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jie 发表于 2010-1-17 08:35:10

吉林省公安厅驻京办在公布信访接待室门口绑架抢劫上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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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吉林省公安厅驻京办在公安部接待室门口信访绑架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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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gcache.qq.com/ac/b.gif 依法上访被绑架,驻京办里被关押

现金手机都被抢,公安抢劫不犯法?


2009年10月28日,我在公安部信访接待室被接待出后,一出门刚走了两三步就被吉林市截访的拽头发扯胳膊推搡踢踹进车里,绑架到位于九敬庄(九敬庄路甲一号)的吉林省公安厅驻京办,当时抢去了我一个手机。到驻京办后我们被关押在一楼的最里面的一间房里,屋里有八张床,我们这四个上访人还有两个看押我们的男人都住在这一个屋里。我被扭伤了腰,躺在床上起不来,第二天凌晨我打了110报警,救护车来了,却被石英杰(驻京办领导)等拦住,硬把我从担架车上抬回床上,赶走了救护车又指令孙红旗带人,两次由孙按住我的手来搜身,扯开我的裤子,肆无忌惮的伸手进乳罩裤头里面一阵乱摸,终于抢去了我藏在胯下的另一个手机,裤兜里的一千多元钱也没有了。
11月15号我们来到大红门派出所报案,可是他们竟没收了我的身份证,叫来了驻京办又把我们强行带到驻京办关押起来了。又被强行送回了吉林市。由于这次朋友们一再的报警,他们没敢在关押我,中午放我,下午坐车我又回北京了。
我在被绑架的地点(公安部信访接待室门口)多次报警后,建国门派出所为我做了询问笔录,又拿来了病例和诊断证明,可是却至今不给我做伤情鉴定。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街15委4组。张洁。电话;13514444233. 13021223350

zhangjie 发表于 2010-1-17 09:22:46

来京上访原是为的寻求公正

公安机关枉法包庇,开发商半夜持刀入室抄家灭门!
犯罪被公开保护,申冤却被残酷镇压
我叫张洁,住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街15委4组。控告吉林市公安110在案发当时接到连续42分钟的报警而不出警,并因此造成了一系列的 严重后果,人被致伤致残、房子被强拆不给安置,四个家庭、8口人至今还在到处流浪,孩子不能上学,大人不能工作,使我们全家都失去了正常的生活。
       2003年10月2日晚9点多钟,我姐姐张军家因抗拒不法开发商的非法拆迁,夫妻二人在睡梦中被持刀入室的歹徒砍伤,二人光着脚只穿着睡衣跑到派出所报案,被警察送进医院;可是一个多小时以后,歹徒又二次回到作案现场,用铲车铲平了张军的住房、抢去了一切财产、毁灭了作案现场和一切痕迹、证据。当时连续报警42分钟无人出警!(证据;报警话单)。
      夫妻二人出院后追派出所立案追查,派出所竟颠倒黑白,以歹徒身上有伤为由,没有任何证据,只凭做案歹徒的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证词”就认定张军是犯罪嫌疑人。未拘未捕就对张军作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手续。在检察院认定张军是“正当防卫”并做出“不起诉决定书”之后,也没有给张军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张军因此患了“精神分裂症”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证据;病历、司法鉴定、残疾证)。
2005年3月,市公安局出面委托市精神病总医院给张军做了司法鉴定。可是鉴定书在公安局却至今不给我们。
      2006年2月17日,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专事接待上访人的接济站----马家楼,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的警察没有经过任何法定的程序和手续、没有出视任何证件、甚至警察都不穿警服,警车都摘下了牌子把我们强行抓回吉林市,直接送进拘留所,没有任何法律文书、不许接见、不许通讯,我因为腰被伤不能下蹲,十天没有排便引起剧烈腹痛,才被放回。我对此拘留不服于2006年4月起诉到昌邑法院,可是至今没给开庭。
   2006年6月4日,还是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专事接待上访人的接济站----把我抓回吉林市直接送进了看守所,却把患精神病的姐姐扔在了北京,我们全家人放下了所有的事情,找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近一年才找到了被好心人收留的姐姐。给我们全家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
   我被抓时又一次伤了腰,就在起不了床,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被辗转于看守所,劳改医院,劳教所,又被送回劳改医院等地共关押了5个多月,在这么长的关押时间里一直没有给我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书!直至2006年11月21日被“所外执行”送回家后连续向分局追讨,才于2006年11月24日给了我们一份〈劳动教养决定书〉正本,我对此不服起诉到了市中级法院,2007年3月14号在船营法院开了庭,却至今没有收到判决!
   多年来,我们的要求就一个;由于公安110在案发当时42分钟没有出警,造成了一系列的严重后果。要求依法确认、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一切责任!
   可是我们的合法要求不但没有给解决,反而遭到了变本加厉的打击和迫害!
   我大姐;因为在2006年我被抓时,我有精神病的二姐被扔在北京丢了,大姐放下了自己的一切,去北京找我的二姐,同时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就因此她的房子为此至今房子不给安置,低保不给办理。我在2007年10月21日又在马家楼被接访的拉倒在地又一次伤了腰,被关在驻京办的地下室里两天,经北京110的解救才被送到友谊医院,住院30多天,至今腰伤未愈,还欠医院的医护费呢。
2007年昌邑分局与我们签了一个协议书;给我们“困难补助23万元”。已经签了字按了手押,可是至今还没有给钱。
还在08年3月5日,把我们家三人从公安部的信访接待室抓回吉林,软禁在山区的敬老院里20多天!
2008年5月23号,我大姐被当地抓回先关在拘留所十天,什么法律文书都没有。6月3日上午她还给家人打电话说;拘留所放她出来了,在延江街派出所呢,陈野(派出所的警察)要带她去长春见省厅的领导,随后再打电话就关机了。下午3点左右的时候,来了电话是吉林省女子劳教所的一个女警察来的电话,说我姐姐求他打的电话,我们才知道大姐被劳教了。
   我们从没有过任何违法行为啊!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什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什么人民警察法,什么公安部的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的规定,国家的法律就是被这样公然的肆意践踏,公民的人权还有什么保障哦,和谐社会里竟有如此侵害公民权益的事情,
08年6月6日我从天安门广场地下道路过时被卡口查看包时见有上访材料,被送到马家楼,又被强行送回吉林后直接被送进拘留所,没有询问、没有法律文书。10天后又被送进看守所,我要求给我法律文书没人理,对我的一切申辩都置之不理,我一头撞在钢管门上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头疼的厉害浑身都动不了,后来能强撑着睁开眼睛了,还是起不了床,经检查是腰椎所致。就这样在看守所被关了58天,没有办案人来过,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后因我又一次的割腕自杀未果,被送到劳改医院。10月27日分局监察室秦主任带人从医院又把我送到劳教所,劳教所不收,他们把我带回吉林市放了,没有给任何法律文书。
   2009年1月28号深夜我们又在北京的****局(马家楼)被强行接回吉林市。在车上我们八个人因为打110报警电话,被接访人暴打后被抬进看守所,因被打后伤及腰椎造成大小便失禁,满屋腥臊的气味熏的人喘不过气来,外面的气温已经是零下27、8度的严寒天气,夜里也不得不开着窗子,冷得人人睡觉都穿着棉衣。可我被脱光了所有的衣服,人就放在冰凉的水泥地上,身下整日浸在冰凉的尿水里,后来看守队的边指导员自己掏钱买来纸尿裤给我用,就那样被关押了29天后。又被用担架抬着送进劳教所,公安局拿出2万元钱请劳教所配合,被劳教所关押70天!由于没有及时治疗,使本人完全失去了正常生活的能力。至今没有恢复。也没有给任何法律文书.家里还有外甥外女等其他四人被同时行政拘留15天。
      至今吉林各级公安机关给我们的各种答复中,都没有提接警长达42分钟而不出警、并因此此而造成的一系列的严重后果的问题。根本就不敢正视、不敢触及这个事实!
      请求中央领导:俯听民情、为民做主、伸张正义!严惩犯罪!
                                                          此致!
             切切!
   吉林省吉林市张洁,电话;(吉林)13514444233,(北京)13021223350
   邮箱;tiantang2587229@126.com.QQ;754059584。附各种证据材料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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