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的 发表于 2007-8-4 00:02:35

关于处理中共党产的建议 (未来中国论坛)

<SPAN class=postbody><FONT size=3>关于处理中共党产的建议 <BR>在政府、教育、武装部队、国有企业、新闻出版业、党办的“人民团体”(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作家协会等等)当中有大量的党务人员,中国纳税人五十多年来花了大量的金钱去养这些人,历年来中共也用“党库通国库”的办法为党买了大量的党产,如很多各级的党委多设有独立的党委大楼,不信你查查</FONT><A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www.sogou.com/sogoupedia?query=%B9%E3%D6%DD%B5%D8%CD%BC"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6699 size=3>广州地图</FONT></A><FONT size=3>,有市委、省委大楼,起这些大楼钱从那里来,该不会是红色权贵们幕款而来的吧?也不会是单靠每年普通党员上缴的党费起的吧?即使没有钱起独立党委大楼的,和政府合并一起办公的,即使是一间办公室,也要租金,租金要看地点、里面的设备、大楼本身设计、不同年代的物价指数、过去和现在的市场价格等等因素而定,但总不能不给吧??很明显,这都是在浪费大陆纳税人的钱!!! <BR><BR>因此我建议 <BR>一、把全国所有的党委大楼全部查封没收,除非当地的中共党委能有确切的证据说明起大楼的钱不是用纳税人的钱,是用红色权贵们幕款、每年普通党员上缴的党费又或者是海外华侨、外国政府的捐款,那我们就无话可说。 <BR><BR>二、大陆纳税人花钱养整个中共党务系统,其中决大多数的人都是贪官污吏,这些人即纳税人的钱,又骑在人民头上鱼肉百姓。 <BR>1.把这些人清除出新政权,永远不得参政。 <BR>2.查封个人及家属财产,查查他有没有贪污违法,查家属有无利用特权做生意,查查他们有没有不明来历财产。要是有的话就没收非法所得。要是外逃就向全世界公布名单和罪行,通过国际刑警抓他们。除非这些党员没贪污,家属有利用特权做生意,这可以放过他们。 <BR><BR>三.从上到下逐步、全力查封全体中共党员的海内外的财产。请会计,最好是国际著名的会计律师事务所(因为他们的公信力好,专业水平好,计算出来大家都无话可说)计算一下从49年到现在纳税人养整个党务系统花了多少钱,镇压各族人民花费了多少钱,统战收买台港澳资本家、海外华人、外国政府、外国组织、国际组织花费了多少钱,援助外国共产党及其武装力量花费了多少钱,数目计算出来后。 <BR><BR>从这些全体中共党员的海内外的财产中扣,虽然这些是他们的合法收入(非法的早就没收了),许多党员虽然不是高官,但党员的身份也给他们带领不少好处吧,没理由中共当政时拿好处有他们份,但倒台时又说我不是当官的,不关我事,世界上那有这么便宜的事,以前享受特权越多的就首先扣他们的财产,扣光了就向下一层扣,一层层地扣,让他们与党组织共度患难,这样既做对得起中国人民,又对得起中共(想必中共也会要求党员与党组织共度患难吧),更让这些党员实现了他们加入中共时的誓言那句“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除非这些党员可以证明他们加入中共是为了推翻这个党,秘密从事民主运动,是海外民运组织、中华民国(</FONT><A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www.sogou.com/sogoupedia?query=%CC%A8%CD%E5"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6699 size=3>台湾</FONT></A><FONT size=3>)派到中共里的特工,或曾为中国民主事业建功的,不是为了从党身上拿好处,不是为了当贪官就可以放过他们。这可以例外。 <BR><BR>这样也为的中国道德建设提供一个很好的例子,首先可以说明权力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以前享受特权越多现在付出义务就越多,你层级越高就先扣你的财产。这些党员从他们的前辈中继承了荣华富贵和特权名利,也继承了对历史和人民的罪孽。这叫前人植树,后人乘凉,前人作孽,后人遭殃。父债子还,</FONT><A 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href="http://www.sogou.com/sogoupedia?query=%CC%EC%B9%AB%B5%D8%B5%C0"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6699 size=3>天公地道</FONT></A><FONT size=3>。上几代中共党人欠人民和历史的血债,叫他们这些共产主义的接班人去还也很合理啊。其次教会人民要信守承诺,让他们知道说出的誓言(加入中共誓言)就要当真,就要负责,不是说说而已。 <BR><BR>四.中共党员、走狗(走狗不一定是党员)因镇压六四、法轮功、抓北韩难民、藏族人、蒙古族人、维吾尔族人、基督教地下家庭教会、持不同政见民运人士、农民工人维权人士等等而有“功劳”受到奖励的各种形式的财产,包括现金、房屋等等都全部要通通归还,因为他们拿的是纳税人的钱。 <BR><BR><BR>我知道这样做会引起中共党员及走狗们的群情汹涌,因为这些人视个人利益为至高无上,心中别说国家民族,甚至连党都没有啊,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只有用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因为民主制度刚刚建立,民主政府刚刚上台,民主制度和民主政府不稳定,随时会受到专制势力反扑是肯定的,为了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BR><BR>我建议效法美国在珍珠港事件后对留在美国国内的日本裔美国人的做法,建立集中营(这类集中营即不是纳粹那类集中营,也不是共产党的劳改营),统一暂时收押反抗的中共党员及走狗们,尽管这是违反民主的本质,但也别无它法,当年美国政府也明白这样是错的(多年后这些人去告美国政府,美国政府也认错道歉赔偿),等于剥夺了日本裔美国人的人权,也损害美国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立国原则。但和太平洋及亚洲各国的抗日战争胜利相比,孰轻孰重??要不这么做,这些人变成日本特务,美国和亚洲盟友会死很多人的。 <BR><BR>我们为了维护新生的民主制度和政府,即使当一当侵犯中共党员及走狗们的人权的罪人,让国家和民族得以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也是可以接受的,他日民主制度和政府巩固了,民主观念深入人心和军队中,再放他们出来,向他们认错道歉赔偿,我相信人民和中国历史会接受的。</FONT></SPAN><SPAN class=postbody><BR><FONT size=3>_________________<BR>红潮共运梦一回, <BR>夕阳西下红旗落. <BR>再建共和复三民, <BR>自由民主耀中华.</FONT></SPAN><SPAN class=gensmall><BR><BR></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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