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能达意 发表于 2009-5-25 01:09:35

中共政权存在的法理依据及必须对中共采取的唯一手段

一、政权存在的法理依据一个政权存在的法理依据有5个。如果这5种依据完全没有、或者只有一部分,那么这个政权所领导的国家就是混乱的、不和谐的!
1、承认土地、财产私有,是一个政权存在的底层的、最起码的法理依据。
人类文明已经发展了3000~5000年,从历史的角度看,除了共产党出现的100多年以来世界上少数的政权实行公有制之外,大多数的政权承认土地、财产私有;可见公有制是不得人心的;土地、财产私有是上天赐予而不是哪个政权来分配的。这是一个政权存在的最根本的法理依据。
2、给公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教育、养老保障,是一个政权存在的第二个法理依据。人们之所以承认一个政权、并纳税,就是因为这个政权能够给自己提供有效的保护,当自己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从这个政权所领导的国家得到保障,如果不是基于这种因素,人们为何承认这个政权呢?回到史前社会算了!为所有公民公平的做到这三点是一个政权存在的第二个法理依据。
3、在实现上述两点的基础上,保障社会地位人人平等、就业机会人人平等。保证每个人都有伸张正义的权利是一个政权存在的第三个法理依据。
人们之所以承认一个政权的存在,还有一个因素就是这个政权能够为弱者伸张正义,保护弱者的基本权利,因为社会中95%以上的人都是相对的弱者,如果整个社会都是弱肉强食,公平正义得不到伸张,这个政权的存在还有什么必要?给这个政权纳税还有什么必要?
4、保障信仰自由是一个政权的第四个法理依据。
从人类文明有文字记载而来,信仰与人类的关系就像是身体和影子的关系,是形影不离的!可以说信仰自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就像吃饭睡觉一样重要,没有信仰的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没有信仰的一群人做事情的时候就是一群野兽。公民的信仰是自由的,扼杀了公民的信仰自由,就等于把公民变成了囚犯、或者野兽。
5、制定能够被所有公民监督执行的、符合人性的、公平的宪法、法律,来保障上述四种公民基本权利;是一个政权存在的第五个法理依据。 宪法、法律的执行部门只有受到有效的监督,才会最大程度上保证宪法、法律最大程度上的公平性;没有监督的宪法和法律只能是一个政权欺压人民的工具或者接口。
二、中共政权的存在有多少法理依据
1、中国历史从夏商周以来,除了1949年所谓的解放之后,每个朝代的政权都承认土地、财产私有。加上其他的统治措施,才有了各个朝代的几百年历史,只有中共政权第一次把中国的农民彻底的变成了农奴。农民的土地都是租的、工人的房子都是租的,期限是70年的使用权。这使得中共政权没有了最起码的合法性。
2、基本的免费医疗、教育、养老福利只有极少数的中共体制内人士享有,普通的公民从来不知道免费医疗、教育、养老为何物。在绝大多数公民享受不到这种社会福利的情况下,基本视为没有。中共政权失去了第二个法理依据。
3、公、检、法、官商大肆的侵占公民的财物,使得冤狱四起,民不聊生,公民连申冤的地方都没有,正义得不到伸张,弱者更弱,强者为非作歹。中共政权失去了第三个法理依据。
4、中共政权不允许公民除了马列之外再信奉其他的东西,严酷的打压其他信仰者,而马列的中心就是阶级斗争,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之下,整个社会充斥着谎言和暴力。道德丢失、人人自危、不得安宁。中共政权失去了第四个法理依据。
5、中共政权下的宪法和法律是中共政权打压异己、镇压人民的接口,64镇压,镇压法轮功、镇压上访人员等等暴行都是宪法和法律不能真正执行的原因。中共政权治下的中国根本就没有宪法和法律。他失去了第5个法理依据。
由此可见,中共政权完全是一个彻头彻尾非法政权,他的存在没有任何的法理上的依据,
三、中共治下中国人为何会恐惧
当一个人的生活受到影响的时候,心理的变化分以下几个层次。
1、当正义得不到伸张时、没有了公平、正义时,就会人人自危。
2、当没有了医疗、教育、养老保障的时候,人们就会恐惧。
3、当剥夺了土地、房产的所有权以及生活资料时,人们就变成了奴隶,奴隶之身哪里有财产、尊严可言?
4、当人们没有了上述的权利,同时身体受到殴打、死亡的威胁时,人们就变成了地狱中的奴隶。
在中共政权治下的非体制内的所有中国人,都是这个制度造成的地狱中的奴隶,因为没有宪法和法律,人民权利根本得不到保障。甚至体制内的人员的个人权利更得不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只有你死我活的斗争,于是就出现了体制内官员经常被跳楼、被自杀的奇怪现象。嘿嘿。
以奴隶的心态求生存,当然就是在恐惧中求生存,更是在自卑中求生存。
四、地狱中的奴隶们,我们怎么办?
恐惧有用吗?今天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稀里糊涂的过去了,明天呢?地狱中的奴隶们,我们不仅在土地、财产上一无所有,而且这个政权制定的法律也不是为我们伸张正义而设的;等待我们的下场不是被折磨死,就是被有毒的环境毒死!我们除了拿起刀还有什么可做的呢?杀掉那些创造地狱的中共犯罪分子吧,不为饿死的千百万冤魂,不为文革中的冤魂,不为64时期的冤魂,不为法轮功学员的冤魂,不为子孙后代“我们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义和自由”这个理由可以吗? 不要恐惧、不要犹豫、对准要害、手起刀落、这个社会又公正了一些!杨佳、邓玉娇都是我们的榜样。
我们要养成杀共产狗官的风气,我们要宣传杨佳、邓玉娇的勇敢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伸张自己的正义,当法律不能维护正义的时候,普通人更是没有维护别人正义的能力,即便是他人能够体谅到你的冤屈,也是无能为力。只有靠我们自己才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敌人不打是不会倒的,犯罪者不杀是不会消失的!正如桌子上的灰尘,不扫是不会掉的。
再罗嗦一遍“不是为了我们的民族、不是为了我们的国家、不是为了饿死的冤魂、不是为了文革死去的冤魂、不是为了64冤死的学生、不是为了冤死的法轮功学员、不是为了子孙后代;我们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义和自由,就是这个理由!拿起刀、不要恐惧、不要犹豫、对准要害、手起刀落!”,这就是我一个没有崇高理想境界的小老百姓的真实想法。同时也是现代中国人维护自己权利、对付共党的唯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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