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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 记住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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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09: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孩子们 记住仇恨!!!

据海峡都市报20091230报道:前天夜里10点钟左右,男生宿舍楼c111宿舍内,突然传来一阵地板开裂的声音,地面中心出现塌陷。以为发生地震,学生们慌忙呼喊着逃出宿舍······因为地面塌陷,两边的木床已向中央倾斜。在塌陷的地面中央,石质地砖被撬开一块,挖出约30厘米深的坑。从撬开的坑看去地砖和泥土层间有个约5厘米宽的缝隙······部分墙面,出现细小裂缝······2009815竣工的福建省闽清县第一中学,是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不顾全县30万人民反对,强行上马的。被县委当做“政绩工程”,只要省市官员来梅,书记县长总会带着他们去参观,四个半月后,却变成危楼?这真是莫大的讽刺啊!

负责勘查现场的省教育建筑设计院副总工程师林世明认为:“该楼目前只是局部地面下沉,并非地基下沉,回填土将近10,按规定,回填土需要一段时间的自然沉降,待其夯实后再进行上层施工。可能是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导致回填土松软,,出现下沉。”专家说法,人们认可。但他说“坍塌不会影响整栋楼的质量安全,也不会出现坍塌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人们都表示怀疑。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坍塌,都应该认定为质量问题。人们怀疑,专家在“玩弄”字眼。专家的言论有倾向性。“部分墙面,出现细小裂缝”,才四个半月啊,这不算质量问题算什么问题?

黄校长说:自然沉降要一两年时间。学校和施工单位都不能按这个时间等下去。这句话揭示书记县长和开发商、施工方当时急切心情:全民反对的工程,如果拖延时间,夜长梦多,尤其有大字报揭露王长鹰县长与媒体欺骗民众,将“奠基”宣传为“动工”。在这种情况下,不顾施工程序,马上动工!既然是回填土下沉引起地面塌陷,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因为回填土还未完全沉降,有可能时不时再发生小面积地面塌陷,真让人担心啊!如果111宿舍地面塌陷面积再大些,学生已经睡着,掉进塌陷形成的坑里,谁敢保证不会危及人身安全?

为何县委书记县长要强行拆迁一中?为何30万闽清人民反对拆迁一中?

这要从挂牌出让倒闭的县电瓷厂地块说起。官员热衷于搞房地产开发,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为了出让更大块地皮,与电瓷厂相邻的闽清一中也因此遭殃,被“捆绑出售”,与之毗邻的北青坑(村民菜地)也被征用。三块地连成一片,拍出3.27亿元天价。闽清县城是全省最小的几个县城之一,东西走向,只需20分钟走完(闽清一中位于中轴线----解放大街中段偏西位置)南北走向,只需15分钟走完。一中学生,百分六十是城关人或且父母在城关租房居住(两位一中师生这么说,不知这一比例是否准确)大多数学生上学只需步行十几分钟到校(这对于学习紧张、无暇锻炼的学生来说,是很好的健身活动)新校区离城关7里,住校还是“走读”都要增加额外经济负担。家在乡下的学生、家长也反对一中拆迁。

因为在城关租房、伙食方面可自行安排,较省钱。如是新校区,被“封闭”(住校),食宿费用较贵。一中新校区(渡口村)位于闽清县“偏远地带”(几分钟车程即到达闽侯县。这个位置,决定了---没有人拥护搬迁新址)所以,除去个别官员、开发商、包工头、渡口村民,全县总人口百分九十九点九九的人反对一中拆迁。反对搬迁新址的干群还指出,新址有种种弊端:一,新校区位于闽清(闽江)大桥边,对岸是铁路(闽清车站)西、南面是316国道、202省道,新校区位于两条公路交叉处,噪声污染、交通安全隐患,显而易见;二,新校区紧邻闽江岸边,地势低洼,易受洪水侵害;三,家长们担心学生私自到闽江游泳。1998年,一中三位学生结伴到离城10里北溪(闽江)游泳,溺水身亡,人们记忆犹新。黄校长回应说:职业中学搬迁渡口村,这几年,并未发生溺亡事件。难道每年都要死人,才算不安全?书记县长明知民众反对搬迁一中,但是他们一意孤行,为了达到目的,采用种种违法手段:

一,在近乎保密情况下,决定搬迁一中,等到百姓知晓,纷纷表示反对之时,他们以“县委已经决定,市委已经批准”为由,拒绝百姓诉求,严重侵犯民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二,封杀反对搬迁的声音,指示公安禁止打字店打字复印有关反对一中搬迁的文稿;

三,指令公安留置(变相拘留)征集“反对一中搬迁”签名活动发起人;四,指令便衣警察跟踪征集签名发起人,企图没收签名册;五,指令穿警服警察入户(过龙山新村)恐吓要签名的民众。许多干群通过邮寄信件方式表达反对一中搬迁的诉求,遗憾的是,中央、省市均未采纳。

闽清百姓是天底下最好的良民,他们逆来顺受,听任统治者摆布。法治社会否定“瓮安精神”。但人们应该理直气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上海磁悬浮轻轨项目(上海世博会配套工程)厦门海沧化工项目,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项目,都是中央立项的大工程,终因周边居民反对(反对理由:污染环境,危害健康)被迫取消。

全民反对的闽清一中搬迁,终因民众懦弱,以致书记县长的阴谋得逞。请听开学第一个周末孩子们对家长的诉说:在校五天,就好像五年那样难熬。真是度日如年!学校食堂一块钱的饭吃不饱,菜少且贵。买饭菜要排队半小时。开学一次性交住宿费250元,(五个月计算,每个宿舍住6人,加上卫生间,不足15平米,月租300.据说,家在乡下的高三学生,校方同意在校外租房,也要交250元,比霸王条款还霸道!)不住校“走读”,一天最少要乘2趟车,要想回家吃午晚餐,又要到校晚自习,往返6趟,花费6元。

三学年,车费千余元。冬日清晨,学生们在凛冽寒风中等车。如是始发站,上车还要等开车。把宝贵时间花在等车上!只有在读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最能深切感受一中搬迁新址给他们带来的无尽烦恼和额外增加的巨额经济负担。一位老太说,可怜我的孙女要在那里苦熬三年!不,闽清人民子孙万代,只要考上一中的,都要在那里苦熬三年!这一切,都是县委书记县长强加的。孩子们,记住这个仇恨吧,你们要代代相告:适时将池宁王长鹰跪地塑像立在一中校门两边,令他俩向闽清人民谢罪!

寄语即将参加中考的初三学生们:据福州日报、闽清电视台、梅城报报道,近年,闽清高级中学教育质量有显著提高,请你们选择闽清高级中学。是金子,放在哪里都会闪光。如果选择一中,因为经济拮据(营养不够)、休息时间减少等原因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影响高考,后悔莫及啊!

[ 本帖最后由 雨夜 于 2012-3-16 23: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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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8 07: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县的人都缩着脑袋不敢讲话,

全县的人反对搬迁,全县的人反对搬迁,全县的人都缩着脑袋不敢讲话,眼睁睁地看着县委书记县长强行搬迁闽清一中。这种场景,全世界都找不到,这叫做“特色”!不过,在中国,像闽清人怎么胆小的还找不到呢。不学“暴徒”瓮安人,应该像其他地方的民众那样,打着横幅上街游行,以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意愿。怕死的闽清人,就连写匿名信投诉都不敢!由于父辈们胆小懦弱,给子孙万代造成永远的伤害,愧对子孙万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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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1 12: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闽清一中学生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闽清一中学生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刁民表示,不对宿舍楼地面塌陷事件发表评论,但是,还是要利用网络这一阵地讨伐恶官池宁王长鹰。

     在年前,就听一个老人说,现在一中学生的成绩“一落千丈”。我不大相信,才一个学期呀。前一个多月,我听友人转述一个姐妹之间的谈话,姐姐说:你想好了,前些日子,(什么考试,是会考?)5区8县,一中倒数第二名。

     如果这是真的,验证了迷信论?这下,有迷信观念的人,可有话说了,“老一中,风水好,不能搬”。从全省三科状元到5区8县倒数第二,这就是不听“老人言”造成的恶果。

     现在,我要问一中黄校长:你不是说,也请了地理先生算过?说新校区风水好?才搬去一个学期,成绩就一落千丈,是地理先生测算不灵,还是你胡扯?

     刁民可不相信什么风水论。一中搬迁新址,增加经济负担,家庭困难的学生,只能压缩伙食费,导致营养不良,有的人因为火车汽车鸣笛声,影响睡眠。“走读生”为了乘车,花去本该可利用休息的时间,有的富家子弟,不在乎往返6次的6元车费,但整天往返6次,“疲于奔命”,也很辛苦,只能寄宿或“走读”。总之,一中搬迁新址,严重影响学生休息、睡眠、营养等问题,从而影响学习成绩。

     2010年高考,如果成绩真的“一落千丈”,拿县长是问,王长鹰县长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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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5 07: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炮轰恶官---县委书记县长池宁王长鹰!!!

在新浪网新浪杂谈,同一标题相同内容的贴文“孩子们 记住仇恨”点击率已飙升至8600次,(实际看帖人数已超万人)已被“新浪杂谈”版主标为“热帖”。
     此贴文的真正“跟帖”,包括“新浪杂谈”版主“勇敢的同志”,只有三人,其他的所谓“跟帖”,都是刁民自己“炒作”。怕死的闽清人至今还是缩着脑袋看帖,尽管自己认同帖子,对池宁王长鹰愤恨,但不敢表示,更不敢跟帖。生怕会暴露。如果是其他地方,早已形成“网络风暴”,把池宁王长鹰“吹”翻。抽天价烟的局长,(还有其他官员),都是被“网络风暴”“吹”翻的。
     刁民认为:不管署名匿名,也不管境外国内(网站),都要遵守法律。你看,刁民“炮轰”池宁王长鹰,网警并没有找刁民麻烦。“你暴露了”,我暴露了,是因为我太“出名”了,查不查,都是你,因为全县只有一个刁民;另外,我也对好多人说,大字报是我贴的,我认为此举不犯法,没什么可保密,所以,第三次去贴大字报,没有任何“化妆”,在“探头”下登场(头两次,有“伪装”,也想要有些神秘感,更能吸引人,要不,警察没事干----本来,“乱张贴”不是警察管的)
     目前,社会开放程度,比“少见多怪”的闽清人的想象要宽松许多,请您现在登录“新浪杂谈”首页。第三条,标题为:“ 国父是探索,老毛在胡闹”,骂毛泽东,还说“蒋介石是真英雄”,版主天天把它 “顶”在首页第三条的位置。还可以访问他的博客。作者的博客是实名的,“还是体制内人员”(领工资的人)。真是“无法无天”了,也不见官方命令删帖,作者被查办。刁民跟他比,连一根毫毛都不算。在闽清人眼里,刁民专门“跟县委(书记县长)对着干”,就是“无法无天”了----60年来,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我说这些,是希望网友们,打消顾虑,积极跟帖,讨伐恶官,掀起“网络风暴”,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当局注意啊。如果你有其他确凿事实,更可以上网向“中纪委监察部举报中心”(或者拨打010--12388)“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或者拨打010---12309)举报。

     胆小的闽清人,是时候了,大家齐心协力,把恶官池宁王长鹰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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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7 13: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以来,因网络举报落马官员案例

因网络举报落马官员案例:
  2009年以来,因为网络曝光或举报而落马的官员已有近十名。
  


  *2008年12月,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在开会时抽“天价烟”、戴“天价表”的照片被贴到网上而落马。2009年10月10日,周久耕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周久耕事件被视为网络反腐的标志性事件。

  *2009年6月,一个二级域名网站“万州反腐倡廉卫士”揭发了重庆市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的腐败行为。上任仅半个多月,贾在云就被万州区纪委“双规”。

  *2009年11月,有网民发帖称,贫困县、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的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其座驾是辆豪华车“途锐”。刘丽洁后来引咎辞职。

  *2009年12月,广东廉江市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陈锡照借乔迁豪宅之际,大摆筵席,千人排队送红包。被网民揭发后,他被停职受调查。

  *2010年2月,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的日记被放到网上,引起极大轰动。根据这份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的日记记载,韩峰的工作、生活主要内容是喝酒、玩女人、受贿。他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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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1 19: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更多的人跟帖,讨伐恶官!

这张大字报(刁民曾经将“孩子们 记住仇恨”贴文打印,张贴在大街小巷,人们习惯称其为“大字报”)在新浪网点击率已飙升至6395次,刁民分析,闽清人点击此贴人次过半,但无人跟帖。闽清人至今还是“外星人”?冷眼旁观一个“疯子”在舞棒跳跃?于己无关?您就是迁居西欧北美大洋洲,可您的亲人祖祖辈辈还要在这块热土上休养生息啊,您能说,不管他?(许多贪官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而锒铛入狱)您现在的子孙不会念书?没准您的五世孙还是中科院院士呢,所以说,闽清一中搬迁,事关千家万户,事关30万闽清人民,事关你、我、他,每一个闽清人!于己无关论可以休唉!另外一个错误观点是:县委决定了的,百姓没有办法改变。这是“奴才意识”!我们---30万闽清人是这块热土真正的主人,只要齐心协力,万众一心,什么事情办不成?外地民众依法维权成功,已有不少先例。问题是,闽清人一盘散沙,败就败在这里!其三,有的民众怕县委迫害,不敢“闹事”,是啊,这些狗官,会采取种种手段,包括株连九族的迫害,使人们望而却步。但是,如果人人都起来抗争,他对付谁啊。

   以上种种原因,使得池宁王长鹰强行搬迁一中的阴谋得逞。尽管人们反对,但无人起来抗争。“孩子们 记住仇恨”贴文的点击率,说明人们还是关注这个话题的。就是没人跟帖。如果在其他地方,跟帖早就铺天盖地,有可能把恶官“吹翻”。

   今日午饭后,刁民发现有人跟帖了,喜出望外。哦,原来是看好“孩子们 记住仇恨”贴文的人气,“搭车发帖”,好,欢迎!我以为,出了个刁民,我有搭档了。仔细一看,“白樟村民”还算“良民”,不算“刁民”,你看,“尊敬的王长鹰县长......”,尽管表示不满,还是彬彬有礼。不管怎么说,有人敢于说话(跟帖)都要予以肯定,表示欢迎!

   希望有更多的人跟帖,讨伐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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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07: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长鹰池宁必须谢罪!

济没有发展,还干那么多坏事。一个是毁了百年名校经,还充当“文化侩子手”。一个不顾白樟全镇人民的反对,强行建垃圾场,污染闽清县子孙后代。
       这是闽清县历史上两大悲剧!
      王长鹰池宁必须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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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8 08: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池宁王长鹰 PK 刁民

没有哪一个官员敢于指着子民的鼻子骂:“你这刁民...... ”。主要是看 对待民众批评的态度。你看,对于大街小巷各类违法广告,官员们熟视无睹,唯独“刁民”的“大字报”,被当做洪水猛兽,在第一时间派员撕毁。再看2008、2010年县两会期间,对“刁民”的监控。因为07年,“刁民”在大字报中写道:“寄语县人大代表:联络法定所需人数(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联名上书县人大常委会,罢免县长王长鹰!” 所以,在2008、2010年县两会期间,为了预防刁民向县人大代表散发呼吁罢免县长的传单,令警方严密监控。刁民原本也有散发传单念头,但转念一想,那些只有单一功能的机械手,没有接传单的功能。(不敢接“反动”传单)所以刁民打消了散发传单计划。但当局出于防范,神经高度紧张,还是要严密监控。他们岂止把我当做“刁民”,在他们眼里,刁民被当做全县A级危险分子!

  池宁王长鹰,不仅是带病上岗,而且已经病入膏肓,需要动手术!

[ 本帖最后由 雨夜 于 2012-3-16 23: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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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 08: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刘增和老先生致敬!

刘增和老先生以实名跟帖,控诉池宁王长鹰恶行。在闽清这样的环境中,您的勇敢行为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当然,与广东黄先生比,还有“距离”。广东那位黄先生(也是实名发帖,名字忘了),敢于在网站发帖说:建议将天安门城楼上的毛泽东画像拆除。好大胆!也没事,只是当地警方“请喝茶”。找他谈话而已。

    刘先生是退休干部,不排除被县委“谈话”的可能。这是当局惯用的招数,甚至动用“株连九族”的卑鄙伎俩迫害您的家人,比如,您的家人是干部,当局就停发其工资,迫使您就范。您要有思想准备。如果当局对您施压,您要第一时间在网上揭露,让网友们声援您。

    池宁王长鹰的狗腿们,听听刘老先生的控诉吧,不要再当保皇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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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 09: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刁民的人格,不容诋毁!

是出于客气,用“保皇派”形容你,其实并不确切,更确切的说法是:您是县委书记县长的走卒(请注意,是“走卒”,非“走狗”。)你很善辩,人家说一句“学校离江近,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肯定高。”你就反驳“按您这思维,学校不能建在山区,因为山体滑坡的概率比较高,四川青海灾区也都不要重建学校,因为地震的概率比较高,人不能走在高楼下,因为被不明坠落物砸中的概率比较高,人不能进出医院,因为在医院里死亡率比较高”(所以,我曾经说你讲屁话)。我说您是“保皇派”,你就说,“我是地道的福州人”,你很清楚,角色没有籍贯之分。你诡辩技巧很是高超啊。

    你说:“我压根就没看是谁谁谁发的贴,也没针对哪个发帖人,因为我也不知道这几个发帖人谁是谁。”你太虚伪了吧,你就是秉承主子的旨意,针对我的帖子发难的。

    由于池宁王长鹰倒行逆施,强行搬迁闽清一中,损害了民众根本利益,人们对他俩的仇恨是可以理解的。只是人们把仇恨埋在心底,我的“大字报”(帖子)煽起人们心中的不满。“大字报”的标题,更是使池宁王长鹰感到害怕。

    你说,“一看标题就知道作者是个自以为是偏执自我的人”,标题只有七个字,你居然能从七个字里洞察一切?你说我“一会儿看不起三十万民情(闽清)人,一会儿又好像成了三十万闽清人的代表”。我有这样说过吗?这是你强加的。我说的很明确,仇恨的只是池宁王长鹰之流。在你的键盘敲击下,我成为“愤世”、“仇恨世界”,人格被怀疑的不良分子(你的意思是我的人格扭曲)。按你这个说法,我有可能像“3.23南平血案”主犯郑民生那样,怀着仇恨社会的扭曲心态,滥杀无辜,或者,像前几年,有人身上捆绑炸药,在公交车上,与无辜的乘车人同归于尽。总之,诬蔑诽谤他人的是你。

    2007-3月10日,我向福建省红十字会申请“志愿捐献遗体、器官”,在两本荣誉证书上写道:“林世锐先生,自愿在逝世后把遗体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这种高尚的人道奉献精神,将永远受到人民的赞扬”。“林世锐先生自愿无偿捐献所有适用器官给医学科学事业。这种高尚的人道奉献精神,将永远受到人民的赞扬”。“精神与日月同辉  爱心伴天地共存”。

    这是社会对我的评价。是池宁王长鹰及其狗腿们诋毁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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