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一言 发表于 2009-4-12 13:07:11

人类社会进步分类辨识

人类社会进步分类辨识 张三一言 徐水良与我讨论问题,题目是《关于人类进步的分类——纠正张三一言兄的一个失误》,经徐水良提醒后,重新思考,厘清了一些概念和思路,颇有收益。现把我的思考结果写出来供徐水良和大家参考,并请指正。 我把议题改为,“人类社会”,因为原议题可能涉及人类学,非我能力所及。 先把人类社会进步作一个概描述。人类社会一般会处于稳定期和躁动期。稳定期为躁动期累积矛盾和解决矛盾能量,躁动期的任务是解决矛盾;在解决矛盾中给社会带来进步。解决矛盾有两种类型:革命与改良。常态是革命与改良同生互动(例如清末);例外是只有革命(改良小到可以勿略不计,例如例如五六十年前共产党的恶性革命,今天的民主革命)或只有改良(例如尼泊尔特例)。 徐水良不同意一般流行的改良与革命两分法观点;主张把人类社会进步划分为三个类型:革命,改良,新提出一个与前两个对等的“温和缓进的缓慢变化”类型。 我认为两种分法都没有错,只是基于划分所依据的标准不同所导致的结果。 徐水良根据的是“社会演变的方式方法”标准。革命的方式方法是在社会矛盾冲突中,在野一方以单方面行动推翻建制。改良的方式方法是在社会矛盾冲突中,在朝一方放权让步,取得在野一方妥协,达致新的平衡。“温和缓进的缓慢变化”类型演变的方式方法则是没有在野的压力(或者压力小,可以不计)状态下由朝中主权者根据统治制益需要而采取的自我改进。所以,徐水良的分法是合理的,而且是一种创见,这是可贵的。 其它不同标准划分还有如下各种。 从统治者的意愿来划分。可分为一是统治者自愿和主动的演变,例如徐水良指的“温和缓进的缓慢变化”类型和尼泊尔特例;二是统治者强迫与自愿相结合的演变,即改良;三是统治者绝不自愿和主动的革命。 从“进步”的角度看。提到进步必涉及时段期限,即从开始的落后到末了的进步。这个时段的进程可以是“温和缓进的缓慢变化”,是缓进的类型;革命与改良是相对急进的类型。故可划分为缓变类型和激进类型。 躁动型态来看。如前描述,可分为躁动不应期和躁动期。 从政治演变有没有压力来看,可划分为没有民间压力的“温和缓进的缓慢变化”,和有民间压力的革命与改良类型。 从制度或政权质变或原政权或制度存废角度来看,可划分为改良(包括“温和缓进的缓慢变化”)和革命两大类。现时流行的社会进步划分为革命与改良就是采用这一标准,把其它无关大局的因素忽略不计。把这样的划分视为误区可能武断了一些。我倒认为二分法理论根据更坚实一些。 附带说明一下。我前面曾提到『常态是革命与改良同生互动(例如清末);例外是只有革命(改良小到可以勿略不计,例如五六十年前共产党的恶性革命,今天的民主革命)或只有改良(例如尼泊尔)。』为甚么说今天中国的政治现实是“只有革命”? 理由极之单简明了:改良是指把专制制度向民主方面改。改良只有掌权的统治者才能做的事,是统治者的专利;民间没有改良的权力或能力,所以,我认为共产党中国的民间从来不存在改良派,只有改良鼓吹派──即是只能扮作统治者说一些现在统治者根本不愿做的改良的空话的改良鼓吹派。 请问,今天的共产党有民主改良的意愿吗?到底做了些甚么改良的工作?没有,绝对没有! 我们看到的是共产党头目不断宣示的:反对现代人类普世价值,反对西方人权,反对三权分立,反对多党制…,…说的和做的全是反对民主改良的事! 既然如此,今天中国何来改良? 2009.04.12 关于人类进步的分类——纠正张三一言兄的一个失误           徐水良          2009-4-7 这里特向读者推荐张三一言先生的优秀文章《共产党的革命悖境》。顺便纠正文章开头的一个失误。 文中说:“人类进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内部缓慢地演变。在政治上一般叫它做改良。一种是革命。” 实际上,人类进步应该分为三类,而不是两类。 尤其是,把改良说成是“缓慢地演变”,以进步速度来区分革命和改良,都是完全不对的。 革命和改良,两者的共同点都是要求社会制度的变革,甚至是相当彻底的变革。就社会制度变革而言,两者的变革目标,基本一致。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改良得到最高领导人同意,从上而下进行;革命则相反,是从下而上推翻统治者。改良不推翻最高统治者,革命则相反。这是区别社会政治领域革命和改良的标志; 2、革命往往比较彻底,改良有时不一定彻底。但这一点只是一个普遍倾向,不是绝对的,有时革命并不一定比改良彻底。 至于进步速度问题,在社会和政治领域,革命和改良,一般都是比较激进的变化,而不是“内部缓慢地演变”。 如果把革命前的革命准备时间,和革命后的善后处理时间,一起计入革命,则革命在速度上并不占有优势。 革命是统治者逼出来的,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是在统治者、尤其是最高统治者反对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的选择。 因为有统治者的阻力,与没有统治者阻力的国家进行的改良的情况相比,实现社会变革的目标,革命的速度往往远不如改良,实现变革目标的时间,往往远远落后于统治者愿意改良、走改良道路的国家。 东德与西德比,与战后搞改革,或者在占领军领导下进行民主改革的西欧国家相比,实现民主的时间,落后几十年;原先进步程度与西欧不相上下的许多东欧国家,例如捷克等,实现民主的时间,同样落后几十年;甚至与佛朗哥西班牙相比,也落后许多年;中国大陆与台湾,实现民主的时间,到现在为止,至少已经落后近二十年。 中印边境那个小国不丹,如果不是国王主动搞改良,等老百姓觉悟再革命,不知要等多少年,不知要等到那个猴年马月。 革命,是因为统治者拒绝改良,是没有办法,不得不采用的道路。 因此,真正的革命者,向前进步的革命者,与马列主义共产主义伪革命者,向后大倒退的反动的伪革命者不同,他们并不反对改良。 他们只是反对中共地下势力和自由主义伪精英,在中共顽固拒绝改良的条件下,以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的劲头,撒谎捏造世界历史,并彻底颠倒全世界主要靠革命实现民主历史的事实,攻击革命,胡说“革命只能产生专制,暴力只能产生暴政”,拼命反对革命,散布改良幻想,欺骗民众,阻碍不得不采取的革命道路,从而阻碍进步,维护中共统治的那些行为。 我们早已无数遍论述,革命和改良,是人类社会永远需要的东西。真正的革命者,主张革命和改良两条腿走路,既反对共产党无限推崇革命,否定改良,要砍掉改良这一条腿,一只手,只用革命这一条腿走路、一只手做事的愚蠢行为;也反对自由主义者坚决砍掉革命这一条腿,一只手,只用改良一条腿走路,一只手做事的同样愚蠢的行为。 实际上,用一条腿,往往是走不动的。中国自由主义伪精英砍掉革命一条腿,只用改良一条腿,走了三十年,结果是,社会政治领域,什么改良、什么进步也没有,社会政治变革停止,甚至倒退。 与激进的革命和改良相对的,是温和缓进的缓慢变化道路。这才是内部缓慢地演变的道路。这就是社会进步的第三个类型。 在这里,进步速度才是缓进道路与激进道路的重大区别。 缓进道路与激进道路的主要区别是: 1、它的进步速度,远远小于革命和改良; 2、缓进道路不要求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而革命和改良则要求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 中共地下势力和自由主义者,故意把革命和改良之间的区别,与激进和缓进之间的区别混淆起来,以便把中共极度缓慢,不触动根本社会政治制度的变化,说成是改良,从而欺骗民众,散布改良幻想。 张三一言先生不知不觉地接受自由主义者的错误,把革命和改良之间的对立,与激进和缓进之间的对立两类不同的概念混淆了。 归纳起来说:缓进是量变;革命或改良是质变,是突变。三种进步,都是人类社会的必需,革命改良、激进缓进都要两条腿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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