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bie 发表于 2006-4-19 01:14:35

“黄色娘子军”终于走出中国城 挺进长岛主流社区

纽约市华人色情按摩近年大行其道,「黄色娘子军」经过无数回合南征北战后,终於走出中国城,挺进曼哈坦,然后再深入以白人居民為主的长岛主流社区安营扎寨,打著按摩的旗号,行卖淫之实。

过去纽约华人色情按摩院大多设在曼哈坦传统中国城,或皇后区法拉盛北方大道一带。但近年纽约市大力扫黄,卖淫业者為避风头将触角伸至长岛地区。「黄流」东移,价钱「经济实惠」,「全套服务」不超过一百元,半套服务40
元有交易。

长岛警方表示,这一两年侦破多宗华人从事色情按摩的个案,同类案件比往年大幅增加,这些店家开业时间大多不超过半年,大多数被捕的卖淫女子都报住皇后区贝赛及法拉盛,此一现象引起警方高度重视。警方研判,她们很可能被幕后的非法集团操控,免费為她们提供住宿,每日从下榻的地方以厢型车接送她们到各定点接客,每次收取的费用从
50元至 80 元不等。

以长岛纳福克郡的杭廷顿来说,当地色情业大致分為两种:一是掛羊头卖狗肉,在社区报纸刊登按摩推拿或针灸广告,客人上门后再视乎需要推销性服务。二是将按摩店开在居民住宅区,外面没有任何标誌,只做熟客生意,客人大多老马识途,或靠「口碑相传」。这类按摩店周末生意兴隆,上门客人以白人男子居多。

苏福克郡警方公共讯息办公室指出,苏福克郡警察局目前还未能设立类似纽约市警局的风化组 (Vice
Squad)。每次侦破不法色情行业,都是由郡内各分局的犯罪组
(CrimeSection),在接获线报或当地居民投诉后,才会布线监视,并向法院申请搜索令后採取行动。这类涉嫌不法行為的店家都没有营业执照,一经查获,将勒令关闭,并控以「卖淫」及「非法执业」罪名。

全套半套什麼套

在曼哈坦中城合法经营正规按摩院的高小韵表示,她相信不少从事色情按摩的华裔女子,大多是自愿下海。每逢她刊登请人广告时,店裡经常接到一些应徵者的电话,对方一开口就问老闆如何分账?「全套的如何、半套的又如何?」最初听得她一头雾水,后来才搞懂,她们是要做黄的
(色情按摩 ),气得她说:「什麼套都不是。」

高小韵说,通常做正派按摩的,老闆跟员工一般是五五分账或四六分账;而做色情按摩的则是三七分,以一小时收费 50 元来说,老闆拿
35 元,卖春女拿 15元,她们主要收入来自客人的小费,一般每接客一次,至少可拿 20 元至 100 元小费,有的甚至更多。

她刚来纽约时,由於找不到工作,也曾在华埠按摩院工作。没想到老闆要她帮客人「打飞机」
(手淫),很多都是福州人,她坚决不干,结果坐了两天冷板凳,「实在干不下去」,只好辞工求去。

高小韵分析,真正做按摩这一行,是要「出大力」的,就像目前她店裡的员工,虽然月入三、四千元,但赚的都是辛苦钱,「一天工作下来,全身不是这裡疼,就是那裡疼。」

一名原来在曼哈坦经营色情按摩、近年已「金盆洗手」的华人业者指出,色情按摩业之所以盛行「打飞机」,是因一些客人害怕嫖妓感染爱滋病或性病,寧可採用「打飞机」的方法解决性需要,通常这类客人给的小费由
20 元至
40元不等。而在她接触的一些操皮肉生涯的华人女性中,大多都是為了贪图舒服和赚钱快,「她们寧可『做鸡』,那是个人的选择」。

《专题1》 律师的话:无牌按摩比卖淫罪重

纽约市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安杰罗 (Angelo Tannuz-zo)
指出,很多华人都不清楚,根据纽约州法例,无牌按摩和无牌行医的罪行要比「色情按摩」重,因前者属重罪
(felony),卖淫或嫖妓反而是「行為不检」的轻罪
(Misdemeanant)。但无论是嫖妓者还是卖淫者,都要注意不能留下刑事犯罪纪录。经营按摩院的业者,也会被检方以「非法营业」 (
Unau-thorized Practice of a Crime) 重罪起诉。

安杰罗律师说,许多从事无牌按摩或色情按摩的女性,一旦被警方抓获,多求儘快结案了事,而不知道「这是影响一辈子的事情」。一个负责任的律师,一定要从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尽量不要让当事人留下刑事犯罪纪录。因為一旦留下案底,以后将影响申请合法居留和入籍,后患无穷。

他指出,在他经手的多宗涉及不法色情按摩的个案中,以女性非法移民居多。她们中有的人年纪轻轻,已有过好几次涉嫌卖淫被抓的纪录。如果是初犯,通常比较容易向法官求情洗刷罪名,或者仅承认一项行為不检
(disorderly conduct)
的违规轻罪,以便「大案化小」,争取撤销重罪控诉。因行為不检属於违规,不会留下刑事案底。但如果当事人已有前科,案情就棘手得多。

他说,他的当事人中有些是无辜者。例如,有个当事人本来是正规按摩,却被卧底警探上门,诱使她性交易被拒,结果警探仍指控她从事卖淫活动。他相信她是无辜的,成功帮她脱罪。还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有天正好到按摩院探望母亲,结果被突然上门的警察「一锅端」带走。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是无辜的。

留下案底后患无穷

安杰罗提醒说,一旦获法官撤销控罪,还要切记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销案,以免留下不良纪录。不过,日后填写表格申请合法居留或入籍时,仍要诚实回答是否曾经被捕的问题。「因任何人都有被捕的可能,警方有时也会抓错人,重要的是证明自己是清白的」。一旦无罪获释,要保留法院同意撤销案件的证明文件,在面谈时作為有力证据呈交移民官过目。旧金山去年
10
月曾破获大宗韩裔女子卖淫事件,其中部分人报住圣荷西。圣荷西亚裔法律联盟执行主任近田(RichardKonda)指出,在人口买卖、卖淫的案件中,若涉嫌卖淫的女子愿意跟检方合作做证,证实是遭到逼迫卖淫,警方、移民单位可能会让她们留在美国。但这不代表因此获得居留权,必须依照一般手续递交移民文件,符合条件者才能获得合法居留身分。

北加州联邦检察长雷恩(Kevin
Ryan)在公布案情时也表示,若警方掌握嫌犯从事「人口买卖(trafficking)」证据,而涉嫌卖淫的女子愿意作证她们是迫不得已卖淫,这些女子可以留在美国。但若证实她们是自愿卖淫,将遭遣送回国。

quzhizhu 发表于 2006-4-19 09:33:45

何 苦 来 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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