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oco 发表于 2006-3-4 14:14:14

广西教师:抽烟罚50元 男女生牵手罚100元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抽烟一次罚50元,男女生牵手一次罚100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一年级学生阿迪致电记者,反映他们班主任采取这种以经济处罚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方式,一些学生对这种“高压政策”已无法忍受。

  2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据阿迪介绍,他们是去年9月入校的中职学生,有两个班,连同二、三年级一共4个班归属班主任章老师管理。军训结束后,班主任便口头向他们宣布了班级制定的管理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实行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抽烟罚50元、宿舍无人没关门罚20元、叫同学外号罚10元、冬天暖水壶不打开水罚50元……另一名同学则告诉记者,元宵节那天,班上一名同学和女朋友在延安大酒店门口牵手,刚好被公交车上另一同学发现,回来向老师举报,“结果就挨罚了”。据了解,班上男生都挨过罚。

  3月1日,记者了解到,班主任已于2月26日在班会上向学生明确表示废除相关的经济处罚措施,此后学生违纪将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来处理。

hffi764eii 发表于 2006-3-11 22: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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