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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推荐)谁使中国丧失了巨额战争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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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16: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谁使中国丧失了巨额战争赔款?
   ——战争赔偿问题之一
   岩石臧巍巍
   祖国更重于生命,是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土地。 —— 智利 聂鲁达
   
   从1931年“9•18”开始,日本军队疯狂侵略中国,中华大地烽火连天。广大军民艰苦奋战14年,在国际反法西斯同盟支援下,1945年“8•15”终于迫使强盗投降。然而,中华民族本应得到的一笔巨额战争赔款,竟然蒸发一空化为乌有,这是紧随着战争灾难以后,中华民族又一大损失。谁使中国丧失了巨额战争赔款?——是蒋介石,还是毛贼东?不能不探究清楚。
   疯狂攻击改革开放是 “走卖国主义路线”的崇毛派,请你们扭回头去,正视昨天的事实——
   
   有些人宣传:中国失去战争赔款,责任人是蒋介石——为什么呢?因为蒋介石率先放弃。他们的逻辑是这样的:蒋介石丧权辱国带了头,让毛贼东不得不继续跟着走下去——本文下面引用的两篇文章,便是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作——这种说法正确吗?
   一、 从认识论上说,这是形而上学——抓住一点不计其余,以偏概全
   纵观历史问题辩论,往往有一个共同特点:双方都宣称自己的论据是历史的真实。这里,有一个照妖镜——究竟是部分真实,还是全部真实?——举个例子,比如观察蝮蛇。如果只展示皮肤,谁都会感到可爱,甚至想亲近亲近抚摸抚摸。这叫做部分真实。什麽叫全部真实呢?就是整体展示——还要让人们看到蝮蛇狰狞的脑壳凶狠的眼睛尖利的牙齿瘆人的蛇信,以及飞快的爬行速度和突然的昂首窜起,特别是捕获物痛苦的挣扎。当看到全部真实以后,试问:有几个人不惊恐万状?有几个人还想再去亲近亲近抚摸抚摸?
   现在,让我们看一看蒋介石放弃索赔事件的来龙去脉——
   (一)、准备阶段:
   《谁是幕后黑手?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真相》一文指出:
   要求罪魁祸首日本给予中国战争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中国政府对此态度相当明确,当时的国民政府外长王世杰在阐述战后中国对日基本政策时指出:尽管中国不主张采取狭隘的报复主义,但就赔款问题则“应一本正义与公道之要求,以从事决。”为此中国政府特意成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负责调查和统计战争中各项人力、物力损失的情况,以便对日提出赔偿要求。
   调查委员会立即展开工作,最早拿出了有理有据翔实的索赔文件。
   (二)、拆迁日本工厂设备阶段:
   林思云先生在《日本的战争赔款》一文中写道:
   1945年日本投降后,以美国为首的盟军进驻日本。在怎样处置日本方面盟军制定了三大基本方针。其中一项就是:在保证日本国民最低生活标准的范围内进行战争赔款。
    按照传统的战争赔款方法,有现金赔款和实物赔款两种。由于日本的国库早在战争中掏空了,所以向日本索要现金根本不现实。然而日本又是自然资源极其贫乏的国家,既没有石油煤炭等能源,也没有铁矿金矿等矿藏,以矿产等自然资源进行赔偿的方式也行不通。剩下的只有用机器设备等实物进行赔偿,可是日本工厂的机器大部份都在美军的战略轰炸中被炸毁,船舶也大部份被美军击沉,可以用于赔偿的实物也少得可怜。
     从1947年4月开始,盟军陆续从日本拆撤出40000余台机器,作为“中间赔偿”分给中国(54•1%),美国(菲律宾的宗主国,1946年菲律宾独立后转交菲律宾,19•0%),英国(缅甸、马来亚、香港的宗主国,15•4%),荷兰(印度尼西亚的宗主国,11•5%)。苏联则自行将“满洲国”的一些机器设备拆运回苏联。不过这些机器的价值总共才值400余万美元(当时价格),作为战争赔偿也太少了一些。然而当时的日本就象输得只剩下最后一条裤衩的赌徒,再敲也敲不出钱来。1949年5月,盟军最高司令部决定停止这种从日本拆撤机器的中间赔偿。
   当时,中国政府不失时机地拆撤和接收了日本的工厂设备。
   (三)、索要赔款阶段:
   1951年9月,在美国的主持下,在旧金山召开了由52国参加的对日和会。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进一步解决日本的战争赔款问题。林思云先生在《日本的战争赔款》中写道:
    由于当时中国有两个政府,北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所以邀请哪个政府代表中国参加对日和会成为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苏联和英国主张由受战争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代表参加旧金山和会,苏联和英国反对邀请台湾政府的理由和韩国一样:台湾在二次大战时也是日本侵略的协力者,因此台湾不是战争被害国,台湾人也无权得到战争赔款。然而美国却坚持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才是可以代表中国人民的合法政府,主张邀请台湾政府。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只好达成既不邀请北京政府,也不邀请台湾政府的妥协案,所以北京政府和台湾政府都没有参加旧金山对日和会。
     清政府在马关条约中明确规定将台湾割让给日本,但日本在旧金山和会上只是宣布放弃对台湾的主权,并没有象英国归还香港那样把台湾的主权交还中国,因为北京政府和台湾政府都声称自己是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所以无法确认交还主权的对象。但由于日本已宣布放弃对台湾的主权,在国际法上台湾就成为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这就意味着台湾在法律上是独立的国家。中国大陆在法律上并不拥有对台湾主权的“台湾地位未定论”说法也起源于此(本文笔者注:此为谬说)。
   在旧金山和会上,美国代表说:参加会议的各战胜国都有权向日本索取战争赔款。但由于日本的资源和经济现状,我们不得不面对日本无力支付巨额战争赔款这一事实。如果对日本要求过份的战争赔款,将会导致日本经济无法自立。这不但不利于整个世界经济,也要增加美国的经济负担。
    由于日本没有自然资源,粮食也不能自给,必须向国外购买粮食和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加之当时盟军的抑制日本政策,使日本的经济极度萧条,没有钱向国外购买粮食等生活必需品,迫使美国不得不每年拨出数亿美元的经费来为日本购买粮食和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因为作为日本占领国的美国有义务保证日本国民维持最低水准的生活。由于日本人口多(当时近一亿人,大约为美国人口的一半),特别是缺乏自然资源,什么都要靠进口,所以维持日本国民的最低水准生活也要很大的开支,到1950年,美国已为日本补贴了20余亿美元,已成为美国财政的一大负担。
   因此美国建议各国对日本的战争赔款予以宽大的处理。在美国的说服下,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都宣布放弃日本的战争赔款、但东南亚几个新独立的国家则强烈要求日本对他们进行战争赔款。这几个国家是印度尼西亚(1949年从荷兰独立)、菲律宾(1946年从美国独立)、缅甸(1948年从英国独立)、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均在1950年从法国独立)。
   《谁是幕后黑手?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真相》一文写道:
   1951年9月8日签订的旧金山和约,极大地改善了日本战后所处的不利地位,因而11月26日,日本国会便非常痛快地批准了这个和约。与旧金山和约同样给日本带来好处的,即日本对于中日双边和约缔结对象的选择权。日本当时的首相吉田茂很兴奋地宣布:“日本现在有选择媾和对手之权,对于如何行使此权,应考虑客观环境,考虑中国情形以及其与日本将来之关系,不拟轻予决定。”言下之意即日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一权利谋取最大的益处。事后证明,吉田政府的确在这个问题上绞尽脑汁,大做文章,极尽阴险、奸诈之能事。
   为了等待时机,日本政府在与中国缔和问题上采取了拖延的对策,但为了防止盟国指责它蓄意拖延,吉田政府煞费苦心地搞了一个民意测验,让日本国民就同北京还是台北缔结和约表态,但得出的结果却令人哭笑不得:支持与台北或北京缔约的比例一模一样,均为38%,而余下的24%则是无所谓的。这样,吉田政府便以民意难辨,难以作出决断为由,理直气壮地拒不表态,静观事态的发展。而私下里针对台湾急于与之缔约的心理,不时散布一些可能与北京缔和的言论。 1951年10月25日,蒋介石派驻日本代表董显光拜会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冈崎胜男,询问有关缔约的事宜。冈崎不慌不忙地答道:“我国现在若与贵国订立双边和约,势将引起大陆中国国民对我之仇视”,因此,“我们现在的政策是要慢慢等待时机,以待日本实现独立自主后,研究何时同中国签订和约或选择中国的哪一方问题,我国历来尊重中华民国政府,遗憾的是,中华民国政府的领土只限于台湾。”言下之意似乎是并不准备与台湾方面缔约。
   五天以后,吉田在日本参议院的演讲更让台湾心惊。吉田公开表示:“如果中共在今后三年内提议根据旧金山和约与日本讨论缔结和约,日本政府自然愿意谈判并缔约,丝毫不会提出反对。”事后吉田还在会见董显光时表示:“日本不能忽视大陆上四亿五千万中国人的感情。” 日本政要的一系列言论,使台湾当局如坐针毡,台湾当局为了保住所谓的正统地位,一方面连续电令驻美大使顾维钧策动美国对日施加压力,一方面又在草拟的对日和约当中广作让步,特别是在日本方面尤为敏感的赔偿问题上更为明显。如草案中规定:中国“承认日本国如欲维持足以生存之经济,则其资源目前不足以完全赔偿所有此类损失及灾难。”,因此,只要求“利用日本国民为中华民国从事生产打捞及其他工作,以作为补偿。除此以外,中华民国放弃一切赔偿要求。”这个草案已初步放弃了日本赔偿,仅仅保留了一部分劳务补偿内容。
   由于美国当时出于反共目的,在亚洲奉行的是扶日而不弃蒋的政策,因此,在台湾力争与日本签约的问题上给予了大力支持。1951年11月5日,美国白宫表示:“坚决反对日本与中共拉笼关系之任何企图。”此后又于12月10日,派旧金山和约的主要策划人之一,负责对日缔约的杜勒斯作为特使赴日,以促成日蒋和约而对吉田政府施加压力。杜勒斯直接了当地要求日本与台湾缔约,并威胁道:“如果日本政府不同中华民国签订和约,美国国会就不批准旧金山条约。”
   在美国的强硬干预及台湾方面作出了重大让步的情况下,日本政府才“不情愿”地改变了态度。12月24日,吉田表示不承认共产党中国,愿与台湾缔结和约。1952年1月30日,日本委任河田烈为中日和谈首席全权代表赴台,与国民党政府外长叶公超进行双边谈判。 1952年2月30日谈判正式开始,至4月28日和约签字,前后进行了正式会谈3次、非正式会谈18次,历时67天。谈判期间,日本方面又一次暴露了其阴险、狡猾的面目。
  战争赔偿问题是和约的重要内容,因而在这个问题上争论十分激烈。根据中方起草的和约草案,在赔偿问题上只要求日本对中国提供劳务补偿,其他赔偿已经放弃,这是台湾当局作出的重大让步,而且与旧金山和约的原则一致。但日本对此却坚决反对,蛮不讲理地坚持台湾可以根据旧金山和约没收日本在华财产和资产作为补偿,不应再提劳务补偿的要求。由于双方观点相差悬殊,谈判多次陷入僵局。不仅如此,日本仿佛把战败国的身份忘在了脑后,竟多次提出自己起草的和约草案,气焰嚣张至极。 而台湾方面在谈判初期自恃有美国撑腰,认为只要美国以不批准旧金山和约相威胁,便不难最终迫使日本就范,因而在谈判中据理力争,态度甚为坚决。对中方草案只作细节修改,重大原则毫不让步。谁知至3月下旬,风云突变,3月20日,美国国会以66票对10票批准了旧金山和约,后于4月16日宣布旧金山和约将于4月28日生效。美国的行径对台湾当局来说不啻于背后一刀。因为美国国会承认旧金山和约,使台湾在对日谈判中失掉了最有力的王牌;同时,美国限定了和约生效时间等于给了日本有力支持。因为一旦和约正式生效,日本解脱了战败国的束缚,恢复了主权,在对华缔约问题上将更为主动,这对台湾来讲极为不利。 在这种形势逆转的情势下,蒋介石政府为了赶在旧金山和约生效前与日本达成和约,被迫在赔偿问题上作出全面让步,于3月25日决定放弃全部赔偿。仅在条约草案中列入下述文字:“日本承认其赔偿之义务,我方亦承认日本无力作出全部赔偿,为此……我方宣布放弃以劳务进行赔偿之要求。” 然而,得了势的日本变本加厉,居然抓住台湾方面急于签约的心理,对上述行文也不接受,坚持在和约中取消有关赔偿问题的条款,否则采取拖延的方法,拒不谈判。台湾当局无可奈何,于4月12日答应了日本的要求。但是,蒋、日和约直到4月28日约生效仅仅还剩7个小时才最后签字。
   因此,在蒋日和约的正文中通篇找不到赔偿二字,其相关内容仅是在和约以外的议定书中加以确认的。 议定书第一条乙项原文为: “为对日本人民表示宽大与友好之意起见,中华民国自动放弃根据旧金山和约第十四条甲项第一款日本国所应供应之服务之利益。”
   蒋日和约的缔结,引起了新中国人民的强烈抗议,1952年5月5日,即和约签字一周后,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严正声明:“对于美国所宣布生效的非法的单独对日和约,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对于公开侮辱并敌视中国人民的吉田蒋介石和约,是坚决反对的”。并且指责蒋介石所谓放弃赔偿要求的允诺是“慷他人之慨”,中国政府和人民绝对不予承认。
   
   从上述两篇文章的其他部分可以看出,两位作者都对蒋介石持严厉批判的态度。
   在《出卖外蒙古,谁的罪责更大?》一文里,我说过:“蒋介石情有可原,罪不容恕”。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不同意两位作者的见解。正是根据他们之所言,历史事实一清二楚:
   问题是,台湾政府不具备接受赔偿的资格——此乃这一事件的症结之所在。
   一个A大家族,A1家庭遭强盗劫掠。A2家怎么有权利接受赔偿呢?——尽管A2家庭当家者曾是A1家庭的原来主持人。赔偿给了A2家庭,A1家庭愿意吗?赔偿方愿意吗?——私法如此,国际法亦如此。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如果你是日本政府,赔偿给了台湾,中国大陆再要怎么办?越南先后要了两次战争赔偿的教训并不遥远,此等傻事谁也不会再干第二次。
   客观而言,纵观索赔全过程,民国政府并没有丧权辱国,反倒应该说是尽职尽责的。至于放弃赔款,不是无能,而是无奈——赔偿方不给台湾要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蒋介石可利用什么法规案例据理力争?又能采取什么手段巧取豪夺?
   二、从逻辑上说,这是荒诞推理
   蒋介石放弃战争赔款,如果说真的丧权辱国,怎么辱没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呢?——中国大陆是实实在在的受害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众所公认的当事国,蒋介石能剥夺得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吗?他表达过这种企图吗?日本表达过这种意向吗?——尽管蒋日签订了和约,哪一项哪一条规定了不许中国大陆索赔?
   三、实际上,蒋介石放弃,为大陆索赔创造了良好条件
   无奈之下,蒋介石放弃战争赔款,与日本签订和约,是为了台湾的发展——理性地说,任何具有血海深仇的邻国都不可能永远不共戴天势不两立——从全民族的利益讲,蒋介石适时退出,恰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日后的谈判创造了良好条件——倘若蒋介石不明大理拒不退让,倘若日本真的给了台湾一点赔款,哪怕一小点点,请问:是不是肯定会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索赔增加许多麻烦?
   
   请问:说什么“蒋介石放弃索赔,出卖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能令人心悦诚服吗?
   
   那么,谁才是真正的主要责任人呢?毫无疑问,人们只能从中国大陆下一个时代里寻找答案。而在另一个权力更集中的极权社会中,理所当然,主要责任人非毛贼东而莫属。
   崇毛派的先生们,你们说呢?
   200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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