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0-1-28 14:22:47

农民日报社长贪污发行款被揭




    大陆网易等门户网站最近大曝中共农民日报社社长等贪污发行巨款窝案.农民日报的中共农业部的机关报.
    大陆网民王欣 ( 农民日报新闻评报组主任编辑 ) 揭发说,农民日报发行补贴是按报刊流转额的15%提取 。这笔费用是发给发行员的;发行员补贴领取一是发行员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工作单位证明领取发行补贴 , 二是由各记者站提供发行员的相关证件代领此款后转交发行员本人;各记者站及报社工作人员不能享用此款。
    有网民揭发说,农民日报在江苏的泰洲和苏州,2006年报纸发行两地合起来才几百份,2007年由于社长沈镇昭主抓江苏,这两地2007年增至近8000份;江苏全省从2005年的几千份,到2008年2月的28450份。
  网民提出疑问:  
  1、8000份的20多万的发行奖励进了谁的腰包?
  2、江苏无锡向新疆赠送5000份报纸的15万元奖励进了谁的口袋?
  3、28450份七、八十万的发行奖励又去了何方?
  4、28450份的发行是哪个发行员的功劳?这些奖励是否都发给上报发行员名单上的人员手中?
   据网民透露,泰州是农民日报社长沈镇昭的家乡,苏州市委书记是他的同学,这两个地区2006年只发行报纸619份,2007年沈一主抓就增长近8000份。网民于是问沈社长:“8000份的奖励24万元哪里去了,这24万按实际应该给泰州、苏州你的老同学,老朋友吧。你给了吗?上报财务处发行员补贴款那一堆名单中,怎么不见你老同学,老朋友的名字?24万元只是几个权利人安排的 ,为什么交到财务处发行员劳务费名单上,有一大堆的人名?这显然与事实不符?你们这是不是虚列发行员,冒领发行款?这是不是贪污公款?24万该判几年?
这只是24万的,冰山一角,其它的发行款呢?这一大堆人名与发行报纸没什么关系吧?与泰州、苏州和无锡的报纸更没有关系吧?人名中怎么不见社长的老同学,老朋友的大名,8000份报纸奖励应该归老同学,老朋友吧,也不见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的大名,那5000份扶贫送报不是这位大人批的吗?15万奖励应该给杨书记吧。给了吗?请问沈社长:这是不是虚列发行员?是不是冒领发行员补贴?是不是贪污公款?”
  前不久,该报一记者站长因贪污发行奖励和收取封口费被判16年。网民发贴说,这完全因为该报社长逼良为娼。网贴说,这社长曾强调说:“目前,记者站承担了报社发行量80%以上的任务,切切实实成为发行的主力军。发行是政治任务,是记者站同志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一定要不辱使命,担当起发行主力军的大任,突出重点,创新思路,不折不扣地落实了各自的发行任务,为完成报社提出的20万的发行目标尽每一个人的责任。
  该报前社长,现人民日报秘书长也在大会做报告说:李瑞环同志曾经说,领导干部都应该学点辩证法。作为我们记者站的同志,也应如此。在处理报道、发行和经营的关系方面,要学会统筹兼顾,既要有重点,其他方面也不难偏废,否则就会吃亏。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度”,要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按照有关规定,记者站的记者是不允许抓发行、搞经营的。但是,农民日报不同于人民日报,他们中办、中宣部可以下文件订阅,财政方面有专款。我们发行经营完全靠自己,记者站如果发行经营都不管,那么,我们只能是死路一条。既要执行有关规定,又要干成事。这就到了考验我们的智慧的时候了,需要我们学会运用辩证法,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另外,还有一方面需要有一定的灵活性,需要把握好一个“度”,那就是舆论监督促发行方面。去年,四川邓万祥抓住了一个开发区占地的线索,在让他们解决问题的同时,要求他们必须扶贫送报5000份,没有退路。最后,人家找到部里,一份报纸没有送成。这一点,应该好好像河北站马小刚学习。需要提醒的是,舆论监督必须立足于帮助农民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对方自愿作为扶贫或补偿为农民赠送报
   有网民对此评价说:对于一份办得很滥的报纸,如何完成发行的“政治任务”?农民日报一记者站站长告诉我,只能靠下面三种办法去完成。第一个是根据地方某些部门和领导树形象的需要,给这些部门和领导写吹捧文章,交换订报,或发软文(打开农民日报会发现大量这样的“专版”)。第二个是抓地方的问题,胁迫订报,或者以订报为名收取”封口费”(相当于敲诈勒索,但因为利益不归记者,无法追究记者的责任)。第三个就是以发行补贴的方式给地方领导或宣传部门支付好处,变相行贿,但地方领导和宣布部门通常不会留下收钱的把柄,所以记者需要四处搞发票到报社报销,或直接用他人身份证报发行补贴。这样的所谓堂堂国家级媒体真是可悲可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农民日报社长贪污发行款被揭