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睛1989 发表于 2010-1-19 12:19:32

权力和司法腐败,是从内部瓦解国家政权

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坚决反对腐败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岀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加大査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这是中央对今后预防腐败,健全权力运行制和监督机制,加大查办各种腐败和职务犯罪现象的力度和决心。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国防实现了,现代化,人民生活有了明显提高,基本建设不断地发展巩固,取得的成果显著。一些人开始乘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有些法律法规不健全,不规范之机,就目无国法,大胆妄为侵吞改革开放成果。把党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执法权力也介入市场进行有偿服务,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捞而特捞,视手中权力是私有资本,当作自已和家人捞取个人好处的工具。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借助职务之便,披着执法的外衣干的,确是犯法的勾当。进行敲诈勒索, 以权谋私, 徇私舞弊, 贪脏枉法, 执法犯法…当前腐败已成为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最大人为障碍。而腐败中最大最严重的便是公安司法腐。因为一般犯罪只会污染水源, 而公安司法腐败就是在污染水源。它不仅丧失了公正执法打,击犯罪的功能, 还损坏了正面教育的示范作用,严重损坏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销蚀着公众对法律的崇敬与信仰, 严重地损坏了党的光荣传统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是在从内部来瓦解国家政权, 已经危及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政权的巩固。

   人民警察的权力是由囯家法律所赋予的,它作为国家权力的象征,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人民警察的权力行使,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执法除害给人民群众以安全感,使人们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工作,学习,生活。但如果在警察权行使中,搞腐败行为,滥施权力,不讲原则和标准,那这支队伍就无法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同时也背弃了人民群众的愿望,背离了国家制的本质,权力便成了祸囯殃民的利器。

执法必须以人为本,因为法律的实施靠人来执行,靠人来完成的。如果沒有一支一心为公,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执法队伍,沒有一大批忠实执法,铁面无私,高素质的执法人员,公正执法。那么多么健全,多么公正的法律也显示不岀它的好处所在。如果公安司法人员以权谋私,贪脏枉法,徇私舞弊在执法过程中搞权钱交易,收受当亊人的大红包了,就违背亊実与法律擅自改变案件性质,明知有罪故意包,故意作枉法裁判。那么无论多么公正,的法律也不会有公正的判决结果。公安司法腐败人为的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导致了极大的社会不公---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司法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早就盼望中央岀台严惩公安司法腐败分子和深挖为黑社会犯罪团伙充当后台和保护伞的腐败官员。党十七大明确提岀坚决反对腐败的方针非常及时,伟大,英明---给切除腐败大毒瘤,切除感染的经络制定了决策性的方向----

从政权建设的角度来讲,警察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凭借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披着“合法”外衣,实施危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犯罪。它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信誉,妨害国家正常管理活动,而且败坏了国家机关清政廉明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国家公务员职务犯罪是权力异化的表现,是从内部瓦解国家政权,动摇国家政权的根基,危及国家政权的稳定与巩固。对这类犯罪的危险性的认识应引起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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