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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受成伪造北京市发改委60号公文并私刻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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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4 18: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年英皇黑社会集团杨受成伪造买卖合同,强抢永安里凯特大厦项目时。因为了解到北京市发改委负责人严格依法办事,外商独资房地产公司在没有获得项目的情况下根本无法成立。杨受成为了强抢项目,铤而走险,在现均已落马的刘志华、安家盛的帮助下,采取伪造北京市发改委公文、私刻发改委印章的严重违法手段,公然诈骗北京市政府、市发改委、国土局、工商局等部门,用假公文申报成立外商独资房地产企业英皇(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所有政府部门一直被蒙在鼓里,直至安家盛落马,骗局时至今日才被揭穿。
   北京市工商局提供的英皇(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料中,其中一份必备资料北京市发改委京发改投资函【2006】60号是英皇杨受成伪造的。这已得到了北京市发改委负责人的证实
    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北京市发改委负责人严正声明(附件1),在北京市工商局备案的所谓发改委批复成立英皇(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批文是伪造的。原因有以下四点:
  北京市发改委存档中的“京发改投资函[2006]60号”文件标题为《新华社大厦的基础建设费用减免》,而非伪文的标题(附件2),关于《同意成立英皇公司的函》,内容也是关于减免北京人民日报社大厦的相关费用,这一点清晰的证明了该函是伪造的。
   同时该负责人强调伪造函件使用英文抬头EXCEL EARN LIMITED ,而北京市政府公文从来不使用公司英文名称,所有名称均需音译成中文。
   其次伪造函在落款后没有标明相关办理部门的经办人以及经办人的联系电话,而政府公函中注明经办人及其电话是必要的规定,即是为了方便工作联系,也是一种行文责任。
   再其次,北京市发改委的对外文件上加盖的印章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假公文上的印章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专用章“,发改委并没有此印章,而且此假章极为模糊,政府的印章不可能不清晰。极为滑稽。
  以上四点清晰的证明了此函为伪造。同时上面发改委的所用印章纯属私刻。该负责人强调,英皇杨受成的行贿已构成明显诈骗,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信罪》。杨受成为了强抢凯特大厦项目,自恃有多名京城贪官为他撑腰,不惜伪造政府公文,印章。伪造买卖合同,行贿巨额现金给贪官,此人把中国政治中心北京长安街当成了他个人上演诈骗行贿的大舞台,真可谓胆大包天。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处三年以上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国家印章,处三年以上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杨受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伪造国家印章,巨额现金行贿刘志华、安家盛。其情节严重,多罪并罚,应判处无期徒刑。英皇(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将被注销,其非法办理的一切政府公文,手续也即将被撤销。
附件1:记者与发改委谈话内容了解到杨受成伪造北京市发改委60号公文并私刻公章
附件2:香港英皇公司伪造“京发改投资函[2006]60号”公文——《关于同意成立英皇(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函》
真正的北京市发改委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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