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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流传杀周令:周强人人可得而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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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6 05: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贾敬龙不是死在法律刀下,他是死在周强刀下。

还记得这个人吧,曾成杰死在他手上,李旺阳死在他手上,夏俊峰死在他手上。

唐慧10岁的女儿被强奸、被强迫卖淫,周强主政的公安机关置之不理,她无数次上访,换来的却是劳教。

恶警王文军踩死农妇周秀云,王只判五年。老百姓的命就值这几毛钱?

年轻人买几把仿真枪,就判无期,老百姓掏几只鸟就判十年。

你们的贪官污吏,白恩培、魏鹏远、朱明国、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个个都贪贿过亿。你们说他们败坏了党纪国法,损害国家、人民还有军队,这么大的危害,一个都没有处死。

贾敬龙不是死在杀人罪,贾敬龙死在挑战皇权。

其实我们早就知道,支书和村长就算强拆,在党国都永远合法,就算拆了你的婚房,那也是上级的命令。打狗就是打主人,杀狗就是杀主人,所以贾敬龙犯的不是杀狗罪,结结实实犯了“欺君之罪”。

在党国,判决是两份,一份给老百姓看,那是哄你的,一份是他们的潜规则,潜规则掌握着死刑执行令。

在他们的潜规则判决里,贾敬龙犯的不是杀人罪,而是杀官罪,杀了赵家人。你杀我赵家的人,必死无疑。所以,贾敬龙早就死定了。

所以,周强曾说,夏俊峰不杀,天下会大乱。

我们小老百姓太善良,爱惜每一个生命,我们为贾敬龙的生命呼喊、央告、奔走。

喊破嗓子,它不会听你的,你让禽兽不要吃肉,禽兽不会听你的。

道理那么简单,不要再讲了。

已经没有道理好讲了,我们磨破了嘴皮。

在一个实际没有法律的国度,杀人是结束暴政欺压的最好办法。

在一个不讲道理的国度,暴力是那么地有说服力。

我们不要再和他们讲道理。

周强你可以用执行令杀人,中国人也可以用任何方法杀你。

能够接近周强身体的人们,如果激于义愤难忍,请将你能够使用的任何器械,捅进他的肉体。

这是一个双手沾满冤死者鲜血的匪徒,他的惨死是才正义的胜利。

周强该杀,人人可得而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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