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sj123 发表于 2008-12-19 09:44:22

“电子警察”能否私人经营?

电子警察”能否私人经营?


贵州省凯里交警大队设置的“电子警察”姓“公”还是姓“私”?俗称“警察陷井”的流动测速能否由协警来参与执法?交警队的领导在社会上流传参与入股分红?还是参与按罚款比例吃返“回扣”?我们作为客运车辆驾驶员找到交警队负责人说是被“电子警察”拍照了几十次,要求从轻处罚,他们为何不同情我们,反而凶吧吧地说是我们的错,必须交钱、扣分!现在细想若同情我们,他们的经济利益将会受提减少。各位领导、各位网友,请呼吁同情同情我们吧!如若有可能,我们有很多驾驶员也想凑钱来经营“电子警察”。


                                  凯里城区客运车辆驾驶员

2008年12月

jiangcun1204 发表于 2008-12-20 00:53:29

就这就够黑的了还他妈的让死人经营?我想点他们天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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