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恐怖:中国戒严下的台湾
自由时报作者: 吉耐狮
编译: 陈泓达
孙子曰:“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这句话若应用于当前,意味着台湾人民应该了解自己并认识中国共产党(中共),以确保台湾能够立于不败之地,甚至可能遏阻中共的侵略。
台湾人民每天从国防部和新闻媒体,接收中国人民解放军威胁的相关资讯。然而,有一个领域需要更深入的探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将动用哪些力量在台湾实施戒严,以及生活在中国戒严体制下会产生什么后果。
国民党戒严38年 台湾人伤痛
台湾人民对戒严有切肤之痛。台湾曾经历长达卅八年的国民党戒严时期(一九四九年至一九八七年),以及四十三年的白色恐怖(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九二年),直到一九九二年九月廿一日废除《刑法》第一〇〇条为止。也有人认为,白色恐怖始于国民党在二二八大屠杀事件期间及之后,两次宣布戒严又解严(一九四七年二月廿八日至三月二日,以及三月九日至五月十六日)。台湾处于戒严状态下的时间为全世界第二长,仅次于叙利亚复兴党(Ba'ath party)独裁政权统治时期(一九六三年至二〇一一年)。
一九四九年之前,国民党在中国也曾于一九二〇年代(日本帝国入侵中国前)和一九四五年后,实施过不同形式的戒严。
台湾人民应该记住,抵抗中共企图夺占台湾有多么重要,因为中共将会实施我所谓“红色恐怖”(Red Terror)的戒严统治。
中国戒严是什么?
一九九六年三月一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这项法律颁布的时间,是在一九八九年天安门广场大屠杀已经过了七年,以及第三次台海危机(一九九五年七月至一九九六年三月)落幕之后。中共从这些事件及其他冲突中汲取教训,该法载明中共如何利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PAP)、人民警察及解放军,镇压大规模的民众抗议行动。
中共在一九八二年成立武警部队,以减轻解放军镇压内部动乱的负担。武警成为执行戒严的主要力量,解放军则在需要时经中央军事委员会(CMC)批准,可以出手协助。一九八九年的天安门广场大屠杀,展示了出动解放军的条件设定。中共下令解放军以武力驱离天安门广场的抗议者,造成至少一万名平民死亡。当时,中共在一九八九年五月廿日宣布戒严,直到一九九〇年一月十一日才解除。中共领导阶层希望藉此制止遍及全国四〇〇多个城市的学生示威活动,而且正如同中国俗谚“杀鸡儆猴”所揭示的,对天安门广场的暴力镇压,可能成为未来对付民间骚乱的行动指南。自此之后,中共大幅增加武警的维稳经费,以避免重演天安门广场事件的媒体形象灾难。尽管戒严令名义上于一九九〇年解除,但中共在西藏、东突厥斯坦(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的一党专政体制,实际上仍是变相的戒严。
中共若夺台 武警进驻戒严镇压
二〇二〇年六月廿一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戒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一旦中共控制台湾全部或部分地区,中央军委将指派武警部队在台湾实施戒严,并进行扫荡镇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中央、中央军事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解放军主要理论刊物之一《战略学》(Science of Military Strategy)(二〇二〇年版)指出,武警的主要职责包括:“维护政治、制度及政权安全,应对紧急救援,反恐行动,空中支援,保障海洋权益,行政执法及防御作战。”二〇一八年,中国海警局划归武警部队管辖,或许是为了强化武警对岛屿的海陆掌控能力。
因此,当中国海警逼近台湾或其外岛时,我们应该意识到,这正是中共未来执行戒严、封锁和/或隔离的武力。
武警部队负责执行中国各地的内部镇压行动。例如,二〇一九年,中国大幅增加部署于香港的武警和解放军部队,以镇压“反送中”抗争行动。中共在香港利用武警与解放军部队平息抗争的经验,为其镇压民主人士提供行动指引。二〇二三年美国国防部年度《中国军力报告》指出,中共任命拥有“新疆反恐经验”的前武警部队副参谋长彭京堂,担任解放军驻港部队司令员。此外,中共也利用武警压制东突厥斯坦和西藏的骚乱。
武警部队编制达六十余万人,分为内卫部队、机动部队及海警部队三大部分。在战争时期,武警部队由中央军委或中央军委授权战区解放军指挥。
中共海军海警舰艇 美海军2.5倍
中国海警则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海岸防卫队,拥有超过五〇〇艘舰艇,包括一五〇艘区域及远洋巡逻舰(排水量超过一〇〇〇吨)、五十艘区域巡逻船(超过五〇〇吨),以及三〇〇艘沿岸巡逻艇(一〇〇至四九九吨)。
许多专家认为,中国海警是解放军海军的延伸。事实上,美国智库“战略暨国际研究中心”(CSIS)亚洲海事透明倡议计划主任波林(Greg Poling)指出,许多国家认为,中国海警“可以说是中国的第二海军…该地区和美国等外部国家普遍认为,中国海警并非真正的海岸防卫队,而是换上不同涂装的海军。”正如波林的评估,主要海警船舰的指挥官和海警高阶官员,往往都是海军退役军官。新的海警船舰是由退役的海军船舰改装而成,或是在海军的造船生产线上进行改造。波林注意到,新一代的海警船舰看起来“与海军船舰无异”,包括配备七十六公厘口径的舰炮,表明它们“是一支军事化的力量”。如果这种说法成立,则中共的海上力量规模(海军拥有三七〇艘船舰,海警拥有五〇〇艘舰艇),几乎是美国海军(三五五艘)的二.五倍!
中国海警船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二〇二一年)和《海警局第三号令》(即《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五日)规定执行任务。根据这些法规,海警局被授权:(一)在“我国管辖海域”扣押外国船只和人员,最长可达六十天;(二)对国内外组织使用武器;以及(三)拘捕涉嫌违法者,包括:(1)非法进出中国;(2)涉嫌协助他人非法进出中国;(3)非法居留或非法就业;以及(4)危害国家安全与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涉嫌从事其他非法或犯罪活动。
二〇二四年美国国防部关于中国军事力量的年度报告指出,武警第二机动总队“驻扎于福州,所属单位集中于福建及东南沿海周边省分,主要任务是支援解放军为可能爆发的台湾海峡冲突预做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允许海警使用武力(这并非一般海防队的正常活动),包括在台湾海峡、东中国海和南中国海。
一旦战争爆发,中国海警将与海军合作,阻止船只进出台湾。倘若台湾被并吞,武警及其海警部队将拘捕违反中国法律的人士。前述法令还允许逮捕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包括支持或曾经支持台湾独立的任何人。
恐吓台湾人 北京惩独可判死刑
二〇二四年六月,中国正式制定追究支持或曾经支持台湾独立者的规范。为此,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向执法机关和法院提供具体的法律指示,指导如何调查、起诉并审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〇三条(涵盖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者)相关案件,并增添廿二项具体指示,明确指出包括台湾人与外国人在内的台独支持者属于惩治对象。不久前的二〇二四年十月,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陈斌华声称,民进党立委沈伯洋、联电前董事长曹兴诚及黑熊学院,被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将受到惩戒,此乃“依法惩‘独’的正义之举”。
这项新的法律指示容许对违法者处以数年监禁、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此外,该指示还允许中国法院在犯罪嫌疑人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判和定罪,而且不设追诉时效(第十七条)。
结论
根据前述讨论,读者应该掌握以下三点:第一,武警仅次于解放军,是对台湾民主的第二大威胁。
如果中共下令解放军及中国所有的强制性力量接管台湾,中共势必会宣布戒严,届时台湾人民将再次遭受邪恶统治的折磨。我希望本文能让更多人了解,中共除了解放军之外的其他威胁。
其次,在中国进行“灰色地带”行动期间,美国及“第一岛链”国家应将中国海警局这些“政府船舶”(government ships)视为军舰。
西方国家应该重新评估海岸防卫队与中国海警的交流合作,因为中国海警的任务,远比其他国家的海防队更为邪恶。
最后,国际社会应该尝试记录、制裁并起诉参与侵犯人权,以及其他国际违法行为的中国人员,尤其是武警部队成员。这些人应该在离开中国的庇护范围后,随时随地被追诉,被禁止进入其他国家,尤其是与政府官员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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