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积德 自有善报
宋朝制度规定,流放到沙门岛上的罪犯有一定的数额,官府只供给三百个犯人的口粮,超过的名额则不配给口粮。并且这个岛面积狭小,容不下更多的人。以往,每当犯人超过三百人时,就把多余的那些犯人投入海里淹死。沙门岛寨主李庆在任期内,就把七百多人扔進海里淹死。马默任登州(今山东蓬莱)的知州时,非常不满意这种残酷的做法,决定修改对海岛的管理方法。他建议说:既然朝廷宽恕这些罪犯,让他们在海岛活着改造,那么把犯人投入海里淹死就不是朝廷的本意。今后如果岛上的罪犯满额,请求准许放走那些来岛年久的犯人,让他自己去找寻出路,不作为犯人移送登州。宋神宗认为马默的主意非常好,就下诏书,把马默的意见作为皇帝的旨意。从此以后,岛上的许多犯人都能活下来。
马默没有儿子。他梦见泰山的使者奉玉皇大帝之命,因为他改变了沙门岛罪人命运的事,特赐给男女孩子各一个。后来。马默夫人果然生下一男一女两个小孩。
马默既救活了一些人的命,又劝人不要犯罪作恶,真可说有着菩萨的心肠。马默行善积德,自然得到了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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