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蜂族党 发表于 2009-11-19 13:41:38

深圳业主自治立法建议 中共黑白勾结不兑现权利

《南方都市报》

  小区要不要物业管理公司,业主说了算?昨日,本报报道深圳景洲花园业主大会秘书邹家健向政府提交立法建议,希望深圳率先就业主自治出台相关法规。各界对此建议反响不一,对于自己管小区,深圳的业主们也意见分歧,有的态度坚决不要物管,有的则对“自治”能力表示不自信。

  “小区就应该业主自己说了算。我支持邹家健。”东海花园二期业主雷先生告诉记者,昨天自己和同事讨论这个新闻,大家都觉得,很多时候物业管理公司不透明化,业主的管理费交了,却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比如我们小区,以前每栋楼都有个喷水池,现在水池根本没有水,就是一个污水潭,反映给物管公司,也一直没有处理。”

  多数支持业主自治的业主认为,由业主直接决定服务方,签订合约,会有更强的约束作用,不需要中间由物业管理公司过二道手,“多了一个环节,就等于多了一道麻烦。”

  而在南都网上,这一建议更是“激发”了不少网友对物业管理不满意的诉苦,“经常看到报道说,物业管理公司殴打业主什么的,我们自己住的地方,当然应该自己说了算。”
  
  “提出业主自治,并不是说否认物管公司,只是认为,深圳应该在全国率先规范相关法规,把业主自己管理小区,作为一个可以选择的出路。”邹家健说,“深圳的业主自治在全国起步是早的,也比较成熟,我觉得自治应该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式,允许我们进行尝试。”

  深圳社科院城市运营中心主任高海燕也认为,“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尝试总是有益的。”他认为,政府应该在一定范围内,给予业主一定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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