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jkl 发表于 2019-1-20 23:23:35

大麦发糕,放屁以及不准放屁的判决书之间的关系

上世纪70年代,我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刚刚是文革进入高潮,也是我对食品的需求进入高潮的时候。没有油水,没有零食,嘴巴里淡出鸟来。明明一顿可以吃下去一斤米,定量是三两。成年累月的,肚子不断的欠账。那种抓狂,是现在这个年代的人难以想象的。不过,其中有大约半年时间,竟然能吃饱了,原因是,大麦来了。大麦,一般是作为猪饲料或者造酒,人是不吃的。突然,它不需要在定量范围,任意购买大麦发糕,我情不自禁的唱道;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大麦糕。它为人民饱肚子,呼儿嘿呦,它是我的大救星。问题是;吃了大麦发糕,每天要放屁的。具体化学反应或者分子式不详。在教室里,我们这些吃定量的孩子,不断的放出臭氧气体,我们是幸运的,那些农村户口的孩子,连放屁的资格都没有呢。反正是闻到臭屁,谁都不承认是自己放的。有的吃,光彩,放屁,不光彩。中国人好面子。与生俱来。也有例外;我的同桌王一明,每次放屁之前举起手,大拇指和食指张开作手枪状,口中念念有词;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噗’,九点整----。几十年以后,过去了几千个九点整了。我没有预报的,又放了一个屁,竟然遭到法院的围殴,这次,就不仅仅是吃了大麦发糕那么简单了。起因是;10年前,老婆离婚诈骗了我,这个是个常识性的结果。你随便上大街拉住一个扫大街的,做糕饼的,拉三轮车的,一说都知道;你被骗了。然后说;你傻啊,竟然被老婆骗。这个大麦发糕吃得,我差点憋死。精神上,我是上吐下泻,差点一命呜呼。现在骗子老婆去法院告我,说我放屁熏到了她,我也很纳闷;你坑害了我,造成我不得不通过放屁挽救自己的生命,你反而要我赔偿你,世界上有这道理吗?杭州市的法院虽然上管不了天,下管不了地,偏偏管我对骗子老婆放屁。我像一条被打落阴沟的野狗,遭到骗子和法院的群殴。这样懒惰的法院,光知道下命令禁止你放屁,不知道问一问你为什么放屁,因为吃了什么才放屁,也算是史无前例的法院了。一句话;防火防盗防老婆,堵上屁眼别放屁。这个,是在杭州生活的老百姓应该注意的首要问题。否则,判决书又要来了。‘本院认为;放屁,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上诉人目无法纪,随意放屁,触犯了民事诉讼法第*条,应予严惩。’我还能怎么办?除了‘臣领旨谢恩’以外,我还能说什么呢?这样下去,中国的法院是不是要发展到以中国人的放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来定罪吗?很有可能。悲剧,往往以喜剧的形式出现。中国梦啊。我的理解;就是舒舒服服放个屁的梦。                刘斌2017年8月30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大麦发糕,放屁以及不准放屁的判决书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