“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但是,手握重权的牛纪刚顽固反对并一再施压。福建省高院领导为回避矛盾于2005年12月31日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案退回重审后,牛纪刚以市政法委书记身份,更加露骨地以权压法,公然以“一长代四长”(公、检、法、司)操纵此案的审理。指令法院发函给市律协,要他们取消陈科云委托律师林洪楠的辩护资格,并直接打电话给市司法局长要管好律师。在重审开庭的前一天(2006年5月31日开庭),市律协一一打电话告诫律师们,庭审时“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司法局叶伦腾局长还于当天晚上亲自出面宴请吴昌龙的律师,说服他第二天庭审要给予配合。

令人费解的是,早在2001年公安警方通过《海峡都市报》通版报道“福清纪委爆炸案成功告破”的消息,到了省院发回重审后督办者牛纪刚又令福州刑侦人员四次到连江看守所威逼谈敏华:你就承认有卖炸药这么回事,这个事情就是你做的,说白了,我们不是针对你,主要是针对陈科云和吴昌龙,说了,一点事也没有,我向法院求情,你坐多长时间就判你多长时间,你不说的话,就要你坐,坐到你哭也没有人理睬你。
   
更匪夷所思的是,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曾经受福州市中院和福建省高院之托,作出的爆炸所需炸药量起码要600克以上的鉴定结论,牛纪刚大为恼火(因为吴昌龙的供述只有75克——150克),居然指令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对爆破协会秘书长陈榕明和专家郑家志以“伪证罪”关押了37天(2006年6月22日——7月28日)后令取保候审。福清市公安局治安科的侯小凯被无端怀疑与爆破协会专家串通而被关押了50天(2006年6月28日——8月18日),放出来时,身上伤痕累累。更有甚者,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居然还到两级法院要查办办案的法官。

    2006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奉命对此案重审宣判,法院内外依然武警密布,公众固然不准进入旁听,但看到律师们进场还要被搜身检查时,被告人亲属和未进场的律师心都寒到极点,一致拒绝进入庭审大厅。事后,法官通知被告人亲属领取判决书时,无奈地说:我也很想和上面的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是有哪一个领导愿意听?

    几年来,为亲人伸冤,被告人亲属不断上访,控告,却屡屡遭到福州警方的传讯和拘押。其中一次在2005年9月14日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卫星定位出动四路警力半夜到福清、福州,以抓捕要犯的手段,翻墙砸门对曾经向省委书记呈状的陈科云的哥哥、儿子、吴昌龙的姐姐和杜捷生的姐姐实施抓捕,以“莫须有”的罪名其中3人被关押了17天后放出。
                          瞒上压下久拖不决

2007年10月25日谈敏华在被关押了整整六年刑期满后(一审判决)以“取保候审”方式出狱。可笑的是,福州桂山石仔场炸药成份和福清纪委爆炸案现场的炸药成份,公安机关至今都未出示这份指控谈敏华犯非法买卖炸药罪的重要鉴定,为什么?

2006年10月中旬,案件再次上诉福建省高院,根据中国《刑讼法》规定,上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至今已一年多过去了,福建省高院却迟迟未能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去年四月上旬,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莅闽对涉侨案件进行督查,该案亦在督查之列,福建省高院副院长何鸣向检查组作汇报时,对此案不但没有任何审理意见,而且以“案件复杂”为托辞,给久拖不决进行粉饰。被告人亲属到法院催促,被告知:相信会依法审理,但是,不要对法官抱太大希望,法官上面有审委会,审委会的上面还有领导。显然,法官只徒有虚名,长官意志一直在左右着案件。
众所周知,法院专司审判,判案的唯一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该案审了六年多,相关部门对严重刑讯逼供之事实装聋作哑,却不惜耗费巨大的司法资源,陷入反反复复对“证据”修补的怪圈之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此案至今依然没有一个实证,所谓的“疑难复杂”,与其说是案件本身,不如说是案件背后的长官意志。至于“双方分歧意见较大”,确是不假,试想,如此奇冤,蒙冤者及其亲人能没有意见?而冤案的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能不千方百计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和“意见”给纠错施加压力?对此,我们却要再问:法院究竟是干什么的?
不容置疑,现实社会也不乏正义和良知。福建日报曾多次为此案发了《内参》,《亚洲周刊》、《中国青年报》和《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都相继对此案造假之真相进行了披露。
人世间最冤的莫过于冤案。这种天理不容、扭曲变态的司法现象存在福建省司法领域六年多了,蒙冤者亲属频频向省相关部门呈状达几百余次,却至今依然是“此冤绵绵无绝期”!
尽管众多媒体对案件真相作了披露,但是,冤案的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自身的声誉以及“顶戴花翎”的不受牵连,以权压法,将错就错并一错到底。当地相关部门也为了维护“地方形象”对发生的“不光彩”事件讳莫如深,极力掩盖,瞒上欺下。司法机关在长官意志的左右下,只好违心出卖了法律而屈从于权力,以至于让“无罪的进入牢房,有罪的则逍遥于法外”。处在这种腐败的司法环境下,这起破天荒的大假案被拖压了六年仍得不到纠正。
     我们期盼中央领导和海内外有识之士及主持正义的人们能为我们提供帮助,不胜感激!




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 同具
                                         2008年1月21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吴华英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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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上旬,案件上诉至福建省高院,经一年多的审理,福建省高院在省检察院倪英达检察长参与下,以不公开的审理方式一致达成“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但是,手握重权的牛纪刚顽固反对并一再施压。福建省高院领导为回避矛盾于2005年12月31日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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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奉命第二次开庭(距第一次庭审整整两年)。和第一次庭审时一样,法庭内外布满武警公安,戒备森严,如临大敌。每个被告人的亲属只发两张旁听证,不让公众旁听。法庭上喊冤叫屈声撕心裂肺。隔日(12月1日),即强行宣判陈科云、吴昌龙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十天后(12月10日),福州市中院法官半夜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关押了一年八个月的王小刚悄悄无罪释放,并恐吓王小刚马上离开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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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安厅副厅长搞假案 被冤者怎么办

福建公安厅副厅长搞假案 被冤者怎么办

福清爆炸案:一个让所有人充满疑问的案件
[原创]西丰有牛县长   福建有牛书记
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02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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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纪委爆炸案“告破”背后引出惊人话题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ingguan.showtopic.134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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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纪委爆炸案中案------------相关媒体的报道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inggua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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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几期内参特刊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ingguan.showtopic.130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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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死囚”狱中书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ingguan.showtopic.97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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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位律师无罪的辩护词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ingguan.showtopic.130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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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爆炸案中案几次判决书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ingguan.showtopic.128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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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的法律意见书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ingguan.showtopic.122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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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爆炸案:一个让所有人充满疑问的案件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ingguan.showtopic.128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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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纪委爆炸案中案-------所谓提供炸药者谈敏华刑满出狱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ingguan.showtopic.128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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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漫漫的维权路上,遭遇困惑与无良司法使我对现实生存环境几近感到绝望,陷入状告泥潭中尝遍辛酸的我看清了繁华背后的黑暗,仿若一只摇摇欲坠的风筝,借助一丝微风,艰难地在黑暗的天空中攀升。。。。

期待着声援和转贴!
xinceng3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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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门口拉黄幅.jpg (107.79 KB)

2008-1-21 17:14

省委门口拉黄幅.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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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死囚”狱中书

一个“死囚”的泣控

       ( 1) 本人吴昌龙,1975年11月26日出生于福清市,汉族,初中文化,原住福清市音西镇清展花园1座601室。现被羁押于永泰县看守所。我是所谓2001年6月24日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施爆者,我在公安机关时的所有口供都是办案人员以严刑吊打、诱骗等手段的情况下形成的,而办人员口口声声辩称说他们没有对我进行刑讯逼供,他们对我刑讯逼供的整个过程如下:
  2001年7月27日晚上9点左右,我开车送我姐姐回家后,在去女朋友家的途中快到福清收费站时,在我车的左边,有辆小轿车里有个人向我挥手叫我停车,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立即把车停下来,这时从后边的那辆车里冲出五六个人向我的车围了过来,他们一到我车边就打开车门,用两把手枪分别顶住我的脑门和腰间,对我说:“不准出声,否则就毙了你”。然后,他们就把我按到他们的车上,还给我戴上黑色布帽。接着他们把我押到戒毒所(后来才知道是戒毒所)。当时我面对他们的枪,我不敢出声问他们,只是在心里想,我平日与人没有冤仇,他们为什么要绑架我?一到戒毒所楼上,他们就给我锁上手铐和脚镣,这时我就问他们想干什么,他们就大声叫着:“不准出声”。
       大概到了10点左右,又来了几个人,他们把我头上的黑色布帽取下来,我看见他们都坐在我面前,我就问他们:“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把我绑架到这里”?他们说:“我们是公安局刑警队的大队长、副队长等等”。他们问我说“: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把你“请”到这里来”?我说我也正想问你们为什么把我“请”到这里来?他们又问我说最近福清发生了大事你知道吗?我问是什么大事,他们说是大案,我想了一下说:“知道两件,一件是福清宾馆的杀人案、另一件是纪委的炸死人案”。他们又问我说:“纪委的爆炸案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说是星期一早上到公司上班时听同事小何讲的我才知道。他们又问我说:“你6月23日和6月24日都在什么地方干些什么”?我想了一下说:“23日早上8点左右,我吃完早饭后,到我姐姐的服装店里帮忙,一直到晚上9点左右和姐姐坐公交车回家,回家后一直呆在家里到第二天早上8点半左右,吃完早饭又到我姐店里帮忙”。
       (2)接着他们又对我说:“你要将你所知道的如实交待”。我就对他们说:“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你们要我交待什么”?他们还给我讲很多道理,我说这些道理我都懂,我对这件事情是一无所知,也与我无关,你们要我说什么?
        就这样到了第二天早上5点左右,他们几个要走之前还对我说:“你要好好的想,我们还会来找你的”。他们留下两个人来看守我,他们把我双手铐在窗户上,开始对我进行体罚。到了早上9点左右,又换了两个刑警来看守我,他们给我做了一份笔录,笔录的内容是按我昨天所说的,做完笔录后,他们又把我铐在窗户上。他们每天都将我铐在窗户上,不让我睡觉,我困的没办法再睁开眼睛,他们就打我的耳光或用脚踢我,几天下来,我的脚都站肿了很大,腰也站酸痛的快断掉似的。但他们还是不让我坐,而有时每天只让我吃一餐饭,甚至有时连小便都不让我去,我被他们折磨的痛苦不堪,人也瘦了一大圈,加上我本身就有严重的疾病,身体承受不了他们这样的折磨,人也变得无精打采。
       就这样过了几天,叶队长又来审讯我,他一见我就问我说:“这几天想的怎么样”?我说:“我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也不关我的事,你们一直要我说什么”?接着,他们又给我讲了很多道理,我还是向他们声明,我对这件事情根本就不知道,也没有什么可向你们说的,你们抓错人了。之后,他们又给我做了一份笔录。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后的一个早上,有个值班刑警问了我几个电话号码是谁的,我就一一告诉了他。之后,他给我做了一份笔录,大概到了8月份下旬左右他们又把我转押到刑警队三楼办公室,在刑警办公室期间的一天,吴局长来到办公室对我说:“吴昌龙你如果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跨下爬过去”!我当时听了就在心里想,这件事情不关我的事,他们为什么死抓住我不放?难道他们要把这件事情扣在我的头上?在转押到怡静园之前他们都是用体罚等各种手段来折磨 我。
    (3)使我身心和精神受到极度大的创伤,使我每天都活在无限的痛苦之中。一直到了9月初的一天早上,他们把我转到怡静园的201房间,让我坐在公安部的测谎专家的电脑前,专家给我介绍和说明之后,就开始对我进行测谎,专家对我测完第一次后,对他们说怎么电脑没有反应?接着专家又对我测了一次又一次,前后一共测了三次后,专家就对我说:“根据电脑显示,你要如实交待你和陈科云的犯罪经过”?我就对专家说:“我没有做犯法的事,你要我交待什么?当时我自己心里最清楚,我没有做过这件事,我心如止水,电脑怎么显示与我无关。
      接下来,吴局长叫刑警把我关在205房间,每天他们都要逼我跪地板,膝盖跪痛的受不了,就偷偷用自己的拖鞋垫着,被值班看守的刑警看见,他们就踢打我,更不让我睡觉,每天三餐只给我一点点饭吃,他们故意让我吃不饱饿不死,我每餐面对着那一点点的饭,我索性就不吃。但吴局长知道后,来对我说:“你不吃饭,我就给你打点滴,看你还敢不敢跟我们对抗”!我说我没有跟你们对抗,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吴局长说:“你现在不要多说,到时候我有办法让你开口”。
      记的有一天晚上,叶队长和倪政平来205房间,叶队长要我跪在他面前,而且双手要举的跟肩一样高,接着叶队长问我:“想的怎么样了?快点老实交待你和陈科云的犯罪经过”。我以疲惫的声音说:“我没有做犯罪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可向你们交待的”。叶队长说:“你说你没有做这件事,那为什么公安部专家会说你有呢?他们可是全国有权威的专家”。我说:“我真的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专家肯定是弄错了”。叶队长听了就发火说:“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说着就站起来走到我身后,用脚使劲地踩我脚上的铁镣,使铁镣深陷在我脚的皮肉之中,当时痛的我连声音都叫不出来。这时倪政平也使劲地踢我的背部,使我痛的呼吸都感到困难。
(4)倪政平当时边踢边说着:“我看你还嘴硬”。此时我身上痛的缩成一团,汗水已流满全身倒在地上。接着叶队长说:“你不要装死,给我起来”。我那时痛的爬不起来,倪政平见状就把我拖了起来,坐靠在地板上。叶队长又问我说:“怎么样?现在想不想说”?这时我委屈的大哭着说:“这件事情真的我是不知道,也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你们为何一直逼我说我不知道的事情”?倪政平听了就打我的头说:“你竟敢这么大声跟时队长说话,你是不是想找死”?叶队长听了就急了,又狠狠地踩了我几脚后,又使劲踢我小腿几下说:“你想找死”!我当时被踢踩的疼痛不已,强忍着痛苦,不敢再出声,我怕再出声又会遭打。只是在心里想,为什么我的命这么苦,这根本不关我的事情干么会落在我的头上?我长这么大没有做过犯法的事情,他们为何把我抓到这里?还要遭受他们的虐待和打骂。这时不知何事,叶队长走了出去。接着,倪政平就对我说:“刚才我是看你可怜,才只踢你几脚,要不然……你等下要好好的跟叶队长说,不要再像刚才那样,把叶队长逼急了”。我听了就说:“这件事情我真的是一点都不知道,你们一直要逼我说什么”?倪政平听了也没有理会我。过了一会儿,叶队长进来对我说:“你要好好考虑,我下次不想再见你是这个样子”。
    他们走后,又换了两个值班看守的刑警,他们还要我跪地板,还不让我睡觉,我困的实在没办法把眼睛一闭,就被他们踢打。我膝盖跪痛的实在没办法再跪下去,他们就用脚踢我身上,打我耳光来强逼我跪地板,当时我被他们强逼跪地板,膝盖都跪肿了很大,疼痛的让我感觉到那一秒钟就好比有一年的时间那么长。
         到了早上9点多,吴局长又来审讯我,他一直逼我要说我和陈科云有做这件事。我还是跟他说:“这件事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接着,吴局长拿出一根细电线对我说:“你如果没有做这件事情,那在你东张的老家中怎么会有这样的电线”?我拿过电线看了看,想了一会,终于想起来,就跟吴局长说:“这根电线是前些年在老家那里安装电话时剩下的电缆线,我捡了放在家中”。吴局长说:“这是电缆线吗”?我说是电缆线,要不然你可以到我东张老家那里去查问。
        (5)吴局长听我这样说,也没有再对这根电线再说什么。接着,吴局长说他是从交警过来的,比如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情况,我说我是开车的,对这个也知道,但我与这件事情真的没有任何关系。吴局长说:“跟你没关系?那为什么专家测出跟你有关系,就凭专家测出的结论,就可以定你的罪”。我说我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你能定,你就定吧。
      晚上9点左右,是王建飞等两人值班看守,王建飞从205房间门口一进来就朝我大骂:“他妈的,我就不相信你的骨头有多硬!他走到我背后(我当时正朝着墙壁跪着),用脚使劲踢我右边的耳朵,当时我耳朵痛的什么也听不见,后他又朝我背部踢了几脚,他边踢边骂着说:“他妈的,我看你还不说!你还不说”!我本身就已疲惫不堪,加上长时间跪地板,体力不支、疼痛难忍,便昏倒在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冰凉的水给弄醒了,就听见王建飞还在骂着:“你他妈的这么不硬,才几下你就倒地,你他妈的不要给我装死”!接着,王建飞抓住我的衣领,把我从地板上拖了起来,那时我全身无力,再加上被王建飞踢打的疼痛,使我无法站立起来,只好坐在地板上,这时王建飞猛朝我的胸口踢了一脚。当时,我被踢痛的连气都喘不过来,疼痛的整个身体缩成一团,泪流满面、痛苦不堪。这时王建飞还是不肯放过我,又朝我左边的脸部踢了一脚,我当时被踢倒在地板上,我嘴里肉和牙齿经过猛烈的撞击后,口腔里的肉裂了很大一个血口,血流了很多出来,血顺着嘴边流了出来(嘴痛的好几天不能吃东西),王建飞看见我嘴巴里流血出来。
        (6)就朝我大声吼着说:“不准你把血吐出来,把血给我吞下去(这是王建飞怕留下打我的证据)你敢吐出来,我就踢死你”!无奈,我强忍着口腔的巨痛,把一大口血艰难地吞了下去。然后,王建飞又叫我起来,我当时一只手抚着疼痛无比的嘴,另一只按着巨痛的胸口倒在那里动弹不了。王建飞见状就把我拖起来,坐靠在墙壁边,王建飞还要我把嘴边的血擦干净。接着,对我说:“你如果再不说的话,到时候还有你好受的”。过了一会儿,王建飞又要我起来跪地板,那时我艰难地移动着身受巨痛的身体缓缓的跪在地板上,大概过了一两分钟,因我长时间没有睡觉,体力不支,加上被王建飞踢打后身体疼痛无比、痛苦不堪、就倒在地板上,疲困的那怕眼睛闭上一秒钟就是有生以来最舒服的时刻。但是,王建飞把我拖起来靠坐在墙壁边,不让我闭眼睛,我实在是太累、太痛苦、太疲劳了、眼睛一闭,王建飞就打我的头,这种痛苦比死还难受,我就想以自杀来解脱这做人的痛苦。但是,看守的刑警看的很紧,就连小便他们都要站在我身边,他们每天分三班轮流来看守我。到了下半夜,又换了一班,他们还是不让我睡觉,我困的实在是没办法,把眼睛一闭,他们就打我的头,或用脚踢我……
       就这样到了9点左右,来了三个刑警叫我起来,我当时疲劳过度,头直发晕,加上脚上锁着沉重的脚镣,实在是站不起来。他们见状二话没说,就连拖带扶地把我拖到201房间,让我坐在椅子上,当时房间里坐着好几个人,我正对面坐着是吴局长,吴局长见我就骂我说:“你是一条狗,是陈科云的一条走狗,一副病殃殃的样子,不要我装死!快点说!你和陈科云都做了那些犯法的事”。我当时有气无力地说:“我没有做什么犯法的事情,这件事情也与我无关,更不知道这件事情的经过,你们叫我说什么?你们抓错人了”。吴局长说:“我们不会抓错人,福清有一百多万人口为何只抓你,既然我们抓到你,你就跑不掉的,快点说!我们的忍耐性是有限度的”。
(7)我说这件事情我根本不知道,跟我也没有任何关系,你们一直叫我说什么,你们抓错人了。吴局长就一直逼我要说,我一再向他们声明这件事情真的是与我无关,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忽然我身边的几个刑警向我围了过来,其中有个刑警讲:“你敢跟我们对抗”!我还没有看清楚是那个刑警说的,几个刑警的拳头就像暴雨般地打在我身上和头上,把我打倒在地上。当时,我被刑警打的眼冒金星,那撕心裂肺的巨痛,使我连话都说不出来,泪流满面、汗水把衣服都湿透了。他们还边打边说:“我看你不说!你还不说”!其中,我认的有个刑警名字叫国华。在我无法承受那撕心裂肺的巨痛,为了缓解他们继续再打我,我只好乱编说:“炸药是我拿的,他们才住手”。然后,吴局长叫刑警把我从地面上扶起来坐在椅子上。那时,我全身痛的直发抖,痛苦的泪水不停地流着。吴局长就问我说:“你炸药是从那里拿的(我根本就没有拿什么炸药,也没有做过这件事情,更不知道去哪里拿)?我怕他们再打我,无奈我只好在身受巨痛的情况下乱编说曾经在自来水厂边的小溪认识一个钓鱼的朋友,是从那个朋友那里拿的(我原先总认为说他们不再打我,我乱说些没有事实的事情,也不会变成真的,没想到当时我被他们打的受不了那撕心裂肺的痛苦之下乱编的话却造成现在的后果)。说完之后,我要求吴局长说:“我身上的肝区非常痛,能否给我抽一次血检查一下,看一看我的病情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吴局长就答应我说:“明天我叫局里的医生给你抽血检查”。
做完笔录刑警们就把我拖回205房间,我当时在房里想,我乱讲了没有事情的事情,不知道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然后,我就对那两个值班的刑警说:“我刚才是被他们打的难以忍受的情况下才乱编说了那些根本没有事实的事”。他们听了就给我做笔录当时一个刑警给我做笔录,另一个走出房间去打电话,电话打完进来就跟那个给我做笔录的刑警说了一些什么,然后,做笔录的那个刑警就把笔录扔进抽屉里,不让我看,也不让我签字。
      (8) 到了第二天早上公安局的女医生和她在医院工作的老公一起来到205房间给我抽血,抽完血后那两个刑警又要我跪地板,一直到第二天早上9点左右。吴局长又来讯问我,吴局长一见我就说:“你不要装死!你的身体比谁都健康,比我的身体还好呢,我还有脂肪肝”。接下来,吴局长问我说:“你那个钓鱼的朋友叫什么名字?家住那里(我原先是被刑警打的痛苦不堪的情况下才乱编说是那个没有存在的钓鱼朋友那里拿的,现在到那里去找这个钓鱼朋友,我意识到乱说的后果)”?无奈,我怕他们打我,只好一错再错地编造下去,就说我和那个钓鱼的朋友只在一起钓过几次鱼,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他家住在那里。吴局长听了就对我说:“你要好好交待问题”。他说完后看了一眼吴承奋后就走了。接着,吴承奋叫黄贞武和国华等几个刑警,把我转抽到刑警队三楼办公室。到了那里,吴承奋就问我炸药到底是从那里拿的快点说。我如实地对吴承奋说:“我当时是几天几夜都没有睡过觉,还一直跪地板,已经都疲困的要死,再加上被你们打的疼痛难忍,我是为了缓解你们不再打我才乱说的,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情,也没有向谁要过什么炸药,我真的是冤枉的,你们抓错人了”。这时吴承奋听了就发火,就叫黄贞武去拿了两条毛巾,将我的手铐打开,把两条毛巾分别包在我的手腕上。然后,再打手铐铐上(我原先不知道他们为何要在我手腕包毛巾,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怕把我吊打时会把手腕上的肉拉裂了,会留下证据,所以才在我的手腕上包毛巾,但遗憾的是他们再怎么包,至今都三年多了,还是在我的手腕上留下模糊可见的伤痕)。
      (9)然后,吴承奋就把我推到窗户下的那张椅子上,他也跟着爬到椅子上,把我双手上的手铐用一根很粗的电线绑在窗户的防盗栏上,后把我脚下的椅子拉开,我在上面吊了5分钟,我的手都已经变成青黑色,没有知觉,手腕痛的我在上面“哇哇”大叫,难受的将头不停地撞着铁拦杆。吴承奋问我说:“怎么样想不想说”?我说我真的没有拿炸药。这时吴承奋看了一下表说已经过了5分钟,就先放我下来,让我休息一会儿,又把我吊了上去;接着,吴承奋不断地以每次5分钟的时间一直往上加,加到20分钟那次,吴承奋又问说:“你到底炸药是从谁那里拿的”?我当时手腕痛的哇哇大叫,痛苦的汗水、流满全身、手就像快断了似的痛苦不堪。我艰难地说:“我是冤枉的,我没有向谁要过炸药”。吴承奋听了就不奈烦了,叫黄贞武拿了一条绿色的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铁镣上。然后,黄贞武和一个身材高大的刑警外号叫“杀猪”一起用力地往下拉,本来我吊在上面都无法承受,再加上他们用力往下拉拽,这时我痛的呼天喊地,不管我痛的怎么叫,他们也不理睬我。他们还骂着说:“他妈的你还不快点说!如果不快点说,我们就拉着不放,看你能撑多久”!在我被他们折磨的痛不欲生再也无法承受那吊拉的痛苦,为了缓解那痛不欲生的痛苦,我只好乱编说是几年前在老家的后山有个矿山上拿的炸药。后来没有拿去炸鱼就放在自家的猪圈的房顶上,说完后他们就把我放了下来。我当时流着痛苦的眼泪看着眼前这双冰凉青黑的手,疼痛的使我全身抖不停,痛苦的汗水早已把衣服给湿透了,接着他们就给我做完笔录后,就将我铐在窗户上。
      (10)到了第二天早上10点左右,吴承奋几个又来刑讯我。吴承奋对我说:“东张那个矿山老早就停掉了,你他妈的吴昌龙,你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去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说着就拿了毛巾在我手上包好后,又把我吊在窗户上,又用那条绿色的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铁镣上。接着,吴承奋和那个外号叫“杀猪”的,一起用力往下拉,当时我痛的哇哇大叫,头不停的左右摇摆着,痛苦的汗水流满全身,连气都喘不过来,那已经是到了痛苦的极点。这时吴承奋问我说:“炸药到底是从哪 里拿的”?此时我无法再承受那生不如死的痛苦,为了缓解这生不如死的痛苦,就对吴承奋说:“你先放我下来,我再说”。接着,吴承奋又说:“你说的必须要有地方找”。说着就把我放了下来,我当时喘着气,看到眼前这双青黑冰凉的一点知觉都没有的手竟然是我自己的手?手腕痛的我全身都在发抖。这时吴承奋问我现在可以说了吧,但是我从来没有向谁要过炸药,叫我去那里拿,我又怕他们再吊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情急之下,只好实话实说,我就对吴承奋说:“我真的没有向谁要过炸药,这件事情真的与我无关,我是冤枉的”。吴承奋当时听了就发火骂到:“你他妈的,你竟敢耍我,说着就狠狠地把我推到那张椅子上”。我说:“我真的是冤枉的,我没有耍你”。吴承奋根本不理我,把我的双手绑好后,就从椅子下来拉开我脚下的椅子,牵过我脚镣上的尼龙绳,和“杀猪”狠狠地往下拉,我的双手痛的连声音都叫不出来,大颗大颗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下来。吴承奋边拉边说:“我看你还敢耍我”。我当时非常痛苦地对吴承奋说:“我真的不是耍你,我没有向谁要过炸药”。但是吴承奋和“杀猪”还是不理我,他们还是一会拉一会儿使劲拽着,痛的我都快昏过去。真的是太痛苦,那时我真想一下能死掉还比被他们吊拉的痛苦还痛快,这吊拉的痛苦,除非是亲身体会,否则是不知其中的痛苦。在我实在无法承受那生不如死的痛苦之下,为了缓解那生不如死的痛苦,我又乱编说:“炸药是从杜捷生那里拿的”。吴承奋又问我说:“杜捷生是做什么的”?
       (11)(我以前只知道他是在工地拉废土的,我不知道他有拉过石子,笔录里说杜捷生到矿山拉石子可能会买到炸药和雷管,这是吴承奋他们后来加上去的,吴承奋用刑来逼我说炸药是从那里拿的,我根本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也不知道去哪里拿炸药,在他们那种残酷的刑逼之下,我想到杜捷生以前老是欺负和打骂我姐姐,再加上我为了我姐和杜捷生离婚的事情,我和杜捷生之间的关系闹得很僵,所以我在吴承奋的刑场逼之下受不了那痛苦,只好编造说是从杜捷生那里拿的,我没想到杜捷生被他们用刑后也受不了,也乱说有拿炸药给我)吴承奋看到我说了,就和那个“杀猪”的松开手中的绳子,把我放了下来,我当时手腕痛的全身直发抖,流着痛苦的眼泪,看到眼前这双冰冷发黑的手,我内心非常痛苦、非常委屈、心中的冤苦无处诉(至今我用手指触摸着大拇指还是有麻麻的感觉),痛苦中的汗水早已把我的衣裤都湿透了。接着他们给我做了份笔录,我看了那份没有事实的笔录,我真的不想签,但又怕他们的吊打,只好流着冤屈的眼泪把那份笔录给签了。但,他们刑讯做笔录的地点明明是在刑警队三楼办公室,而他们在笔录中却写成怡静园。
       吴承奋把我转回怡静园205房间,在205房间里值班看守的刑警还是不让我睡觉。大概过了两天后的一个下午3点左右,黄贞武王建飞等几个人又把我转到刑警队三楼办公室。黄贞武问我说:“炸药是谁安装的”?我就对他们说:“这件事我真的不知道,也与我无关,更不知道是谁安装的,我是冤枉的”。黄贞武说:“杜捷生都已经交待了,你还说冤枉”。我说:“我根本就没有向杜捷生要过炸药,他也是被你们打得受不了才乱说有给我炸药”。黄贞武说:“你怎么知道杜捷生被我们打了”?我说:“因为我根本没有向杜捷生要过炸药”。
        (12)这时王建飞对黄贞武说:“不要跟他多说,把他先吊起来再说”。然后,王建飞就拿了两条毛巾在我手上包好,接着就把我吊在窗户的防盗栏上,又用那条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铁镣上,接着他们就用力往下拉拽着。当时我手腕痛得哇哇直叫,满头大汗、痛苦的将头左右摇摆着,我声音都叫哑了,苦不堪言。黄贞武看到我的手已经黑得发紫,怕把我手拉残了,就叫王建飞和另一个刑警松开手中的绳子,先放我下来,让我休息一会儿。过了一会儿,黄贞武和王建飞把我手上的手铐打开一边,把我的手反铐在背后,用尼龙绳绑在手铐上,然后,王建飞把我推到窗户下的椅子上,接着把我手铐上的绳子往上拉紧绑在窗户的防盗栏上,然后就把我脚下的椅子拉开(按刑警们讲的这一式是叫金鸡展翅)。当时,我感到我的手臂都快被拉断掉似的,疼痛无比、痛不欲生、我痛苦得想以自杀来解脱。但,他们看得很紧,使我无法自杀,在我无法忍受这生不如死的痛苦,为了缓解这生不如死的痛苦,只好又乱编造说,炸药是在自家的柴火间内安装。因为我根本不懂得安装,就在柴火间里摆了一会儿,却装不出来。黄贞武又把我吊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是承受不了那生不如死和痛苦之下又乱编造说:“是陈科云自己找人安装的,他找谁安装的我也不知道。说完,黄贞武就把我放了下来,当时我的手臂疼痛得连举都举不起来,双手冰冷青黑,疼痛无比、痛苦不堪、痛苦的眼泪流个不停。接着,他们就给我做完笔录,但他们对我刑讯的地点又写成是怡静园。到了第二天早上,他们把我转回怡静园,到了205房间我实在是太疲困、太痛苦、想睡觉。当我眼睛一闭,那看守的刑警就踢打我,不让我睡觉,我痛苦的撑着,一直撑到下半夜那一班,我实在是无法再撑下去,就昏倒在地板上。那值班看守的刑警见我实在是太疲困了,就偷偷地让我睡了几个小时。
         (13)当我醒来时见到他们,我从内心由衷地感激他们。办案人员对我吊打的痛苦早已在我内心深处留下痛苦恐惧的阴影,每当我听到205房间外的走廊有很多脚步声,我就会想到那吊打的痛苦,那痛苦的感受让我怕得全身直发抖。大概过了两天左右的一个下午2点左右,吴承奋和国华等几个人来到205房间,国华一把我从地板拖起来,就在我胸口重重地拍了几掌说:“吴昌龙我看你到底有多硬”。我当时被他拍的既痛又怕,连气都喘不过来。
      接着他们就把我转到戒毒所去刑讯,在去戒毒所的途中,吴承奋对我说:“你跟陈科云的小舅子谢建忠很经常联系,你们两个人之间做了哪些见不得人的事,人家谢建忠都已经交待了,你可不要落在别人背后,人家先说就是有立功表现,立功就是会减轻处罚的。我说:“我与谢建忠联系是前段时间为了他买车的事情,我们俩个之间并没有做见不得人的事”。吴承奋看我这样说,他也没再说什么。到了戒毒所楼上,吴承奋就问我说:“炸药是谁安装的,你和谢建忠在一起都干了些什么?我就对吴承奋说:“我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更不知道是谁安装的,我和谢建忠在一起没做什么事,只是前段时间他要买车,叫我跟他一起去办理汽车的相关手续”。我说完后,吴承奋几个就拿了毛巾在我手上包好后,又把我吊在窗户的防盗栏上,再用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铁镣上,在他们使劲的往下拉拽,手腕疼痛得使 我哇哇大叫,呼天喊地,大汗直流。
过了一会儿,吴承奋对我说:“你跟谢建忠在一起到底是干什么?快点说”。我说我和谢建忠在一起真的没做什么,只是为了买车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吴承奋说:“我看你还嘴硬”!就叫国华和另一个刑警用力猛拉几下,当时我痛得连声音都叫不出来,差点昏过去。我无法承受他们那生不如死的吊打,在生不如死的痛苦下,我又乱编造说:“炸药是陈科云叫谢建忠找社会上的人安装的”。就这样吴承奋才暂时放过我,他们不管每次刑讯的地点明明是在戒毒所和刑警队三楼办公室,而他们都将这刑讯的地点写成怡静园。
(14)我当时不知道他们为何要这样写,后来我才知道他们这样写的目的。做完笔录,吴承奋几个人又把我转回怡静园三楼的一个房间里。到了10月1日那天下午的1点左右,黄贞武几个人又把我转到戒毒所楼上去刑讯(当时黄贞武要我编的事情我忘记了)。但,我记得他们之中有个刑警骂着说:“他妈的!吴昌龙今天是国庆节又是中秋节,你不让我们好过,我们更不会让你好过的”。说着黄贞武几个就用毛巾在我手腕上包好后,再铐上手铐,将我吊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又用尼龙绳绑在我脚上的脚镣上,黄贞武叫两个刑警用力往下拉拽着,我被他们折磨的痛苦不堪,生不如死的情况下我乱编了一次,黄贞武几个觉得不行,又要叫我改,他们又把我吊了一次又一次,我被他们折磨的痛不欲生,在承受不了那痛不欲生的痛苦之下,我又乱编造了一次又一次没有事实的东西,一直编到他们看了满意为止。
当他们把我放下来时, 我流着痛苦的眼泪看到眼前这冰凉青黑的双手,在我双手的手腕上那原先被他们拉得皮裂的伤口,再加上今天 被他们多次猛烈的拉拽后,那皮裂的伤口越拉越大,从伤口里流出血水把包在手腕上的毛巾都染红了一大片,我当时痛得全身发抖,直冒冷汗,苦不堪言,筋疲力尽。在黄贞武给我做笔录时,那几个刑警都虎视眈眈地站在我面前,黄贞武对我说:“我们现在有没有打你?(我当时心里想,他们刚才明明吊打我,他现再问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当时真想说有打,但是看见他们几个虎视眈眈地看着我,就不敢说有打,害怕我说有打,他们又会吊打我,要我说没打为止。没办法我只好说:“你们现在没有打我”。但是他们在笔录中不是这样写的,而是写他们在整个讯问过程中没有对我刑讯逼供,做完笔录,我不签也得签,如果我不签字的话,他们就会打到我签字为止。)这真是印证了吴承奋的那句话“你不死我也要让你死”。
       (15)7月27日至今我每天都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面对他们每次的严刑逼供,那痛苦与恐惧早已占据了我的整个身心,那种吊打的痛苦使我非常非常的惧怕,那种痛苦使我痛不欲生,我唯有自杀才能解脱这痛不欲生的日子。在戒毒所楼上要下楼回怡静园时,我想从那楼梯口往下跳来解脱这生不如死的日子,但因为当时刑警把我抓的很紧,使我无法往楼下跳,所以没有自杀成功。过后我想了想,如果我这次真的自杀成功的话,他们会给我一个畏罪自杀的罪名,这样会使我含冤末白的,我一定要让家人知道这一切真相,那就是写遗书给家人。
黄贞武把我转回怡静园的最顶楼西边的一个都是铁门的房间里,他们把我一个人关在那里,值班看守的刑警可以通过窗户来察看我。我在窗户看到隔壁的那个房间关着陈科云的二舅子谢建灿。大概过了几天左右,吴承奋等几个人又把我转到戒毒所,吴承奋又对我刑讯逼供,他们又用吊拉的手段来折磨我,逼我要编出他们想要的口供。当时,我的手被他们吊拉拽后,手变成青黑色的,原先那手腕上的伤口还没有好,却又再次被他们越拉越大,吊拉时我痛的死去活来,非常痛苦,在我承受不了那死去活来的痛苦之下,我乱编造了一遍以后,他们觉得不满意,又把我吊了一次又一次……还在吴承奋一次次的指点下,我在一次次万分痛苦之下,又乱编了一遍又一遍后,改了一遍又一遍,一直编到他们看了满意为止(在他们这样残酷的刑逼之下,有谁会受得了这生不如死的痛苦,他们想要什么样的口供都有,就好比这个球明明是白色的、圆的;而他们没有根据实情非要你说这个球是黑色的、扁的;如果不按他们的意思说,他们就会打到你说这个球是黑色的、扁的为止)。在那里我趁吴承奋没注意时,就拿了一支圆珠笔和一张白纸藏在身上。
(16)在吴承奋把我放下来后,看见我手腕上的伤口流着血,且已经化脓了,就拿碘酒给涂上,做完笔录,他们把我转回怡静园。我看见值班看守的刑警都在隔壁房间里看电视,我就从身上拿出笔和纸,伏在床上给家人写信,也就是遗书。我写完遗书后,还用桔皮在墙壁上写着:“6•24爆炸案是天大的冤案,公安刑警残酷对我严刑逼供,我是屈打成招,我乱说一次,公安刑警就酷刑紧逼,我是天大的冤枉,我死不瞑目”!写完后,我坐在床上,把那张遗书放在床头,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铁片,那铁片是我当时睡的那张床的床架上用来插蚊帐用的铁架,我用铁片割手腕上的动脉管,那时我的精神特别兴奋,血液在身上流得很快,头脑里快速浮现着家人模样和以前的事情。当我正在割第二下动脉管和时候,有个值班刑警见我正在割动脉管,他就向我叫着说:“你在干什么?他赶紧打开门进来,把我手中的铁片抢了过去,还把那张遗书和圆珠笔都拿了出去,他还看见我手腕上的动脉管割破处还流着小血水。然后,他叫人去通知叶队长过来。过了一会儿,叶队长来到我当时关的那个房间,他单独和我谈话,叶队长对我说:“你为什么要做这傻事?还写了这个东西?你以为你写的这东西就能飞到你家人的手里?有谁会给你拿”?我说:“我真的没有做这件事情,我是冤枉的”。叶队长说:“你不要讲这些,等下领导知道你写了这东西,还说了这些他不想听的话,他会生气的”。
      然后,叶队长就当着我的面把那张遗书撕碎扔进马桶用水冲掉后(那张遗书那天晚上值班的刑警都看见过,其中我认得一个刑警的名字叫魏慧,遗书请见24页),叶队长问我笔和纸是从哪里拿的,我就告诉他,是在戒毒所那里,趁他们几个没注意时偷拿的。然后,叶队长怕我再自杀,就把我移到刑警们看电视的那个房间里。
       大概在10月13日左右的傍晚,叶队长、吴承奋几个把我转到戒毒所去刑讯逼供。叶队长就问我:“炸药是谁安装的?是怎么装的”?我就对叶队长说:“我真的没有做这件事情,更不知道是谁安装的”。
         (17)这时我看见叶队长和吴承奋俩个对视了一下,吴承奋就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两条毛巾,我看见那毛巾上还有血迹,吴承奋用那两条毛巾在我手腕上包好后,就把我吊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叶队长:“我看你能吊多久”!不知过了多久,我吊在上面的手痛得感觉到时间是很漫长很漫长,我们手腕疼痛难忍,痛苦的将头一直往铁杆上撞,我全身的衣服早已被痛苦的汗水给湿透,双手早已变成了青黑色,这种痛不欲生的感受真的比死还痛苦。
        叶队长看见我头一直往铁栏杆上撞,就先把放下来,给我戴上事先准备好的红色拳击安全帽。这时我就对他们说:“我真的是不知道,我是冤枉的,你们不要吊我,我求你们了”!但他们对我所说的根本不理睬,戴好安全帽后,又把我吊了起来。后又拿出以前在这里用的那条尼龙绳绑在我脚的铁镣上。然后,叶队长和吴承奋俩个就使劲地往下拉拽,当时我感到我的双手就像快被他们给拉断掉似的,那巨痛痛得我哇哇直叫,痛苦不堪、痛不欲生。吴承奋讲:“你尽管大声叫,这里没有人会听见”。在他们不断的拉拽下,此时此刻,我再也无法承受这生不如死的痛苦,为了缓解这生不如死的痛苦,我痛苦地对他们说:“你们先放我下来,我再说”。他们见我屈服了,就松开手中的绳子,把我从上面放了下来。我当时喘着气,全身都是痛苦的汗水,两只手变成紫黑色的,早已没有知觉了,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双“黑手”竟是自己的手,手腕上的伤口还不断流着血水。
      这时他们就急忙问我:“到底炸药是谁安装的?是怎么安装的?快点说!(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更不知道炸药是谁安装的,叫我说什么)当时我急哭了,就对他们说:“这件事真的是与我无关,我根本不知道炸药是谁安装的”。他们听完我说的话,就发火,叶队长和吴承奋同时用脚踢我、还用手打我的头和耳光。吴承奋说:“你竟敢耍我们”!然后他就从隔壁的房间搬来两张长式的桌子,一张横放在地面上,另一张竖着叠放在横的那张桌子上面,然后又拿了两条毛巾包在我脚上的铁镣里边(这是他们为了把我倒挂时铁镣不会把脚拉伤)。接着,吴承奋叫两个刑警帮忙把我整个人倒吊在那张竖起来的桌子的桌脚上。当时我的头部朝下血倒流冲在脑部,时间久了,我的头快被血给冲爆的感觉,眼冒金星,眼泪不停地流着……
       (18) 吴承奋叫那两个刑警扶好桌子,然后,吴承奋整个人踩在我双手之间的手铐上。我当时整个头部的血管胀得快爆了,四肢都快解体的感觉,痛苦的让我呼天喊地,痛不欲生。在他们的残暴的严刑逼供下,我承受不了那生不如死的痛苦之下,为了缓解那生不如死的痛苦,我就乱编说:“炸药是我安装的”。叶队长说:“不要再耍我了,如果你再耍我们的话,我会让你死得更难看”!然后他们就把我放下来,让我坐在椅子上。我当时感到头重脚轻,脚腕痛得不得了,慢慢地由紫色变成红色,我喘着大气,痛苦的眼泪流个不停,全身流着大汗,身体抖得不停,真的苦不堪言,痛不欲生。
        接着,叶队长就对我说:“炸药是在哪里安装的?是怎么装的(我根本就没有做这件事情,更不知道是怎么安装的,面对他们的严刑,我不知道该怎么去编造,当时我是好痛苦、好冤屈,心中有冤又不敢喊,有苦又无处诉)”?无奈我只好编造说:“是和陈科云一起在他家的电脑室内安装的”(因为我经常在他家的电脑室玩电脑游戏,所以就编说是在电脑室),在他家里拿出工具(那工具是我7月份的时候,陈科云家的电话线坏了,陈科云拿出工具来,叫我帮他却折电话线盒时才知道陈科云家有这些工具)。接下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安装这个炸药,就在那发呆,编不下去了。叶队长见状就对我说:“快点接下去说(这时,叶队长就给我提供了与现场有关的材料)”。接着,他又问我说:“你是不是用一个红色的圆形巧克力铁盒来装炸药(我原先根本不知道现场是用什么东西来装炸药的,更不知道是怎么安装的)”?我惧怕于他们那生不如死的刑逼,我只好跟着他说:“是红色的铁盒”。也不管对不对,只要他们不再对我用刑,他们要我怎么说都可以。
         (19页)叶大队长又接着说:“你是用火雷管引爆的、还是用电雷管引爆的(我长这么大只见过火雷管的样子,从来都没见过电雷管的样子,也不知道现场是用什么雷管)”?我以前只见过别人炸鱼时用的火雷管的样子,我就编说是火雷管。我话刚说完,吴承奋使劲地打我的头说:“你还火雷管呢?用火雷管还要到现场去引爆,那不是把自己炸死了”?我只好改说是电雷管,也不管对不对。叶队长接着对说:“电雷管是什么样子?有多大”?我从来没有见过电雷管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有多大,心里想可能跟炸药一样大。然后,我就说:有炸药那么大。吴承奋听完又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的小腿说:“有那么大吗”?说着他就拿了一支不锈钢的笔帽对我说:“是不是这样子”?我只好顺着他的意思说:“是”。叶队长说:“两条电线是黄色和绿色还是别的颜色”?我也顺着说:“是黄绿色的”。接着,叶队长又说:“你电雷管是从谁那里拿的(我根本就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也不懂安装什么炸药,更没有向谁要过炸药、雷管,叫我上那里去拿这个电雷管!)”。
       这时我又急又痛苦,就对他们说:“我是冤枉的,我真的没有做这件事情”。这时吴承奋冲过来对我拳打脚踢了一阵,骂着:“他妈的,你还说这个”!接着,把我拖到窗户边,又把我吊在窗户上,再用尼龙绳绑在脚镣上后,和叶队长一起用力拉拽着……,当时我双手痛得哇哇叫,全身冒冷汗,痛苦的眼泪流个不停,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实在无法再承受那痛不欲生的痛苦,为了缓解那生不如死的痛苦,我又乱编说:“是从杜捷生那里拿的”。叶队长看我说了,就和吴承奋放开手中的绳子,把我放了下来。当时我被他们折磨的筋疲力尽,连站都站不稳,流着痛苦的泪水看着眼前这双冰凉青黑的手被拉裂的伤口还不断流出血水来(至今被拉伤的伤痕还留在手腕上)痛得全身不停地发抖,痛苦不堪。
     (20页) 接着,叶队长又问我说:“你是怎么安装的?用什么样的电池去引爆”?我就对叶队长说:“炸药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安装,要不然,笔录你们写好了,我签字就可以了”。叶队长说:“那不行,得你自己说”。叶队长接着又问我:“你用什么电池”?我又不知道现场是用什么电池,我看叶队长说电池,我也随着说是电池。叶队长又问我说是几号电池,我当时不知道现场是用几号电池,就随便说是手电筒用的那种大个电池,吴承奋又打我的头骂说:“他妈的,你还大个的电池,5号电池就可以了”。接着叶队长又问我说:“5号电池用了几个?我根本不知道现场用了几个电池,就随便讲了是20个。吴承奋又打我的头说:“12伏就可以引爆,你说那么多干什么?现在知不知道是几个了”?我只知道一个电池是1.5伏,我就在心里算了一下说:“8个”。接着叶队长又问我说:“用什么东西装置触发引爆的”?我不知道现场是用什么东西来装置的,就编不下去,在那里发呆,叶队长看我在那发呆,又对我说:“你有没有用铁圈铁钩之类的东西来安装”?就这样在叶队长给我提供的与现场有关的物件、还在叶队长的指点下,我长时间反复多次拼装后,终于完成了叶队长想要的炸药。
       叶队长又对我说:“炸药装好后肯定要拿去试爆,如果没有拿去试爆怎么知道这个炸药装得行不行,你把炸药拿到什么地方去试爆(我根本没有做过这件事,去那里找这个试爆点)”?我就对叶队长说:“这件事情真的不是我做的,我也没有拿什么炸药去试爆”。叶队长听了很生气,又把我吊了起来后牵过脚上的尼龙绳,使劲地往下拉拽,我手痛的哇哇大叫,痛苦不堪,被他们折磨得生不如死,在疼痛难忍的情况下,我又乱编说是在我东张老家的水库边试爆的。叶队长说:“那个炸药的威力应该很大,你在水库边试爆是不是离水面很近,水肯定有炸飞起来吧”。我也只能说:“有”,再也不敢说别的。
       (21页)接着,叶队长又要我编出是谁把炸药送进的,无奈我在他们的吊拉下,承受不了那痛不欲生的痛苦,我又乱编说是我送进去的(我根本没有做这件事情,也不知道是谁送进去的,我在他们那痛不欲生的刑逼下,我承受不了他们那痛不欲生的痛苦之下,只好乱编说是我自己送进的),是我骑着自行车把炸药送进去的;但叶队长说:“不行,炸药如果放在自行车前面会被人发现的”。后叶队长又要我改编成是我骑陈科云的摩托车送进去的,但叶队长看了以后又觉得不行,又要我改编成是我和陈科云一起骑摩托车把炸药送进的。我当时编说:“我和陈科云一起把炸药送进”时没说戴安全帽,叶队长说:“不行,你们没有戴安全帽会被人认出来”。后我又把安全帽加上去。

        当时我乱编说炸药是从前门送进去的,但叶队长又觉得不行说:“你们从前门进去的话会被人发现的,说要从后门送进去的”。无奈我只好改说:“是从后门送进去的”。说完他们就松开手中的绳子,把我放了下来。我流着痛苦的眼泪看着眼前这冰凉青黑的双手、手腕上的伤口还流着血水,痛得全身发抖,直冒冷汗、痛苦不堪,筋疲力尽。
      接下来,叶队长又拿了笔和纸,叫我画炸药的图纸。我当时说我不会画。叶队长说:“炸药是装在盒子里,你就先画个圆形或四方形的样子,然后,两个铁钩和铁圈钩在一起就可以了”。我当时对叶队长说:我真的不会画。叶队长就对说:你是不是又想吊上去。我一想到那吊拉的痛苦,怕得心里直发麻,只好在叶队长的指导下完成那个所谓我和陈科云一起制作的炸药图。
   到了第二天,叶队长和吴承奋事先把我原先被他们严刑逼打下乱编的口供重新整理一份出来,叫我签字后,还要我好好看,说领导要找我谈话,你要好好按笔录里说,要不然你的皮肉又要受苦。当时我看笔录时特别认真,害怕哪一点给忘记或给漏掉了,等待我的将又是一个痛不欲生的夜晚。
      (22)当时我看完第一遍时,我的心情特别难受,痛苦冤屈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我根本就没有做过这件事情,他们却要我去承认这一切,我心中有冤苦无处诉,有话又讲不得,如果我讲了,又要被他们打,在他们的指令下,那种恐惧与痛苦的感受马上涌在我的脑海里,逼得我不得不把那些与我无关的案件笔录给看熟了,去面对他们的领导。当领导来时,我的心里时刻都是处于恐惧与痛苦当中,为了不再受到那皮肉之苦,我只好在讲述中,我尽量讲的与笔录一样,在讲述时我心中的冤苦时刻在沸腾,我想哭又不敢哭,当快讲完时,那冤苦的感受使我无法控制就哭了出来。随后,领导要我要求政府宽大处理,讲完后,他们又拿了纸和笔叫我画那个炸药的图纸。我只好按叶队长原先指导我画的那样去画。   然后,他们就把我转回怡静园,最顶层那个刑警们看电视房间里。
          有一天早上,有一个值班刑警林雄问我说:“你后不后悔做了这件事情”?我当时就对林雄说:“我没有做这件事情,我何谈后悔,我是冤枉的”。在要去罗源看守所的前一天晚上,有个刑警上来给我查看我身体上的伤和手腕上的伤口愈合情况,他看我身上的伤和手上的伤口都好的差不多,到了第二天,他们就把我送往罗源看守所。
        在整个过程中,办案人员都是以每天没日没夜地对我体罚,不让我睡觉、后又以吊、拉、拽、打、金鸡展翅、倒挂金钟等等酷刑来对我进行逼供。这些酷刑的痛苦始终都让我感到心有余悸,那痛不欲生的痛苦始终都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让我每天都活在痛苦与冤屈的煎熬中,办案人员为了要排除他们对我的刑讯逼供,他们每次对我的刑讯地点明明都是在戒毒所和刑警队三楼的办公室,而他们每次做笔录时都写成是在怡静园,他们对我刑讯的地点戒毒所和刑警队三楼办公室的房间墙壁上都留有我被他们吊打时留下的脚印,鞋印、汗迹、血迹。
         在2002年10月28日开庭的那天,我从录像中看到办案人员做贼心虚,他们为了毁灭对我进行吊打时留在墙壁上的脚印、鞋印、汗渍、血迹等等,他们把刑讯的地点都重新装修一遍。
    (23)在福清看守所二区45号时,我叫几个室友,给我证明,我当时入号时,手腕上有伤痕和身上伤痛贴膏药,耳朵发炎时滴药水等等。后管号干部知道后,向上级报告,上级知道后,立即把我从二区调到一区32号,到32号房的第二天,32号的管号干部就找我要那几张证明书,干部当时是这样对我说:“你在二区时叫同号给你写的证明书拿出来,你不要为难我,你如果为难我,我会让你在号里不好过的”!无奈之下,我只好从衣服包里拿出那几张证明书,办案人员口口声声说:他们没有对我刑讯逼供,那么他们何必紧张这几张证明书呢?!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真的是假不了的,假的永远是真不了的,恳请各级领导者为我查清事实的真相,还我一个清白!

  
                                                                                    泣控人:吴昌龙
                                                                                   2004年12月28日

(24页)                                  遗书
亲爱的爸、妈:
                      你们好!
       我非常想你们,儿子不孝,你们含辛茹苦地养育了我27年,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却要离你们而去,等下辈子我做你的儿子时再来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你们要多保重身体。爸、妈 我在这里真的好苦好苦呀!公安人员没日没夜地要我跪在地板上,还不让我睡觉,他们死都要我承认这件事是我和陈科云干的。爸、妈你们是最清楚的,23日那天我都是和你们在一起的,我根本就没有做此事,也与我毫不相干,公安人员就对严刑拷打,我本来身体就不好,再加上本身就有疾病未痊愈,我真的承受不了他们没日没夜的折磨和严刑拷打,怕到时候,我还没有回去,病情恶化,到时候见不到你们,为了先减轻那痛不欲生的痛苦我在他们吊、拉、打之下就乱说炸药是从杜捷生那里拿的,我根本就没有去杜捷生那里拿炸药,而杜捷生也是被公安人员打的受不了之后才乱说有拿炸药给我,就这样我乱说了一次,公安人员就用刑步步紧逼,使我一错再错,我真的害人害已。爸、妈你们一定要多保重身体,跟姐说我欠林秉建5千元钱,我的工商卡里还有2千多元,你叫姐帮我垫上3千元还给林秉建,卡的密码是7711。密码我也写在卡背后,还有跟大姐、二姐说我衷心谢谢她们以前对我的关心和支助,等有来生时我再报答她们,爸、妈我真的是好冤好苦,我历尽千辛万苦给你们写这张遗书,我是要让你们知道这一切真相 ,我不是畏罪自杀的,我是承受不了那生不如死的吊打的痛苦,才以此来寻求解脱,你们一定要为我讨回清白,爸爸、妈妈、姐姐、二姐、永别了。  
                                                                                儿子:  吴昌龙绝笔
                                                                        2001年10月5日于怡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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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震惊国内外    依法岂能再拖压


致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的公开信


尊敬的代表
福建省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即将召开,我们仍怀着期待的心情再发这封公开信。
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蹊跷发生过了六年多,进入司法审判程序就长达五年半,早已震惊国内外。但挨至今日,审判机关明知这是一起大冤案,却仍压着不予依法纠正,实为“法律荒诞”。
追本溯源,此案自侦查起,就肆意践踏办案程序,大搞刑讯逼供;随后,又通过国内主要新闻机构和媒体记者,进看守所随意拍照,并随同照片指名道姓地在报纸上大肆渲染案件告破新闻,以假当真,误导舆论。在权力操纵下,市检察机关玩忽职守,对该案肆意刑讯之事实视而不见,一味怂恿,根本不搞审查监督,充当“二传手”把案件推上法庭时就漏洞百出。
事实无可争辩地证明,这起由省公安厅督办、牛纪刚专办的案件,无一不是违法乱纪。在进入司法审判阶段,又恰逢牛调任福州市市公安局长,后又提升他任市政法委书记从而一直操纵着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一审法院庭审至严重超期羁押的2004年秋季,牛竟授意侦查机关把此案定性为“恐怖事件”,又自证“没有搞刑讯逼供”。在案件支离破碎的情况下,仍不惜耗费国家巨大的司法资源,牛纪刚亲自指挥福州市公、检、法“三家合力”,反复对“证据”进行所谓的修补。在问题依旧,全案依然没有一个实证,在没有电雷管提供者的实情下,居然强行宣判爆炸罪名成立。20061月下旬,此案被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牛纪刚继续顽固对抗,变本加厉地控制市公、检、法、司,并指令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多次到看守所继续诱骗所谓炸药提供者谈敏华:“你承认了就没事,我们请求上面关多久,判多久”。而被一老律师指责是“为虎作伥”的检察官陈卫东、吴仰晗,亦步亦趋地在庭审后紧跟到看守所同样以诱骗和恐吓的口气说:“你承认了,我马上请求法院轻判,不然,你喊天喊地也没人理你”,云云。
福州市中院重审此案时,对破绽百出的案件,在发出(2006)榕刑初字第67号《建议补充侦查函》提出了九大存在问题,没有得到任何补侦的情况下,于20061010日居然再次对惨遭酷刑者处以死缓的判决。是谁让该院如此大胆地草菅人命,请予审视!
六年多来,我们不屈不挠申告冤情,引起省有关领导的关注。卢展工主任还当面对我们说,他先后三次作了“批示”。20039月和20041月福建省高院奉命两次进行督查、并作出明确的督查意见。此案上诉后,省高院宣称非常重视。据悉,院长和庭长亲自阅卷;时过约一年后,陈旭院长约请的省检察院主要领导也参加了对案件的审议,以不公开审理一致达成了该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这虽然有了进步,但根据程序法,我们也为其回避矛盾,对时已拖压了近五年的大冤案不予公开终审结案而困惑和愤慨。
20051231日福建省高院作出(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附件),该裁定书与平常不同的有三位正副庭长共五位法官的署名。裁定书载明:“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提出上诉。”对严肃的法律文书作出这样表述,说明省高院默认刑讯逼供之事实,只是不愿直白而已。
事实表明2006124日起,有二审法院法官到看守所向被告人宣读裁定书时,明确宣告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
鉴于此案影响极坏,已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注。20064月,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率队赴福建进行侨务执法大检查,此案就被列入专项检查之中;20074月全国人大常委委员、华侨委员会副主任林兆枢带队赴闽再督查时,省高院何副院长在向检查组汇报时,对全国人大和最高院发文督查虽言之凿凿,对此案却敷衍塞责,什么问题都未说清,反以案件“疑难复杂”,“双方分歧意见较大”予搪塞,至今问题依旧。
众所周知,法院专司审判判案的唯一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该案审了六年多,所谓“疑难复杂”,与其说是案件本身,不如说是案件背后罕见的长官意志。至于“双方分歧意见较大”,对辩方而言,如此奇冤,被告人及其亲属岂能没有意见?而另一方,冤案的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怎不会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和“意见”,给法院的纠错施加压力?对此我们却要再问:法院究竟是干什么的?审案有否底线?!
福建省高院再度二审此案又过了一年零三个月。若说此案没有明确审限,乃是对《刑诉法》的漠视。我们坚信:压案不可能压到永远,压案也不可能压掉冤情真相。这起已列入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督查的案件,这个坎是绕不过去的!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徇私枉法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对照本案,实在是“集大成”之典型
尊敬的代表:值此省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召开,我们希望各位代表切实负起应有的监督之责,对这起广受国内外关注,拖压了六年多的案件,敦促福建省高院在作工作报告时,就此案审理和审议结果据实向代表们作出公开的交代;敦促福建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遵照“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之规定,有一个公平正义的回答!
此谨呈!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 同具

2008
116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   吴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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