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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烈女子王欢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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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0 11: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烈女子王欢茹
王强的姐姐王欢茹性格坚强,矢志不移上访告状,是少见的刚烈女子。
1979年12月16至18日,王家连续3天在省高级法院门前张挂血衣,王欢茹的血泪控诉吸引成百上千的群众围观,围观群众达十数万,当场就有400多名过往群众签名声援。由于围观的人太多,交通为之堵塞。王欢茹连续3天在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前哭诉,天天有许多群众围观,高院领导竟连续3天大门紧闭,法院工作人员上下班都走后门。
5年中她们11次在省高级法院门前上访求见院长,7次上京告状,家中积蓄和自行车手表等微薄的家当散尽了,生活十分窘迫。
“二·二七”案件的基本情况、三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前后变化、省高级法院的改判理由、凶手亲属的关系人对受害者家属的软硬两手、北京最高法院信访的指示信函与青海省高院的推磨式软抗术……他们都有详细的记载和深刻的记忆。尤其是王家保存的王强那件被刀子戳了许多窟窿的浸透了鲜血的暗红色汗衫,还有王家在省法院门前张挂血衣控诉判决不公时群众自动买来笔墨纸张签名支持王家上访的5米长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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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只眼看历史与现实:亚太子党被毙案与胡耀邦的下台
中共恶灵连中共总书记也不放过,不动等死,一动就死,就是总书记也得死,中共太子党问题是共匪的死穴,太子党杀人案,两任总书记不敢动
亚太子党(比太子党要矮级的太子党---高干子弟)被毙案与胡耀邦的下台
事发时间顺序
胡耀邦批示:“杀人者偿命”。1985年7月,青海省办公厅主任杨国英(分管保卫工作)的儿子杨小民被枪决
胡耀邦批示:“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1986的3月,原新四军情报头目上海市委书记胡立教的儿子(养子)胡晓阳与上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其五的儿子陈冰郎被枪决
邓小平责问胡耀邦“你难道没有责任?”1987年1月,胡耀邦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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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0年代中期,全国上下对高干子弟在社会上的胡作非为多有不满,当时的总书记胡耀邦正要抓典型,以便杀一儆百,恰有两起案件送到他的案前
一是青海省办公厅主任儿子杨小民杀人案,杨小民在其父包庇下,杀人多年后,仍逍遥法外。总书记批示:“杀人者偿命”,1985年7月31日,青海省召开公判大会,将杨小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西宁市万人空巷,争睹正义战胜权力的大快人心场面。
另一起案件即为胡晓阳等人的流氓团伙案,此案在上海影响很大,市委第一书记陈国栋不敢作主,向胡耀邦请示。一身正气的胡总书记批示:“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据此批示,胡晓阳、陈小蒙和葛志文在1986年3月以强奸和现在无法理解的“诱奸”罪被执行死刑(被枪决)。就在宣布执行死刑的当天下午,当时的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吴邦国在全市干部大会上,表明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甚么人,不管是哪一级干部,也不管是甚么人的子弟,只要触犯了刑律,就要严肃查究,秉公执法,决不姑息。
而陈其五的另一个儿子陈冰郎同时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在狱中自杀。2006年7月3日,胡立教在上海逝世,享年9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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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教是“红小鬼”出身,1928年,15岁的胡立教即参加红军。长征中,胡立教在红军总部(军委)二局做通讯情报工作,任副局长。抗日战争爆发后到新四军军部三科(通讯科)工作,皖南事变那场恶战中,胡立教和杨帆(解放初的上海公安局长)两人,从枪林弹雨的重兵包围圈中,最先冒死杀突围出来,可谓"“英雄虎胆”。
陈毅和刘少奇重组新四军军部不久,胡任三科科长,他领导的情报部门被称为“胡立教部队”
胡立教在解放后不久(1953年)即到李先念(前新四军五师师长)主持的财政部任副部长
胡立教当一把手的时间较短,魄力却不一般。他在牡丹江任地委第一书记兼军分区第一政委时,因工作意见分歧,和军分区司令员发生摊牌性冲突,连省军区也惹不起胡立教这位级别相当于中将的老红军、大校军衔的司令员,只好在胡立教的严厉斥责声中,卷铺盖去了吉林,据说那位大校因祸得福,在吉林升了少将。
胡立教虽是“红小鬼”出身,但“国共合作”时期他曾在庐山受训,还长住过香港。在以 “土八路”为主的老干部中,他算是比较讲究生活的,除了夫妻二人跳舞成迷之外,举止潇洒的胡立教还酷爱打网球和下围棋,他对起居条件也要求颇高。在牡丹江时,他的座车是从北京运去的“道奇”。他对为他和另三位书记盖的,附有简易网球场、假山和喷泉的宽敞新居还不满意,派人改建了不止一次才肯搬进去。
七十年代末,胡立教携眷去河南任省长,和一机部老部长、八路军115师出身的段君毅“搭班子”。“家世显赫”的胡晓阳,到了郑州后,自然不甘寂寞,他和本地的流氓团伙一拍即和。几年时间,胡晓阳多次被刑事拘留,看在其父的份上,又被迅速被放了出来。“省长儿子”的劣迹,很快传遍了郑州的大街小巷。
80年代初,胡立教被调到上海任市委第二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新四军系的老战友陈国栋、汪道涵等人组成新的上海市委班子。此时,身为深圳某报驻上海记者的胡晓阳,又在短时间内和另两位“恶少”陈小蒙、陈琳瑚兄弟等人勾结到一起,“淫人妻女”、无法无天。他们的恶行,,使胡晓阳成了当时群众对上海市委领导们的“三个意见”(陈国栋的秘书,胡立教的儿子,汪道涵的房子)之一。
陈氏兄弟的老爹、上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其五也非“等闲之辈”,他名字中的“五”,乃抗战时期刘少奇的“点睛”之笔。据说,“毛泽东选集”里面的“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即由陈其五”原创”。
照当时的眼光看,胡晓阳等人的行为,是有些“罪大恶极”的味道。这群公子哥儿们,利用在闹市区深幽处的住所,以帮助调动工作和组织舞会为名,招引大量年青漂亮的女性,并使用各种手段诱奸,猥亵妇女42名,强奸甚至轮奸妇女9名。在胡晓阳等几个首领每人名下都有十几,甚至二十几位的受害女子。据知情人士讲,这些受害妇女中,绝大多数来自上海文艺界或企图进入上海文艺界的年青女子,有的甚至事后多年还在春节联欢会那样的大场面上走红。那些被列为被”强奸”的女子中,也不乏”主动献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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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七大案---青海省杨小民杀人案
1979年,青海省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高干子弟杀人案,即杨小民故意杀人案。此案因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而导致死罪轻判,在青海省激起公愤,群众反映强烈,最高人民法院曾多次干预此案,要求复查,但因官官相护织成的关系网太厉害,此案拖了5年未能纠正。
当地熟悉情况的同志告诉我:青海这张关系网在全国各省来说,有其显著的特性。当年人民解放军解放青海后,是由西北野战军的某军干部及一批西北革命大学干部,转业组建青海省、地(州)、县三级政权机构的,他们大多是陕北籍干部。刚解放,为解决青海省干部缺乏问题,曾到四川省招聘过一批有高中学历的女青年到青海。而这批年轻漂亮又有文化的女干部,后来成了当权的陕北干部的新宠。许多人与元配的小脚太太离婚了,当了四川女婿。所以,青海当年许多领导干部的家庭组成是“四川婆姨陕北汉”,男人们是陕西同乡、战友或同学关系,女人们则是四川同乡、同学关系,非常亲密。他们不但有共同的利害关系,而且还有共同的生活习惯和乡音。这张关系网的联络之紧密和信息传递之快速,也就可想而知了。
那些在“二·二七”案中策划密谋、通风报信、公然压制正确意见或暗中串通作弊等等的法官、检察官或党政干部,基本上都有这个关系网的特殊背景。当然也有个别不是网中人但却投向这张网的其他省的人。
1979年2月27日,青海省委家属院内发生一起杀人案(以下简称“二·二七”案)。凶手杨小民,时年25岁,青海铝制品厂工人,其父时任青海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被害人王强,时年17岁,系《青海日报》职工王水之子。两家同住一个院内。
1979年2月26日上午,青海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杨国英之子、25岁的杨小民到水房挑水,与《青海日报》编辑王水之子、17岁的王强相遇。杨与王是邻居,同住在青海省委家属宿舍内。事情的起因是正在水房的王强倒水不慎,水溅到杨小民裤子上,两人发生口角。
1979年2月27日上午9时,两人再次在水房相遇,并再次发生口角。王强回家后躺在床上休息时,戴着口罩、眼镜、白色卫生帽,经过化装的杨小民突然闯进来,乘王强不备,用五寸藏刀连刺其胸部、腰部,王王强连呼救命,并向杨小民哀求:“哥哥饶命!”,并扑向门口,挣扎夺门逃命。杨小民堵门拦截继续刺杀。直到惊动邻居赶来敲门。门开后王强倒在血泊中,杨小民持刀木呆,而后手握滴血的刀扬长而去。王强当即被送到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28日凌晨5时死亡。经法医鉴定,王强头、胸、腹、背部刀伤14处,10处深抵内脏,肺被捅穿。
青海省高级法院院长公开袒护罪犯,恃权凌法。此案后被报到省委,省委常委会12月7日开会讨论,结果也是同意改判死缓。
王强的姐姐王欢茹性格坚强,矢志不移上访告状,是少见的刚烈女子。1979年12月16至18日,王家连续3天在省高级法院门前张挂血衣,王欢茹的血泪控诉吸引成百上千的群众围观,围观群众达十数万,当场就有400多名过往群众签名声援。由于围观的人太多,交通为之堵塞。王欢茹连续3天在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前哭诉,天天有许多群众围观,高院领导竟连续3天大门紧闭,法院工作人员上下班都走后门。
愤怒的群众还拥到城中区检察院要求对杨小民杀人案抗诉。该检察院就此召开干部大会讨论杨小民案,11人参加,10人同意抗诉。市检察院也同意抗诉,但是,省检察院检察长却说:“这个案子是省委研究决定改判的,你们抗诉就是抗省委!”
1980年春,青海省人代会召开。对此案,人大代表普遍表示同情,纷纷在会上提出质询。鉴于此案在全省的影响极大,官官相护实在太明显,几乎到了群情激愤的地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政法委、省委常委会相继多次讨论,多次复议结果都是维持死缓的判决。
1984年,迫于群众的压力,省委将杨案材料印发西宁地区各单位讨论,结果84个参加讨论的单位的8789人中,有6725人要求判处杨小民死刑。讨论中,群众对改判杨小民为死缓提出尖锐的批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可是明确的结果却无明确的行动。
5年中她们11次在省高级法院门前上访求见院长,7次上京告状,家中积蓄和自行车手表等微薄的家当散尽了,生活十分窘迫。“二·二七”案件的基本情况、三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前后变化、省高级法院的改判理由、凶手亲属的关系人对受害者家属的软硬两手、北京最高法院信访的指示信函与青海省高院的推磨式软抗术……他们都有详细的记载和深刻的记忆。尤其是王家保存的王强那件被刀子戳了许多窟窿的浸透了鲜血的暗红色汗衫,还有王家在省法院门前张挂血衣控诉判决不公时群众自动买来笔墨纸张签名支持王家上访的5米长幅。
1984年6月,《光明日报》驻青海记者站站长陈宗立与李蔚共同署名发回第二篇情况反映。但这篇未公开发表的情况反映却产生了比公开报道要巨大得多的效应:邓小平、胡耀邦、习仲勋、陈丕显、薄一波、胡启立等8位中央领导作了批示。当时任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的批示是:“徇私枉法,官官相护,封建家族关系”,要求严肃处理。随之,中央派出了第一个调查组赴青海调查。迫于压力,青海省委于同年10月12日重新研究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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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太子党的问题也许是胡耀邦下台的真正原因,但是胡应南认为是太上皇的问题而致胡耀邦的下台。
胡应南研究发现,导致胡耀邦下台的原因虽然复杂,其中决定性的因素是「邓小平是否全退」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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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会重点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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