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尘 发表于 2008-8-28 16:18:53

(18)2008.6.20走访北京42天所见所闻所历

走访北京42天所见所闻所历

2008年北京奥运在即,中央抓得紧,各省派员进京截堵不成,难免让步,旧案兴许会有松动,故奥运之前,是进京上访好时机,上访成旺季。
6月20日七年前6·24福建省“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之一吴华英和十二年前福清“4·26”杀人绑架案蒙冤亲属陈焕辉先生、十九年福建“上访乞丐”魏香平(魏英)风尘仆仆地踏上北上的列车,经两天的旅途劳顿来到千里迢迢的首都北京。以下记录了我们近一个月以来,走访国家各信访部门的亲历过程和被扣押的遭遇。 
6月22日,列车抵达北京西站。安排住宿后,就着手整理诉求材料,联系了在京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案事的正义之士。其中有一友人惊诧道:你这么容易又到了北京?!这儿很紧张,戒备森严,北京天天会山会海,一再重申平安奥运,对外来人员控制很严格,过些日子连常住居民出入都要持有证明出入住宅,我们已接到关于奥运安保措施的通知。这么久了,值此人文奥运,福建省找过你们协商如何解决你家的案件吗?我愤慨道:若有这等好事,我们怎会又来北京走访?
接着,我又拔通了关注爆炸案在京记者,他说在外省采访,一时还回不来。一向谨小慎微的记者还不忘问我:你用的是公用电话吗?在我肯定的回答下对方释然。不难想像,此记者在关注此案中来曾受到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的恫吓和威胁当不会少,以至于连正常的通话都心有余悸。当公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连舆论监督者都如此的畏惧,蒙深冤老百姓的诉求处境就可想而知。
6月23日,再次见到了北京律师觅尔先生,曾为此案写了一篇题为《“福清纪委爆炸案”一个让所有人充满疑问的案件》。在了解案情的始末上,觅尔律师对案件作了分析和判断,并勉言如下:鉴于目前高压势态,政府行政不作为总会以种种理由拖压敏感案件,比如近期的汶川地震,即将来临的奥运会。依照法律,案子一个月内若无法审结(合议庭需要一个月),说明合议庭有不同意见,处这样情况下,你们要过好每一天,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做力所能及的推动,让政府部门知道蒙冤亲属还在坚持控告中,他们会产生压力,冤情总有机会得到澄清。走访过程你们一定要注意安全,保重!返回住处的路上,于西直门外邮局给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马院长邮去一封诉求信,题为《蹊跷发生爆炸案“告破”七年仍未决》(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引出惊人话题)的材料。
6月24日,这个让五个家庭终生难忘的日子,七年前的今天,福清纪委机关发生爆炸案,这起罪案将无辜的我们带入苦难的深渊。为澄清冤情,跋涉在漫漫的状告路上,至今无果。
早上来到最高法接待室领了表格,又赶往相邻的甲1号国办和人大的接待处。一路走过,长长的通道上三三两两错落着许多进京截访人员,路边停靠着不同省份的截访专车。他们一边窃窃私语,一边捕捉过往的行者可否有熟悉的面孔。守在甲1号大门口的几位保安人员,驻足观望,凡衣裳褴褛者一律放行,衣着光鲜者一概查问到底,旨在上访者可入,截访者莫进。此规定也是缘于牺牲访民的性命才换来的,据说有一访民在国办接待处被来京的截访人员殴打,后气不过,就在国办门口以头磕地,直至死去。后有关方担心再闹出人命,就把截访人员拒之大门之外。每一个恶法的废除,都是以牺牲老百姓的生命作为代价,比如《收容遣送法》的废除是用孙志刚年轻生命换来的。
当我步入百米大胡同,目眼所及胡同内两侧红墙边下蹲坐着零散的来自五湖四海不同民族的访民,大多迟暮之年,精神萎靡,衣裳褴褛,茫然的脸上镶着一双无助眼神。在他们身上似乎看到自己的将来,我不敢想,面对自己将是怎样的命运。进入人大接待室门口需要出示身份证件和判决书(省院的判决书),走两步要例行安检,查看包里所有东西,负责人员拿起包里瓶装水问是什么?我说放心不会是汽油,并拧开瓶盖让负责人员闻闻,对方示意可以通过,又得卸下身上所有的物品装入随身的包包,放在安检通道过安检,人从安检框框走过,方可领表进行不收材料的登记,只为来访加上次数。
途中有上访者来电告知:昨天住在郊区外围的访民,都被房东赶出来。房东接到命令,出租户不能有访民居住,若被发现租房有访民,罚款一万元。无以安身的访民,又要寻找住房,重新折腾。对比今天各个信访窗口一片和谐,住紧访松的手段不可畏不高明,扼住居宿要口,开放窗口,让人无以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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