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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共杀杨佳对比强烈 美平民暴动抢劫杀人 却被当庭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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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2 13: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中共杀杨佳对比强烈 美平民暴动抢劫杀人 却被当庭赦免
                                                    ——情势无奈下的“正当防卫”
                                                                                                       
阿波罗新闻网 2016-10-22 讯】


作者:熊飞骏



美国历史上曾发生过一起凶杀案。一位西部农民的女儿被附近小镇的一个壮汉强暴。
那时美国的民主不象现在这样完善,偏远农庄的司法救助经常缺位。
农民打官司要走很远的路花很多钱,长得正茂盛的庄稼又不能缺人照料。
小镇的强奸犯是小镇一霸,身强力壮手下又有不少打手。农民若用温和理性的方式去找强奸犯论理讨公道必定给对方打个臭死。
农民只有一个选择:拿枪对强奸犯突然袭击,在对方来不及还手时打死他。
枪枝美国人多的是,每个农家至少有一杆。
枪枝和刀械不一样!刀械是强者逞凶的工具;枪枝则是弱者自卫的“保护神”。
所以人民能持枪的社会是最安全最公正的社会。
于是农民拿枪来到小镇,把正在寻欢作乐的强奸犯一枪打死在大街上。
农民因此吃了官司。尽管强奸犯在小镇很有势力,可农民仍被判无罪释放。
因为他杀人既是“正当防卫”;又是“官逼民反”。
杀的人是小镇黑老大,怎么算得上“官逼”呢?
因为政府不能给农民提供及时必要的法律救助,又让黑老大长期横行乡里不受惩罚,政府“渎职”的责任不可推卸。政府虽然没直接参与“强奸”,但间接怂恿了“强奸”暴行,是另一种性质的“官逼民反”。
在法律辩论时,控方律师说农民的行为就算是“正当防卫”,但也犯有“防卫过当”罪,因为强奸罪不致死。
辩方律师回击:如果农民不突然开枪把恶霸打死,就会遭到力量占压倒优势的恶霸加倍报复。不但女儿会继续遭强暴农民还有性命之忧。在力量占绝对优势的施害者面前,只要不伤及无辜,受害者的防卫措施是没有尺度的。
…………
1787年,美国历史上发生了著名的谢斯起义。
谢斯是美国独立战争英雄。刚独立的美国邦联政府权力相当于今天的联合国,既没独立军事外交权也没有征税权,各州政府财政又陷入危机捉襟见肘,无力发还大陆军士兵的欠饷。谢斯和他的战友们很快陷入赤贫。他们向麻州政府申诉,州政府“没钱”;向邦联国会申诉,得到的回答是“没权”。
谢斯和他的战友们陷入了上诉无门索饷无望的困境。
于是谢斯和他的战友们重新武装起来,集结更多的欠债穷人铤而走险,向州政府发动暴力袭击,占领了几处地方法院,焚烧了欠债人债券,抢了不少财产还杀了人。
独立战争英雄沦为抢劫犯和杀人犯。
暴动很快被麻州民兵武装镇压下去,谢斯和他的战友们成了俘虏。
接下来麻州法院开始审判这伙抢劫犯和杀人犯。
审判的结果是包括谢斯在内的所有叛乱者整体赦免当庭释放。
因为谢斯暴动不是简单的抢劫凶杀行为,而是“官逼民反”,是官府“保护人民利益”的职能缺位逼得穷人铤而走险。
当时有一位法官警告:如果放了这些暴徒,美国就会乱!
更多的律师则反击:放了他们绝对不会乱!给谢斯等人定罪美国将从此国无宁日。
结果律师们说对了。美国此后两百多年没有发生过一次平民暴动。
两百多年后的今天,大中国也发生了一桩类似的凶杀案。
一个平时安分守己的农民小伙倾多年打工积蓄装修了自己的房子,准备迎娶挚爱的未婚妻过门成亲。
离大婚还有18天,村长带人强拆了他的新房。小伙上前阻止时还挨了一顿毒打。
结果婚没结成,未婚妻嫌他没用分手另嫁他人。
小伙“陪了夫人又拆房”。
事后小伙多次找村长理论换房和拆迁补偿一事,可没有任何结果;找上面申诉又象是向石头申诉没有任何回音。
小伙于是彻底陷入绝望。
他明白自己的一切不幸都是胡作非为的村长一手造成的,但村长上面有乡官县官撑腰下面有治保会护卫。法庭又是官员的法庭,官官相护平民有冤无处申,用正当方式根本无法找他讨公道。上诉没人理打官司要么不受理要么铁定输;打一架教训一下凶手,对方又人多势众只有挨打的份。
摆在小伙面前的只有美国西部农民那条道,可是他没有枪。
禁枪并不能防犯凶杀,匹夫一怒竹杆足可惩凶。
当年陈胜吴广哥门全赤手空拳连刀也没一把,照样打垮了武装到牙齿的大秦帝国。
小伙在忍无可忍之余,拿起装修用的射钉枪,乘村长不注意时嗖地一下把村长给钉死了。
钉死村长后小伙并没有逃跑,而是徒步前往派出所自首。
他认为自己罪行不大不过是官逼民反,相信党和政府会给他公正判决。
小伙不是美国人,压根就没指望自己会无罪释放,但他坚信不会重判,两三年出来后还可孝养双亲,否则就不会走上自首之路。
在前往派出所的路上,小伙被赶上的村治保会成员开车撞成粉碎性骨折,然后被扭送到派出所。
伟大中国可不是万恶的美国,因为杀的是官,结果就没有小伙想的那么简单。
一个只讲“政治”不讲“法律”的国度,从来都是只准贪官强拆,不准百姓保家。
小伙杀村官案很快被定性为凶杀案。
中国法律没有“官逼民反”这一条;平民“正当防卫”的对象也不能是官员和有钱有势者。
地方法院判处小伙死刑。
最高院复核死刑立即执行。
是“官逼民反”还是“凶杀”?平民和官府各有各的答案。
此案并非普通的局部个案,影响之大说不准会载入未来的中国历史。
最高院一位大法官说:此人不杀,中国会大乱。
在场没有一个律师回答:不杀绝不会乱,杀了才会国无宁日。
这就是伟大中国和万恶美国的区别!
究竟是“不杀会大乱”还是“杀了才会国无宁日”,相信要不了多久中国社会就会给予答案,参予断案的法官应该都能看到此案的影响。
值得警惕的是:政治没有后悔药!到时再后悔一切都迟了。
大中国本来应该神圣公正的法律有时弄得很搞笑,但一点也不幽默:警官冯志明私藏手枪4支子弹549发判3年。18岁的平民少年刘大蔚网购24支玩具仿真枪和塑料子弹判无期。大学生掏鸟蛋判十年零八个月……
最后飞骏来个假设:
如果姚明强拆了潘长江的房子,害得小潘赔了房子丢了妻。潘长江四处申诉没有一个官肯站出来认真理会,法院又是姚明家的。潘长江怎样才能向姚明讨公道?
姚明块头比潘长江大好几倍,正常对决小潘只有挨打的份。
潘长江要想活得象个男人,向力量占压倒优势的姚明讨公道事后又没报复。就只有持械突然袭击把姚明打死打残。
这不是“凶杀”,而是情势无奈下的“正当防卫”!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李华 来源:博客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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