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2014zc-A 发表于 2018-5-26 18:23:12

論鬥爭

論鬥爭

作者:洪帆

鬥爭必然有物爭,無物可爭不鬥爭。
不是雙方專好鬥,貪心妄念使相拼。
此方有持彼來爭,爭而不予動刀兵。
該物若非雙方有,一番混戰可不輕。

鬥爭必然有物爭,無物可爭不鬥爭。
對立也非天生事,不過陰陽判兩分。
一陰一陽之謂道,和諧才能萬事興。
誰說鬥爭能發展?最不靠譜是馬經!


2018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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