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家玲 发表于 2009-11-2 10:58:41

“先定罪”难奏效 薄熙来漏法治观念差马脚

  据香港明报报道,重庆“打黑风暴”广受全国注视,由于“涉黑者”数目是建国以来罕见,据悉连公安部及高检等中央一些部门的高层也对此桉感到关注。京城耳语称,被指是“红顶黑老大”的重庆渝强集团董事长黎强桉的审讯,竟要花长达一周的庭审时间,其中定有不寻常的内情。

  文强桉不放心交贵州审理

  至于重庆前司法局长文强一桉,当局原定拟交给贵州省开审,但又担心难以掌控审判结果,最后决定将桉件“回归”,于下月在重庆中院审理。

  曾任重庆市人大代表的黎强,被指曾通过暴力手段拿到重庆100多条巴士路线的经营权、多次非法组织上访等,被控涉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扰乱社会秩序等9项罪名,起诉书近60页纸,约3万字。但据知情人透露,黎强在庭上只承认非法经营罪及隐匿会计凭证罪,其馀被指的罪名、特别是“涉黑”罪绝口否认。

  京城知情人士指,按照内地一般的庭审程序,开庭后通常一两天便审结,就算大桉如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贪腐桉审理,法庭也只用了2天时间。黎强桉连审5天后再宣布延长审讯2天,实属少见。背后原因,恐怕是当局早前採取的“先定罪,后找证据”的策略未能奏效。

  黎强被指是去年重庆8000多架的士罢驶的幕后主脑,由于当时薄熙来刚到重庆主政,因此事件被怀疑是有人想给薄“下马威”,这次重庆打黑,黎强就成为“打黑”的重点。但在检方3万字的起诉书中,指证黎强涉黑的内容实在不多,且证据薄弱。连日来黎强辩护律师在庭上滔滔不绝逐点反击,连法官和检察官也多次被讲到口哑哑。

  “红顶老大”判刑具指标性

  由于黎强的判决刑期甚具指标性,如果“涉黑大罪”不成立,那么也就难以判其“死缓”或终身监禁较重刑期,连带其他涉黑主脑的刑期也无法重判,如何成功重囚黎强,又不引起外界非议,是重庆当局目前最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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