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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院庭审记 出门就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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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4 01: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省高院庭审记
     江苏省高院庭审记                                    http://bbs.huanqiu.com/viewthread.php?tid=91237&fromuid=42468                                                                  作者:倪文华
南通市港闸区秦灶镇八里庙村农妇张华诉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上诉案,于2008年7月25日下午3点15分在江苏省高院的临时法庭开庭。我是张华的代理人。
这是我第二次到江苏省高院进行代理。第一次,是为南通市的胡先生代理,当时只需出示身份证即可进入法庭;而这次与前一次不同,当我们进入审判楼后,看见有一群法警在把关,身份证要一一登记,并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然后才能进入审判厅。我预感今天的庭审非同寻常。
进入审判厅,我看到被上诉人南通市人民政府、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代理人等坐在上诉人的席位上。有人说,他们从来不按规矩办的。我们只好站在一边等法官出来处理。法官入席后,我说,我们是上诉方,我们的席位被人占了,怎么办?法官将被上诉人赶到相应的座位上,这才各就各位了。
审判庭有二个大银幕,显示庭审实况,但不知为什么当时没有显示。当事人桌上也有显示器,显示笔录内容。如发现笔录有错,即时就可要求书记员改正,很方便的,免得事后修改笔录,弄脏笔录卷面。但当时显示器也是关闭的,我问书记员为什么不开显示器,书记员说没有电源插头。与时共进的江苏省高院竟没有电源插头,真是令人纳闷,百思不得其解。
法官调查了诉讼参与人的情况后,宣布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诉讼。这无疑是给南通中院一记耳光。南通中院曾经剥夺我为张华代理的权利,其理由是我的博客影响了司法公正,这是闻所未闻的荒唐理由。我的博客还在写,江苏省高院并没有因此而剥夺我的代理权,显然是对南通中院剥夺我代理权的否定。这正应了“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的俗语。我对江苏省高院有了些许的好感,但后来发生了乌烟瘴气的事情,将此好感湮没得无影无踪了。
开庭时,张华读上诉状,审判长嫌诉状太长,就自己简单归纳敷衍了事,被上诉人更是三言两语就应付过去了。法官在法庭调查时没有总结争议焦点,直接将一宗100多页的证据复印件让上诉人方质证。法院事先未将证据的复印件交给上诉人,也没有进行证据交换。其实,不想给上诉人留有质证的准备时间,很不公正。法官仅给15分钟的质证准备时间。15分钟!100多页谁能看得完,何况还要从中发现问题,简直就是刁难!我要求被上诉人出示原件,法官帮腔说,一审法院已经审查过原件了。这就奇怪了,证据由当事人质证呢,还是由法官暗箱操作?何况,被上诉人未出示一份原件。我代理过不少民告官的拆迁纠纷,官方提供证据有不全的,但当庭连一份原件也不提供的,可谓绝无仅有。一般来说,官方未能当庭提供原件的,法官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而不是为官方帮腔。江苏省高院法官的帮腔,使我吃惊。
在法庭上,张华哭诉南通市政府组织了暴力拆迁,将她拘禁;把她的母亲肋骨打折;12岁儿子不能正常上学。真是声声泪,字字血啊!此时法官也有些感动了,问南通市政府的代理人是否有此事?市政府代理人支支唔唔地说不知道,但又不敢播放强迁时的全过程录像。
庭审结束后,我们阅毕笔录并签字。当我走出审判庭时,有个壮汉要单独问我一件事,我说你就在这里讲吧,那壮汉非得单独与我说话。与我同来的季先生与朱先生恐怕有诈,寸步不离我,那壮汉只得作罢。
出了审判庭,下了楼就是审判大厅,早有一群法警在等候着。我想,进审判大厅要安检,难道出审判大厅也要安检吗?有二个法警突然抓住我的胳膊,三个身份不明的彪形大汉将张华抓粗暴地抓走。这突如其来的暴行,更令我惊诧不已。这就是我亲历其境的法制江苏的高级法院吗?
南通市地方政府随意抓捕或者关押上访人,已经不是新闻了。但在省高院内未出示任何证件就敢抓捕上诉人,可谓世界奇闻了。我不知道这三个身份不明的人,是否是当地政府派来的,竟敢在省高院内随意抓人!张华被抓至今已有69天了。张华没有违法,也没有违反法庭纪律,凭什么抓她呢?张华是在省高院被抓走的,应当由省高院负责处理。如果她犯罪,抓她的人应当出示证件;如果张华违反法庭纪律,省高院也只有拘留15天的权力。而张华已经被关了69天了,不知省高院还要关押她到几时啊?江苏省高院知不知法?目中有没有法?省高院是伸张正义之地,还是藏垢纳污之地?抑或是恐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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