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zy1209 发表于 2008-11-3 22:15:03

江苏省徐州市二级党委政府还有能力反腐打黑吗?

江苏省徐州市二级党委政府三年查不动一个风华园黑恶势力,还有能力反腐打黑吗? 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13524016991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长达十五年的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终于倒了,但徐州还没有打掉长达二年多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 董锋在泉山区任区长、区委书记长达近十年期间,打击排挤异己,安排亲信,泉山区委区政府组织遭到董锋的严重破坏,泉山区的党风、政府风气、社会风气下降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上级领导听不到真话。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因王培荣网上公开举报终于倒了,但腐败的关系网仍在,泉山区一些基层党和政府组织名存实亡,国家法律得不到执行,如:徐州风华园以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长期无恶不作长达二年多,但徐州至今还没有打掉,违法犯罪在继续,反而更加猖狂,发展到以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搞突然袭击,公开操纵选举。
据知情人透露:刘永修自称区委书记董锋支持他们,他们通过泉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儒昌与董锋联系的。(另:张儒昌和泰山办事处书记韩修德因违法犯罪行为,也被王培荣举报过,但至今没有答复)(注:刘永修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区委书记董锋亲戚是受贿者之一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还有党总支副书记王广华等。)
徐州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等一些领导对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严重违法犯罪,不但视而不见,反而不择手段造假欺上压下,包庇纵容风华园黑恶势力。如:
早在05年10月已非法的、黑恶势力控制的风华园二人居委会,近二千户业主签名要求罢免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现已超期七个多月不换届选举,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每月还照常拿政府补贴,违法犯罪在继续。
01年才成立的风华园居委会,没有一分钱房产,有二十万房租任其私分,不论其房租是业主公共收入,还是开发商国有企业经房中心(国家财产),一定不是居委会的。国家百姓巨额财产受到黑恶势力明目张胆抢夺、侵吞私分,刘永修十分明显经济犯罪,一些领导视而不见。
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造成三十万元损失仍不罢手,还明目张胆侵吞并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区调查组已查明,为什么还不给说法?
风华园黑恶势力以董锋及其爪牙为后台,无恶不作,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长期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均被摆平,办事处、区审计局等部门层层做假,强行掩盖包庇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江苏徐州出现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风华园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得不到查处,国家法律法规得不到执行。

责问徐鸣市委书记是不敢查不想查,还是查不动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


2008年10月30日,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及其他数位市领导的手机短信,责问徐鸣市委书记是不敢查不想查,还是查不动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鸣书记:您好!以董锋为后台组成的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在董锋在泉山区的爪牙作为其帮凶,大量十分明显的严重违法犯罪,举报长达三年得不到查处,现在刘永修还正在明目张胆地违法强行操纵选举,尽管居民大量举报,违法犯罪在继续,国家的法律法规在风华园得不到执行。您是副省长兼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我几乎每天通过手机短信及电子信箱向您举报,您是不敢查,还是不想查,或查不动以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


受调查的86.8% 居民认为选举不公正,办事处采取黑社会手段掩盖真相


2008年10月30日,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再次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及其他数位市领导的手机短信,反映受调查的86.8% 居民认为选举不公正和办事处采取黑社会手段掩盖真相的情况,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23日风华居委会选举的公正性调查初步结果汇报如下:现收到66个单元调查表,调查599户,其中认为这次选举公正有15户,占2.5%;认为这次选举不公正有520户,占86.8%;对这次选举是否公正不发表看法,即弃权的有64户,占10.7%。严重的是没有收到选票的多达105户,占17.5%。业主委员会有业主签名的证据供您查阅。
现泰山办事处为了掩盖真相,采取卑鄙手段恶意破坏调查,甚至采取黑社会手段,强行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张贴任何材料。”

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盗用风华园党委名义发展党员和操纵选举,徐鸣书记您能不管不问吗?


2008年10月28日,全国知名反腐维权人士王培荣再次给徐州市委徐鸣书记等市领导的手机短信,举报揭露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盗用风华园党委名义发展党员和操纵选举,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
竟在风华园党委组织委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展不属于风华园社区发展的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帮凶王朝清为党员;
在既没有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也没有开党委会讨论决定,黑恶势力盗用了风华园党委名义推荐候选人也是严重操纵选举问题,而且据党委委员(组长委员)李月华揭露,在二十一日下午的党委会上,李月华提出对二十三日选举应提出候选人名单,党委副书记王广华说不需要,就没有讨论候选人问题。
黑恶势力操纵发展党员和操纵选举,请徐书记责成有关部门查处。还要再次提醒徐书记,别指望从泉山区董锋培养提拔的干部那里得到真实情况,他们告诉过您董锋养情妇,而且在区民政局吃空饷吗?
我今天再告诉您泉山区腐败分子十分猖狂的例子:06年董锋老婆带人当场捉奸(董锋和情妇被捉住),董锋竟敢当董锋老婆家人和情妇的面,把老婆打一顿,结果是董锋由区长提升为区委书记。
徐书记,您能不管不问吗?请给回答”
王培荣怒斥徐鸣:你副省长兼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对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视而不见还能是党员吗

2008年10月24日,忍无可忍的全国著名举报人王培荣,,通过手机短信怒斥徐鸣:你副省长兼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对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视而不见还能是党员吗?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鸣副省长兼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一天三次举报,徐州市区二级领导无力制止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的再次操纵选举,说明徐州腐败严重和黑恶势力猖狂。
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是依靠腐败分子前区委书记董锋建立起来的,董锋明目张胆违法犯罪十五年,在你到徐州主持工作二年后又得到提升,我在长期举报董锋无效情况下,是我王培荣冒生命危险在网上公开严重违法犯罪证据,当时就有人发电子邮件告诉我,你徐鸣是董锋的后台,我当时不相信。
但我有许多问题,请你如实回答我。
为什么你要指定由董锋培养并提拔的干部来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
我早告诉你,泉山区我知道的说过公道话、想依法办事的干部全部被董锋排挤掉了,与董锋一起违法犯罪的还逍遥法外,公开为董锋情妇在民政局吃国家空饷的相关领导至今没有受到处理,对刘永修十分明显触犯刑法严重犯罪你也视而不见,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治安基金部分,为什么不退还?党对腐败决不姑息,你还能是党员吗?”

徐州出现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是必然,想依法办事的领导被董锋排挤掉了,现任的一些领导还在继续千方百计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徐鸣书记不能视而不见


全国知名反腐揭黑网上举报人王培荣,2008年10月18日,再次给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同志发手机短信,王培荣同时给徐鸣同志的秘书发内容相同的短信,请他转给徐鸣同志,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
市委市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至今泉山区还不处理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的事件,认识到原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对泉山区党政组织和党风政风破坏的严重性,必须从解决领导干部问题着手,才能使泉山区有关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才能依法处理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
董锋是风华园黑恶势力后台,区委宣传部长张儒昌、泰山办事处书记韩修德是帮凶。董锋为了强行包庇风华园黑恶势力,把说过公道话、想依法办事的民政部门的领导排挤掉了。
如:原泉山区民政局主管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副局长王洪,因他明确指出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二年多不开居民大会是不对的,要求办事处依法指导居委会召开居民大会,王洪受到排挤,不再负责泉山区分管居委会工作,现在一个姓姚的分管。
又如:原泰山办事处民政科科长吴浩因核实了要求罢免刘永修的居民小组长数量,给居民公函答复:依法指导居委会召开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和居委会成员的居民大会。吴浩因此被排挤出民政科,现由姓赵的负责。
徐书记:举报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能说举报的渠道是畅通的吗?对能解决的、依照法律明文规定必须解决和处理的问题,泉山区民政局和泰山办事处一些领导千方百计拒绝执行法律,故意不给解决和不处理。
05年10月就只有二人的不合法的风华园居委会,已经超期九个月了,现在泉山区民政局和泰山办事处“工作”二个月还没有开始选举,连宣传法律法规的第一步也没有开始,他们在继续千方百计包庇纵容黑恶势力。
对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徐州为什么不敢处理,对刘永修公开拒绝执行国家法律徐州不敢纠正,泉山区纪委九月已提交对刘永修的调查报告至今不敢公开,不敢接受百姓监督?”
2008年10月15日,王培荣同时给徐鸣同志的秘书发内容相同的短信,请他转给徐鸣同志,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又是三个月过去了,强烈要求公开泉山区纪委九月已提交对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调查报告,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避免包庇纵容,依法查处黑恶势力。”
2008年10月12日,王培荣同时给徐鸣同志的秘书发内容相同的短信,请他转给徐鸣同志,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执行国家法律和党的决定是党政领导和公民的行动的底线。党十七大提出: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请问:以原书记董锋为后台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有关的三件事:
一、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的治安基金部分什么时间退还;
二、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房屋及租金如何处理;
三、超期八个多月的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投票在哪一天举行,换届选举最晚在什么时间完成。
全国人大法律明文规定:居委会是民间组织,发补贴要通过居民大会,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刘永修还拒绝召开居民大会,已明显违法,而且数额巨大已明显涉嫌触犯刑法。法律是规范公民行为的最低线,依法办事是各级党和政府的职责。请徐书记回复,谢谢!”
王培荣直言:徐州能否查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关键看徐鸣的行动举报二年多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至今得不到查处, 2008年7月在发表网上全国知名举报材料《徐州泉山区出现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和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的举报人王培荣,于2008年10月5日晚8点46分,再次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发手机短信,王培荣同时给徐鸣同志的秘书发内容相同的短信,请他转给徐鸣同志,短信全文如下:
“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您好!在徐州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是您的职责,查处腐败和黑恶势力是您的责任,我有您的手机号,反映问题还很难,领导听不到真话或不想听到真话是徐州问题关键所在。泉山区弄虚作假成风,原区委书记董锋把泉山区造假成全省法治示范区,全市首廉之区。因董锋是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的后台,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均被董锋及帮凶欺上压下,弄虚作假纵容包庇,省长批示查不动,省委书记批示查不动,您市委书记批示还是查不动,成为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董锋倒台三个月了,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大白天下,但黑恶势力的帮凶依然存在,他们还在用手中权力,顽固地拒绝执行国家的法律,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撑起保护伞。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得不到查处,国家的法律在徐州黑恶势力控制的居委会长期拒绝执行。05年10月开始就只有二人的不合法居委会,近二千户居委会签名依法要求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和成员职务,但刘永修拒绝执行执行国家法律,三年多不召开居民大会。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居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徐州市委市政府规定今年一月底完成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黑恶势力控制的二人风华园居委会超期八个多月至今不换届选举。徐鸣同志您有责任的,您必须坚决把不执行国家法律的干部撤掉,不能姑息养奸。
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的经济犯罪十分明显,数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明显触犯刑法,但至今还逍遥法外。风华园居委会没有一分钱能出租的房产,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竟然有三十万房租任其私分和行贿,败坏社会风气,助长了违法犯罪。不论刘永修侵吞是国家的还是业主公共收益的三十万房租均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刘永修侵吞三十万业主公共收益还不罢手,还侵吞私分警务室申请的业主大会设立的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治安基金,情节十分恶劣,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牛到治安基金申请的当事人,现派出所教导员骆明至今不敢查处。董锋倒台后,区纪委已查清刘永修经济犯罪,但至今不处理,正义得不到伸张,百姓的甚至国家的财产任凭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侵吞私分。徐鸣同志您是高级干部,维护正义,保护百姓利益也是您的职责所在。
徐鸣同志:徐州能否查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关键看您的行动了。”


徐州不查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徐鸣书记您有何脸面去参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


全国知名反腐揭黑网上举报人王培荣,2008年10月7日,再次给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同志发手机短信,王培荣同时给徐鸣同志的秘书发内容相同的短信,请他转给徐鸣同志,短信全文如下:
“徐鸣书记:您好!徐州泉山区至今没有查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问题出在徐州,又长期不解决。您是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又是副省长,您是徐州市这个"大家庭"的"家长",您有何脸面去参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您不会忘记吧,党十七大提出: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十七大提出提出的要求,您在徐州落实了吗?请您问问泉山区委,以原书记董锋为后台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有关的三件事:
一、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的治安基金部分什么时间退还;
二、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房屋及租金如何处理;
三、超期八个多月的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投票在哪一天举行,换届选举最晚在什么时间完成。
请您转告泉山区委,全国人大法律明文规定:居委会是群众组织,发补贴要通过居民大会,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刘永修还拒绝召开居民大会,已明显违法,而且数额巨大已明显涉嫌触犯刑法。法律是规范公民行为的最低限度,依法办事是各级党和政府的职责。
徐书记,参加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形式,落实十七大决定才是根本,如果十七大代表不贯彻执行十七大的决定,去北京开会没有意义,不能做董锋那样的双面人。”


要求徐州执行国家法律、查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比登天还难

2008年7月在发表网上全国知名举报材料《徐州泉山区出现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和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的举报人王培荣于2008年9月25日给徐州市和泉山区领导(徐鸣、张引等)的手机短信
“您好!泉山泰山办事处等个别领导为包庇纵容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恶意拒绝执行国家法律,故意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必须追究其责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正义,打击黑恶势力是各级党和政府的职责。
二年多风华园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得不到查处,原因是泉山区委书记董锋是其保护伞,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儒昌和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是帮凶,他们欺上压下,弄虚作假。
今年七月中旬董锋倒台,市委指示区委调查,二个多月过去了,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还得不到查处,国家法律在风华园得不到执行。如:全国人大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文规定居委会任期三年,刘永修操纵的二人居委会已经超期八个多月不换届选举;居委会组织法明文规定一户一票选举居委会是无条件的,而采用代表选是有条件的,必须居民同意,风华园曾二次一户一票选举业主委员会均获成功;居委会是群众组织,风华园居委会没有一分钱能出租的房产,刘永修侵吞私分房屋租金三十万,已涉嫌刑事犯罪,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发补贴必须经居民大会同意,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三年半多,从来没有召开过一次居民大会,刘永修私分业主公共收益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再次明目张胆操纵选举副标题:强奸民意,践踏法制——徐州市风华园居委会选举黑幕揭秘
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13524016991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当操纵选举的花招被揭露后,陈水扁这个堪称世界上最无耻的人,也只能无奈地将权力移交给马英九。而发生在江苏徐州市风华园居委会选举上的丑恶一幕,确是在黑恶势力操纵选举的历史上,竟然创了全国之最,甚至世界之最!

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再次强行操纵选举,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事先已被大量揭露和举报,但徐州市泉山区二级党政领导均无力制止!

10月23日,江苏徐州市风华园社区以现任居委会主任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在预谋的操纵选举花招被揭露后,采用各种践踏民主的手段,公开强行操纵选举!徐州市、泉山区二级党政领导在事先多次接到居民举报的刘永修操纵选举的情况下,有关部门竟还任其发生、发展,黑恶势力操纵选举还能成功,再次充分暴露了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的猖狂本质。
事实充分说明,这个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在徐州无所不能,其违法犯罪不仅能长期逍遥法外,而且还长期造颠倒黑白,公开谣惑众,诬蔑诽谤、打击举报人。这股黑恶势力之所以如此之"牛",其背后必定有保护伞!
前不久被撤职逮捕的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与这一伙与黑恶势力相勾结,已达到一手遮天的地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已听不到真话!党政部门已无法在徐州风华园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呼吁媒体帮助揭露这个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把他们强奸民意,践踏法制的丑行公之于众!促使有关部门做到违法必纠,违法必究,查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以达到吸取教训、推进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之目的!

事实真相

一、在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操纵下,今年1月非法成立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换届选举委员会。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在今年1月企图把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定性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操纵成为风华园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居民举报后,有关部门认定其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换届选举委员会均为非法。

下图为今年1月非法成立的居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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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教授长期举报黑恶势力控制的二人风华园居委会超期八个多月直到十月二十日未进行换届选举

05年10月开始就只有二人的不合法居委会,近二千户居民签名依法要求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和成员职务,但刘永修拒绝执行执行国家法律,三年多不召开居民大会。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居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徐州市委市政府规定今年一月底完成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但黑恶势力控制的二人风华园居委会超期八个多月,直到十月二十日前仍不换届选举。

三、十月二十日晚,居委会张贴公告,利用在绝大多数居民上班没有时间参加选举的情况,搞突然袭击,定在十月二十三日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今年1月非法成立的换届选举委员会9个成员,又全是社区党委强行推的成员候选人,他们是:睢良进,王广华,潘增奎,刘永修,胡长然,薛长玲,冯明明、刘春燕,汪木岭。看下图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10/2008102611348.jpg
四、风华园社区党总支领导的现状
[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
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还用于行贿,睢良进是受贿者之一。睢良进自称是区委董锋(被王培荣在网上举报已逮捕)的亲戚,他积极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建立了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保护网。[风华园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王广华]
参与私分刘永修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
[风华园社区党总支副书记潘增奎]
据检察院知情人透露:原徐州市盐业管理局原副局长潘增奎等组成团伙执法犯法,贩卖私盐并私分赃款。潘增奎等利用职权,私自将查获的私盐(非碘盐)卖掉,情节恶劣,数量巨大,社会危害大,2003年被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认定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案。因潘增奎在徐州有保护伞,至今5年多至今没有结案!这是徐州腐败严重性表现之一。
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在今年元月企图把检察院定性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操纵成为风华园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五、十月二十日晚,居委会张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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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10/200810261260.jpg
六、王培荣对黑恶势力预谋的操纵选举的揭露和举报


2008年10月21日,就黑恶势力企图更疯狂、更卑鄙地操纵换届选举,向市区二级党政领导举报


黑暗:被查的徐州黑恶势力更疯狂、更卑鄙地操纵换届选举
——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相勾结,百姓与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斗争更严峻
举报二年多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至今得不到查处,全国知名举报人王培荣2008年7月在发表网上,公开了举报材料《徐州泉山区出现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和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
近期,徐州市有关部门否定了王培荣在举报材料中提到的黑恶势力在今年1月操纵成立的居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但徐州风华园处于黎明前的黑暗,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企图更疯狂、更卑鄙地操纵换届选举,出现了十分严重的而且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举报人王培荣于2008年10月21日下午三点,再次给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同志发手机短信,王培荣同时给徐鸣同志的秘书发内容相同的短信,请他转给徐鸣同志,同时还给其它市领导和泉山区长张引、区委徐副书记等有关部门领导发了短信,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

现在有关部门否定了刘永修操纵的05年10月就只有二人的不合法的而且超期九个月不换届选举的居委会,于今年1月15日非法成立的选举委员会,走出依法选举第一步,为此向作出努力的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表示感谢。

居委会被迫于10月20日晚张贴公告,定于10月23日一家一票选举出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选举委员会,但出现了十分严重的而且是急需解决的问题,请领导重视,坚决依法举行选举。具体问题如下:

一、居委会在公告中违法明确指定候选人,不允许、也不给居民推荐候选人的机会,十分明显的操纵选举!而且采用黑社会的手段,如威胁,撕居民用正常手段介绍推荐建议的候选人材料,非法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力;

二、长达十个月故意不公开指导选举的文件(徐泉委办5号、苏办发27号),任凭刘永修操纵居委会断章取义,欺骗居民;

三、没有公告选举委员会选举办法,尤其是选举委员会委员当选条件和候选人产生条件,故意给刘永修弄虚作假、操纵选举留有空间;

四、故意拒绝宣传居委会换届选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没有依法发动居民参与的过程;

五、时间太紧,难以真正民主选举,而且缺少必要的民主监督,20日晚贴公告,23日投票,风华园3500多户,而且是绝大多数居民属于上班族,早出晚归,多数居民上班时间没有时间领票、投票。

六、风华园居委会没有资格,没有能力,没有公信力组织换届选举。

二人的不合法居委会,没有召开过一次居民大会,有1800多户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及居委会成员职务。

据泉山区民政局韦科长讲:选票当天发,参加投票户数要求在风华园总户数50%以上,选举才有效。"

2008年10月23日

《一天三次举报向市区二级党政领导举报,徐州市区二级领导无力制止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再次操纵选举?黑恶势力保护网有多大?》



(一)就存在问题和保证公正选举措施,通过手机短信继续向徐鸣书记、张引区长、区民政局姚桂华副局长等反映




2008年10月23日风华园要投票选举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委员会。在23日早晨,王培荣就选举存在问题和保证公正选举措施,通过手机短信继续向徐鸣书记、张引区长、区民政局姚桂华副局长等反映。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鸣书记:您好!

今年一月刘永修操纵选举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法后,现在竟出现法律法规无中生有,有意误导居民,企图再次操纵选举。

风华园社区党委22日发放的材料《有关人员基本情况简介》中故意欺骗居民,材料中"根据法律、法规"是假的,没有法律、法规对居委会的选举委员会有规定。苏办发27号文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文件,认真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原意是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如不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不能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尽管风华园居民长达十个月要求公开选举的相关文件,但遭到泉山区民政局、办事处、居委会等单位。这个问题王培荣在21日通过手机短信也向徐鸣书记、张引区长、区民政局姚桂华副局长等反映过。

现在,不但居委会材料,而且社区党委材料也故意误导居民,许多居民误认为选举委员会由社区党组织领导成员组成。

风华园23日要公正选举,必须做到:一、在选举开始前公开选举办法和相关文件,选举才有依据,依照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和处理违反选举办法的行为,接受居民监督,避免操纵选举。二、要防止选票做假,要掌握印选票总数及选票编号,发选票数及相应编号,收选票居民的签名,避免冒领和多领等舞弊现象。三、唱票计票公开,唱票人计票人要公正。四、选举完成后选票等资料封存备查。"




(二)王培荣向徐鸣书记等市领导和张引区长等区领导举报,风华园选举受到非法操纵,必须立即停止


2008年10月23日13点33分,王培荣给徐鸣书记等市领导和张引区长等区领导的手机短信,风华园选举受到非法操纵,必须立即停止。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我是王培荣。

今天风华园选举受到非法操纵,必须立即停止。监票人总监票人全部是选票上的候选人(发选票时违法指定候人选,居民不按指定名单另选他人,就不给投票,还要撕这张选票),还出现大量严重违法行为,从发选票,到家收选票的票箱,详情可找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敏进一步了解,她上午也向徐书记秘书举报了。这是董锋的帮凶和黑恶势力勾结,恶意破坏选举。

而且是不公开选举办法的一户一票选举,是骗人的,愚弄百姓,践踏法律,玷污党和政府声誉"。


(三)黑恶势力和党内腐败分子有意勾结再次恶意操纵选举,徐州市还能一再容忍违法犯罪步步升级吗?


2008年10月23日20点52分,王培荣给徐鸣书记等市领导和张引区长等区领导的手机短信,指出23日风华园发生黑恶势力和党内腐败分子有意勾结再次恶意操纵选举的事件,徐州市还能一再容忍违法犯罪步步升级吗?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书记:您好!

今天早上6点23分,我给您通过手机发短信,指出有人操纵风华园选举及公正选举必须采取的措施。但不该发生,而且完全可以事先避免的十分严重的操纵选举的事件再次在风华园发生了,这是黑恶势力和党内腐败分子有意勾结恶意操纵选举的事件。

如:故意不对选票编号,不登记领选票居民的名单,有的居民重复领多张选票,有的居民没有领到选票,这就是所谓的一家一票吗?违法指定候人选,居民不按指定名单另选他人,就不给投票,还要撕这张选票,这能公正吗?谁来保证居民的民主权利?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全部是指定的候选人,操纵选举十分明显,而且猖狂到极点;

泉山区党政部门受董锋严重破坏不能执行法律法规,是有客观原因的。徐州市如果一再容忍违法犯罪步步升级,那问题就大了,徐州没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能力?"



下图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全部是指定的候选人,说明操纵选举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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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情况的声明



丑行必然败露,公道自在人心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情况的声明

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风华园广大居民盼望已久的大事,选举的结果、成败,直接关系到社区的安定、团结和居民的切身利益。由于刘永修等人的非法操纵,2008年元月和7月的两次违法选举都被叫停,10月20日启动的第三次选举由于连续出现大量的违法舞弊现象,激起了广大居民的强烈反感和义愤,许多居民纷纷涌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根据居民反映的大量问题,我们归纳、整理如下:

一、自2008年1月第一次启动居委会换届选举时,广大居民就要求"居委会"公布有关选举文件,供广大居民学习,但"居委会"至今不敢公开有关选举的徐泉委办(2008)5号文件。为什么这么害怕广大居民看到文件内容,了解换届选举的政策?

二、故意将投票选举选委会成员的时间安排在10月23日(星期四),利用风华园大多数居民都是上班族没有时间投票的客观情况,达到剥夺广大居民民主权利的目的。


三、为什么只有两个人的非法居委会和三年多不搞民主选举的"党委"推荐的候选人是合法的,而广大居民推荐的候选人被斥为不合法?"居委会" "党委"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公开张贴后泰山办事处派人二十四小时值班守护,而广大居民群众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张贴后,屡遭办事处派出人员撕毁、破坏。

四、没有提前按户发票,为居民留出斟酌考虑的时间,而是设流动票箱,到居民家中强迫居民按他们提供的名单,当场填写,当场投票,否则把选票强行收回。这是典型的强奸民意。据X楼居民反映,有居民要选王培荣时,问及名单上为什么没有王培荣名字,选举工作人员竟回答说:王培荣没有资格当选。

五、"居委会"和"党委"提名的多位候选人,同时担任了监票人、总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他们参与发票和把持票箱,并发现有拦路发票、一人多票多投现象。

六、晚8点投票结束后,许多业主反映家中一天都有人,结果无人发票到户,有的居民去反映这一情况,工作人员硬说发了。

七、袁成兰老师德高望重,曾担任两届市政协委员,被多家政府机关聘为行风监督员,却不能进入"居委会"和"党委"的候选人推荐名单,有居民提出质疑,办事处副主任杨颖回答说:她不是应届政协委员。请问杨颖副主任:刘永修等人都是应届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吗?

八、以上违法违规事实,均有大量人证和现场拍摄的图片证据,铁证如山、不容抵赖。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10月23日的推选选委会成员的投票是一场不折不扣的丑陋闹剧,这场令人作呕的表演严重败坏了党的声誉,损害了基层政府的形象。我们声明:这次选举是非法的、无效的,风华园的广大居民是永远不会认可的。我们要求有关部门立即调查这次选举中出现的严重问题,依法严惩破坏选举造成选举失败的不法分子和渎职人员。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

2008年10月23日晚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就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的《严正声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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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王培荣举报黑恶势力预谋的操纵选举,要求有关部门查处


2008年10月24日,忍无可忍的全国著名举报人王培荣,,通过手机短信怒斥徐鸣:你副省长兼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对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视而不见还能是党员吗?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徐鸣副省长兼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一天三次举报,徐州市区二级领导无力制止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的再次操纵选举,说明徐州腐败严重和黑恶势力猖狂。

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是依靠腐败分子前区委书记董锋建立起来的,董锋明目张胆违法犯罪十五年,在你到徐州主持工作二年后又得到提升,我在长期举报董锋无效情况下,是我王培荣冒生命危险在网上公开严重违法犯罪证据,当时就有人发电子邮件告诉我,你徐鸣是董锋的后台,我当时不相信。

但我有许多问题,请你如实回答我。

为什么你要指定由董锋培养并提拔的干部来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
我早告诉你,泉山区我知道的说过公道话、想依法办事的干部全部被董锋排挤掉了,与董锋一起违法犯罪的还逍遥法外,公开为董锋情妇在民政局吃国家空饷的相关领导至今没有受到处理,对刘永修十分明显触犯刑法严重犯罪你也视而不见,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治安基金部分,为什么不退还?党对腐败决不姑息,你还能是党员吗?"


2008年10月25日,二次向市区二级党政领导举报 王培荣再次给徐鸣书记等市领导和张引区长等区领导的手机短信,指出23日风华园发生黑恶势力和党内腐败分子有意勾结再次恶意操纵选举的事件,选举是无效的,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您好!
有预谋十分严重的操纵选举事件再次在风华园发生了,如:

故意不公开选举办法,故意不对选票编号,不登记领选票名单,有的居民重复领多张选票,有的居民没有领到选票,这就是所谓的一家一票吗?违法指定候人选,居民不按指定名单另选他人,就不给投票,还要撕这张选票,这能公正吗?还威胁选民,谁来保证居民的民主权利?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全部是指定的候选人,操纵选举十分明显,而且猖狂到极点。这次选举极不公正,是无效的。"



王培荣再次给徐鸣书记等市领导和张引区长等区领导的手机短信,指出事先已经发现而且多次举报, 23日还是风华园发生黑恶势力和党内腐败分子有意勾结再次恶意操纵选举的事件,董锋的走狗和其建立的黑恶势力严重到已使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区委区政府没有能力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手机短信全文如下:



"事先已经发现而且多次向包括您在内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区民政局负责选举的副局长举报,但有关部门一些人员还是明目张胆纵容包庇黑恶势力操纵选举,任其发生发展,难道董锋的走狗和其建立的黑恶势力已使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区委区政府没有能力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吗,需要媒体公开"






居民对风华园“居委会”、“党委”和“选委会”合法性的质疑

两个人的“居委会”绝对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而风华园的所谓“居委会”,只有刘永修和曾在他家做过保姆的董**两位组成。因刘永修排挤,原来的五位成员,两人声明退出,一人以“身体原因”为由已一年多没有到会参与居委会的工作。对于这种不合法的“居委会”,有关部门却强词夺理,倍加呵护,硬把两个人的“居委会”说成是“三人居委会”。难道三个人的居委会就合法吗?
这样的“居委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出现违法舞弊现象是广大居民早已预料到的事,让人始料未及的是选举工作人员的“逼票”竟如此卑劣,如此粗暴,如此明目张胆、明火执仗。几天来,风华园民怨沸腾,根子就在不合法的二人“居委会”。
有人盗用“党委”名义推荐候选人破坏选举

据知情人反映,10月21日下午风华园党委曾召开党委会,布置安排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上有人提出是否需要推选候选人的问题,副书记王广华当即表示“不需要”。整个会议没有研究候选人的人选,第二天整个风华园却突然出现以“社区党委”的名义推荐、散发的候选人名单,并且非法发到选举工作人员手中,以致发生大范围明目张胆、明火执仗“逼票”的严重事件。

十分清楚,以“风华园社区党委”的名义推荐、散发的候选人名单,是未经党委成员集体讨论,而由盗用“党委”名义的破坏选举的犯罪分子非法炮制和下令散发的。对破坏选举的违法犯罪分子,我们强烈要求依法严惩。
简单多数通过的“选委会”名单没有法律依据
目前,全国的各类、各种选举(表决)大多采用双过半的选举(表决)办法。即投票人数超过应投票人数的半数,当选(通过)的票数超过有效票的半数。一些关系重大的选举和重大事项的表决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明文规定:“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虽然江苏省至今未公布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我们仍然可以参照《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其中第七条明文规定了村民选举委员会“经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而村民会议采用的也正是双过半的选举办法。
风华园10月23日的“选委会”投票,事先未公示选举办法,征求居民意见,事后又拒绝依法采用双过半的选举办法。采用简单多数通过的“选委会”名单,既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又没有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可。显而易见是缺乏合法性的。没有公示选举办法的投票,只能是一场丑陋的闹剧而已。



风华园居民2008年10月28日




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恶意陷害诽谤反腐维权知名举报人王培荣

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13524016991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一、刘永修06年5月起用居委会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王培荣等有严重经济问题,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下图为2006年5月23日刘永修张贴的诽谤证据《王培荣经济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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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背景情况说明2004年5月,业主委员会为了招聘物业及后来中标的物业在7月进驻有物业用房,张洪研究所帮助下,控制了(当时张洪研究所租用的)物业楼,并从2004年5月起把房租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公共收益。
嘉隆物业以张洪研究所不给租金为由不给张洪研究所退租房押金一万元,但张洪研究所应付嘉隆7019.94元(其中水电费6708.94元、物业费311元)也不没给嘉隆物业。二者相抵,其中有差额2980.06元。
2005年3月底,张洪研究所搬家离开物业楼时,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要求帮助解决张洪研究所与嘉隆物业之间的差额2980.06元问题:张洪研究所把嘉隆物业给张洪研究所的租房押金一万元收据原件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支付张洪研究所一万元;同时张洪研究所也把该所欠嘉隆物业7019.94元(其中水电费6708.94元、物业费311元)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实际垫付给张洪研究所2980.06元。
考虑到在此之前,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委员会文体组已向嘉隆物业共借款2000元,业主委员会答应了张洪研究所要求,如嘉隆物业拒绝结帐,业主委员会实际损失为980.06元(2980.06元—2000元)。
2004年5月—2005年3月业主委员会从张洪研究所(用房租和赞助款)得到业主公共收益,明细如下:2004年5月—2004年6月共收房租7946元房租;2004年7月—2004年12月房租9000元(由中房物业代收);2005年1月—2005年3月赞助款7200元。除2004年7月—2004年12月房租由中房物业代收外,其收入全部计入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
业主委员会经济上从张洪研究所得到的是:24146元(7946元房租+9000元房租+7200元赞助费)和办公桌椅实物,这事由业主委员会其它负责人员和张洪研究所刘会计经办的,事后王培荣知道此事,也是同意的,业主委员会用980.06元的风险(嘉隆物业不愿结帐,980.06元成为死账),得到了24146元收入。以上刘永修是十分了解这些情况的,在刘永修签名接收的材料2005年5月30日《业主委员会财务移交说明》(见复印件)中已十分清楚,充分说明刘永修是恶意诽谤。
刘永修签名接收的材料2005年5月30日《业主委员会财务移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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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永修2005年12月31日处理死账,恶意诽谤举报人王培荣居委会在代管的业主委员会帐目中有嘉隆物业公司2980.06元欠款(张洪研究所的租房押金10000元与张洪研究所欠嘉隆物业水电费物业费7019.94元差额),刘永修作为社区居委会接收人签名的《业主委员会财务移交说明》有详细说明。业主委员会多次与嘉隆物业、经房中心联系,要求解决包括张洪研究所问题在内的许多遗留问题,嘉隆不予理睬。2005年上半年《徐州日报》刊登徐州市房管局公告取消嘉隆物业公司。
因年底因刘永修要求2980.06元欠款结帐,业主委员会与嘉隆物业公司交涉无望的情况下,该帐目成了死帐,2005年12月31日,致函请居委会把嘉隆物业公司2980.06元欠款作为业主委员会损失处理。该函有二个问题:刘永修2005年12月30日签字(比业主委员会函早一天);把代付张洪研究所押金10000元,打印错误为张洪研究所水费10000元。
刘永修2005年12月31日处理死账,只是帐面处理,没有现金支出或收入,更不存在有人领钱的事。由居委会盖章的财务账页为证。
刘永修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副主任孟震,偷换概念,千方百计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核委托居委会代管的代管帐目,达到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目的。业主委员会审查核实其代管帐目的原始凭证,有很简单的二种方式:一、对全部财务原始凭证进行扫描;二、由居委会单方复印全部财务原始凭证,由业主委员会依据财务原始凭证对复印件进行核实。刘永修为了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目的,偷换概念,在《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一部分》称:"王培荣、孟震有经济问题的人,我们不能把原始凭证交给有问题的人去破坏原始凭证"。
刘永修无中生有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称:"经有关部门初步审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自2005年5月接受业主委员会代管其收支帐以来,发现王培荣、孟震等人存在严重经济问题","在2005年12月底,以嘉隆物业公司已注销为由,提取损失款2980.06元","王培荣、孟震分二次灭失了业主公共收益二万元整"。
因在这时期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王培荣、孟震即使拿一分钱,在居委会代管帐上一定有签名的。有没有经济问题必须由财务证据来证明,刘永修称王培荣、孟震发生经济问题的时间在2005年12月底,是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代管期间,而且直到至今业主委员会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全部帐还在居委会。
   刘永修敢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所以刘永修拿不出财务的证据,刘永修被起诉后,刘永修敢做不敢当,在法庭上胡搅蛮缠、百般抵赖,失去做人起码的道德,刘永修的行为败坏了居委会的信誉,败坏了徐州政府机关的形象,败坏了社会的风气。在事实和法律面前,2006年12月刘永修被迫在泉山区法院赔礼道歉,有泉山区法院(2006)泉民—初字1368号《民事调解书》为证。
从居委会财务凭证中,明显看出2005年12月31日处理死账,只是帐面处理,没有现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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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是居委会会计董作荣2005年12月31日手写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收入支出表》,在支出的本期数一栏中没有支出2980.06元,收入中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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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是居委会会计董作荣手写的《应收帐款—嘉隆物业》2005年12月31日,有“冲嘉隆物业欠款2980.06元”的内容,董作荣在同一天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收入支出表》,在支出的本期数一栏中没有支出2980.06元,收入中也没有。以上证据说明,刘永修2005年12月31日处理死账,只是帐面处理,没有现金支出或收入,更不存在有人领钱的事,刘永修在恶意诽谤举报人王培荣等人。
问题之一:居委会刘永修的签字日期是2005年12月30日,比业主委员会的公函早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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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6年12月刘永修被迫在泉山区法院赔礼道歉
2006年5月23日刘永修张贴的诽谤证据《王培荣经济问题之一》,用居委会组织名义造谣惑众,在事实和法律面前,2006年12月刘永修被迫在泉山区法院赔礼道歉,有泉山区法院(2006)泉民—初字1368号《民事调解书》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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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7年8月4日开始刘永修再次恶意造假诽谤、大量张贴材料恶意诽谤举报人
因1800多户签名的材料及举报信,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2007年8月6日徐州市调查组负责人对举报人代表王培荣通报:市调查组要调查你们举报的刘永修每个问题,不但要入户调查1800户签名的业主,而且风华园3500多户每一户均要入户调查。
同一件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刘永修又多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造谣惑众,写以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的同一件的事为内容的诽谤材料,而且是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这是恶意诽谤举报人王培荣!
业主委员会05年5月到06年3月期间的全部帐目至今还在居委会,刘永修用了一年多时间拿放大镜找也没有找出经济问题。尽管业主委员会没有经济问题,但人品恶劣、手段卑鄙的刘永修没有罢手,2007年8月4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企图恶意制造王培荣、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
业主委员会收隆物业给张洪研究所开的一万元租房押金收据原件的财务证据,上面写明单据2张,即嘉隆物业给张洪研究所开的一万元租房押金收据原件和张洪研究所刘会计写的收条(一万元的收条),他们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刘会计所写的收条(一万元的收条),是指业主委员会收隆物业给张洪研究所开的一万元租房押金原件时,付款的一万元租房押金。事情很简单,押金收据原件就是钱,张洪研究所把隆物业给开的一万元租房押金收据原件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给张洪研究所一万元。
刘永修为了恶意制造王培荣、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在复印时采取极其卑鄙手段,故意不复印单据2张这部分,孤立地拿其中一张单据(一万元的收条),造成假像和有意误导,即业主委员会凭张洪研究所刘会计写的收条(一万元的收条)付了一万元,又凭嘉隆物业给张洪研究所开的一万元租房押金收据原件又付一万元,付了二次一万元,即二万元。
相同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泉山法院使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受到法院警告,刘永修在法院向孟震赔礼道歉。刘永修2007年8月4日,再次对同一事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来愚弄业主,企图恶意制造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可以看出刘永修人品之恶劣,手段之卑鄙,他作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是风华园居民的耻辱,个别领导阻止居民罢免刘永修,是徐州政府的耻辱。
下图为业主委员会退还一万元房租押金的完整的财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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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为刘永修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及经过卑鄙手段处理过的所谓财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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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为2007年8月8日刘永修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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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居委会《通告》看出刘永修的卑鄙和无耻刘永修因在风华园张贴王培荣、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尽管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但改不了他人品恶劣、手段卑鄙的本性,今年9月7日刘永修再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继续张贴诽谤材料,并张贴经过卑鄙手段处理过的财务凭证,造谣惑众,企图转移视线。
刘永修因相同的事及使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已在法院赔礼道歉,为什么刘永修要继续张贴已在法院赔礼道歉的相关材料,造谣惑众,攻击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等人。除刘永修本性外,还有二个原因:
1、尽管刘永修用一年多时间找王培荣的经济问题,结果使他失望,只能造谣惑众,企图转移视线,打击、陷害举报人。
2、刘永修敢接二连三任意愚弄和欺骗百姓,因为刘永修自认为是居委会主任,有建立的关系网做保护伞,百姓拿他没有办法。
去年,泉山法院依据刘永修用卑鄙手段处理过的一万元的收条财务伪证,对孟震等人进行了调查。该收条是张洪研究所当时的财务人员写的,财务证据上面写明单据2张,即一万元(押金)收据及说明(一万元的收条),他们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法院最后还孟震清白。
在法庭确定刘永修在风华园张贴诽谤材料及向法院提供伪证后,刘永修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为澄清事实,就有关事项做些说明:
1、刘永修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法律文书是《民事调解书》,也就是刘永修自愿的。不是《判决书》,即刘永修没有是错案的借口。
2、免交诉讼费是法官提出的,孟震同意办免交手续,考虑被告是居委会,而不是刘永修,也就是说,刘永修个人不承担败诉费用。
3、如果王培荣、孟震有所谓的一万元的经济问题,它涉及刑事问题,法院不会放过,刘永修也不会放过,更不会在法院赔礼道歉。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2007年9月7日



三、下面例子更充分说明刘永修之卑鄙1、一个恶意诈骗行为和有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行为
业主委员会没有委托,刘永修瞒着业主委员会,甚至居委会其他成员均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属于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业主公共用房物业楼出租,这是一个恶意诈骗行为和有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行为,也说明了刘永修品德恶劣。有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为证。
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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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主委员会二倍于刘永修合同规定的房租,刘永修竟以王培荣少收或不收张洪研究所房租为由,称王培荣出卖业主利益,有经济问题,恶意诽谤举报人王培荣
同是物业楼相同的房子、租给同一个单位张洪研究所,刘永修每月只收1000元。有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为证。
业主委员会在2004年5月至2005年3月期间的十一个月共收张洪研究所租金及赞助费24146元,均已入帐,平均每月2195.09元。其中2005年1-3月三个月业主委员会收7200元,如果以三个月平均的话每月2400元。同是物业楼相同的房子、租给同一个单位张洪研究所,刘永修每月只收1000元。有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为证。用途来说:刘永修用于私分和行贿,业主委员会为了业主的利益,业主委员会用于小区设施建设和维修。
十分荒唐的是,2006年5月25日刘永修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有居委会公章的所谓的《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三部分》,竟以业主委员会少收或不收张洪研究所房租为由,称王培荣出卖业主利益,称有王培荣经济问题,大做文章,恶意诽谤举报人王培荣。

根据房屋使用情况,房租不同很正常。2004年5月,业主委员会开始分批收回当时张洪研究所从嘉隆物业租的物业楼, 2004年5月、6月,业主委员会、张洪研究所二家合用物业楼。2004年7月—2005年3月业主委员会、中房物业、张洪研究所三家合用物业楼。
2005年3月底,张洪研究所搬家离开物业楼时,2005年4月开始,不交房租。
刘永修在风华园张贴盖有居委会公章的《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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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报道王培荣:《大学副教授成举报斗士》和《从举报斗士王培荣的遭遇看反腐之艰》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10/20081027398.jpg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10/200810273933.jpg
大学副教授成举报斗士http://www.qlwb.com.cn/viewpdf.asp?id=347744来源:齐鲁晚报
日期:2008-10-2 ■他是大学副教授,因为连续举报一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成为全国维权反腐知名人士。
   ■他通过网络举报,将一名区委书记挑落下马。
   ■他的举报让一些人胆战心惊,有人扬言出2000万元买他的人头。
   王培荣真是执著得可以!
   王培荣是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副教授。如果只说这个头衔,可能没人知道他。但说到“举报红人”,那可就大名鼎鼎了。
   今年5月,王培荣连续给记者的邮箱发来邮件,举报江苏徐州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半公开实行“一夫二妻”,且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相关材料。
   这样的材料,他曾发给全国各地多家媒体。
   9月初,再次收到王培荣的邮件,他向记者报喜:董锋已被逮捕。
   电话联系上王培荣的时候,他的声音略显疲惫,但谈到举报的事,他立马来了精神。原来,他又有新的举报对象了。
   书生“误入”维权路
   如果不是搬进那个让多位国家领导人都曾关注的风华园小区,王培荣的生活可能会是另外一个样子。王培荣的“走红”,就从住进这个小区开始。
   风华园小区是徐州市解决知识分子住房难的大型民心工程。在小区建设期间,很多中央领导曾先后参观过风华园小区,并批示徐州市委、市政府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然而,2000年住户们陆续搬进去后,却烦恼不断:单元防盗门是“一种你想开时开不开,想关时关不上,用钥匙开不了,却用手拉得开”的“三无”伪劣产品;自来水、煤气远程抄表系统是一个假工程;暖气片是伪劣产品;物业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却用非法手段骗取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称号,业主按照全国“优秀物业”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得到的却是质次价高的劣质服务……
   作为住户之一、专攻力学的王培荣被住户们选为代表,开始漫长的维权之路,从而在这一领域开拓了对另一种力——“正义之力”的研究。
   他平静的“象牙塔”生活,也因此被打乱。
   4年举报终有结果
   在反映居住的小区存在的问题时,王培荣最初选择的是逐级反映。
   从一开始的市物价局、公安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信访办,到市委、市政府;再从市人大、省人大到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王培荣记不清自己打了多少个电话,寄出了多少封挂号信,到这些机关跑了多少次。
   一次次的署名举报无效后,王培荣从 2002年10月起开始了诉讼。“行政上走不通,我就走司法路。但个中滋味,一天一夜都说不完。”
   2002年10月8日,王培荣以行政不作为将徐州市物价局推上被告席;同日,以同样的理由王培荣又起诉了市公安局。2003年7月,王培荣又在徐州市中院起诉徐州市政府、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物价局行政不作为。在因管辖原因被驳回后,王培荣又赶到南京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2004年1月,接到省高院的行政裁定书后,他又在援助律师的指点下,再次到徐州中院对市政府单独起诉。
   4年的举报和上诉,终于换来了结果:2004年2月,经时任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和代市长李福全批示,小区全部住户领到了共计160万元的防盗门全额退款。
   一系列诉讼尘埃落定,王培荣的名字传遍全国。
   他的人头值2000万
   王培荣举报防盗门一事,损害了某些人的利益,他曾遭到无数次或明或暗的威胁,甚至公开的殴打。
   非法生产、销售“三无”劣质防盗门的闫家训,曾多次公开殴打王培荣,并扬言如果他不停止举报,将出价2000万买他的人头。
   “有时我感到灰心,家人也提心吊胆。”王培荣承认,这种威胁确实曾给他和家人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
   王培荣的很多同学,对他放弃科研、把大量精力放到举报上感到可惜,纷纷劝他争过就算了,继续搞自己的科研和教学。
   倔强的王培荣却不想就此松手,他不愿认输。
   就在住户们领到防盗门退款的同时,闫家训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王培荣以正义之力,最终赢得了那场长达4年的较量。
   通过网络“扳倒”区委书记
   因为连续举报风华园存在的问题,王培荣成为远近闻名的维权人士。
   他的大名一直让徐州一位妇女暗暗佩服。这位妇女就是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之妻睢传侠。
   经过长时间考虑后,睢传侠于2006年托人给王培荣发去求助邮件。这对夫妇失和多年,她咨询王培荣“能不能告倒他”。
   在徐州市,董锋有一个流传甚广的绰号——“一夫两妻”区委书记。实际上,他并非“两妻”这么简单,先后有多名情妇。
   2008年初,睢传侠再次找到王培荣,提供了关于董锋经济和作风问题的部分证据,以助王培荣举报。
   然而,在随后的几个月里,王培荣并没有等来有关部门的答复。
   7月6日,王培荣开始在网络发帖,揭发“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和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文中描述了董锋的种种劣迹,还公布了此前寄出的举报快件号码,可供网友查询。
   7日,一些网站予以转发。
   8日上午,徐州市纪委相关领导前往王培荣处做笔录。随后,徐州市常务副市长李荣启与王培荣见面,做出两点说明:董锋的问题是严重的;举报的渠道是畅通的。
   11日,董锋遭到免职。17日,董锋被正式“双规”。8月,董锋因涉嫌“严重犯罪”,被正式逮捕。
   随后,包括人民网、中国青年报在内的多家媒体对王培荣进行了采访、报道。
   (《武汉晚报》供稿)

齐鲁晚报报道:记者对话王培荣http://www.qlwb.com.cn/display.asp?id=347742 记者:举报花费了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后不后悔?
   王培荣:没啥好后悔的。这样的事总得有人做。
   记者:家里人怎么看?
   王培荣:他们希望有人举报,但不希望是我,他们替我的人身安全担心。
   记者:很多人都痛恨腐败,但要举报还真得有勇气。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王培荣:我们这个社会向来不缺明白事理的人,真正缺的是能够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意识并能够躬身践行的人。
   记者:成为网络红人,有何感想?
   王培荣:我用平常的心态看待这个问题。至于全国各地许多人求我替他们举报,我无法核实内容的真假;另外,我精力有限,很抱歉,我帮不了他们。
   记者:您这样举报,会否影响正常的研究工作?单位对您如何看?您是否觉得这近10年的付出值得?
   王培荣:正义在百姓心中。我的正义行为得到了广大群众,包括学校领导和同事的支持。
   10年来,我个人的经济损失很大,还受到黑恶势力打击报复。但我认为我的付出是值得的,我在探索用法律途径和网络等新技术手段,实现弘扬社会正气,打击腐败和黑恶势力。



从举报斗士王培荣的遭遇看反腐之艰!http://www.bokerb.com/logshow.asp?id=55298
http://paper.dzwww.com/qlwb/data/20081021/78673534353469/images/14.jpg
   王培荣在举报过程中曾被人打得头破血流。

王培荣何许人也?他是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副教授。如果只说这个头衔,可能没人知道他。但说到“举报红人”,那可就大名鼎鼎了。如果不是搬进那个让多位国家领导人都曾关注的风华园小区,王培荣的生活可能会是另外一个样子。王培荣的“走红”,就从住进这个小区开始。

      风华园小区是徐州市解决知识分子住房难的大型民心工程。在小区建设期间,很多中央领导曾先后参观过风华园小区,并批示徐州市委、市政府一定要把“好事办好”。然而,2000年住户们陆续搬进去后,却烦恼不断:单元防盗门是“一种你想开时开不开,想关时关不上,用钥匙开不了,却用手拉得开”的“三无”伪劣产品;自来水、煤气远程抄表系统是一个假工程;暖气片是伪劣产品;物业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却用非法手段骗取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称号,业主按照全国“优秀物业”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得到的却是质次价高的劣质服务。

      作为住户之一、专攻力学的王培荣被住户们选为代表,开始漫长的维权之路,从而在这一领域开拓了对另一种力——“正义之力”的研究。他开始了4年之久的举报生涯,在反映居住的小区存在的问题时,王培荣最初选择的是逐级反映。从一开始的市物价局、公安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信访办,到市委、市政府;再从市人大、省人大到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王培荣记不清自己打了多少个电话,寄出了多少封挂号信,到这些机关跑了多少次。一次次的署名举报无效后,王培荣从 2002年10月起开始了诉讼。4年的举报和上诉,终于换来了结果:2004年2月,经时任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和代市长李福全批示,小区全部住户领到了共计160万元的防盗门全额退款。一系列诉讼尘埃落定,王培荣的名字传遍全国。

      就在王培荣举报防盗门一事时,损害了某些人的利益,他曾遭到无数次或明或暗的威胁,甚至公开的殴打。尤其是,非法生产、销售“三无”劣质防盗门的闫家训,曾多次公开殴打王培荣,并扬言如果他不停止举报,将出价2000万买他的人头。最终邪不压正,就在住户们领到防盗门退款的同时,闫家训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王培荣以正义之力,最终赢得了那场长达4年的较量。最近,他又通过网络“扳倒”了一位区委书记。今年7月6日,王培荣开始在网络发帖,揭发“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和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文中描述了董锋的种种劣迹,还公布了此前寄出的举报快件号码,可供网友查询。11日,董锋遭到免职。17日,董锋被正式“双规”。8月,董锋因涉嫌“严重犯罪”,被正式逮捕。
      一位大学教授,由于深受腐败之害,走出“象牙塔”,踏上了漫长的维权揭黑之路,不惜搭上自己的身家性命与腐败黑恶势力作殊死斗争。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智慧啊!腐败分子权钱勾结,官商勾结,极其黑暗和歹毒,举报和揭发他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一般百姓对于腐败现象敢怒不敢言,只能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免得招来祸端。这样,腐败分子就愈加猖狂,损害国家坑害百姓。没有王培荣就不会让拿2000万买他人头的闫家训伏法,就不会扳倒那位“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反腐败就需要王培荣这样的举报斗士,这样的举报斗士越多,腐败分子就越没有藏身之地,反腐败斗争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专门作出批示,重申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毫不放松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这是对全党全国人民发出的又一个动员令。反腐败斗争需要全国人民的支持和参与,实践证明,许多腐败分子都是人民群众举报出来的,就连三中全会刚刚处理的于幼军也是经过多次举报才浮出水面的。腐败分子极其隐蔽,总是躲在太阳地下做着不可见人的勾当,没有人民群众的举报很难露出马脚,因此,揭黑举报是反腐败的一支利剑,是腐败分子心惊胆寒的一把快刀。我们相信,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像王培荣、青岛揭黑网站一样的举报勇士会越来越多,腐败分子的生存土壤会越来与少,我们的社会终究会越来越干净。

zczy1209 发表于 2008-11-3 22:50:40

中国最牛的黑恶势力:
恶意违法犯罪国家法律管不了,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省市二级党委政府不但查不动,而且黑恶势力还能剥夺了上万居民选举和被选举权

呐喊!!!
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恶意违法犯罪,国家法律管不了,法律尊严何在?

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省市二级党委政府不但查不动,而且黑恶势力还能剥夺了上万居民选举和被选举权,社会正义何在?






黑恶势力坐大了: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黑恶势力,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被黑恶势力剥夺了选举和被选举权

——徐州泉山区委书记董峰亲戚受贿,江苏徐州出现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党十七大提出: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但我遇到的徐州党政部门基层干部早已忘记了为人民大众谋利益这一党的根本宗旨,他们根本不理睬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而且充当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情节之严重,手段之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得不到执行,党政部门基层领导利用职权欺上压下明目张胆弄虚作假强行掩盖违法犯罪,腐败严重到了百姓举报无门,百姓用法律讨说法在徐州也行不通的地步。基层党政部门领导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下级骗上级,造成上级骗更上一级,层层欺骗,腐败严重到如此地步。
举报难,举报有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及在职官员更难,请有正义感的公民、网友帮助在网上转帖、举报,也请媒体记者关注,共同揭露腐败现象和黑恶势力,为树立社会正气做出贡献,谢谢!
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徐州风华园基层组织已被黑恶势力控制,至今省市委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黑恶势力,问题性质已严重到触目惊心的地步,已无法律和正义可言。
2005年10月起已不合法的群众自治组织,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如诈骗、逃税、开具25万非法票据、操纵的居委会侵吞私分的业主公共收益远远超过十多万元(金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并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刘永修一家四口甚至打伤举报人,还抢劫了举报人一千多元的手机。经历了时间长达二年半的举报,2006年9月1600多户居民要求依法罢免居委会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2007年1月10日,当年选举刘永修当居委会主任的68.18%居民代表联名要求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
刘永修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是受贿者之一,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长期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均被摆平,办事处、区审计局层层做假,强行掩盖包庇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江苏徐州出现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王培荣长期向董锋等领导反映情况,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连答复也不给。有一次王培荣向董锋举报,反而遭到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的辱骂。(注:刘永修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是受贿者之一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到处说:"泉山区区委书记董峰是我的外甥女婿"。该事被王培荣揭露后,睢良进在2006年12月社区党员大会上,改口说董峰是他的亲戚。)
徐州市委市政府依据法律,规定2008年1月底前完成徐州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风华园居委会在05年10月开始成为不合法的组织,刘永修企图强行操纵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成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违法行为败露后,至今超期六个六个多月,风华园居委会不举行换届选举。风华园居委会至今超期六个六个多月不举行换届选举,非法剥夺了风华园一万多居民选举和被选举权。





一、国家的法律、党和国家政策在徐州知识分子居住小区风华园得不到执行


1、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及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查处;

2、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68.18%居民小组长又一次签名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二次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因刘永修抵制和破坏,至今不召开居民会议,国家法律已在徐州风华园失效,得不到执行。

3、由2005年初选出的居民小组长选举了风华园居委会五位成员,其中3名被刘永修打击报复、排挤出委员会。风华园居委会只有2名正式成员,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最低数5人,07年前已是不合法的组织。

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每届任期三年,风华园居委会超期六个六个多月至今不换届选举,刘永修的所谓居委会主任是非法的。




二、江苏徐州风华园一万多居民被剥夺选举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徐州市委市政府依据法律,规定2008年1月底前完成徐州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风华园居委会在05年10月开始成为不合法的组织,刘永修企图强行操纵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成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违法行为败露后,至今超期六个六个多月,风华园居委会不举行换届选举。

徐州风华园小区是徐州市知识分子居住的小区,居民民主意识强,民主选举基础好:

1、2003年11月,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业主一家一票民主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2、2005年初,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由居民推选居民小组长,再由居民小组长选出刘永修为主任的新一届居委会。

3、2006年11月,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业主一家一票民主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风华园居委会至今超期六个六个多月不举行换届选举,非法剥夺了风华园一万多居民选举和被选举权,责问刘永修风华园一万多居民犯了什么法?





三、岂能容忍法律向不法分子低头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为例说明风华园居委会是不合法的组织。

1、从2005年10月起风华园居委会已不合法

"居委会组织法" 第七条规定居委会正式成员至少五人。但2005年10月,因刘永修把副主任及一位委员排挤出居委会,风华园居委会只有三名正式成员组成;2007年初,因刘永修又把一位委员排挤出居委会,风华园居委会只有二名正式成员组成,更是不合法的了。

2、风华园居委会既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徐州市委市政府依据法律,规定2008年1月底前完成徐州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刘永修企图强行操纵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成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违法行为败露后,至今超期六个六个多月,不举行换届选举。

3、长达三年不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依据法律,居委会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均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4、又出现二次法律向黑恶势力低头

二次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因刘永修抵制和破坏,至今不召开居民会议。国家法律已在徐州风华园失效,得不到执行。

5、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并用于行贿,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居委会对于不属于政府财政拨款发补贴问题,"居委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也要经居民会议同意。第十六条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也必须经单位同意筹集。没有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审批,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侵吞业主财产和公共收益。

业主公共收益应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采用巧取豪夺手段侵吞、私分,并用于行贿,建立关系网,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就本质而言,是党政部门领导的腐败,导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在徐州风华园得不到执行,国家的法律向不法分子低头。




四、刘永修已涉嫌刑事犯罪,有关部门不能维护社会正义


刘永修为了满足个人私欲,把政府2001年给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社区警务室的办公用房全部出租(每月650元),利用业主委员会委托代管之际(有出租协议为证据),强行侵占业主公共用房(使用面积646.8m2楼房,每年5-6万元租金)办公和出租,用于私分和行贿,造成业主公共收益重大损失(至少每月5000元,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二十多万元)。
居委会在风华园没有购买一分钱的房产,刘永修操纵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侵占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约五十万的房屋(使用面积646.8m2二层楼房)和远远超过十多万元的租金,仅这一项金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等不但任凭刘永修操纵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强行侵占并出租业主公共财产,纵容包庇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其租金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弄虚作假掩盖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谎称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是风华园小区开发商徐州市经房中心的。风华园小区房屋建成八年多,如果是徐州市经房中心的房屋,一定有产权证,但徐州市经房中心的开发商拿不出居委会侵占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产权证。开发商徐州市经房中心曾给业主委员会公函称: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公共用房,不办产权证。

即使假设居委会侵占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是徐州市经房中心,徐州市经房中心是全民企业,该房屋及租金属于国家财产,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远远超过十多万元的租金,仅这一项金额巨大,也已涉嫌刑事犯罪。

需要说明的是:2001年已有办公用房的居委会,2005年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居委会把政府给的办公用房出租,私分其租金。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已没有再要办公用房的资格,政府不能故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办公用房为由,把使用面积646.8m2的房屋(每年5-6万元租金)的国家财产给居委会,供群众自治组织风华园居委会私分其租金。

从上所述,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等领导故意是非颠倒,他们恶意破坏社会的正义。

下列问题十分简单,是非分明,但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等故意是非颠倒,把问题复杂化,使基层组织不能维护社会正义。

1、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归谁所有,是归全体业主所有,还是任凭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强行侵占并出租,由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其租金?

2、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使用的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还是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

3、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是应该用于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公共事业,还是象刘永修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那样用于私分和行贿建立关系网?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把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用于建设小区,如改造广场照明系统、建设小区监控系统、恢复南大门亮化系统、安装了单元灯、新建、修建道路、配备消防灭火器、小区绿化等;

4、 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均属于群众自治组织。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自2003年11月王培荣任主任以来,坚持业主公共收益归业主共同所有,用于建设小区,使用的决定权属于业主大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务,不拿一分钱补贴,坚持办事公开、透明原则。

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刘永修任主任以来,与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勾结,他们每人每月拿政府的给850元的补贴,不为社区办实事,不择手段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5、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公开,受到业主监督;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目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包括原始财务凭证全部公开,受到业主监督。每月一次组织由片长组成的财务监督组定期审查帐目,并在公告栏公示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也在网站公示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

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业主公共收益时,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目。




五、徐州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详情请看附件:

刘永修蓄谋已久的通过有关部门所谓的审计洗黑钱,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徐州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揭露徐州黑恶势力通过所谓的审计洗黑钱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内幕——徐州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72


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均被弄虚作假摆平,在网上公开的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有关部门还是不查


尽管1800户签名举报违法犯罪的证据确凿,由于黑恶势力一手遮天,举报人被迫在多种形式包括网上公开部分违法犯罪的证据(如反腐败揭露黑恶势力徐州风华园正义论坛,请看网页:http://groups.google.com/group/zczyjsxzfhy?hl=zh-CN,风华园论坛http://www.0516w.com/bbs/Default.asp等),但有关部门还是不查。在网上公开的部分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材料,如:

1、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而且数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08

2、刘永修还明目张胆侵吞并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造成三十万元损失仍不罢手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62

3、从财务问题反映出来的十分明显的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及证据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68

4、刘永修违法犯罪部分证据及有关部门企图掩盖的证据图片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3476



七、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1、江苏省省长信箱被"摆平"的黑幕:区政府办假案强行掩盖违法犯罪,欺骗江苏省和徐州市政府——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泉山区审计局"审计"之名洗黑钱,关系网使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难如登天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3751

2、王培荣2007年10月12日给徐州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举报信及附件:举报刘永修违法犯罪的部分证据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79




3、徐州黑恶势力已严重到一手遮天、使国家法律失效的地步,1800户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中国哪里是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的地方?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17




八、徐州近二千户百姓举报二年打击不了黑恶势力,但黑恶势力能用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



详情请看附件:
1、徐州近二千户百姓举报二年打击不了黑恶势力,但黑恶势力能用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38

2、在08年不到半个月,王培荣遭到被举报的徐州黑恶势力殴打二次、抢劫二次、车撞一次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PageIndex=2&ThreadID=4117

3、省长批示查不下去,省委书记再次批示后,黑恶势力还竟敢到派出所值班室对举报人行凶、辱骂

http://www.0516w.com/bbs/ShowForum.asp?ForumID=22




需要附件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黑恶势力坐大了:派出所教导员怕黑恶势力,对黑恶势力恶意盗窃公共财产,不立案查处
    当时的社区警务室负责人骆明向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申请设立治安基金,2005年7月10日,业主大会通过了骆明设立治安基金申请,基金来源是废品回收管理费,用于警务室聘请保安。

由当时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吴敏和当时风华园警务室负责人(现翟山派出所教导员)骆明负责并实施,通过公开竞争,确定废品回收管理费为每月900元及废品回收人员。
不合法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利用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财务帐目之际,恶意盗窃治安基金6300元,应由治安基金支出的5300元支出,强行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业委会其他经费中开支了。包括骆明签名领款(1200元)在内的5300元支出,是风华园三千五百户一万多业主的共有财产,决不能被用作为违法犯罪分子买单,业主委员会报案无门。

现徐州市泉山区翟山派出所(管辖风华园)教导员骆明是当事人,从党性、良知和警察责任来说,均应出面追回6300元治安基金,但派出所教导员骆明怕黑恶势力,对业主委员会报案,骆明不愿出面处理,骆明还不给立案。

请公安部门伸张正义,查处黑恶势力恶意盗窃治安基金违法犯罪行为,追回风华园三千五百户一万多业主的共有财产。

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相关举报材料及证据材料请看网页:
刘永修还明目张胆侵吞并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造成三十万元损失仍不罢手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62

黑恶势力坐大了: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黑恶势力能剥夺了上万居民选举和被选举权

——徐州泉山区委书记董峰亲戚受贿,江苏徐州出现近二千户举报二年多、省市二级党委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66

zczy1209 发表于 2008-11-3 22:51:55

四、揭露徐州黑恶势力通过所谓的审计洗黑钱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内幕——徐州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举报难,举报有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及在职官员更难,请有正义感的公民、网友帮助在网上转帖、举报,也请媒体记者关注,共同揭露腐败现象和黑恶势力,为树立社会正气做出贡献,谢谢!

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刘永修蓄谋已久的通过有关部门所谓的审计洗黑钱,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
自05年5月起,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风华园居委会代管业主公共收益,到06年3月底居委会单方毁约终止。业主委员会自05年底起到至今多次向居委会提出审查其委托代管的全部帐目,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拒绝提供原始财务凭证核实。所以业主委员会无法确认居委会代管业委会收入的完整性及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业主委员会审查核实其代管帐目的原始凭证,有很简单的二种方式:一、对全部财务原始凭证进行扫描;二、由居委会单方复印全部财务原始凭证,由业主委员会依据财务原始凭证对复印件进行核实。刘永修拒绝提供原始财务凭证核实,目的十分明确,为了掩盖其经济上违法犯罪。



居委会提供的财务帐目前后矛盾,而且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拒绝提供原始财务凭证核实,所以业主委员会无法确认居委会代管业委会收入的完整性及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能确定的是居委会提供资料有虚假支出等不真实情况,而且有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55323.36元。仅对06年4月28日以后的居委会单方提供的财务帐目前后对比就可发现:业主委员会总收入到移交时竟少59236.79元。
关于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问题证据确凿,问题十分简单,财务问题必须说清楚,由原始财务凭证很容易说清楚,而且必须由原始财务凭证来说清楚,不但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公共收益要说清楚,按照法律法规居委会的财务必须向居民公开。关键是全面公开风华园居委会财务帐目、居委会代管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业主公共收益财务帐目和财务凭证。风华园居民对居委会财务帐目有知情权;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公共收益有管理权,对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公共收益财务帐目和财务凭证有知情权。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遭刘永修及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拒绝,这是矛盾的根源,也说明刘永修及办事处书记韩修德故意制造矛盾。
但刘永修为了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直到至今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核委托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公共收益的代管帐目,而且手段十分卑鄙。通过有关部门所谓的审计只不过是刘永修有预谋的洗黑钱手段。

证据一、在风华园张贴的2006年3月30日居委会的《告风华园全体居民书》
在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公共收益期间,刘永修就开始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核实其代管帐目的原始凭证;在交接时期也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核实其代管帐目的原始凭证。

2006年3月30日居委会的《告风华园全体居民书》造谣惑众,称"业委会决定在换届前把现有资金用完",还强行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不允许委托方知情的业主委员会审查核实其代管帐目的原始凭证,把帐目交不知情的第三方审查,十分荒唐。充分说明通过有关部门所谓的审计只不过是刘永修蓄谋已久的洗黑钱手段。早在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公共收益期间就开始预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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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0日,还处在风华园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帐目期间,张贴公告拒绝了业主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核实代管的帐目及原始票据的合情合理的要求。


风华园居委会在2006年3月30日的《告全体居民书》称:"居委会立即将全部(业委会、居委会)记账证,请泰山办事处封存,并交有关部门审查,待结果出来后将真相向全体居民公布"。


当时刘永修为了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证据,单方面作出决定:请泰山办事处封存,并交有关部门审查。充分说明通过有关部门所谓的审计只不过是刘永修蓄谋已久的洗黑钱手段。早在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公共收益期间就开始预谋。





证据二、在风华园张贴的2006年5月23日居委会的《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一部分》
刘永修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副主任孟震,偷换概念,千方百计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核委托居委会代管的代管帐目,达到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目的。

业主委员会审查核实其代管帐目的原始凭证,有很简单的二种方式:一、对全部财务原始凭证进行扫描;二、由居委会单方复印全部财务原始凭证,由业主委员会依据财务原始凭证对复印件进行核实。刘永修为了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目的,偷换概念,在《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一部分》称:"王培荣、孟震有经济问题的人,我们不能把原始凭证交给有问题的人去破坏原始凭证"。



刘永修无中生有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称:"经有关部门初步审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自2005年5月接受业主委员会代管其收支帐以来,发现王培荣、孟震等人存在严重经济问题","在2005年12月底,以嘉隆物业公司已注销为由,提取损失款2980.06元","王培荣、孟震分二次灭失了业主公共收益二万元整"。
因在这时期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王培荣、孟震即使拿一分钱,在居委会代管帐上一定有签名的。有没有经济问题必须由财务证据来证明,刘永修称王培荣、孟震发生经济问题的时间在2005年12月底,是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代管期间,而且直到至今业主委员会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全部帐还在居委会。
   刘永修敢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刘永修拿不出财务的证据,刘永修被起诉后,刘永修敢做不敢当,在法庭上胡搅蛮缠、百般抵赖,失去做人起码的道德,刘永修的行为败坏了居委会的信誉,败坏了徐州政府机关的形象,败坏了社会的风气。在事实和法律面前,2006年12月刘永修被迫在泉山区法院赔礼道歉,有泉山区法院(2006)泉民—初字1368号《民事调解书》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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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刘永修签名的财务移交说明(有关于一万元押金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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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修赔礼道歉泉山区法院《民事调解书》(2006)泉民一初字第1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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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三:关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帐目复印件的协议书



2006年6月21日,在办事处协调下,业主委员会让步,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协定了《关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帐目复印件的协议书》。由居委会单方复印代管帐目,居委会承诺:"居委会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但事实是, "居委会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承诺,是骗人的把戏,依据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部分证据资料,从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前后矛盾财务帐目,任何人均能看出有严重财务帐目问题。

连刘永修也不相信"居委会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承诺。刘永修还推翻2006年6月21日协议书中的承诺,拒绝依据的代管帐目复印件移交代管资金。


依据居委会加盖公章的代管帐目复印件统计明明白白是退押金支出为1800元,2006年8月24日移交代管业主委员会时,刘永修把退押金变成4300元。移交时采用虚假的退押金手段多扣退押金支出1500元。而且多出的退押金1500元,并没有发生真正的退押金的情况,只是1500元钱进入了居委会的帐户而已。
需要说明的是,2006年4月起,居委会停止代管业主委员会委托的业主公共收益,代管结束到移交资金期间财务帐目已经冻结,这是业主委员会的资金,居委会无权更改帐目,更不能产生新的收支及资金的变化,尤其是2006年6月21日协定了《关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帐目复印件的协议书》到移交资金期间财务帐目已经冻结。
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委托的业主公共收益帐目不但前后矛盾,而且财务帐目任意由刘永修说变就变。刘永修对业主公共财产已经到了明抢的地步,即使依据居委会单方复印的代管帐目复印件,明明退押金支出为1800元移交时,移交时刘永修把退押金变成4300元,采用虚假的退押金手段多扣退押金支出1500元。强行抢夺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定的风华园治安基金为6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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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四:移交资金《协议书》



刘永修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对居委会单方复印的代管帐目复印件提出异议,业主提出对代管帐目复印件对照财务原始凭证,审查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但遭到刘永修拒绝,刘永修声称:"业主委员会如对帐目有争议,一分钱不交"。

刘永修还推翻2006年6月21日协议书中的承诺,拒绝依据的代管帐目复印件移交代管资金。刘永修声称:"要按他的计算的金额移交,业主委员会如对计算的金额有争议,一分钱不交"。
在刘永修蛮不讲理, 而且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包庇、纵容下这种情况下,业主委员会被迫同意移交资金,但要求在移交资金《协议书》写明移交的是甲方(居委会)单方核算认可代管乙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结余。

从上述情况看,问题很多很严重,刘永修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约三十万元损失,这是风华园三千五百多户,一万多业主的公共损失,同时三千五百多户,一万多业主又是居民,风华园居委会财务帐目应该向其公开。我们实在想不出拒绝公开财务帐目的理由。刘永修、韩修德等人靠以权压人、靠以势压人解决不了问题,只能使刘永修与有关部门勾结用十分卑鄙手段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行为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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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从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前后矛盾看出有严重经济问题


证据名称
《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公布》
税务部门2006年4月三张发票
徐州地税局稽查局函
《审计报告》



代管帐目复印件(754页)

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账款移交汇总表

时间

来源

居委会2006年4月29日张贴

居委会2006年4月张贴

06年7月徐州地税局稽查局

泉山区审计局2006年12月8日

居委会2006年6月21日


居委会06年8月24日提供(注明日期为06年7月)
主要

内容

1、05年5月—06年2月十个月总收入291536.51元,2、房屋租金收入156033元

3、冲嘉隆坏帐支出2980.06元

1、居委会申报房屋租金收入为232833元, 临商贩占地费收入12169元,
2、屋租收入166433.00元时交税金32537.66元

05年到06年3月期间房屋租金收入:232833元,场地租金收入为16158元


1、租赁收入66400+156837=223237元。
2、押金收入15404.70元
3、赞助费6000元

4、转入资金80602.72元

1、依据代管帐目复印件统计退押金支出为1800元。
2、十一个月租金收入为167727元

1、租金收入158487.00元
2、租金收入的税金32537.66元
3、押金收入19300元
4、退押金支出为4300元
5、收入合计265334.42元
存在问题

举例

1、冲嘉隆坏帐2980.06元为虚假支出;
2、据泉山区审计局提供的资料06年3月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房屋租金收入为11400元;居委会代管业委会帐目十一个月总收入为302936.51元。
3、十个月房屋租金收入156033元,第十一个月(06年3月)租金收入为11400元,十一个月房屋租金收入为167433元。

4、没有包括代管租房押金收入19300元、赞助费6000元、转入资金80602.72元及业主大会决定的风华园治安基金为6300元。





1、审计报告中押金收入15404.70元明显做假,是为了凑数字才出现4.70元尾数,代管帐目复印件表明租房押金没有几元几角尾数,是典型的财务帐目数据造假,审计局依据什么认定的。而且该押金数与移交时租金收入19300元不符,少3895.3元。

2、没有任何票据情况下,居委会从业主委员会拿了15848.70元所谓的代办费,明显非法,而且违反财务制度,审计局强行掩盖。

3、审计局得到的房屋租金收入比徐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实的232833元少了9596元。

4、审计局认定的业委会十一个月总收入243699.72元,总收入比居委会2006年4月公布的十个月的总收入少了47836.79元,加第十一个月收入,共少了59236.79元。

5、审计局故意掩盖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55323.36元事实,

6、审计局竟把审计局自己也认为房屋产权有争议的房租归了居委会。
7、在审计期间,业主委员会二次致函审计局,举报居委会相关违法犯罪及财务问题问题,审计局不予理睬。
8、在审计期间,业主委员会二次致函审计局,指出审计不合法问题,审计局不予理睬。

1、居委会移交时采用虚假的退押金手段比代管帐目复印件统计的多扣退押金支出1500元。
2、居委会侵吞治安基金6300元,导致由治安基金支付的警务室保安工资4200元在业委会开支。
3、刘永修侵占业主财产达到疯狂的地步,手段繁多,如:在业主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永修一张批条,竟把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已记入业主委员会帐目的房屋租金,转移到风华园居委会。

1、因居委会拒绝提供原始财务凭证,业主委员会无法确认代管业委会收入的完整性及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比居委会公告的房屋租金收入167433元,少移交租金收入8946元。
3、由税务部门发票可知承担租金的税金32537.66元,房租收入为166433.00元,居委会少移交 7946.00元。
要业主委员会承担税金,应该给纳税人为业主委员会的代扣代缴税金发票,居委会至今不给税金发票。

4、因为居委会收取租房代办费非法,所以开不了发票。居委会从业主委员会拿了15848.70元所谓的代办费,居委会至今不给任何票据,
5、业主公共收益至少应为:房租232833 +场地租金16158+押金19300+治安基金为6300+赞助费6000+转入资金80602.72元=361193.72元
总收入少移交95859.3元


六、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十分明显,而且触目惊心,数额巨大,而且已涉嫌刑事犯罪

    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触目惊心,证据证明刘永修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约三十万元损失,如:
1、按照居委会单方统计,05年5月——06年3月期间,仅从收入少了59236.79元,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55323.36元,业主损失公共收益共114560.15元,业主公共收益受到重大损失。
2、05年5月——06年8月24日期间,居委会还侵吞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的业主公共收益、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及治安基金,共约十万元。
3、2006年8月26日到至今,刘永修为了满足个人私欲,把政府给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社区警务室的办公用房全部出租(每月650元),强行侵占业主公共用房(风华园东区超市等)办公和出租,用于私分和行贿,造成业主公共收益重大损失(至少每月5000元,仅风华园东区超市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十万多元)。风华园居委会没有在风华园购买一分钱的房产,即使是政府协调的居委会、党支部、警务室办公用房,也是业主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居委会、党支部、警务室只有用于办公的使用权,没有出租权力,如出租,其租金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
4、刘永修侵占业主公共用房,继续造成公共收益损失每天约200元


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十分明显,而且触目惊心,数额巨大,而且已涉嫌刑事犯罪
尽管1800户签名举报违法犯罪的证据确凿,由于黑恶势力一手遮天,举报人被迫在多种形式包括网上公开部分违法犯罪的证据(如风华园论坛Default.asp等,反腐败揭露黑恶势力徐州风华园正义论坛有较详细、较全面的材料,请看网页:http://groups.google.com/group/zczyjsxzfhy?hl=zh-CN),但有关部门还是不查。在网上公开的部分违法犯罪的证据,如:

1、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而且数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08
2、刘永修还明目张胆侵吞并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造成三十万元损失仍不罢手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62
3、从财务问题反映出来的十分明显的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及证据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68

4、刘永修违法犯罪部分证据及有关部门企图掩盖的证据图片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3476



七、刘永修蓄谋已久的通过有关部门所谓的审计洗黑钱,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

——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证据五:2006年12月8日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

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目的是借"审计"之名为刘永修洗黑钱,完全是为了掩盖刘永修经济上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全面公开风华园居委会财务帐目、居委会代管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业主公共收益财务帐目和财务凭证,这是风华园居委会问题能否公正解决的关键,也是合情、合理、合法要求。但刘永修及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为了千方百计掩盖真相,利用职权愚弄风华园百姓,故意把问题复杂化。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申请审计的目的是: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对不具备审计资格的居委会搞假审计,借"审计"之名洗黑钱,完全是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行为,而且审计局不对居委会收入的合法性这个审计的首要问题进行审计,参与洗黑钱的主观性十分明显,审计报告没有审计结论,十分荒唐。在审计结果公布后,徐州市泉山区政府以"审计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不允许与《审计报告》结果有利害的关系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审计报告》确实成为了玩弄人的工具。

单从泉山区审计局整理的材料看,没有业主委员会审批人签字而由刘永修私自决定的业主委员会支出就高达55323.36元,占业主委员会总支出50%以上。其中现已发现无任何票据的支出金额高达:16548.70元。众所周知,财务审批是依据真实合法的票据和审批人的合法签字或公章,泉山区审计局凭什么在《审计报告》把没有业主委员会审批的及无任何票据的支出认定为业主委员会的支出?仅对06年4月28日以后的居委会单方提供的财务帐目前后对比就可发现:业主委员会总收入到移交时竟少59236.79元。更不要提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挪用的多达十数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等等。由于公权力的介入,作为委托人和知情人的业主委员会被排斥在外,并且业主委员会的意见或建议也根本没有得到任何注意,审计的结果更难服众。

泉山区审计局个别人千方百计为刘永修的违法行为开脱,为使其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合法化"做尽手脚。但刘永修经济问题太多,《审计报告》避重就轻,指出了五个存在问题,一年多过去了,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你们至今不解决。审计建议:"加强对风华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有争议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进行协调,避免矛盾加深",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你们至今不予理睬。可见,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申请审计的目的是: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审计"之名洗黑钱,完全是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行为。泉山区审计局既然明智风华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有争议的房屋产权有争议,而且《审计报告》指出了五个存在问题之一房屋归属问题要区政府进行协调,那么泉山区审计局凭什么在《审计报告》把这些房屋的租金归居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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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文书徐泉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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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姓举报无门,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江苏省省长信箱被"摆平"的黑幕:区政府办假案强行掩盖违法犯罪,欺骗江苏省和徐州市政府——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泉山区审计局"审计"之名洗黑钱,关系网使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难如登天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3751
1、徐州竟有徐州市委市政府、江苏省委省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基层组织被黑恶势力控制的现象应引起重视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44
2、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企图强行操纵犯罪嫌疑人成为风华园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详情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53
3、被黑恶势力控制的徐州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超期二个多月,至今不依法举行换届选举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35

五、刘永修还明目张胆侵吞并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造成三十万元损失仍不罢手
为了加强风华园治安防范管理,2005年7月10日徐州市风华园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设立的风华园治安基金,基金来源是废品回收管理费,用于警务室聘请保安。由当时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吴敏和当时风华园警务室负责人(现翟山派出所副所长)骆明通过公开竞争,确定废品回收管理费为每月900元及废品回收人员。
早已不合法的徐州市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三十万元,但刘永修连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设立的风华园治安基金也不放过。刘永修操纵居居委会侵吞治安基金6300元(七个月的废品回收管理费,每月900元),应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支付的警务室保安工资5300元强行在业委会的其他经费中开支了,更为恶劣的是刘永修把风华园治安基金转到他私设个人小金库,采用财务做假手段,私分了风华园治安基金。

1、侵吞风华园治安基金

刘永修操纵居委会2005年10月—12月业主委员会管理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收入2700元(收据号为:0099667),把它记入居委会收入。有泉山审计局根据居委会单方财务统计结果为证据。

2、刘永修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把风华园治安基金转到刘永修个人的小金库

2005年12月,刘永修不但把业主委员会管理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收入2700元私自分掉了915元(风华园治安基金用于警务室聘请保安,而2006年警务室聘请保安的全部工资5300元,刘永修已强行在业委会的其他经费中全部开支了),而且刘永修还把1785元风华园治安基金转到刘永修个人的小金库(以治安基金名义,既不属于业主委员会帐目,也不属于居委会帐目,但支出审批人为刘永修)。有泉山审计局根据居委会单方财务统计结果为证据。

3、刘永修采取收入不入帐非法手段,把风华园治安基金转入刘永修的小金库

2006年1月—4月业主委员会管理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收入3600元(如1月、2月的收据号分别为:0099823、029647,其中一张有收款人盖章),该3600元既没有入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帐目,也没有入居委会的帐目,有泉山审计局根据居委会单方财务统计结果为证据。2005年12月起,仅从业主委员会管理的风华园治安基金这一项,刘永修利用职权采取收入不入帐非法手段,把风华园治安基金转到刘永修个人的小金库金额为:5385元(1785元+3600元)。泉山审计局故意在审计报告故意隐瞒刘永修个人小金库事实真相。

4、刘永修伪造帐目,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

2006年1月起,风华园警务室不再聘请保安,风华园治安基金不可能有工资支出。但刘永修个人小金库(以治安基金名义),仅(2006年1月—3月)三个月时间里,以工资和补贴名义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2500元(06年1月1100元、06年2、3月各700元),有泉山审计局根据居委会单方财务统计结果为证据。泉山审计局故意在审计报告故意隐瞒刘永修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事实真相。

5、应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支付的警务室(05年9月居委会财务帐目记为综合治理办公室)保安工资5300元,刘永修强行在业委会的其他经费中开支了。其中:

(1)2005年7月39号凭证(居委会盖公章)支付警务室保安王洪磊、李明健工资1200元;由当时风华园警务室负责人(现翟山派出所副所长)骆明签字代领;

(2)2005年9月25号凭证(居委会盖公章)支付警务室保安王朝坤、张洪亮工资奖金1000元,综合治理办公室王朝清生活补贴100元;

(3)2005年10月29号凭证(居委会盖公章)支付警务室保安王朝坤、张洪亮工资奖金700元,综合治理办公室王朝清生活补贴100元;

(4)2005年11月22号凭证(居委会盖公章)支付警务室保安王朝坤、梁苏工资奖金1000元,综合治理办公室王朝清生活补贴100元;

(5)2005年12月(居委会盖公章)支付警务室保安王朝坤、梁苏工资奖金1000元,综合治理办公室王朝清生活补贴100元;

6、从居委会盖公章的财务帐目知:业主委员会审批风华园治安基金的支出5300元,可以看出当时居委会认可风华园治安基金属于业主委员会管理,风华园治安基金的审批权属于业主委员会;

既然风华园治安基金由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 风华园治安基金必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委员会管理)。

有泉山审计局根据居委会单方财务统计结果为证据。风华园治安基金转到刘永修个人的小金库后,每月900元废品回收管理费成为了风华园治安基金的来源。风华园治安基金转到刘永修个人的小金库前,每月900元废品回收管理费成为了成为居委会的收入,再转入刘永修个人的小金库。刘永修侵吞业主公共收益的手段卑鄙,情节恶劣。

刘永修把风华园治安基金转到他个人小金库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支出由全体业主来承担,是一种盗窃行为。



举报人王培荣向全国人民求援,请有正义感的公民给予支持,帮助举报、转帖、联系媒体及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请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政府行政机关领导人利用职权故意包庇、掩盖十分明显违法犯罪的不法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使政府行政机关成为讲理的、依法办事的部门,请有关部门依法认真查处刘永修侵吞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王培荣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刘永修侵吞并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私设小金库的证据

1、侵吞风华园治安基金
刘永修操纵居委会2005年10月—12月业主委员会管理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收入2700元(收据号为:0099667),把它记入居委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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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泉山审计局根据居委会单方财务统计结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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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永修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把风华园治安基金转到刘永修个人的小金库

2005年12月,刘永修不但把业主委员会管理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收入2700元私自分掉了915元(风华园治安基金规定的警务室聘请保安,而2006年警务室聘请保安的全部工资5300元,刘永修强行已在业委会的其他经费中全部开支了),而且刘永修还把1785元风华园治安基金转到刘永修个人的小金库。有泉山审计局根据居委会单方财务统计结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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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永修采取收入不入帐非法手段,把风华园治安基金成为刘永修的小金库

2006年1月—4月业主委员会管理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收入3600元(如1月、2月的收据号分别为:0099823、029647,其中一张有收款人盖章),该3600元既没有入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帐目,也没有入居委会的帐目,有泉山审计局根据居委会单方财务统计结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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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永修伪造帐目,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


2006年1月起,风华园警务室不再聘请保安,风华园治安基金不可能有工资支出。但刘永修个人小金库(以治安基金名义),仅(2006年1月—3月)三个月时间里,以工资和补贴名义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2500元(06年1月1100元、06年2、3月各700元),有泉山审计局根据居委会单方财务统计结果为证据。泉山审计局故意在审计报告故意隐瞒刘永修私分的风华园治安基金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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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由业主委员会管理的风华园治安基金支付的警务室保安工资5300元,刘永修强行在业委会的其他经费中开支了

其中:


(1)
2005年

7月39号凭证(居委会盖公章)支付警务室保安王洪磊、李明健工资1200元;(由当时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吴敏和当时风华园警务室负责人(现翟山派出所副所长)骆明签字代领);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2/200824164329.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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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5年9月25号凭证(居委会盖公章)支付警务室保安王朝坤、张洪亮工资奖金1000元,综合治理办公室王朝清生活补贴100元;




2005年9月25号凭证(居委会盖公章)支付警务室保安王朝坤、张洪亮工资奖金1000元,综合治理办公室王朝清生活补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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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5年10月29号凭证(居委会盖公章)支付警务室保安王朝坤、张洪亮工资奖金700元,综合治理办公室王朝清生活补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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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5年11月22号凭证(居委会盖公章)支付警务室保安王朝坤、梁苏工资奖金1000元,综合治理办公室王朝清生活补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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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5年12月(居委会盖公章)支付警务室保安王朝坤、梁苏工资奖金1000元,综合治理办公室王朝清生活补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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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从居委会盖公章的财务帐目知:业主委员会审批风华园治安基金的支出5300元,可以看出居委会认可风华园治安基金属于业主委员会管理,风华园治安基金的审批权属于业主委员会;

既然风华园治安基金由业主委员会审批支出, 风华园治安基金必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委员会管理)。

有泉山审计局根据居委会单方财务统计结果为证据。风华园治安基金转到刘永修个人的小金库后,每月900元废品回收管理费成为了风华园治安基金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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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园治安基金转到刘永修个人的小金库前,每月900元废品回收管理费成为了成为居委会的收入,再转入刘永修个人的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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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修侵吞业主公共收益的手段卑鄙,情节恶劣。

刘永修把风华园治安基金转到他个人小金库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支出由全体业主来承担,是一种盗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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