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合 发表于 2009-7-31 17:32:43

广东省阳春市2009年5月4日东湖悲惨命案

五•四青年节,一条年轻的生命却被所谓的“有钱人”给断送了!
事件:故意杀人(影响极其恶劣)
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城镇东湖广场
人员关系:陈才(死者20 岁),洪某女(死者朋友),洪某男(死者朋友),欧先来(广东阳春绿色工业公司经理,肇事者)、欧先来的表姐(未知姓名),杨某、黎某、李某、赖某、刘某、梁某(在场证人)
   前因:5月4日晚上九点左右,陈才和洪某(女),洪某(男)在阳春某间酒吧聊天唱歌。后来大概11点-12点,欧先来给洪某(女)打电话问在那里,洪某就说明酒吧的地点。后来欧先来和他表姐到了网吧,陈才和欧先来之前从未见过面。在饮酒唱歌的时候欧先来说起自己有一支来福(散弹枪),问陈才:“有没有枪弹卖”,陈某就回答“没有”。在欧某的一再追问下,陈才就有点不耐烦,便不想再和欧先来谈下去了,便起身离开。欧先来并一再追问到了酒吧门口,陈才说真的没有子弹卖。还开玩笑地和欧先来说塑料枪就有得卖(五元钱一支)。这时欧先来很生气地问陈才要电话号码,陈才就忍不住对欧某说:“你到底想怎样?”然后推了一下欧先来,就转身开车离开了。
陈才走后,欧先来便驾驶小车飞快地向阳春市东湖广场方向驶去。不久便打电话给洪某(女)说:“可以化解刚才在酒吧门口的事”,洪某(女)听到可以化解,就开车上到东湖广场。欧先来便在车上拿出一张较长的刀,推着洪某(女)说:“刚才在酒吧门口你表弟(陈才)为什么推我”,欧先来还要洪某打电话叫陈才过来道歉。
   不知情的,杨某、黎某、李某、赖某、刘某、梁某6人,一直在欧先来附近距离几米左右的地方玩。陈才来到东湖广场后,看见:(杨某、黎某、李某、赖某、刘某、梁某)在哪6人当中有认识的朋友,所以陈才就过去和他们打了声招呼。欧先来看见陈才和哪六人打招呼,便误以为是陈才叫来的帮手,,就生气把刀丢下了地(刀被丢断了)。
   欧先来劫持着洪某(女)和陈才相持一段时间后,在欧先来的要求下,陈才对欧先来道赚,说了一句:“对不起,是我的错”,然后就准备转身离开。欧先来却假装听不见,叫陈才再大声一点,从新道歉一次。陈才觉得自己本来就没有错,就说:“只道赚一次”。就转身去开摩托车要离开。看见陈才要走了欧先来也叫他表姐上车,又对那本来就要旁边玩的哪六个人说了句:“如果你们不想死的话就快点开车走”。那六个人便以为欧先来在说傻话,便不理睬欧先来,继续谈他们六人的事。不料欧先来真的驾驶着小车直接撞往他们六人,因为当时车速不是很快,那六人也有所察觉,有四人避开了。但还是有两个未能避开造成一重伤一轻伤。陈才当时开摩托车距离那六人十米左右的地方。欧某撞人后还不停车,反而加速向陈才追撞过去,陈才在来不及做任何反应的情况下被飞奔过来的车撞中,当场死亡(此时已经是5月6凌晨2点左右了)。欧某撞人后因车速太快控制不了,直接向前冲约100米外的东湖商场,撞到墙柱后车才停下来。欧先来停下来后还在车上用手打了个胜利的手势。
    在大家发着美梦的时候,一条年轻的生命,被这个平时以为自己有点钱,有点权的人给断送了。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肇事者有着雄厚的资金,和强大的政治背景。而受害者的家属在没有任何政治背景之下,难以将此人绳之以法。做为朋友的我们希望通过网络以及新闻的力量,把这个狼心狗肺的人绳之以法,一定要枪决才可以维护我们社会的安宁,只有死刑才可以让他不再为害社会。
    以上一案,本人保证全部属实(本人QQ:329938515)。希望看到此信息的朋友能够尽力发到各大论坛或者QQ群。注:发此信息,并不会有任何奖励,甚至会浪费你们的一点点时间,但受害者只能靠千千万万的网民才能够另哪个狼心狗肺的人受到他应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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