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2136|回复: 0

朱云川:《老子》思想和中国新文化探源

[复制链接]

0

主题

5

回帖

54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54
发表于 2008-3-2 20: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朱云川 [2004-07-01]

内容提要:本文以寻找当代中国新文化的“根”为契机,遵循“以老解老”和“知常曰明”的科学方法,通过合理采取马克思主义的一套通行哲学术语,解开了《老子》思想中的一系列普遍性的基本范畴的正确含义,为整合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哲学两大学术主流提供了可行性范例,消除了当代中国新文化建设中的“文化保守主义”实践误区。

关键词:道法自然 执大象 知足不辱 中国新文化


毛泽东同志《新民主主义论》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文化建设任务以来,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就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从十年文革的“崇法批儒”到九十年代以新儒家为代表的“新文化保守主义”,都是这种文化建设的艰难求索。我们不惮学识浅薄,将自己的一点肤浅见解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老子》经文中的“道”、“天”、“地”、“王(人)”等基本术语缺乏科学的理解,从而对《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认识也就是一知半解、似是而非,因此很有解析的必要。

《老子》曰:“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国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般地,人们将“道”译成大道,“天”译成天空,“地”译成大地,“王(人)”译成君王,于是得到一种通行本译文。(参见《老子全译》,1989年版)但是,问题在于,这样的译文怎能符合《老子》“上士闻道,勤能行之”、“用之不可既”的实践要求呢?又怎能符合《老子》“言有宗,事有君”的建言原则呢?显见其译文欠妥。那么,怎样的理解才算是科学合理呢?
笔者以为,“道”者,实践之意也,可作“实事求是”讲。“天”者,下济光明也,可作“文化(理论)”讲。“地”者,卑而上行也,可作“经济”讲。“王”者,政通人和也,可作“政治”讲。孔子说:“人道敏政,地道敏树。”(《中庸》)说的就是“政治”和“经济”原则。“自然”,人们通常译成“自然而然”,是为同语反复,未揭其意;这里,可译成“客观世界”。
显然,我们采取的是一套马克思主义哲学术语,因而可以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阐释《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
“王(人)法地”:王(人)道政治服从于地道经济原则。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在政治经济层面上),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力决定政治力”的观点。
“地法天”:地道经济服从于天道文化(理论)原则。邓小平理论认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经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在知识经济层面上),符合马克思主义“文化力决定经济力”的当代结论。
“天法道”:天道文化(理论)服从于实事求是的实践原则。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科学理论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并最终受到实践的检验,这就是“实践第一”的观点。
“道法自然”:实事求是的实践服从于客观世界的终极原则。马克思主义认为,真理是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真理是客观的,它具有不以人和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这就是“客观真理”的观点。
显然,《老子》“道法自然”思想是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事实证明,只要我们能科学地找到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术语和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范畴间的对应关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化就能够有机统一起来;同时,《老子》“道法自然”思想原则,也有助于我们正确揭示出马克思主义哲学诸基本原理之间固有的有机性层次性结构性等普遍联系,这是我们过去所忽略了的。
应当指出,“国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表明,《老子》是肯定政治作用和地位的。因此,对《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解析,还有助于我们对中国传统哲学的时代价值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仅以儒、墨、道先秦“三圣学”为说:
儒家主张“天人合一”,即文化力与政治力相结合;从儒家主张,中国走向封建主义社会,旧中国传统特色足以为证。墨(法)家主张“帝(地)王模式”,即经济力与政治力相结合;从墨(法)家主张,中国走向资本主义社会,现代西方传统特色足以为证。反之,若从《老子》“道法自然”思想,即文化力、经济力、政治力协调发展的“天地人合一”,中国将走入“天地人和”的太平盛世,中国历史上的汉唐文明(均尊崇《老子》“道法自然”思想)可以为证,共产主义社会(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在二十一世纪中国的实现也可以为证。
因此,正确阐释中国传统哲学基本术语,对于我们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对于我们建设当代中国新文化理论和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两个文明都搞好”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疑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老子》思想,人们历来割裂误解的多,再以《老子》经文说明之。
《老子》曰:“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乐与铒,过客止。”对此,具有代表性的译文是:“谁要是掌握了‘道’,天下人都会归附他。归附他而不互相伤害,天下就太平了。好听的音乐和好吃的食物,过路人都被吸引了。”(见《老子全译》,1989年版)
所谓“大象”,即文中“道”也。彼此无异议。现实的问题在于,圣人“执大象”,天下人真的都会归附他吗?由于“大象”即“道”本身是无色无味、无形无状、无声无息的,不善于“用之”也就不能知晓它所具有的无穷功用和伟大之处。因此,人们自然的疑问是:圣人“执大象”有什么用呢?而通常的结论就是二字:无用!
古人所谓“屠龙术”,今人所谓“新文化理论”,不就是指圣人掌握着的看似“大而无当”却能修身治国平天下的文化战略思想吗?其果无用乎?非也。然而,一般人通常囿于对“道”本身“其无味”、“不足见”、“不足闻”的感性不知,而又缺乏“用之不可既”的理性自觉实践。因此,即使真有圣人“执大象”于此,天下人也不会自觉归附于他。《老子》曰:“下士闻道,大笑之。弗笑,不足以为道。”因此,对圣人“执大象”行为的不认识、不理解、不服从、不归附,反而是众人之常情。
因此,圣人“执大象”,只能是自身“往天下”去求得大器之用。(所谓“不尚贤”,仅指不以“有才无德”者为标榜。)“往而不害,安平太”,指圣人“执大象”往天下去求得大器之用的行为,如果能得到天下人尤其是在上者的重视和支持,而不是拒绝和妨害,圣人所执的“大象”就能发挥出它的使社会安定、使天下太平的巨大促进作用。
当然,只有圣明睿智、志向远大的在上者,才能对圣人“执大象,天下往”的行为给予重视和支持,也才能真正乐意重用天下大材、善待天下大材;也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留住圣人,使圣人所执的“大象”为天下人除祸造福、安定天下。因此,“乐与饵,过客止”句,并不是通译本那样的“音乐与香饵,吸引过路人”的表面意思,而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材”、“重用人材,留住人材”的意思。“与”,这里不是连词,而应是动词,作“给与”讲。“与饵”,是量材录用的意思。
关于“与饵”的说明,可参见《六韬.文韬》。姜太公对周文王说:“缗微饵明,小鱼食之;缗绸饵香,中鱼食之;缗隆饵丰,大鱼食之。夫鱼食其饵,乃牵于缗;人食其禄,乃服于君。”缗,钓鱼线、串钱绳也。饵,量材录用之物,这里指权力、职位、俸禄等,最重要的是能充分发挥其作用的“英雄用武之地”。显然,两处“饵”的用意是相同的。“乐与饵”,指乐意重用天下大材(圣人)的意思。
古人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言说圣人五百年方才出现一次,此数不必过于较真,但圣人出现的确是不容易因而是罕见的。这一方面是圣人应天时文化而生,同时还需要地利经济、人和政治等多方面因素适当配合,圣人自身的成长过程本来就是不容易的;另一方面,即使圣人出现了,但人们不认识他不理解他,圣人也就不能用自身的聪明才智为天下有谋福利,因此,圣人本身的建功立业也是不容易的。
圣人是天下人的财富,一般人不能理解他,并不能证明圣人是“无用”的;圣人是天地间一过客(偶然产生,必然消亡),如果在上者不能善待他,天下就会失去一次良好的发展契机。一个民族缺乏自己的圣人固然可悲,而一个民族不懂得珍惜自己的圣人(短短的人生百年)岂不是更可悲吗?
《老子》思想,历来各异其说,至今仍为国内外学术界热烈探讨的课题。对于产生这一现象的根源,人们多执《老子》思想艰深晦涩、玄奥难解之说,其实不然。
《老子》曰:“吾言易知也,易行也。而天下莫之能知也,莫之能行也。言有宗,事有君。”这明白地说,《老子》思想本来是很容易知晓、很容易实行的,人们为什么会觉得难知难行呢?根本在于人们不知哓圣人说话做事都是以自然常理(不同于众人误区)为准则的。自然常理本来很简易很平凡,人们却以为圣人另有什么玄妙莫测的法宝,其实无有的。因此,正确认识《老子》思想若干基本范畴,是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对《老子》思想的认识,学术界一向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异说纷呈的。《老子》曰:“中士闻道,若存若亡”。其意实与“仁、智”二者相同。因此,这种传统认识,实是历代的“中士”对《老子》思想的人为割裂和扭曲误解,是一种违背自然常识的愚昧观。何以如此说呢?《老子》“知足”思想即可为证。这里,再从《老子》另一经文说起:
《老子》曰:“躁胜寒,静胜热,清静可以为天下正”。长期以来,人们均以“急走能抵御寒冷,安静能克服暑热,清静无为可以成为天下的统治者”(见《老子全译》,1989年版)或类似语句为之作解。笔者认为,上说虽也算通顺合理,但嫌意蕴浅狭,不足以尽《老子》真意也。或当以“春躁”、“冬寒”、“秋静”、“夏热”为据,改译成“春天的躁动能战胜冬天的寒冷,秋天的清静能克服夏天的炎热;遵循清静无为的自然法则,可以使天下万事万物得到正化发展”语句。两相比较,以此自然轮回的四时更替原理为之作解,岂不更合《老子》“道法自然”真意吗?
新解的意义远不仅限于此。运用《老子》的“躁胜寒,静胜热,清静可以为天下正”的四时更替原理,遵循“以老解老”和“知常曰明”的科学方法,可以帮助我们解开《老子》思想中的一系列普遍性的基本范畴。具体地说:
《老子》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按传统认识,此文前后两句均是“知止不殆”的同语反复,并无什么更深的道理可讲。若以上述四时更替原理解之则不然。
“知足”,可对应于“春躁”、“益”、“有为”。因为“知足”的春躁能战胜“不知足”的冬寒,所以不会因极端贫寒而辱没自身,故曰“不辱”。“知止”,可对应于“秋静”、“损”、“无为”。因为“知止”的秋静能克服“不知止”的夏热,所以不会因极端炎热而祸害自身,故曰“不殆”。显然,这样的理解,为我们认识《老子》思想提供了一个更大更合理的思维空间。
这里,由春对秋、冬对夏的矛盾律,我们可以获得一系列有用的基本范畴。比如,春躁对秋静,冬寒对夏热;知足对知止,不知足对不知止;有为对无为,不为对无不为;益对损,辱对殆;等等。
为便于系统直观说明,我们不妨概括如下:

第五行基本范畴来源于《易传.彖上.谦》,用以说明“天下正”。显然,“知足”是向上走(益),“知止”是向下流(损),两者相反相成,辩证统一,构成一对矛盾的基本范畴,切不可混而淆之。
从自然常识可知,春躁走向极端化,就是夏热;知足走向极端化,就是不知止(显然不是传统认识中的“无为”);有为走向极端化,就是无不为。由于长期处于夏热、不知止、无不为等极端化状态而有“殆”,故当以秋静、知止、无为节制之。同样,秋静走向极端化,就是冬寒;知止走向极端化,就是不知足;无为走向极端化,就是不为。由于长期处于冬寒、不知足、不为等极端化状态而有“辱”,故当以春躁、知足、有为发动之。因此,“圣人不走极端”,即不会使自身长期处于极端化状态,这是《老子》的根本主张之一。
由此可见,《老子》不仅强调“秋静、知止、无为”的“为道日损”的一方面,同时也重视“春躁、知足、有为”的“为学日益”的另一方面。没有春躁,就谈不上秋静;没有知足,就谈不上知止;没有有为,就谈不上无为。当然,《老子》曰:“重为轻根,静为躁君”。前者是后者的统帅(君),后者是前者的基石(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将此二者人为割裂并各执一端,正是魏晋玄学(无不为)和宋明理学(不为)的根本谬误所在。
认识了上述基本范畴间的对立统一规律,我们就可以对《老子》“知足”思想作出一种既符合《老子》真意又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阐释。
《老子》曰:“知足者富”。岂不是先“有为”,而后方可得其“富”吗?是谓“勤劳致富”原则。人生的幸福不是毛毛雨,它不会自动从天上掉下来,这个道理再明白不过了。
《老子》曰:“祸莫大于不知足”。岂不是“不发展,只有死路一条”吗?是谓“坐吃山空”原则。宋明理学家们将“知足”等同于“知止”、“不知足”等同于“不知止”的观点,单纯从字面孤立起来也算说得过去(“知止不殆”的同语反复),但从《老子》基本范畴间的普遍联系看,岂不是大大有违于“自然”“常识”吗?
《老子》曰:“知足之足,恒足矣”。只有根本满足天下人的自然需求的“满足”,才是永恒的“满足”啊!是谓“发展才是硬道理”原则。由当代某些学者固守的“知止曰富”的理学教条,返观于旧中国千百年来积贫极弱的封建历史,岂不是有自欺欺人、恍若隔世之惑吗?
显然,只有真正弄清了《老子》“知足”思想的发展性、进取性、向上性的科学内涵,才能避免把《老子》扭曲误解成为保守性、消极性、没落性等腐旧文化代表的传统认识;只有真正弄清了《老子》“知足”与“知止”思想间的辩证关系原理,才能避免由对《老子》人为割裂而导致的魏晋玄学和宋明理学的根本错误,从而真正回到《老子》的文化自然主义轨道上来。
综上所述,《老子》“知足”思想与邓小平理论的“发展”思想、“知止”思想与“和平”思想,在基本精神上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观。《老子》曰:“上士闻道,勤能行之”。懂得了以上道理,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我们当代中国新文化建设实践。
可以肯定,在当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实践中,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化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能够实现有机统一的;而统一的基础,或许就在于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以《老子》为代表的中国道家思想的实事求是的科学阐释之中。因此,《老子》思想,是当代中国新文化的“根”,它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2000年6月3日再稿(字数统计:5,76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4-20 21:06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