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man 发表于 2005-10-14 09:53:46

十运会赛场再现丑闻:奥运冠军哭让金牌(组图)

2005年10月13日,在十运会柔道女子78公斤级决赛后,重竞技中心书记宋兆年出席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孙福明假摔让金违背了体育精神。

10月13日下午,十运会女子柔道+78KG级比赛在南京市龙江体育馆进行,在决赛中,奥运冠军孙福明出场后与解放军选手闫思睿周旋了30秒后,只听得场边刘永福大喊一声,孙福明随即近乎主动地倒地,随后裁判宣判代表解放军参赛的辽宁选手闫思睿以一本取胜,按照全运会双计分规则,奖牌榜上解放军和辽宁队各添一金。河南选手李一清夺得第三名。

  在十运会柔道女子78公斤级决赛后,重竞技中心书记宋兆年出席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孙福明假摔让金违背了体育精神。辽宁队教练刘永福在赛后接受采访时语出惊人:第一名解放军选手闫思睿是辽宁队输送的,她如果夺冠金牌也会有一块属于辽宁,所以这场决赛在赛前已经定好。

  虽然辽宁队主教练刘永福表示,孙福明在决赛中采取“不抵抗政策”是因其有伤在身。但闫思睿轻松夺冠与孙福明的消极比赛是有目共睹的。十运赛场上再现了玩弄体育精神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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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孙福明,31岁,辽宁柔道悍将。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冠军,2004年雅典奥运会铜牌得主。

  回放:一路漂亮“一本”杀入女子柔道78公斤级决赛,却在决赛第三回合自动“缴械”——犹豫一下后,任由对手将自己推倒。

  缘由:全运会针对解放军选手实行双记分制,即如果解放军选手夺冠,那么其输出地也将被计入金牌。孙福明之对手闫思睿为辽宁输送给解放军队的选手,实为老孙“队友”,后者夺冠惠及双方。

  声音:

  “他(教练)的一个眼神,我就能明白什么意思。”——孙福明

  “孙福明和闫思睿都是一个队的,谁拿金牌都一样。”——辽宁队主教练刘永福

  “考虑到孙福明的伤病,而两名队员又都是辽宁的,所以队里在赛前确实有这样的默契:如果两名队员在决赛会师,那么谁击败辽宁队最大的对手江苏的刘欢缘,谁就是最后的冠军。”——辽宁省体育局局长孙永言

  “很明显,孙福明是将冠军让给了对手,这种做法绝对不值得提倡,这将影响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国家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宋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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