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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换届选举不让居民看文件,还不允许宣传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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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 23: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件不让居民看,还不允许张贴宣传国家法律,这是什么居委会换届选举


一、用于指导居民参与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泉山区文件不能让居民看


2008年1月15日下午2点徐州市风华园居委会召开了不合法、无效的居民会议。因70%居民小组长曾签名要求罢免居委会主任刘永修职务,刘永修在会议上不承认居民小组长的存在,居委会公布了违法的“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名单”和指定了居民小组召集人,睢良进在传达区文件时断章取义。会议上部分居民发言强烈要求将上级有关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在风华园张贴,及选举时间、地点、办法、程序公示,以便广大居民学习贯彻,依法积极参与选举。但半个多月过去了,居委会至今不敢张贴有关选举文件。
2008年1月15日以后,居民多次到泰山办事处和泉山区民政局反映风华园居委会在居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强烈要求复印泉山区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供居民学习,指导居民参加居委会换届选举,但至今没有能看到用于指导居民参与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泉山区文件。
依法、公开、公正地进行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党和政府的职责,理应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但用于指导居民参与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泉山区文件不能让徐州市风华园居民看,这是为什么?风华园居委会、泰山办事处和泉山区民政局想干什么?用于指导居民参与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泉山区文件不能让徐州市风华园居民看,哪里谈得上居委会换届选举的依法、公开、公正?

二、还不允许张贴广泛宣传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风华园居民委员会刘永修等人违法操纵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针对他们的违法行径给予揭露,并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让广大居民依法积极参与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对部分居民张贴的有关声明等,刘永修等人怕得要死,怕广大居民了解真相,特雇佣二名妇女专门清除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张贴的宣传材料,许多居民指责被雇佣的二名妇女,问是谁让你们干的?她们说是居委会让干的。居民前面贴完,后面就被撕毁,为了防止所张贴的材料被破坏,只好用广告牌张贴,结果在18 日下午四点多钟广告牌就被人盗走。从居委会以上的所作所为,不难看出他们因害怕而阻止居民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法律,请居民识破他们的违法行径。

由于违法操作被举报,居民委员会所指定小组推选的代表,至今没有结果。
为了风华园小区的安定、团结、和谐,选出一个合法的、真正为小区居民办实事的、保证业主公共收益能用于小区建设的居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请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居委会的换届选举,我们坚决维护广大居民的选举权,要求一户一票。风华园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依法选举。
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教师(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200821






徐州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被操纵,明目张胆违法活动徐州是否有能力纠正


风华园广大居民的心愿:选出能主持正义,能团结居民建立和谐社区、能为风华园居民办实事的居委会。但在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被操纵,明目张胆违法活动徐州是否有能力纠正。

一、风华园居委会已是不合法的组织
风华园居委会20053月原有正式成员5名,其中3名被刘永修打击报复、排挤出委员会。风华园居委会只有2名正式成员,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规定的最低数,是不合法的组织。而且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是居委会的决策机构,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必须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通过。风华园居委会(或居民代表大会)三年不开一次居民大会。
风华园居民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在二次满足全国人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所规定罢免居委会成员资格的条件要求,按全国人大法律必须开居民大会的情况下,风华园至今没有召开居民大会,国家的法律在风华园已失去了效力。

二、弄虚作假违法成立风华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08112日上午张贴署名为 “风华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公章为“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致社区居民的公开信》(公开信注明日期为200818日)
风华园居民举报后,市民政局领导答复:风华园社区没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也没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只有区一级政府机关才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居民选举委员会也由居民或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
令人发指的是风华园社区不但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而且在没有成立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情况下,非法的风华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竟用“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三、违法成立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市民政局领导答复:风华园社区没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或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
2008年1月15日下午张贴《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称经联席会议,决定成立风华园社区本届选举委员会。
风华园选举委员会产生的程序不合法问题:
2005年,由居民小组长会议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刘永修被选为居委会主任。2008年1月成立的风华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的程序不合法,选举委员会没有经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更没有经全体居民(或一家一票)选举产生,而且产生的过程是在绝大多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严重违法,是无效的,必须纠正。

四、不能因居民小组长曾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职务而不承认居民小组长的存在

2005年,由居民小组长会议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刘永修被选为居委会主任。2008年1月15日召开的居民会议上,刘永修竟然不承认有该居民小组长的存在,请问:2005年居委会成员和主任由谁选举产生?不能因70%居民小组长曾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和成员职务,而不承认居民小组长的存在,故意掩盖事实真相,是违法行为。有盖居委会公章2005年1月公告的居民小组长名单为证。
明明有居民小组长,硬说没有居民小组长,用召集人取代居民小组长是不合法的行为。居民小组长是经推选并经公示听取意见产生的,决不能因刘永修说谎而剥夺法律赋予居民小组长的权力。刘永修没有剥夺法律赋予居民小组长的权力。

五、2008年1月15日召开的居民会议不合法,是无效的会议

风华园3千多户,1万多居民,参加2008年1月15日居民会议人数仅50人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仅从到会人数可知该居民会议不合法,是无效的会议。

六、强烈要求纠正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出现违法行为,依法、公开、公正进行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


风华园广大居民对居委会违法行为深感痛心,决不能允许在换届选举中继续违法,居委会换届选举不能由不合法的组织,以不合法的手段来操纵。风华园广大居民强烈要求纠正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依法、公开、公正选举新一届风华园居委会。必须公开公正合法选举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和依法由居民小组长或经全体居民(或一家一票)选举新一届风华园居委会成员和主任。

风华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

2008116

联系人: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教师(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附件:1致社区居民的公开信
2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3、(居民大会)通知
4、盖居委会公章2005年1月公告的居民小组长名单










为了依法、公开、公正选举新一届风华园居委会;为了选出能主持正义,能团结居民建立和谐社区、能为风华园居民办实事的居委会;请居民积极参加居委会换届选举,为风华园的发展和建设而努力。为了使居民了解法律及相关情况,请您阅读有关材料:
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摘录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按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九条 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
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材料二: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声明

一、违法成立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市民政局领导答复:风华园社区没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或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
2008年1月15日下午张贴《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称经联席会议,决定成立风华园社区本届选举委员会。
风华园选举委员会产生的程序不合法问题:

2005年,由居民小组长会议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刘永修被选为居委会主任。2008年1月成立的风华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的程序不合法,选举委员会没有经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更没有经全体居民(或一家一票)选举产生,而且产生的过程是在绝大多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严重违法,是无效的,必须纠正。
二、不能因居民小组长曾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职务而不承认居民小组长的存在(见附件居委会05年1月公告)
三、没有选举办法的情况下,居委会搞暗箱操纵,搞所谓的推荐居民代表是非法的
居委会换届选举必须充分反映居民意愿,依据合法的选举办法,在风华园选举委员会组织下进行工作。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要公开,居民依据法律法规及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进行选举。包括产生选举委员会、选举办法、候选人的产生必须依法公开、公正。及候选人的情况公示,居民才能选了解情况的、信得过的居委会成员。许多居民要求公开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但居委会至今故意不公开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
2008年1月16日下午,不合法的风华园选举委员会贴通知,要居民在1月17日中午前,推荐居民代表。这是搞突然袭击,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四、2008年1月15日召开的居民会议不合法,是无效的会议
风华园3千多户,1万多居民,参加2008年1月15日居民会议人数仅50人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仅从到会人数可知该居民会议不合法,是无效的会议。
风华园广大居民对居委会违法行为深感痛心,希望广大居民向市、区有关部门反映居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情况。
风华园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

2008年1月16日

材料三:风华园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通报

   风华园居民委员会刘永修在居委会换届选举之时,违法操纵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居委会刘永修、睢良进等人违法行为公告广大居民,请广大居民擦亮眼睛,识破刘永修、睢良进等人的真面目。我们要求依法公开公正选举广大居民拥护的居民委员会。

2008年元月12日居委会以“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之名公告居委会换届之事。部分居民向市民政局咨询,市民政局领导答复“风华园社区没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由居民或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元月15日居委会张贴《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称经联席会议决定成立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经向市民政局咨询,市民政局领导认为风华园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不合法。


元月15 日下午2点居委会召开了居民会议,出席人数仅50人左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此会议不合法),在会议上居委会公布了违法的“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名单”和指定了居民小组召集人,睢良进在传达区文件时段章取意。会议上部分居民发言要求将上级有关居民换届选举文件公示,及选举时间、地点、办法、程序公示,以便广大居民学习贯彻,依法积极参与选举。但居委会至今不敢公示有关选举文件,说明他们企图违法暗箱操作。


元月16日居委会张贴了指定的居民小组召集人名单,并于下午三点左右张贴要求居民到召集人住处去推选代表通知,并规定17日12点前结束选举。这种仓促选举决不能代表广大居民意愿,企图愚弄居民。经了解部分召集人很无奈,无法召集众多居民选出居民代表。


元月17日部分居民到市民政局反映居委会违法选举行径,市民政局明确表示“若居委会选举违法,坚决推倒从来”。


元月17日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张贴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声明,想让广大居民认清刘永修等人的违法行径,刘永修则赤膊上阵,公开雇人予以撕毁,害怕群众了解真相。.


请广大居民行动起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依法参与居委会换届选举,选出一个广大居民信得过居民委员会。


部分居民小组长及居民

2008年1月17日


  材料四:居民的心愿和呼声


风华园广大居民的心愿:选出能主持正义,能团结居民建立和谐社区、能为风华园居民办实事的居委会。但在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被刘永修等操纵,这是明目张胆违法活动。
风华园广大居民对居委会违法行为深感痛心,决不能允许在换届选举中继续违法,居委会换届选举不能由不合法的组织,以不合法的手段来操纵。
风华园广大居民强烈要求纠正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依法、公开、公正选举新一届风华园居委会。
必须公开公正合法选举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和依法由居民小组长或经全体居民(或一家一票)选举新一届风华园居委会成员和主任。

风华园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


2008116





害怕居民了解真相

风华园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通报(二)

风华园居民委员会刘永修等人违法操纵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针对他们的违法行径给予揭露,并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让广大居民依法积极参与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对部分居民张贴的有关声明等,刘永修等人怕得要死,怕广大居民了解真相,特雇佣二名妇女专门清除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张贴的宣传材料,许多居民指责被雇佣的二名妇女,问是谁让你们干的?她们说是居委会让干的。居民前面贴完,后面就被撕毁,为了防止所张贴的材料被破坏,只好用广告牌张贴,结果在18 日下午四点多钟广告牌就被人盗走。从居委会以上的所作所为,不难看出他们因害怕而阻止居民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法律,请居民识破他们的违法行径。

由于违法操作被举报,居民委员会所指定小组推选的代表,至今没有结果。
为了风华园小区的安定、团结、和谐,选出一个合法的、真正为小区居民办实事的、保证业主公共收益能用于小区建设的居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请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居委会的换届选举,我们坚决维护广大居民的选举权,要求一户一票。风华园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依法选举。
                      部分居民小组长及部分居民

2008-1-24




业主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居委会换届选举,追回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的业主公共财产
政府每月给居委会每人约八百元的补贴和每年至少8000元的办公费是想把社区搞好。
业主行动起来,推荐自荐能主持正义的居委会候选人,通过组成主持正义新居委会,追回被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及财产。
保证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建设,维护社会正义。只有正义得到伸展,风华园才能得到真正的和谐。
原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及党总支书记睢良进给风华带来的破坏是巨大的:
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不择手段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及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已造成约三十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的损失。侵占的约一千平方米业主公共用房将继续每年给业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越十多万元。参与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社区书记睢良进,参与掩盖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睢良进在05年开始包括在风华园张贴公告及由办事处领导参加的社区党员大会等场合均称是区委书记董锋的亲戚。
徐州市委徐鸣书记依据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政策指出:风华园居委会二年多不开居民大会是不对的,居委会财务不公开也是不对的,居委会成员没有通过居民大会拿补贴也是不对的,居委会用业主收益发补贴,这钱来源不对。董锋在市委书记徐鸣面前对王培荣说不认识睢良进,与睢良进没有亲戚关系。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200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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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 23: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1致社区居民的公开信



<div class=ForumPostContentText>弄虚作假违法成立风华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08112日上午张贴署名为 “风华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公章为“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致社区居民的公开信》(公开信注明日期为200818日)

风华园居民举报后,市民政局领导答复:风华园社区没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也没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只有区一级政府机关才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居民选举委员会也由居民或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

令人发指的是风华园社区不但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而且在没有成立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情况下,非法的风华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竟用“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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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 23: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2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div class=ForumPostContentText>违法成立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市民政局领导答复:风华园社区没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或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



2008年1月15日下午张贴《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称经联席会议,决定成立风华园社区本届选举委员会。



风华园选举委员会产生的程序不合法问题:



2005年,由居民小组长会议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刘永修被选为居委会主任。2008年1月成立的风华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的程序不合法,选举委员会没有经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更没有经全体居民(或一家一票)选举产生,而且产生的过程是在绝大多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严重违法,是无效的,必须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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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 23: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3、(居民大会)通知



2008年1月15日召开的居民会议不合法,是无效的会议
风华园3千多户,1万多居民,参加2008年1月15日居民会议人数仅50人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仅从到会人数可知该居民会议不合法,是无效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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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 23: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4、盖居委会公章2005年1月公告的居民小组长名单



不能因居民小组长曾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职务而不承认居民小组长的存在



2005年,由居民小组长会议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刘永修被选为居委会主任。2008年1月15日召开的居民会议上,刘永修竟然不承认有该居民小组长的存在,请问:2005年居委会成员和主任由谁选举产生?不能因70%居民小组长曾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和成员职务,而不承认居民小组长的存在,故意掩盖事实真相,是违法行为。有盖居委会公章2005年1月公告的居民小组长名单为证。

明明有居民小组长,硬说没有居民小组长,用召集人取代居民小组长是不合法的行为。居民小组长是经推选并经公示听取意见产生的,决不能因刘永修说谎而剥夺法律赋予居民小组长的权力。刘永修没有剥夺法律赋予居民小组长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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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 23: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居委会换届选举,追回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的业主公共财产
政府每月给居委会每人约八百元的补贴和每年至少8000元的办公费是想把社区搞好。
业主行动起来,推荐自荐能主持正义的居委会候选人,通过组成主持正义新居委会,追回被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及财产。
保证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建设,维护社会正义。只有正义得到伸展,风华园才能得到真正的和谐。
原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及党总支书记睢良进给风华带来的破坏是巨大的:
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不择手段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及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已造成约三十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的损失。侵占的约一千平方米业主公共用房将继续每年给业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越十多万元。参与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社区书记睢良进,参与掩盖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睢良进在05年开始包括在风华园张贴公告及由办事处领导参加的社区党员大会等场合均称是区委书记董锋的亲戚。
徐州市委徐鸣书记依据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政策指出:风华园居委会二年多不开居民大会是不对的,居委会财务不公开也是不对的,居委会成员没有通过居民大会拿补贴也是不对的,居委会用业主收益发补贴,这钱来源不对。董锋在市委书记徐鸣面前对王培荣说不认识睢良进,与睢良进没有亲戚关系。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200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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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 23: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惕: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采用把水搅混的卑鄙手段,不择手段肆意诽谤、恶意陷害举报人代表王培荣

08年不到半个月,王培荣遭到被举报的徐州黑恶势力殴打二次、抢劫二次、车撞一次
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不择手段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及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已造成约三十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的损失。侵占的约一千平方米业主公共用房将继续每年给业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越十多万元。

风华园是正义和邪恶的战场,正义力量一直坚持举报和揭露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不择手段掩盖真相,甚至打击报复举报人。
200813日,刘永修上午抢劫举报人王培荣,刘永修当警察面扬言要打举报人王培荣,下午刘永修等约十人还到矿大闹事,刘永修公开诽谤、陷害王培荣贪污一百多万。2008113日,刘永修上午殴打、并抢劫举报人王培荣,社区党支部书记潘增奎故意用车撞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而且在200811日潘增奎殴打了举报人王培荣,王培荣均已报警。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猖狂到极点,而且早在0696日刘永修一家四口在风华园打伤举报人王培荣,还抢劫了举报人王培荣一千多元的手机。尽管媒体《家庭》杂志有专题报道,当时有风华园800多人签名要求严惩打人凶手刘永修等四人,但徐州公安部门至今不处理,甚至公安部门没有追回被抢劫的手机。
因为王培荣公开署名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者是真实的,敢在网上和风华园小区公开部分证据,点腐败者及违法犯罪者的名,证据确凿,所以被揭露的腐败及违法犯罪者不敢起诉王培荣名誉侵权。

      因为王培荣公开署名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者是真实的,只是基层领导强行掩盖、包庇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所以王培荣敢民告官把徐州四个部门告上法庭,没有想到徐州法院也不依法办事。先是不给立案,后是尽管交了诉讼费但法院不开庭。

      因为王培荣公开署名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者是真实的,所以王培荣敢向市、省、中央、国务院等部门及各级领导公开署名举报,没有想到每次层层转,又到了基层违法犯罪保护伞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手中。

       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采用的卑鄙手段之一是:不择手段肆意诽谤、恶意陷害举报人代表王培荣。

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恶意张贴诽谤、陷害举报人代表王培荣等的材料,被起诉后,06年底在法院赔礼道歉,同一件事但07年刘永修继续以居委会名义恶意张贴诽谤、陷害举报人代表王培荣等的材料。
因为黑恶势力是造谣惑众、恶意陷害举报人代表王培荣,怕承担法律责任不敢公开署名,其手段十分卑鄙。甚至用黑社会手段:殴打、抢劫、车撞举报人王培荣,企图掩盖真相。
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还继续在网上和风华园小区用匿名的方式,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不择手段肆意诽谤、恶意陷害举报人代表王培荣。
黑恶势力在网上和风华园小区大量对举报人王培荣的恶意造谣攻击,08年不到半个月,王培荣遭到被举报的黑恶势力的殴打二次、抢劫二次、车撞一次,只能起到一个作用:使百姓了解徐州黑恶势力猖狂。
王培荣公开署名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让腐败分子及违法犯罪者身败名裂,直到违法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维护社会正义,追回被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及财产,用于小区建设。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2008年1月14日
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企图转移视线,为掩盖自己的大量经济问题制造烟幕

2006年5月,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0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代表居委会赔礼道歉。事情是这样的:
由泰山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人员王朝清在风华园张贴刘永修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故意造谣称:“在2005年12月底,以嘉隆物业公司已注销为由,提取损失款2980.06元”,“王培荣、孟震分二次灭失了业主公共收益二万元整”。因在这时期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而且现在帐目仍在居委会,王培荣、孟震即使拿一分钱,在居委会代管帐上一定有签名的。孟震诉讼刘永修,刘永修敢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因是无中生有所以刘永修拿不出财务的证据,刘永修敢做不敢当,在法庭上胡搅蛮缠、百般抵赖,失去做人起码的道德,迫法律威严最终刘永修被迫在法庭赔礼道歉。
但是在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等时间刘永修又多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公布与其在法院向王培荣赔礼道歉一事内容相同的诽谤材料,而且是办事处人代为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这发生在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期间,很难让人不认为这是要转移调查组的视线,为掩盖自己的大量经济问题制造烟幕;(请看附件11)
附件11: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企图转移视线,为掩盖自己的大量经济问题制造烟幕



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今年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继续张贴诽谤材料

业主委员会05年5月到06年3月期间的全部帐目至今还在居委会,刘永修用了一年多时间拿放大镜找也没有找出经济问题。尽管业主委员会没有经济问题,但人品恶劣、手段卑鄙的刘永修没有罢手,2007年8月4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以居委会名义的诽谤材料及经过卑鄙手段处理过的财务凭证,企图恶意制造王培荣、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相同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法院使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受到法院警告,刘永修在法院向孟震赔礼道歉。





揭露刘永修用卑鄙手段企图恶意制造冤假错案

业主委员会退还一万元房租押金的财务证据,上面写明单据2张,即一万元结算收据及说明(一万元的收条),他们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刘永修孤立地拿部分单据(一万元的收条),并在复印时采取极其卑鄙手段,故意不复印单据2张部分,并企图恶意制造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相同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泉山法院使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受到法院警告,刘永修在法院向孟震赔礼道歉。刘永修8月4日,再次对同一事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在风华正园大量张贴材料,来愚弄业主,企图恶意制造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可以看出刘永修人品之恶劣,手段之卑鄙,他作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是风华园居民的耻辱,个别领导阻止居民罢免刘永修,是徐州政府的耻辱。






下图为刘永修2007年8月4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



下图为刘永修2007年8月4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及经过卑鄙手段处理过的财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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