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运会乱象频生 中国体坛真无药可救?
先有孙福明在女子柔道78公斤级比赛中贯彻教练意图的假摔让冠,大庭广众下表演出一幕“竞赛交易”的丑剧。未改变结果的重赛尚未使人们摆脱假摔丑剧的阴影,更大范围的丑剧又开始了:跆拳道演弃权大战,八场比赛出现六次弃权,当地媒体对此愤怒地写道:罗微一场未打获第四,李亮仅赛一场就夺冠,这就是今天的跆拳道比赛。接着,十运赛场又爆出体操名次内定、泳池不干净、自行车场“挤倒”、女子万米金牌早定等丑闻,最新的丑闻是:因为严重犯规,奥运冠军邢慧娜被取消全运会金牌,女子万米亚军尿检不过关--十运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了“钱运会”、“权运会”。人们不禁要问:这样的混乱状态会出现在奥运会上吗?
是啊,奥运赛场上整齐划一的“奋力拼搏”,与今天十运赛场上的乌烟瘴气,形成鲜明的对比:中国运动员奥运会剪影中的那些体育精神到哪里去了?
本次十运会定位于“为奥运练兵”,练兵之说,美好的预期是:通过比赛,挖掘和发现奥运可造之材;通过比赛,关键是以赛代练锻炼队员--但练归练,比赛还是要当做比赛打的,基本的体育精神还是要遵守的。可从赛场现实看,这个定位如今已演化成为许多运动员和代表队的一种庸俗和消极的共识:练就是玩,玩就是假打,就是要看谁比谁玩得更阴。
“练兵”的定位已让十运赛场的许多人陷入一种“为国争光”的迷茫。中国的体育很大程度上是围绕奥运战略展开的:从娃娃起,就开始灌输“到奥运会上拿金牌为国争光”的竞技理念;然后是,集各省之精英、举全国之力围绕奥运战略培养金牌人才,不惜付出代价,不计个人得失,把金牌战略与政治、外交等因素挂钩,并以严厉的行政手段进行控制--这种举国体制必然驯化出我们的运动员这样的体育精神:国家出钱培养了我,我就要为国争光,为国家荣誉去拼搏,最高的体育精神就是为国争光。
从运动员在奥运会上整齐划一的“奋力拼搏”看,“为国争光”的凝聚力是很成功的。奥运会是“为国争光”,可到了这个“为奥运练兵”的国内运动会上,可以为谁争光呢--当不知道为谁争光时,就自然陷入了一种消极、涣散、藐视纪律的竞技状态,举国体制失去了凝聚的权威,被“举国”压抑的阴暗面彻底爆发。
真正的体育精神,除了“为×争光”外,还有一些更高更核心的品质,如对比赛认真的态度、更高更强的拼搏精神、公平竞争等等。而中国许多运动员是缺乏这种真正的体育精神--因为过去多为“为国争光”的虚荣包裹着,所以种种劣根性未曾爆发。一旦祛除了这些虚荣,失去了“为国争光”的动力,运动员们就找不到了“奋力拼搏”和“遵守规则”的理由,脑子中的那根“体育精神”的弦就松开了。
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十运会赛场的乱象:中国体育的一些劣根性,当被奥运“为国争光”的荣耀遮掩着的时候,是不被看做什么恶劣品质的。比如乒乓球国际比赛中的让球、比赛中以消极比赛选择对手等等,民族自豪和国家荣誉的剪影中,惟以成败论英雄,许多东西很容易被宏大的光环笼罩着--可这些践踏体育精神的行为,被习惯性地用到了国内比赛的赛场上,因为没有了“为国争光”的遮掩,就会变得非常刺眼。一些阴招,对付老外还能靠“为国争光”遮羞,自己人对付自己人的时候,互相熟悉这一套,丑态自然暴露无遗。
可能很多人还会想到那些直接导致丑闻的规则,比如军队运动员获奖牌同时计输出省市锦标的双计分制、“交流运动员”所得锦标由输出地与输入地分享等规则--体育主管部门为什么会出台这些要驱动赛场变为“秀”场的规则?正如有评论者称,唯一摆得上台面的说辞是为调动与协调地方体育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保证奥运会项目梯队建设与训练水平,进而实现“奥运战略”。这种考虑同样源于虚荣的举国体制。
十运会消极比赛的乱象,是一种虚荣的举国体制下造就的虚荣体育人格之集体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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